勞動時數做假 翁茂鍾2審改判1年10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社會勞動做假案卅日宣判,台南高分院以原審引用法條有誤,撤銷改判,翁男的行為造成社會對公權力執行公正性觀感不佳,依偽造文書罪判他一年十個月;包庇做假的前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判一年半,考量楊自始坦承且有悔意,給予緩刑四年並向國庫支付四十萬元。全案檢察官可上訴。 台南高分院改判較輕理由為法條引用不同,原審依刑度較重的「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論處,二審則用刑度較輕的「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量刑。 富商翁茂鍾因涉及司法圈醜聞而備受矚目,十年前,翁因炒股案等被台北地院判刑一年,台北地檢署囑託台南地檢執行易服社會勞動,並於二0一二年九月執行完畢。但事後高檢署和台南地檢署重新檢視該案時,發現翁循不詳管道以鄰近佳和公司之官田分駐所作為執行機構,並做假完成兩千一百多個小時社會勞動,吃上偽造文書官司被收押五個月。 由於翁身分特殊,事先媒合翁的執行機構整個過程也令外界感覺很怪,執行期間更有多名高階檢警前往關心翁,備受關注,起訴檢察官不但押了翁男,甚至還簽出另案要追查是否有檢警系統涉及不法。 翁茂鍾和楊博賢兩人皆當庭認罪,惟蒞庭檢察官認為翁未交代完整犯罪過程,並非誠心認罪,從重請求刑判處二年以上之刑。最後,台南地院判翁二年二個月、楊判一年十個月;楊有緩刑五年並向國庫支付五十萬元,翁未緩刑。 案經上訴二審,兩人均減輕刑度,楊博賢仍給予緩刑,翁茂鍾在原審法院準備程序才認罪,其利用人脈關係逃避刑罰執行,嚴重破壞國家刑罰執行之公正性,還是未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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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警官退休 一分局歡送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警一分局副分局長洪國雄、巡佐尤贈福、警員阮新勇等人,六月卅日退休,警一分局長方國璽等人,頒贈「功在南警」紀念獎牌及警察寶寶等紀念品,感謝洪國雄等三人從警生涯期間,對治安及交通奉獻與付出。 方國璽邀南市警察之友會東區辦事處主任黃于珍及副主任蔡建男等人,在一分局禮堂聯合勤教中,頒贈紀念獎牌等,感謝三人數十年來對治安維護工作的投入與奉獻。 方國璽表示,洪國雄等人在職場中已拼戰逾三十年,如今卸下警察制服,公務生涯畫下句點的同時,將展開人生另一旅程。期許每位退休同仁多運動注意身體健康及陪伴家人,並好好規劃設計屬於自己的下半場人生藍圖。有空就回來看看老同事,分享傳承從警經驗,歡送會在互道祝福聲中、離情與不捨中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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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幹細胞研發成果 北醫教授三人各百萬交保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醫學大學生物化學暨細胞分子生物學科教授黃彥華,涉嫌將職務上研發的幹細胞再生醫學成果占為己有,與台大副教授的丈夫林泰元共謀申請專利,再將技術洩給華華大有公司負責人朱寶麒,檢調二十九日發動搜索,並約談黃女、林男及朱的特助高禎祥後,認定三人涉犯背信、業務侵占罪,諭令各以一百萬元交保。 檢調查出,黃女、林男涉嫌將科技部合作研發的幹細胞再生醫學計畫的技術占為己有,以自己的名義申請專利,再將技術洩給華華大有公司,透過該公司把技術拿去美國申請專利生產販售,林、黃夫婦藉此獲利。 由於兩人的作法涉嫌侵害北醫大及台大的利益,北醫大及台大發現相關技術被兩人占為己有,因此向檢調告發。 檢調查出,黃女專長為幹細胞研究,從民國一00年起,陸續以北醫教授的名義向科技部申請研究經費補助,卻涉嫌將成果占為己有。 承辦檢察官二十九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依業務侵占及背信罪嫌,兵分九路搜索黃女、林男教授夫婦的住家、辦公處等地,並約談黃女、林男、高男及多名證人到案。 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定黃女、林男、高男涉嫌重大,三十日清晨諭令三人各以一百萬元交保候傳。至於朱寶麒並未到案,檢調將擇日再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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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購敦南科技內線交易案 單女姊妹獲判緩刑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美商達爾公司四年前併購敦南科技公司爆發內線交易,敦南公司前負責人宋恭源的女友人單雅文聽到宋男講公務電話,獲知併購的利多消息,私下買股獲利五千多萬元。台北地院三十日依內線交易罪將單女判刑二年、緩刑三年,應支付公庫三百萬元。 同案因單女告知利多消息也買股單女胞妹,也被判刑一年七月、緩刑二年,應支付公庫三十萬元。至於宋恭源,檢方認定他未涉案已將其處分不起訴確定。 民國一0八年五月間,美商達爾公司計畫透過台灣子公司台灣達爾,併購股票上市公司、分離式元件廠敦南科技。敦南科技同年八月九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這起重大消息。同年十一月台灣達爾以每股四十二點五元併購敦南,敦南後來下市。 一0八年四月下旬某日中午,單女無意中偷聽到宋恭源正與美商達爾科技的團隊成員在電話中討論併購事宜,得知「敦南公司要出售」、「整頓敦南公司股票」等利多消息。 單女分別於同年六月二十一日至七月四日間,及七月二日至三十一日期間,以指定價格、數量委託掛單交易買賣股票,總計獲利共五千二百八十一萬多元。 單女另還將該內線消息告知胞妹,單妹於一0八年六月二十八日至八月七日,透過網路下單,以其兒女的證券帳戶買進敦南股票再出脫持股,共獲利三百二十七萬多元。 法院審理時審酌兩人已經認罪,並於檢方偵辦時分別繳回全數的犯罪所得,犯後態度良好,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將二人各判二年、一年二月,各緩刑三年、二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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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紅偕友逛街險被打 警鎖定怪男追緝中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網路知名陳姓女直播主二十九日傍晚偕友至北市萬華區華西街夜市逛街時,突遇一名陌生男子咆哮且拿椅子作勢攻擊,陳女拿手機蒐證自保,怪男也拿出手機反蒐證,陳女隨後報警處理,警經調閱監視畫面鎖一名于姓男子涉嫌,正全面追緝其到案說明。 陳姓女子是一名外拍模特兒,也是網路知名直播主擁有九萬餘名粉絲,她三十日在臉書社群爆料公社發文說,六月二十九跟一群朋友在華西街口的時候,旁邊有個男子用很奇怪的眼神往死裡盯著我看,一般正常人感覺到有眼神在盯著看都會轉過去看一眼,我也不例外的看他一眼之後撇掉,之後我當作沒看到就要走進去店家了,五分鐘後這隻猴子拿著椅子沿路邊咆哮還邊衝進店裡要打我說我在瞪他…。 萬華分局表示,龍山派出所於六月二十九日十八時四十五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於華西街夜市內遭到不明男子持椅子恐嚇,需警方到場處理。 警方到場瞭解,該名犯嫌已離開現場,後將報案人帶返所受理成案,並調閱監視器追查犯嫌身分及行蹤,目前已掌握一名于姓男子涉嫌,正追查于男到案說明。 萬華分局也呼籲,民眾在外,如遇不明人士騷擾、恐嚇或有危害安全情事,請先注意本身安全,並撥打一一0電話報案,警方會盡速派員到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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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議員賴文德收賄案 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八個月

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高雄市議員賴文德擔任桃源區公所秘書期間向承包標案廠商收賄案,賴文德犯後否認也未見反省,橋頭地方法院三十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八個月,褫奪公權五年,可上訴。 橋頭地方法院三十日指出,昱城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一0五年標得桃源區公所「高雄市桃源區溫泉設施地質鑽探及納骨牆興建規劃採購案」,當時由林姓經理負責納骨牆部分,但擔任桃源區公所秘書的賴文德卻在廠商履約期間,數度向對方索賄,分別交付新台幣六萬及四萬元給賴文德。此外,賴文德還涉向其他間營造廠商陸續收賄數十萬元,但罪證不足。 賴文德到案後,辯稱從來沒向昱城工程顧問公司林姓經理拿過錢,是對方因納骨牆案件進行不順遷怒才亂說話,但法官經勘驗相關證人和其他公司證述,認定賴文德利用職權向承包標案廠商收取賄賂,且犯後飾詞否認,未見反省,據此依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八個月徒刑,褫奪公權五年,全案可上訴。另賴文德向其他營造商收賄情事,均因罪證不足或證述有瑕疵,獲判無罪。 另外林姓經理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一年十月,褫奪公權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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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茂鍾社會勞動做假案 二審減輕改判1年10月 前副所長緩刑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社會勞動做假案30日宣判,二審認為原審引用法條不當,撤銷改判,翁男的行為造成社會對公權力執行公正性觀感不佳,依偽造文書罪判他1年10個月;包庇做假的前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判1年6個月,考量楊自始坦承並有悔意,給予緩刑4年並向國庫支付40萬元。全案檢察官可上訴。 台南高分院改判較輕理由為法條引用不同,原審依刑度較重的「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論處,二審則用刑度較輕的「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量刑。 富商翁茂鍾因涉及司法圈醜聞而備受矚目,10年前,翁因炒股案等被台北地院判刑1年,台北地檢署囑託台南地檢執行易服社會勞動,並於2012年9月執行完畢。但事後高檢署和台南地檢署重新檢視該案時,發現翁循不詳管道,以鄰近佳和公司之官田分駐所作為執行機構,並作假完成2千1百多個小時社會勞動,吃上偽造文書官司被收押5個月。由於翁身分特殊,事先媒合翁的執行機構整個過程也令人覺得很怪異,執行期間更有多名高階檢警前往關心翁,更引發外界對此案的關注,起訴檢察官不但押了翁男,甚至還簽出另案要追查是否有檢警系統涉及不法。 翁茂鍾和楊博賢兩人皆當庭認罪,惟蒞庭檢察官認為翁未交代完整犯罪過程,並非誠心認罪,從重請求刑判處2年以上之刑。最後,台南地院判翁2年2個月、楊判1年10個月;楊有緩刑並向國庫支付50萬元,翁未緩刑。 案經上訴二審,兩人均減輕刑度,並認為楊博賢於偵查中即坦承犯行,仍給予緩刑;翁茂鍾偵查初始否認犯行,案子到原審法院準備程序才認罪,且翁利用其人脈關係逃避刑罰執行,嚴重破壞國家刑罰執行之公正性,且犯罪情狀並無可憫恕之情形,未給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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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醫教授涉侵占研究成果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醫學大學生物化學暨細胞分子生物學科黃姓女教授,被控將職務上研發的幹細胞成果占為己有,並與台大副教授的林姓丈夫共謀申請專利,涉犯業務侵占、背信罪嫌,台北地檢署二十九日指揮調查局搜索兩人的相關處所,並將二人約談到案。 檢調獲報指出,黃姓女教授專長為幹細胞研究,從民國一00年起,陸續以北醫教授的名義向科技部申請研究經費補助,卻涉嫌將屬於職務上研發的幹細胞應用成果占為己有,並涉與林男私自申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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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雷艦詐貸案 慶富董座判25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慶富造船公司承造海軍六艘獵雷艦,但財務出狀況,利用虛偽增資等方式向多家銀行詐貸逾六十三億元。一、二審均依銀行法的詐欺取財等罪名,將董事長陳慶男判刑二十五年、併科罰金一億五百萬元,慶富公司併罰二億八千萬元。最高法院二十九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海軍推動國艦國造的「康平專案」經四次流標,民國九十八年間由當時資本額僅五點三億元的慶富造船公司,擊敗台灣國際造船公司,以約三百五十億元標得海軍六艘獵雷艦標案。 一0五年間,慶富為籌措資金,與九家金融機構簽約,進行二百零五億元的聯合貸款。但一0六年八月,檢調即接獲檢舉,指慶富涉以虛偽文件充作承造獵雷艦的購料證明以向銀行貸款。 高雄地檢署查出,慶富公司涉及詐貸洗錢等不法,依詐欺、背信、偽造文書、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陳慶男父子等人。金管會一0七年五月完成調查報告,認定慶富集團授信案讓公股銀行損失近一百五十億元;監察院認為,海軍放寬投標廠商資本額門檻,讓慶富可參與建案,有所失職,彈劾海軍前司令陳永康、前副司令蒲澤春。 一審高雄地院前年將陳慶男依七罪判刑二十五年、併科罰金一億五百萬元罰金,慶富公司也併科罰金二億八千萬元,陳妻依違反公司法未繳納股款罪判刑一年六月,陳慶男次子、慶富副董事長陳偉志則已棄保潛逃。 二審高雄高分院去年二月二十六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刑度。最高法院指出,二審量刑妥適,認事用法無不合法律之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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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警詐老人77萬 判9年11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宜蘭縣羅東分局公正派出所員警陳喬庭曾因熱心助人,登上媒體版面獲稱「暖警」。疑因債務壓力,前年竟藉職務之便,向報案的老翁、婦人誆騙共七十七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兩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將陳員判刑九年十一月。 陳員二十九歲,從警八年,民國一0二年起於公正派出所任職,與妻子為同派出所同事,事發後二人已經離婚,陳員也離職。 陳員被控於一0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派出所執勤時,受理一名林姓婦人報案,指她因為接獲詐騙集團電話而且要借錢,導致被騙二十八萬元。 陳員次日找上林婦,表示自己有詐騙集團的線索,需向林婦借三十萬元當誘餌,以引出詐騙集團首腦。林婦誤信,提領三十萬元給陳。得手後,陳員食髓知味,再向她聲稱詐騙集團首腦在花蓮,要到外縣市調查,還需要十萬元。 林婦稱戶頭只剩七萬,陳員同意再拿七萬元,剩餘三萬元自己想辦法,共計詐得三十七萬元。 去年一月二十二日,陳員負責護鈔專案勤務時,協助一名獨居的陳姓老翁去銀行提領四十萬元,欲拿回蘇澳住處裝潢房屋。陳員見老翁獨居,且年事已高,送回住處時,聲稱四十萬元裝潢費用要過幾天才支付,派出所可以代為保管。 老翁不疑有他,將四十萬元給陳員帶回,隨後錢全部被花用殆盡。陳翁要用錢時,於一月二十七日到派出所,欲向陳員取回四十萬元未果,全案才因此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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