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疑取水不慎 摔落水池溺斃

記者翁聖權∕白河報導 台南市白河區廿七日晚上傳出溺水死亡憾事,六十六歲魏姓男子疑取水不慎溺水,消防員趕至現場,魏男已死亡多時。警消將大體裝入屍袋,再利用長背板及繩索拖拉至公路旁,經家屬確認大體後,交由白河警分局偵查隊釐清案情。 台南市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廿七日晚上八點五十四分接獲員警轉報,白嘉公路一六五線六公里處有一名男性傷患摔落公路旁。 消防局指揮中心立即派遣副中隊長孫全男率白河分隊警消六人及義消兩人,出動救護車及救生艇趕抵案發地點。 消防員發現魏男並非摔落路旁,而是溺水於公路旁的水池內。當時魏男已背部朝上浮在水池中,消防員立即架設繩索救援系統,並由張雲橋及沈哲弘兩名隊員下水,利用活餌救援方式接近魏男將其托拉上岸,現場救護人員判定魏男已明顯死亡多時。

Read More

酒後毆打母親致死 吸毒女遭起訴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有酗酒、吸毒惡習的高雄陳姓女子大年初二酒後以拳腳毆打潘姓母親重傷致死,雄檢認為陳女酒後並未欠缺行為辨識能力,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她起訴。 陳女接受偵訊時原辯稱是不小心踢到潘母,其辯護人也聲稱陳女是因酒醉及罹患精神疾病導致辨識控制能力顯著降低犯案;但雄檢認為,若她僅因失誤傷到潘母,為何會在案發後對母親置之不理?甚至對受傷原因避而不談?不採信其說詞。 雄檢認為,陳女和潘母彼此並無深仇大恨,但她卻未體諒母親不但已高齡六十八歲,還罹患氣喘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氣管擴張不全症等,需每天使用製氧機,反而攻擊頭部、胸部等身體要害致死,據此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她起訴。 起訴書指出,有酗酒、吸毒惡習的四十八歲陳女因和丈夫康姓男子感情不睦,一月二十九日搬回娘家準備過年,又屢因前塵往事和生活習慣,與六十八歲母親發生爭執,在二月二日初二晚間在外喝酒後,返家犯下毆打母親暴行。 檢警調查,陳女當晚九時許酒後返家與潘母發生口角糾紛,她一氣之下情緒不穩朝母親頭、胸腹部以拳腳毆打,甚至在對方倒地還以腳猛踹,造成顏面鈍挫傷、前胸壁鈍傷併雙側多處肋骨傷害。潘母因無力反抗,經急救仍宣告不治。 檢方複訊後認為陳女涉犯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反覆實施殺人、重傷、傷害犯罪之虞,當庭要求逮捕被告,並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Read More

嫌她如廁太吵 無業男刺傷阿姨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劉姓男子不滿同住的阿姨如廁聲音太大,懷疑是故意製造噪音,影響他的睡眠,持水果刀朝阿姨揮砍,致她頭、頸、臉、四肢多處刀傷,所幸未送命。台北地檢署二十八日偵結,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嫌將劉男起訴。 三十五歲無業的劉姓男子,平時與母親、阿姨、外婆同住在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的公寓,因長期睡眠品質不佳、坐息日夜顛倒,過去曾為了找工作及生活習慣等事與阿姨有嫌隙。 劉男認為,阿姨疑似故意製造聲響打擾他的睡眠,造成他生活壓力極大。今年三月六日上午七時許,劉男在房間聽到外面有聲響,懷疑是阿姨如廁時故製造聲響,一時氣憤,跑到廚房拿水果刀,衝進阿姨房間,朝她亂刺約十刀。 當時阿姨正裹著棉被睡覺,遭刺傷後驚醒,馬上用棉被護身抵抗,並大聲呼救,劉男母親聽到求救聲立刻上前阻止。警方獲報後到場將劉男依現行犯逮捕。阿姨經送醫急救,所幸傷勢不深沒有生命危險。劉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檢察官複訊後,依家暴殺人罪嫌將他當庭逮捕,並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Read More

買愛滋血液體檢躲兵役 男判4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新北一名廿六歲的楊姓男子為躲避兵役,竟花三萬元請一名愛滋病患者頂替其身分抽血檢驗,如願因愛滋被判定免役。然而疾管署發現楊男雖被列管追蹤,但查無就醫、服藥紀錄,通知其到院重新檢驗,當場遭揪出造假,後續依然被徵調服役,楊也因當「閃兵」遭台南地院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刑四月。 一0六年十一月間,楊男經新北市府徵兵檢查體檢結果為常備役體位,然而楊試圖當「拒絕兵役的小子」,一0七年花三萬元找人安排,讓某罹患愛滋病的男子使用其身分證、健保卡至醫院抽血,楊也陰錯陽差被認為罹患愛滋病,同年十二月持檢驗證明至南市東區區公所辦理役男體位變更申請,順利閃兵成功。 衛福部疾管署發現楊因愛滋免役,但卻未有就醫、服藥的相關紀錄,函請內政部役政署轉請南市府通知就醫,一一0年楊被通知前往指定醫院抽血檢驗,發現楊根本沒有愛滋病!同年八月經市府徵兵檢查會、役男體位審查會審議,判定將楊恢復為常備役體位、徵調楊服役當兵。 楊男被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楊坦承犯行有悔意,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月、易科罰金十二萬元,宣告緩刑兩年,並於判決確定一年內向公庫支付五萬元,全案可上訴。

Read More

立院初審 微型電動二輪車 應保強制險

行政院會也通過 惡意逼車或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 最高罰36000元 記者陳建興、黃翠娟∕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二十八日初審通過,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投保強制車險;行政院會也通過,惡意逼車或是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等危險駕駛行為,最高可處三萬六千元罰鍰。 立院財委會昨排審行政院函請審議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法規定義,微型電動二輪車經審驗合格,以電力為動力的二輪車輛,最大行駛速率為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車重不含電池四十公斤以下,或含電池六十公斤以下。 立法院十九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將原條文中的「電動自行車」字樣改為「微型電動二輪車」,明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應經審驗合格、懸掛牌照,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這次修法規範,將微型電動二輪車與汽車、機車分別列帳,明定未依規定投保強制車險的罰鍰。投保義務人於強制車險期間屆滿逾六個月,仍未依強保法規定再行訂立強制車險契約者,主管機關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牌照。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無照駕駛小型車、機車,罰鍰上限從現行一萬二千元提高到二萬四千元;如果五年內再犯,罰鍰最高額小型車二萬四千元、大型車八萬元;若再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得沒入車輛。對於無照駕駛者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加重拒檢罰鍰額度為一萬五千至四萬五千元。 草案也增訂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吊銷、註銷或吊扣期間駕車,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除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情形外,其餘加重為四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惡意逼車,或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等危險駕駛行為,最高可處三萬六千元罰鍰。無照駕駛、惡意逼車或兩輛以上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致人受傷或死亡,應負刑事責任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Read More

陸配欠1500萬稅金遭管收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孟姓配偶九年前連續出售三間台北市的房產,未依規定申報及繳納奢侈稅,累積稅款、罰鍰高達一千五百一十五萬餘元,遭移送催繳。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發現她拒不繳款,還把逾千萬元存款匯往中國大陸,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法院已於二十七日裁准管收。 台北分署指出,孟婦(六十多歲)的丈夫是退伍軍人並於多年前過世,她於民國一0二年間陸續賣出台北市內湖區、大安區共三間房產,三房均持有不到一年,依規定必須申報並繳納奢侈稅款。 由於孟婦刻意規避未繳,國稅局查獲後補徵稅額後,並裁處罰鍰共計一千五百一十五萬餘元,經催繳未果,日前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台北分署執行官調查發現,孟婦得知積欠鉅額稅金後,提領帳戶內一千萬元存款,並匯往中國大陸,有隱匿財產之嫌,因此請她說明。 孟婦供稱,這些錢要用來支付被他人詐騙投資房地產、母親與配偶、胞弟的醫療照護費用、資助中國大陸的養子讀書、借款資助中國大陸的朋友,及償還債務。 台北分署認為,孟婦對資金流向的說法前後矛盾,也沒有證據,儘管是真的,也違背優先清償欠稅的規定,決定向法院聲請管收她,台北地院原裁定駁回,經高院廢棄發回,台北地院二十七日重新審酌後,裁准將她管收。 執行署指出,孟婦得知被管收的消息,仍稱沒有錢清償稅款,也沒有提出具體清償方案,目前已將她送交由台北女子看守所執行管收。

Read More

航港局官員收賄核發遊艇駕照弊案 技佐宋立恒判9年2月定讞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承辦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補換發申請的技佐宋立恒,涉嫌勾結代辦業者,收賄發放遊艇駕照,向民眾收取一至三萬元,扣除業者的不法報酬後,以每張駕照五千元至八千元的代價,向宋立恒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台中高分院依貪污罪判刑九年二個月。最高法院二十八日駁回上訴定讞。 五十五歲宋立恒自七十八年四月起至一0九年五月,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擔任技佐,負責船員卸任職簽證,遊艇及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核、換發、補發等監理業務,具有登入海運技術人員管理系統之權限。 台中地檢署偵辦航港局官員收賄核發遊艇駕照弊案,查出「買照」人數眾多,宋立恒於九十七年至一0九年,先後向四十五名民眾收三十多萬元,一0九年十一月二日「第一波」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宋立恒等十八人,再於一一0年二月七日追加起訴宋立恒等三十三人,第一波、第二波共起訴宋立恒等五十一人。 民眾欲取得二等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必須具備所規定的學經歷,才能參加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測驗及格者再由航政機關核發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至於一等遊艇駕駛執照則是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才能申請核發或換發。 有不法業者利用民眾無暇參加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及測驗,卻想要取得駕照的心態,向民眾收取每人一萬至三萬元,扣除業者的不法報酬後,以每張駕照五千元至八千元的代價,向宋立恆行求、期約、交付賄賂。 宋立恒在收受賄賂後,逾越權限登入系統,登載不實的駕照核發或換發資訊,並盜用鋼印在駕照紙本上蓋上印戳,偽造遊艇或動力小船駕照,再將偽照交付給不法業者,宋立恒也接受業者委託,更換有效日期屆滿的偽照。 台中地方法院認為,宋立恒所為不僅玷污、褻瀆公務執行的純正,敗壞官箴,且有害公務員廉潔自重的形象,影響一般社會大眾對交通部管理公眾交通及政府的信賴,並造成水域交通的潛在危險,依貪污等罪判刑九年十月,褫奪公權八年。 台中高分院改判宋男有期徒刑九年二月,褫奪公權八年。宋男仍認為量刑太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Read More

生技董座替妻注射管制藥品死亡 依違反醫師法判刑6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某生技公司的陳姓董座長期為失眠的妻子,注射含有第四級管制藥品「安舒麻」成份的藥劑,導致妻子不幸死亡,由於陳男無醫師資格被依法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醫師法將陳男判刑六月、得可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指出,陳男(四十四歲)與李姓妻子共同經營一家生技公司,販售第四級管制藥品「安舒麻」注射液等醫療器材,安舒麻成份有助眠、紓壓的效果。 由於陳妻長期有失眠困擾,陳男從民國一0七年起,多次在家中為她注射該藥劑。不料,一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陳妻被發現陳屍家中,死者母親認為陳男涉案,事後對他提出刑事告發。 陳男供稱,一0八年間曾替妻子打過美白點滴,妻子有長期施打安舒麻藥劑。陳男幼子證稱,曾看過父親為母親打針十多次,每次打完針母親會睡著等。 檢方依解剖相驗的結果,發現陳妻有濫用藥物的情況,死因是多重藥物中毒,雖無法證明是因陳男對其打針注射藥物而釀死,但陳男並非醫師卻對人注射藥物,仍依違反醫師將他起訴。 法院指出,陳男是醫材公司負責人,知悉醫療行為涉及病患身體健康,影響生命甚巨,從事醫療行為須接受完整醫學教育訓練,並考取醫師資格。 法院認為,安舒麻藥物是第四級管制藥品兼第四級毒品,陳男擅自執行醫療行為,並隨意轉讓安舒麻,犯後仍未坦然面對,依醫師法的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將他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ad More

男模疫情期間收入不穩 運動中心健身偷竊被逮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黃姓男子平日從事模特兒工作,因疫情期間演出場次驟減,收入來源不穩,生活壓力大,竟在日前趁至北市中正區某運動中心健身時,竊取他人放置於置物櫃上的包包,黃男自以為犯行神鬼不知,孰料卻被後方監視器錄下獲案過程,警方獲報循線將他逮捕,黃男對自己因一時貪念而觸法也感後悔不已,警訊後將他衣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二十七歲的黃嫌平日主要從事模特兒工作,因疫情期間演出場次驟減,收入來源不穩,生活壓力大,遂於日前去運動中心健身房運動健身紓壓,運動完後在整理自身衣物時,突然看見置物櫃上放著一只名牌運動包包,他見四下無人,遂將被害人包包放入櫃中自身包包內後,再佯裝前去裝水,並於返回後即快速離開現場。 黃姓犯嫌自以為此偷天換日的手法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全被其後方的監視器拍得一清二楚,被害民眾於運動完後發現自己的包包不見,遍尋不著,即向警方報案,警經調閱監視器,這才揭露黃嫌的犯案過程,警方經積極追查,終掌握黃姓犯嫌身分並將其查緝到案,黃嫌坦承是因疫情期間收入不穩,壓力大,一時起貪念才會犯案,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警訊後將他依竊盜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Read More

不滿被催債 刺殺友人判15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男子黃韋勳因積欠李姓高中同學二百萬餘元,雙方去年相約商討債務,竟持鐵鎚重擊李男頭部,再持水果刀刺殺多刀致其死亡。一審依殺人罪判刑十七年,二審改判十五年,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原判定讞。 黃、李自高中起就是交情不錯的好友,李男生前經營燈具製作生意,黃男則沒有固定工作,又因沉迷賭博電玩,經常缺錢花用向李男借錢。 長期下來黃男積欠上百萬元,李男多次催討債務都遭拖延,黃男後來簽發二百七十萬元的本票與借據,給李男作為擔保。 黃男不堪被催債,還謊稱阿姨願意代為還債,兩人相約於一一0年三月三日見面商討債務。黃男要求李男一人入屋,友人在外等候,隨即持鐵鎚及水果刀將李男殺害,李男友人聽到呼救聲上前搭救,但仍不治死亡。 黃男事後打電話報警指「我殺人了」,但在法院審理時否認犯行,辯稱「沒要致他於死地,只是要他暈倒而已」。 法院審理時,依據李男傷勢,認定黃男下手力道猛烈,且對身體要害下刀,認定有殺人犯意。審酌黃男恩將仇報,造成家屬莫大苦痛,犯後否認犯行,但符合自首,且在獄中抄經、撰寫悔過書,一審依殺人罪判他十七年。 二審考量審理期間,黃男已與李男家屬達成和解,也透過家人履行和解條件,改判十五年。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