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警方無號誌路口專案取締 七天開罰逾1700百件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屏東縣警察局展開無號誌路口專案取締行動,七天共取締一千七百餘件,盼強化駕駛人對停讓規定認知。屏東縣警局統計今年一月至二十五日止,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發生三千兩百二十件,造成二十六人死亡、四千六百三十四人受傷,與去年同期相比,發生件數減少三百四十件,死亡增加九人、受傷減少四百三十一人。警方指出,八月十九日至二十五日展開無號誌路口專案取締行動,共取締一千七百一十四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取締件數增加一千六百九十三件,希望促使駕駛人於行經「閃光紅燈」或設有「停」字標誌的路口時,遵守規定停車再開,強化駕駛人對停讓規定的認知。屏縣警局表示,違規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反規定的駕駛人處新台幣一千兩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共同改善行人友善的交通環境。  

Read More

招財貓塞毒品 自泰擬運台

本報綜合報導泰國關務署和警方日前發現一批要運往台灣的裝飾用品裡頭塞了三十點五公斤的安非他命毒品,市價達三千零五十萬泰銖。我調查局正和泰國警方合作,追查台灣的共犯。泰國關務署指出,由泰國關務署、泰國肅毒委員會、泰國皇家警察緝毒局及武裝安全中心組成的海關攔截專案小組,二十一日在曼谷孔堤區的碼頭攔查到兩箱要運往台灣的可疑貨品。專案小組開箱之後發現,裡面裝有十二件動物形狀的裝飾用品,包括招財貓、長頸鹿、鹿、山羊和裝飾用的瀑布,這些裝飾品內塞了三十點五公斤的安非他命,預估市價達到三千零五十萬泰銖(約新台幣二千八百六十七萬元)。這些毒品被送往緝毒局進行後續調查。泰國警方表示,罪犯利用不同管道將毒品走私出泰國,泰國政府協調相關單位,包括國內和國際的單位,追查毒品走向。台灣方面正由調查局追查共犯中。

Read More

保二總隊員警涉詐騙案 北檢依組織與洗錢罪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警政署保二總隊邱姓員警涉嫌加入詐騙集團,還擔任關鍵角色提供虛擬門號與簡訊驗證碼,協助詐騙集團從事不法,並從中獲利三十七萬八千三百元。台北地檢署經偵辦,日前將他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及洗錢等罪起訴。檢警調查,邱姓員警去年六月加入詐騙集團,透過提供虛擬門號及簡訊驗證碼,協助該集團在社群Telegram、Instagram、Line、Tinder、WeChat等平台上註冊帳號進行詐騙。該集團假冒「安心幣商」進行虛擬貨幣詐騙,造成百餘名受害者損失超過四億元。新北市刑大在調查虛擬貨幣平台投資詐騙案時逮捕一名李姓車手。檢警調查顯示,該詐騙集團利用社交網站及交友軟體,張貼假投資、假交友、假賭博及假貸款等廣告,誘使受害人匯款至其虛擬貨幣錢包,再透過場外交易等方式轉移贓款。

Read More

6月嬰昏迷 保母拒交監視影像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台南一名六月大男嬰日前突昏迷送醫,家長希望查閱保母家中相關監視畫面釐清真相被拒,經報警後,市警三分局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中;由於男嬰無明顯外傷,真正原因仍在釐清中。南市一名六月大的男嬰日前突然昏迷送醫,目前仍在搶救中,家長向保母要求查看保母家中監視器畫面未果,因而報警處理。市警三分局接獲通報,雖會同家長前往保母家中欲了解案情,但保母未提供相關監視器畫面,警方經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由檢察官向台南地院聲請搜索票,廿三日前往保母家查扣監視器畫面等相關證物,但因部分監視畫面有缺漏,目前正由檢警進一步釐清案情中。市府社會局表示,該案於廿日下午接獲通報後,即指派社工人員了解幼童狀況及關懷家屬,同時聯繫警政單位及地檢署,並會同居家托育中心至該托育人員家中聯合稽查,釐清案發過程並留取相關監視影像。社會局指出,該名幼童自一日起委託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廿日突身體不適,由托育人員協助送醫急救,男嬰現仍於醫院接受治療中。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後續該名托育人員如有違反兒少法第四十九條情事,社會局將依同法第九十七條裁處其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其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另查該名托育人員為南市登記托育人員,除照顧該案幼童外,尚有另外兩名幼兒,目前社會局已依家長意願協助收托中的幼兒進行轉托安排,以確保托育安全與權益。後續社會局將持續追蹤該案司法進度,並依偵查結果予以裁罰,以維護兒少利益。

Read More

〈司法走廊〉誣告罪的成立條件

桃園區張先生問:之前我欠了朋友一筆錢沒有還,因為當時周轉不靈,後來對方竟去警察局告我詐欺罪,在檢察官調查後,我收到不起訴處分。我覺得對方很可惡,明明只是欠錢,為什麼要告我,我也想要對對方提出誣告的告訴,這樣有機會成立嗎?答:「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六九條第一項定有明文。依照張先生的敘述,雖然對方向您提出詐欺罪的告訴,但很有可能不會構成誣告。按照最高法院的見解,誣告罪之成立,行為人主觀上須有「真實惡意」,且所申告之事實須出於「憑空捏造」,如誤認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申告,並非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或尚非全無原因,只因不能積極證明其犯罪或證據不充分,致被控人不受追訴處罰者,尚難成立誣告罪。也就是說,必須要你們彼此間並未有任何金錢往來,對方卻向您提告因為您欠錢不還而涉有詐欺罪,在這種情況下,對方是憑空捏造申告之事實提出告訴,成立誣告的可能性很大。但是,按照張先生的說法,雙方彼此間確實存在金錢的往來,您也尚未清償完畢,對方可能合理懷疑您一開始借錢就沒有打算還,因此提告詐欺,雖然後來證明係因為一時周轉不靈,而無法如期還款,但這也是透過司法程序調查釐清後的事實。因此,依照張先生的敘述,實務上面很難認定對方對您提出告訴有誣告的犯意,若您對對方提出誣告的告訴,很難成立,且對方亦有可能也會對您提出誣告的告訴,不如讓這件事劃下句點,不要在司法程序中空耗青春。(作者∕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黃榮加)

Read More

台中警濫查4人個資侵害隱私 被判1年8月獲緩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前台中清水分局高美派出所張姓警員,明知非公務不得濫用系統查個資,卻為探知四位民眾身分證照片、年籍資料等,登入公務電腦以「警勤區查訪」不實名義查詢取得;台中地院認為張身為警察理應更守法卻侵害民眾隱私,考量他坦承面對司法,依偽造文書等四罪判他一年八月,緩刑二年,可上訴。起訴書指出,四十三歲張員在清水分局高美派出所任內,為了探知四位名眾身分證照片、個資,沒有經過他們同意,分別於一一一年十一月八日、十二月二十五日,及一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趁著上班時間多次以公務電腦登入警政署知識聯網查詢四人名字。張員並以「警勤區查訪」的不實名義進入查詢頁面,再用「M─POLICE警用載具」輸入四人姓名、生日等,藉此查到他們相關個資、身分證照片,後來因清水分局內部稽查才曝光。檢方訊時,張員均坦承不諱,並有電腦資料查詢紀錄簿、查詢特定人士紀錄表等可佐,檢方偵結依三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一個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他起訴。台中地院審酌,張員身為警察,相較一般民眾理更應更守法,卻以不實查詢事由登載於公務資訊系統,非法蒐集四位民眾個資,侵害隱私,考量張員沒有不良前科,犯後坦承,並願意面對司法,認為他經此教訓後當能知所警惕,依三個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各判他一年二月,另依一個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他八月,四罪合併應執行一年八月,緩刑二年,並命他向公庫支付二十萬元。

Read More

台中9月大男嬰疑遭虐死 狠父遭收押禁見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中市東區一名九個月大男嬰二十二日無呼吸心跳送醫不治,男嬰父母原聲稱是趴睡造成窒息,事後男嬰父親二十七歲廖姓男子才坦承毆打兒子,檢方複訊後,認定廖父涉犯重傷害致死、凌虐幼童致死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二十四日凌晨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台中地方檢察署表示,廖男二十三日晚間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涉犯中華民國刑法重傷害致死、凌虐幼童致死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二十四日凌晨院方裁准。台中市第三警分局二十二日下午五時五十七分獲報,東區某民宅內有男嬰無呼吸心跳,救護人員到場後緊急送往醫院救治,但到院急救後仍不治,醫療人員發現男嬰身上有疑瘀青不明外傷,通報警方,經第三分局組專案小組調查,調閱各項事證,帶回男嬰的父母分別詢問。二人面對警方調查時,起初都供稱男嬰趴睡造成窒息,直到警方指出男嬰傷勢,廖男才坦承兒子哭鬧,他一時失控徒手及以玩具毆打男嬰,事後發現男嬰無呼吸心跳,趕忙要送醫。警方全案詢問後,將廖男與甘女移送中檢偵辦,其中廖男遭檢方聲押,甘女訊後請回。據了解,廖姓夫妻育有一女、一兒後離婚,廖母帶二歲多女兒及九個月大的兒子住在南投,廖父獨自住在台中,廖日前開車前往南投探視子女,接母子三人回台中暫住,沒想到發生憾事。

Read More

九州博弈集團案中檢起訴 總裁與洩密警政監續羈押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偵辦九州博弈集團案,二十三日起訴集團總裁陳姓男子等三十二人及涉洩密的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檢方查出,林擔任警官年薪約一百六十萬元,名下卻有四千四百五十一萬元不明財產,還連續以「四十五萬元」猛存入戶頭規避洗錢,年初和前妻離婚當天,立刻又匯五百萬元給前電競聯盟董事長徐培菁,經檢方移審後,陳男與林明佐等六人裁定接續羈押禁見,另有二人交保。起訴書指出,全案源起橋頭地檢署於民國一一0年間偵辦詐騙案件時,發現有被害款項流向位於台中市的某科技公司,因而協請中檢偵辦。檢方發現九州博弈集團管理的科技公司開發第三方支付系統OnePaid提供博弈集團及詐騙集團進行洗錢犯罪,檢警自一一二年五月至今年五月間,對九州集團旗下多家公司與集團成員住處等六十五處發動十波搜索行動,拘提、傳喚到案四十八人。其中,九州集團總裁陳男及集團幹部史姓前記者等十一人,經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查扣總價值約四十一億五千三百零四萬元的不動產、名車、存款與現金等物。檢方再詳細調閱林明佐身家,發現他一一0年八月二十三日至今年一月三十一日,擔任刑大大隊長、警政監的薪資所得、加班費等,一共五百零一萬八千九百二十一元,平均年薪約一百六十萬元。林雖辯稱拿給前妻的二千萬元是和徐女借的,另戶頭另二千多萬元是爸爸提供,但徐女否認,林父也說自己年收入約一百二十萬元,他反對兒子和前妻離婚,也沒有資助他離婚款,沒借兒子錢。檢方也查出,林明佐今年一月十五日自台中刑大大隊長升任刑事局警政監後,隨即在一月三十一日和前妻離婚,當天還跑回台中,開著徐培菁替他租的要價四百六十二萬元RANGE  ROVER  SPORT到某銀行大敦分行,提前將父親戶頭解定存,再匯款五百萬到徐女帳戶內。全案經中檢偵辦後,二十三日將博弈集團總裁陳男與幹部等三十二人及林明佐依法起訴。陳男、集團幹部與林明佐等十二人於台中看守所收押將滿四個月,檢方起訴後一併移審台中地院,院方二十三日下午召開延押庭,其中八人已於當天晚間裁定,包括陳男、林明佐等六人法官裁定接續羈押,另外集團幹部史姓前記者、張姓女幹部,各以五百萬元、五十萬元交保。

Read More

越南婦受託照顧嬰兒不當致死 遭判1年6月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越南籍麥姓女子來台依親在一0九年受友人之託照顧其四個月大女兒,後因照顧不當造成嬰兒腦部損傷死亡,案經檢方起訴後,最高法院日前駁回麥婦上訴,依過失致人於死判處有期徒一年六月,全案定讞。麥姓女子在民國一0九年九月受託照顧一名四個月大的女嬰,當日,她在餵食嬰兒後,因嬰兒吐奶而進行清潔,隨後發現嬰兒無意識且臉色異常。試圖喚醒嬰兒時,麥女竟對嬰兒頭部拍擊並搖晃,在見未有回應後,麥女才請其女兒撥打一一九叫救護車,將嬰兒送醫急救。經醫療診斷,嬰兒因腦部組織損傷、泌尿道感染、肺炎等多重併發症於同年十月十六日不幸死亡。新北地方法院初審判決麥女過失致死,處以一年六月有期徒刑。高等法院二審則改判依成年對兒童傷害致死罪處以八年徒刑,認為麥女有故意傷害行為。最高法院審查後認為二審調查不足,將案件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考量麥婦文盲沒有唸過書又坦承犯行,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麥女有期徒刑一年六月,最高法院經審理,日前駁回麥婦上訴,案件定讞。

Read More

屏東三地門鄉長涉洩漏標案內容收賄!15萬交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屏東縣三地門鄉長曾有欽等三人,涉嫌洩漏工程標案內容給特定廠商,並收取賄款;案經屏東地院裁定曾有欽及韓姓秘書交保、周姓建設課員收押!屏東地檢署指出,曾有欽在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擔任三地門鄉長迄今,與韓姓秘書及周姓建設課員,涉嫌洩漏鄉內工程標案的預算金額及內容給特定廠商,進而向廠商收取賄款;目前韓姓秘書已退休、周姓建設課員已不在職。屏東檢方表示,曾有欽與韓姓秘書身為鄉公所監督採購案件人員,竟由韓姓秘書陸續向友人借用土木包工業名義承包鄉公所工程,從中獲取不法利益。另外,曾有欽明知依「屏東縣政府公務車輛管理及使用要點」規定,公務車只限公務使用,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去年八月至今年六月止,駕駛公務車做私人用途達三十多次。屏東檢方發動搜索,同步傳喚涉案犯罪嫌疑人,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三人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期約、收受賄賂,及刑法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二十三日凌晨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屏東地院於下午裁定周姓建設課員羈押禁見、曾有欽及韓姓秘書分別以新台幣十五萬及十萬元交保。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