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吳青峰(右3)遭到北檢認定違反著作權法起訴,蘇打綠多名團員在社群發文聲援,環球音樂也表示對吳青峰被起訴感到錯愕、遺憾,相信法官會還吳青峰公道。圖為23日吳青峰個人演唱會「太空備忘記」上,蘇打綠成員上台合體。 (環球音樂提供/中央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知名樂團「蘇打綠」前主唱吳青峰去年單飛,與經紀人兼恩師林暐哲拆夥,卻爆出歌曲版權糾紛。林男認為擁有「蘇打綠」所有歌曲版權,指控青峰未經同意公開演唱而提告侵權。台北地檢署24日偵結,依違反著作權法將吳青峰及哈里坤的狂歡有限公司起訴。
檢方指出,吳青峰於民國97年8月間與林暐哲音樂社簽訂「詞曲版權授權合約」,約定從97年10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為合約期間,青峰創作的詞曲等著作專屬授權林暐哲音樂社,合約屆滿前3個月前若未以書面提出反對,合約自動繼續延長1年。
青峰於107年10月26日以存證信函通知林暐哲音樂社表明不續約,但林暐哲音樂社認為青峰未於合約屆滿前3個月前提出反對,去年4月2日、9日分別以存證信函,告知青峰合約有效。
青峰明知合約仍有效,卻未經林暐哲音樂社同意或授權,於108年4月12日至9月6日間,公開演唱專屬授權林暐哲音樂社的音樂著作,並與哈里坤的狂歡公司以網路或實體光碟方式重製、散布、公開播送相關歌曲,侵害林暐哲音樂社的著作財產權。
檢方認定,青峰未經林暐哲授權,即公開演唱7次、發行5張專輯,公開未獲授權的演唱歌曲包括,歌頌者、巴別塔慶典、天空、太空人、傷風等,依法將他起訴。
至於掛名哈里坤的狂歡公司負責人吳青峰的母親廖碧珍,檢方認定她不知情,將她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