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去年直播時,怒嗆「本土天王,幹X娘」等語,遭藝人吳宗憲提告。台北地院二十九日開庭,館長當庭認罪,同意法官提議,捐公益金十萬元、兩年不再辱罵吳宗憲的提議,以換取緩刑。
北院昨日開庭,吳宗憲昨日委請律師到庭,表示沒有和解的意願,同時將附帶民事求償一百萬元。
館長在庭中承認有出言辱罵吳宗憲,但強調他是因先被吳嗆聲才出口反擊,吳罵人雖都不帶髒字,但不代表他說的就是對的。
法官提議以附帶條件給予緩刑兩年方式以啟自新,條件是捐款十萬元作公益,並命館長於兩年緩刑期間內不得辱罵吳宗憲。對此,館長表示錢可以馬上捐,也承諾會克制對吳的言論。
法官也勸諭館長,建議他罵人不帶髒字,避免惡言相向,開直播罵人雖然暢快,但還是要顧及對粉絲的教育意義,不須動輒爆粗口講髒話。
吳宗憲去年八月五日直播,暗批部分網紅沒有素養,「莫名其妙,拿著機器就要開直播?那會是個屁!」等。同月七日,館長陳之漢不滿吳宗憲所言,也開網路直播,反嗆「你自己都沒倫理了」、「不就屁中之屁」。
吳宗憲獲知後委請律師提告。檢方調查後認為,陳之漢的相關用詞已足以貶損對方,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