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最近事業單位最常違反勞基法的樣態,是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況到「分鐘」;至於違反職安法部分,則是以未提供安全衛生設施最多,被勞工局依法裁罰。勞工局長王鑫基說,裁罰不是唯一督促轄區事業單位守法的手段,該局以宣導、輔導、檢查,督促事業單位建立友善環境及營造職場安全健康,針對違法事業單位納重點宣導對象,協助改善勞動條件及職場環境。
勞工局對於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職安法等定期進行統計,勞基法部分,最新情況顯示,以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為最常見違規樣態;其次是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違反職安法部分,則是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多。
勞工局說,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中,有一家飲料、生活用品批發零售商,分別違反勞基法中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以及未依規定給與退休金等,被裁處三十六萬元最多。
另違反職安法事業單位中,有一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裁處七萬元最多。
勞工局說,相關裁處資料可上勞工局或台南市職安健康處網站─勞動檢查資訊透明專區查詢。
王鑫基提醒事業單位,勞工是企業最重要資產,健康與安全更是勞工權益最重要事項,拚經濟不要忽略勞工權益,唯有勞資和諧,才能為企業帶來獲利並促進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