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縣大村鄉賴姓村長候選人的母親為某老人會副會長,其為使兒子順利當選,涉嫌在該老人會幹部會議致詞時,向在場有投票權的與會幹部表示「請大家支持我兒子,如果當選,就出資招待大家出去玩一天」等語,以此方式為其子賄選。彰化地檢署二十四日偵結,依選罷法起訴賴婦,這也是彰化首件賄選起訴案。
起訴書指出,賴母知悉其子參與一一一年舉辦之村長選舉,為使兒子順利當選,於今年九月八日上午十點至十一點許,藉由召開老人會幹部會議之機,於致詞之際,當場向在場有投票權的與會幹部表示「請大家支持我兒子,如果當選,就出資招待大家出去玩一天」等語,而向選民行求相當於新台幣一萬元至二萬元價值之一日遊的不正利益,以此方式為其子賄選。
嗣經獲報,由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彰化調查站、彰化縣警局員林分局、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彰化縣專勤隊,於九月二十八日分別傳喚被告及證人等到案說明,而查悉案情。被告於偵查中自白犯行,檢察官建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另若其於審理中仍自白犯罪,請審酌其犯後態度,給予緩刑自新的機會。
檢方指出,賴婦行為涉嫌期約賄選,彰化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將賴婦提起公訴;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表示,檢方目前已接獲一百多件疑似賄選、買票情資,其中有數十件列入偵字和他字案調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