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擴充超大型貨櫃船隊MSC兩艘2.4萬TEU出塢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持續擴充超大型貨櫃船隊的地中海航運(MSC)近日又有兩艘2.4萬TEU級貨櫃船出塢。(見圖) 泰州海事局消息,兩艘24346TEU全球最大新造貨櫃船在泰興揚子鑫福船廠先後順利出塢,該型船總長399.99米 型寬61.3米,甲板面積達24000平方米,相當於3.5個標準足球場,最大堆櫃層數可達25層,相當於22層樓的高度,一次可裝載24346只標準集裝箱,是名副其實的海上"巨無霸"和"帶貨王" 該局表示,超大型新造船出塢作業佔用水域面積大,作業時間長,對過往船舶正常航行影響較大,極易形成緊迫局面。泰州海事局充分發揮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和泰州港航一體化資訊系統,通過甚高頻發佈航行安全資訊,提醒附近過往船舶注意調整航速航向,調派三艘海巡艇提前至作業水域,保持與新造船舶、協助拖輪即時聯繫,提醒出塢作業船舶主動收聽甚高頻並及時與過往船舶溝通聯繫,最終確保船舶出塢作業安全。 據瞭解,在此之前,MSC另有一艘同型船在太倉海事局海巡艇的護航下,上週由江蘇太倉港駛往浙江花鳥山附近海域開展為期八天的試航。該輪先後在泰興、太倉兩地船廠進行整體建造和上層結構安裝,本次試航結束後,預計將於下(三)月底完成交付並投入使用,本次試航係將按計劃對船舶操縱性、穩定性及相關設備性能等進行測試和驗證。 江蘇揚子江船業集團公司目前手持該船型訂單六艘,預計年內陸續從太倉港碼頭進行出江試航並全部完成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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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肯德倫碼頭可望三個月後恢復正常營運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因地震受創的土耳其伊斯肯德倫碼頭(LimakPort Iskenderun)預計三個月後才能恢復正常營運。 消息指出,土耳其伊斯肯德倫碼頭在本(二)月的大地震中遭受重創,該碼頭管理層表示,大約需要三個月才能恢復正常營運。該港口在本月六日地震後遭到嚴重破壞結構受損,貨櫃起火時還發生嚴重火災。三天後碼頭的大火終於被撲滅。本月航運公司已經向該地區的其他港口進行轉移,這將一直持續到春季後。據管理層透露,總共有3670個貨櫃在火災中被燒毀,清理行動正在進行中。 該港每月處理約四千TEU貨櫃,碼頭位於南部哈泰省的地中海沿岸,1200多座建築在7.8級地震中被摧毀。該市距離震中約120公里,除了港口受損,該地區的許多道路都需要修復。  土耳其東南部和敘利亞北部發生有史以來最致命的地震,據證實有超過4.4萬人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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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貿港區貨物郵遞出口作業要點修正即起生效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關務署發佈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郵遞出口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九點修正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其中對第四點港區貨棧郵務區之劃設及變更,應由自由港區事業取得中華郵政公司同意後,依據營管辦法規定向自由港區管理機關申請,並副知海關。 港區貨棧郵務區辦理自由港區貨物郵遞出口作業,其範圍需有明顯區隔,並設置二十四小時連續錄影或動態偵測錄影且無死角之閉路 電視監控系統,連線至海關辦公室或其他場所,供海關即時監看貨況。監控錄影檔案應存檔三十日以上,以供海關查核;必要時,應 依海關通知延長存檔至九十日以上。中華郵政公司車輛須跨越不同管制區載運郵遞出口貨物者,應申請核准登記為自由港區專用車隊或保稅運貨工具。 第九點修正為前點貨物以海運郵遞出口者,須運至其他管制區之港區貨棧郵務區接續辦理郵務作業時,應於第二卸存地點代碼欄填列辦理郵務作業之港區貨棧郵務區卸存地點代碼;以空運郵遞出口者,應運至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出口貨棧,並於第二卸存地點代碼欄填列該出口貨棧之卸存地點代碼。前項貨物應以自由港區專用車隊或保稅運貨工具載運並由相關業者傳輸動態訊息至貨櫃(物)動態資料庫。 第一項中華郵政公司對其出口貨棧間貨物之移運,應以自由港區專用車隊或保稅運貨工具加封運送,其加封、剪封及監押出境作業均由海關辦理。自由港區貨物郵遞出口作業之艙單及報單,應由海關電腦系統自動審結銷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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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籲請進口人注意價格核估規定 配合說明交易情形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基隆關表示,近來屢有納稅義務人提供之進口貨物交易單據未被海關採為估價依據,因不服海關對其進口貨物所為完稅價格之核定,進而提起復查案件。依據關稅法第29條第5項規定,海關對納稅義務人提出之交易文件或其內容之真實性或正確性存疑,納稅義務人未提出說明或提出說明後,海關仍有合理懷疑者,視為無法按本條規定核估其完稅價格,並應依序按同法第31條至第35條規定予以核定,籲請商民配合說明交易情形並提供真實交易文件,以維自身權益。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依據關稅法第29條第1項、第2項規定,完稅價格係指海關為從價徵收關稅所核定進口貨物之價格,其以進口貨物交易價格作為計算,而所謂交易價格係指進口貨物銷售至本國實付或應付之價格。為查明進口貨物之正確價格,確保國課並保護國內產業,由進口人提出之進口單據雖為估價之參考文件,然法律同時授權海關如對進口人所提相關文件資料存疑時,經要求進口人說明而未說明或說明後仍對之持合理懷疑者,得視為該貨品無法按其交易價格核估完稅價格。換句話說,海關並不需要到證明進口人所提出之交易文件確屬虛偽不實之程度,才能不依據進口人提出之交易價格資料核定。海關基於專業之審查,並由進口人負相當之協力義務後,海關仍具合理懷疑時,即可依據關稅法第31條以下規定另行核定其完稅價格。 基隆關呼籲,為提升進口貨物價格核估之行政效能,達到公平合理課稅之目的,當海關對進口人所提供之交易文件資料存有疑點時,請進口人盡力配合說明,以共同完成價格核估作業,達到徵納雙方之滿意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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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投資商機說明會掌握中東歐布局致勝商機

(經濟部提供)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為協助臺商布局中東歐市場及掌握立陶宛投資合作機會,昨(21)日上午與立陶宛貿易代表處合作舉辦「前進中東歐—立陶宛投資商機說明會」。本說明會由立陶宛經創部次長Karolis Zemaitis親自率領立國工業家聯合會(LPK)及工程與技術協會(LINPRA)企業訪團親自出席,吸引現場約百人共同與會場面交流熱絡。 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致詞歡迎訪團,並表示因應當前美中貿易科技摩擦、通膨、氣候變遷及地緣政治情勢,供應鏈的布局從過去重視生產效率與比較成本的全球化分工,逐漸轉變為風險規避、重視國家安全的短鍊化在地生產,透過與信任的合作夥伴建構具一定規模且完整、可信任及有韌性的產業供應鏈,已成為趨勢。臺商除了向新南向國家移動外,中東歐更是進軍歐洲市場首要布局重鎮。 陳次長強調,中東歐國家具備重工業基礎、多語言能力之科技人才豐富、新創生態蓬勃發展,已吸引許多國際品牌大廠矚目。在臺立陶宛雙邊努力推動下,投資合作已見初步成果,我政府在去年1月宣布成立2億美元「中東歐投資基金」及10億美元「中東歐融資基金」,分別促成立陶宛相關2件投資案總計700萬歐元,及通過2件融資案總計900萬歐元。其中,中東歐投資基金首件投資案,正是立陶宛的利基雷射產業,立陶宛為全球重要雷射技術研究與應用產品供應國家,雷射技術應用廣泛,與我國半導體、生醫、工具機等優勢產業發展具互補性,可望帶動未來臺立雙邊雷射、新創、電動巴士等產業之投資。 立陶宛經創部次長Karolis Zemaitis表示,很高興帶領企業團再次訪臺,這次訪團是立國來臺最大代表團,隨同的企業團員超過30人橫跨製造、工程、雷射等多元產業。Z次長特別強調,臺立雙方是擁有共同民主自由價值的好夥伴,過去兩年臺立兩國相互探索潛在合作領域,相信2023年將是臺立雙邊合作關係更加深化的一年,未來立方將籌組更多具規模的訪團來臺。立陶宛工業家聯合會Vidmantas Janulevicius會長致詞表示,LPK是立陶宛最大企業協會,會員囊括立陶宛超過4,000家中大型企業,貢獻立陶宛87%出口值及47%的GDP,特別感謝這次活動的安排,亦盼這次訪臺能進一步促進臺立雙邊企業間更緊密的合作互動。 會中立陶宛貿易代表處盧思融代表向我商深度說明立陶宛投資利基、重點投資產業商機與相關投資服務,台杉投資楊明超執行合夥人及輸出入銀行戴燈山總經理也分別針對「中東歐投資基金」及「中東歐融資基金」進行詳細介紹,鼓勵廠商運用政府相關資源,積極評估投資中東歐市場。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指出,中東歐國家因具備堅實工業基礎、高等教育及外語人才充沛,營運成本相較西歐低,製造業、軟體、雷射、生技等產業表現相對具優勢,在地緣政治風險下,國際企業與品牌大廠除了東南亞與印度外,也開始將中東歐納入投資考量,經濟部投資業務處將持續與駐外單位、各國駐臺單位密切聯繫,促進我國企業與中東歐等國重要產業的企業合作,進而推動雙邊投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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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世鋒調任基隆關務長 方國賢陞任台北關關務長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海關高層人事異動!關務署表示,財政部核定基隆關及臺北關關務長職務異動,基隆關前關務長呂敬銘退休所遺職缺,由臺北關關務長陳世鋒調任。臺北關關務長陳世鋒調任基隆關關務長所遺職缺,由臺北關副關務長方國賢陞任。 新任基隆關關務長陳世鋒,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航運管理學系碩士,曾任臺北關副關務長、基隆關副關務長、高雄關副關務長、關務署關務查緝組組長。 新任臺北關關務長方國賢,中國文化大學會計學系畢業,曾任高雄關副關務長、關務署關務查緝組組長、臺北關主任秘書、臺北關稽查組組長、臺北關副關務長等職務。 關務署說明,卸、新任關務長由彭署長英偉監交,交接暨宣誓典禮舉行時間,基隆關於112年3月1日(星期三)下午2時在該關禮堂舉行,詳細交接典禮舉行事宜,請洽該關人事室劉股長(聯絡電話:02-24202951分機3410)。臺北關於112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10時在該關3樓會議室舉行,詳細交接典禮舉行事宜,請洽該關人事室陳股長(聯絡電話:03-3834265分機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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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裕凱:海污法修正需有新思維 船舶油污不應再是海洋污染原罪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黃裕凱教授表示,我國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應有更新的思維,船舶油污不應再是現代海洋污染的原罪。 黃裕凱教授談到,現行海洋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海污法)於2000年11月1日公布實施,不到2個半月的2001年1月14日就發生墾丁龍坑的阿瑪斯號礦沙船油污案。的確基於國際先前發生的許多重大船舶油污案,以及從油污的巨災可見的高聚焦性,無論從當時的立法或社會氛圍:形同認定『海污等於油污』!加上我國長期無法參與國際公約,國內行政立法偏好選擇性立法的結果,我國2000年的海污法堪可謂全球最為嚴格的海污立法當不為過,比美國的1990年油污染法OPA還要嚴格。現行海污法與國際規範差異最大且最受航運業者,包括油污無法主張責任限制、無免責事由、應負責之人範圍過廣、人員留置、財務擔保基礎不同於國際規範等。 全球海洋污染源百分比的完整統計資料不多見,最權威者仍為30年前聯合國環境署(UNEP)於1991年關於全球海洋污染源的統計資料。依該資料,既使於1990年代,來自船運溢油(shipping spills)亦僅佔其中的12%,海洋污染最大污染源是與大家都有關的陸源徑流污染(land runoff)達44%,其次是空氣排放污染(airborne emissions)33%,之後為海洋棄置(ocean dumping)污染10%,及離岸設施油氣污染(offshore oil and gas)為1%。 自UNEP資料發佈以來,在IMO及世界各國等努力下,油輪雙殼船強制適用等船舶設計結構方面的改進、STCW及ISM等人員管理層面的強化,海上運輸因風險高,雖然每年還是會發生若干油污事件,但與1990年代相較,這20、30年來,船舶油污事件已大幅降低,從ITOPF每年發佈的超過7噸以上的油輪溢油統計,迄至2020年,全球油輪油污事故已從1970年代平均每年78.8起的最高峰,漸次滑落到1990年代平均35.8起,2000年代的18.1起、2010年代以後的6.3起。換言之,如反推回1991年UNEP的數據,今日來自船舶的油污染可能已遠低於當時所統計的12%。於今日,隨著可見污染類型的降低、氣候變遷、生態永續等議題的著重,海洋污染的著重點,已從有形可見轉向無形不可見,包括重金屬、塑料廢棄物(含塑膠微粒)、化學品、藥物、殺蟲劑、化肥等污染。 依據波士頓大學的全球健康(Annals of GlobalHealth)2019年度報告,前述海洋污染源主要來自陸源污染,約佔全球海洋污染來源平均值80%;且依據歐洲環境署(EEA)統計資料,重金屬、化學品及海廢於歐洲某些區域海域,例如波羅地海佔96%、黑海佔91%、地中海佔87%不等。過去半世紀,東亞及東南亞一直的海洋重金屬污染最嚴重區域,佔全球近50%。全球海洋廢棄物(90%為塑膠製品)從1990年代約15億噸增加至2015年代的80億噸,2025年預估達150億噸。工業化學品產量指數,也從1987年代的45%,快速提升至2020年的150%。黃裕凱也提到引用前述數據,不是在為船舶油污找理由,找藉口。船舶油污仍然重要,但從比重上來說,其重要性真得已遠不如前。此海洋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的思潮變動,是海污法修正必須正視的核心方向。前述各數據其實無須他本人引用,這應該是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機關本應知曉的事。 黃裕凱也指出,反觀本次即將送行政院院會審議的海污法草案,從2017年4月環保署起草擬定,2017年6月草案公告;2018年4月移交給新成立的海洋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接續研修,2020年7月再次草案公告,因有不少爭議,直至2022年底草案才送行政院。綜評本次送院的海污法修正草案,是在現行海污法的窠臼下,完全無視晚近海洋污染的思潮,適用範圍加大、責任及罰則加重、限制更嚴、另外增收海污費及設立海污基金等。現行海污法與國際規範差異最大且最受航運業者詬病者,包括油污無法主張責任限制、無免責事由、應負責之人範圍過廣、人員留置、財務擔保基礎不同於國際規範等事項完全保留外,罰則不分故意過失,都是與國際公約規範嚴重背離的項目。 以海污費徵收及設立海污基金為例,主要徵收對象是原油進口業者,核心徵收依據為1971年基金公約。我國因非1971年基金公約會員國,建立自己的『油污基金』以因應油污損害不夠賠、找不到人賠的處境,無可厚非。其本人也支持徵收及設置,因假設我國為1971年基金公約會員國,這些業者本來就要繳交,他們已經超過50年沒繳了。但基金公約的核心目的是與1969年CLC(油污染民事責任公約)相搭配,由油輪運送人及貨油進口商(dirty cargo)一起來承擔油污損害,這是國際油污責任妥協下的平衡結果,也是國際油污責任採用較為嚴格的次嚴格責任(semi-strict liability僅極少數情況方可主張免責,CLC公約第3條第2項)、峽道型責任(channeling liability僅船舶登記所有權人為責任主體,CLC公約第1條第3款)、責任基礎加重下得主張責任限制(limitation of liability)的平衡規範(CLC公約第5條)、以及油污責任能有效確保所搭配的財務擔保制度(financial security,CLC公約第7條)等完整規範制度下的環節。 但在本次修法仍維持『海污等於油污』的舊思維下,原油進口商必須承擔絕大多數的海污費支付責任,而所徵收的海污費所建立的海污基金又非完全針對油污補償為使用。無論以前環保署時代一直強調『污染者付費』,基金等行政公課的使用強調專款專用,本次海污法草案的修正均存在著嚴重問題。 黃裕凱強調,2017年4月環保署草案,雖有不足,但在其本人的勸說下,尚納入若干國際規範,如責任限制等。於2017年10月23日航港局所舉辦針對當時環保署草案的公聽會上,他也語重心長地表示:『本人協助環保署處理海污事件十多年,好不容易讓他們瞭解海污事件為海事事件,海污事件可主張責任限制的想法;草案雖未達業者能完全符合國際規範的理想,但畢竟有跨出一步;環保署至少與海洋污染有直接關連,但海洋保育與海洋污染的連結度更低了,未來海污業務由海委會/海保署主導後,不知還要多久,他們才能瞭解。』未料,他本人前述一席話真的一語成讖,本次海委會/海保署主導下的海污法修正,不僅未向國際規範靠近,反而更進一步背離了國際規範。海污國際性質特強,真得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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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海舉辦鳳梨研討會 分享冷藏運輸經驗

萬海舉辦臺灣鳳梨研討會。(圖萬海航運提供)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萬海航運為持續推動水果外銷,於高雄邀請農業科技研究院專家、在地鳳梨出口商以及報關業者齊聚舉辦鳳梨研討會,一同分享冷藏運輸經驗,當天亦有碼頭參訪活動讓客戶親身參與碼頭作業流程,會同產官學界多位專家一起探討冷鏈技術與產銷合作的新發想,亦透過不斷更新船舶與設備,於2023年投入3500只全新冷凍貨櫃;未來將持續提供精進冷鏈服務以應市場大眾需求。 萬海航運指出,鳳梨為熱帶水果形象的代表之一,鮮黃亮麗的外觀和帶有吉祥旺財意涵的名稱,讓鳳梨廣受各國消費者的喜愛。據該公司統計去(2022)年承載台灣各個產區共623個鳳梨貨櫃,約莫6000噸的鳳梨銷往日本各個主要城市,範圍涵蓋東京、橫濱、大阪、博多、神戶等主力消費地區。面對日本對於食品安全與品質的高度要求,搭配綿密船期,結合先進控溫的冷藏技術,以確保在任何氣候條件下都能讓鳳梨以最新鮮的狀態送到海外消費者手中。 萬海舉辦臺灣鳳梨研討會。(圖萬海航運提供) 萬海航運戮力為廣大生鮮蔬果廠商提供優質的冷凍櫃技術與服務,在運送過程中各項環節的嚴格把關,確保客戶交付的貨載新鮮無虞,並在全台辦公室率先成立專職冷凍櫃業務的接洽窗口,以及專精冷凍櫃設備的精緻運輸技術課,提供客製化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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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蔡政府和民進黨根本無心推進兩岸對話

台北市政府強調,上海市訪問團行程經陸委會同意,公開透明。圖為台北市長蔣萬安接見上海市訪問團。(取自台北市政府網站) 台北市政府主辦今年台灣燈會,邀請也參展的上海市府官員來台參觀,希望藉此降低台海緊繃狀態,讓兩岸關係逐步走向春暖花開的和解之路。在陸委會專案核准下,中國大陸上海市台辦副主任李驍東一行六人十八日抵台進行三天參訪。原本應該是單純的兩岸文化交流,卻因激進獨派的鬧場及民進黨有意蹭曝光度而染上政治色彩,實在令人遺憾。 陸委會稍早拒絕批准陸方派代表團來台弔唁日前圓寂的佛光山開山宗師星雲法師,所以這次從善如流接受台北市府的申請案,確實讓人對今年的兩岸關係前景有所期待,深盼雙方能把握稍縱即逝的難得契機,尋找到足以化解當前僵局的突破口,進而恢復最基本的海基、海協溝通機制,以免誤判彼此意向。 屬於城市交流層級的上海訪問團在台行程低調,卻遭民進黨市議員硬指為「黑箱作業」而變質,甚至還質疑訪客相關行程屢不公開就坐實了「密會」,根本「無法保護台北市民跟台灣人民」,認為台北市長蔣萬安「無能」。這種無端指控完全暴露了民進黨將這次兩岸正常交流操作成藍綠政爭的兩面手法。 事實上,訪團行程早經陸委會同意,公開透明,民進黨市議員刻意扭曲為「黑箱作業」毫無根據。其次,正因為台北市府太了解國內政治生態,不讓單純的訪問淪落為綠營的鬥爭籌碼,更避免對參觀燈會的群眾造成不便,因此讓訪客低調走完燈會現場即先離開。這是基於過去陸方訪團在台遭遇所做的變通,讓民進黨的指控落空,足見北市府事前進行過充足的沙盤推演。 很顯然,若非民進黨中央及地方的政策溝通出問題,不然就是民進黨把兩岸議題當成今年炒熱選戰的主軸,仍意圖把主張兩岸應平等交流的在野黨抹紅成「賣台集團」,全然不顧台灣整體利益。對照蔡英文總統新年談話提及「願意恢復兩岸對話」的說法,豈不是一大諷刺! 從蔡政府只對中國大陸以外國家開放邊境、連小三通都僅放行外島居民來看,民進黨依然抱持著仇視心態處理兩岸事務,執意以「對抗取代對話」來營造台海緊張氛圍和全民反共態勢。然而,去年底的九合一選舉早戳破其伎倆,也讓國人更認清民進黨只求黨派利益的自私心理,才會惡意攻訐國民黨副主席夏立言的登陸之行。 國民黨是以「捍衛中華民國、維護台灣家園」的原則與中共對等往來,倘若不是公權力難以推進兩岸和解,在野黨何須、亦沒有角色取代兩岸官方溝通管道。新任海基會董事長李大維日前也重申儘早恢復兩會協商及服務台商的工作,既然朝野政黨都有創造台海和平環境的共識,民進黨有何理由或立場扭曲、醜化在野黨的努力? 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年初強調要達到境外觀光客六百萬人次,其中包括一百萬大陸客,以挽救因疫情而低迷的台灣觀光產業。然而,以蔡政府慢半拍的做事步調來看,連開放兩岸直航航點都推託不前,更別說開放陸客遙遙無期,而且外國觀光客來台人數能否達標,都是一大問題。 仔細分析民進黨迫不及待地批評台北市府的用詞,純然只是莫須有的政治口水,國人實在看不到綠營有真正想為台北市民或兩岸關係做出任何實質貢獻的動機,也證明蔡政府根本沒有推進兩岸對話的準備,遑論融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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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彥風暴擴大 簽呈外流恐掀波

當年上簽呈辦陳宗彥貪汙案的台灣高檢署檢察官林仲斌不回應簽呈外流一事。(本報資料照片)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九年前簽辦陳宗彥召妓、涉貪案沒辦成,檢方內部簽呈卻意外流出,在政壇及司法界都投下震撼彈;陳宗彥一案檢方已重新調查是否有涉及未查明的貪瀆情形,林仲斌簽呈案後續滾起的檢調法紀和政治影響,恐更具爆炸性。 南檢說明,關於檢方二0一三年間偵辦王孝瑋涉嫌妨害風化案件,發現慷樂隊業者行賄當時的台南市新聞處長陳宗彥一事,承辦檢察官林仲斌於二0一四年四月十四日另以簽呈簽分案偵辦業者涉嫌行賄陳宗彥貪汙案,經前後兩名檢察官偵查後,認所涉貪汙案件,因查無具體不法事證,於二0一五年八月卅一日簽結,並非如媒體所說不了了之,及有包庇之情形。 林仲斌因涉違法監聽,二月八日台南地院判決八個月、緩刑二年;林收到判決書的隔天,即有民眾黨立委陳琬惠公開爆料陳宗彥召妓一事,及南檢內部簽呈外流,甚至連監聽譯文都流出來。對於南檢機密簽呈是否夾帶於移審案件被當事人或律師閱卷閱出?當年上簽呈的台灣高檢署檢察官林仲斌則表示不回應。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賴哲雄則南下作行政調查。 法界認為,陳宗彥案相關事證可能是從南檢流出,全案向上發展,這把火燒到當時擔任南檢檢察長的費玲玲(現任高雄高分檢檢察長),她事後也發聲明強調,陳宗彥一案是在她任內核准偵辦,但簽結時她早已離開南檢,既未核准結案,就沒有縱放或吃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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