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陳姓女大生9日騎機車發生事故,頭部重創昏迷,11日被判定腦死,家屬尊重陳女最後遺願捐贈器官救人。嘉義長庚醫院13日表示,器捐手術已完成,捐贈腎臟等器官,遺愛人間。
檢警表示,22歲、住在嘉義市的陳姓女子,在高雄市就讀大學,9日晚上騎機車行經楠梓區大學11街與大學16街口時,與黃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發生事故,頭部重創,送醫急救,10日晚上轉院至嘉義長庚治療。
嘉義長庚指出,陳女轉來治療時狀況就不是很樂觀,已陷入昏迷,因陳女欲進行器官捐贈,院方醫療團隊11日完成最終腦死判定後,隨即進行器官捐贈手術,捐出肝臟、腎臟及眼角膜等器官,造福多人。
院方表示,陳女發生車禍後,在還有意識時告知家人,願意捐出可用的器官救人;家屬雖然百般不捨,但認為這是陳女最後發心的善願,還是尊重遺願,捐贈可用器官遺愛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