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近期有公民團體對於中央補助地方消防機關購置救災機器人,而非汰換老舊消防車輛提出質疑。消防署在二十八日表示,採購救災機器人並非取代汰換老舊消防車輛,而是為了提升災害應變能力及保障消防人員的生命安全,尤其在高危險的火場或特殊場域,機器人可有效替代消防人員進入進行救災工作。
根據消防署資料,目前各地方消防機關已經採購了一百二十八台救災機器人,這些機器人包括自購及中央補助的部分,並且已經在多種特殊災害場域投入使用,包括高科技廠房火災、石化工廠事故、鐵皮屋火災、資源回收廠等場所。這些場域通常具有高危險性,消防員在現場的狀況及情報不明的情況下,機器人能先行執行偵測和救災工作,確保消防人員的安全。
消防署指出,儘管救災事宜屬於地方政府自治,但中央依照地方消防機關的需求,編列中程計畫提供補助,協助地方購置救災機器人。這些機器人可遙控進入火災現場,並且運用射水砲塔進行滅火作業,從而避免派遣消防員進入高危險的火災區域。這項科技化的救災方式也符合國際消防界發展趨勢,減少消防員因事故而遭受危險的機會。
此外,消防署也強調,消防人員的個人保護裝備至關重要,並已爭取約十九億元的預算,以充實外勤消防人員的基本救火裝備,包括個人導光索、無線電擴音器、熱顯像儀等特殊裝備,主要在提供一線消防員更為全面的安全保障。
至於老舊消防車輛的汰換問題,消防署表示,地方政府已依法編列預算進行汰換,並透過中央補助加速汰換的速度。自一0九年起,消防署已經協助汰換七十九部消防車,預算超過十二億元,並且地方政府也自籌經費汰換了三十一部。未來,根據第二期計畫,消防署預計再補助地方政府汰換一百六十八部消防車,總汰換數量將達二百三十六部。
消防署強調,消防車輛及救災機器人的採購成本相對較高,因此需要中央與地方的合作,透過各項專案計畫共同努力,提升消防機關的整體救災能力及消防員的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