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攜手全聯 設紙錢集中箱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中元節即將到來,南市環保局表示,許多民眾為了普度祖先及好兄弟,開始籌備三牲四果,不過環保局鼓勵民眾參與社區或廟宇的「集中普度」,向祖先表達敬意,今年更與全聯福利中心合作,在東、永康區全聯全門及東區虎尾寮設紙錢集中箱,呼籲民眾選擇「替代燒、適量燒、乾淨燒」,響應環保之餘,也兼顧民俗傳統文化。市長黃偉哲指出,儘管焚燒紙錢是傳統習俗之一,但其產生空氣汙染問題不可忽視,建議市民可逐步朝向「替代燒、適量燒、乾淨燒」的減量新三燒模式。環保局建議民眾,可參加寺廟或社區普度,讓紙錢集中焚化處理。如民眾維持在家中普度,也可以搜尋附近是否有環保局設置的紙錢集中箱,後續由環保局協助載運至淨圓滿紙錢專爐焚化。環保局表示,今年與全聯福利中心合作,在鄰里社區長期設置紙錢集中箱,目前已設置十九處,分別是永康及東區十五家全聯門市及東區虎尾寮四處,未來將持續拓點,只要是中元普度期間及未來初一、十五、初二、十六祭拜期間,都提供紙錢集中收運的服務。

Read More

〈 法扶天地 〉父拋棄繼承遺產 子不能代位繼承

新營區陳先生問:遠房親戚王老先生與配偶生有二個兒子,配偶較早過世。王老先生過世後,長子於三個月內對王老先生拋棄繼承,經法院准予備查,請問長子的兒子(即長孫)可以代位父親,繼承阿公王老先生的遺產嗎?答:依照民法第一一三八條第一款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民法第一一三九則規定,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王老先生配偶早逝,王老先生過世後,其第一順位繼承人且親等近者就是長子與次子。依照民法第一一七四條第一項、二項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本案王老先生的長子既然已經向法院聲明拋棄繼承,經法院准予備查。則依照民法第一一七六條第一項規定,第一一三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也就是說,王老先生的長子拋棄繼承後,其應繼分歸屬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也就是次子,由次子繼承王老先生遺產全部。「代位繼承」的概念,依據民法第一一四條規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本案繼承開始即王老先生過世之時,而王老先生過世當時,其長子尚健在,並未死亡,也未喪失繼承權。換言之,王老先生的長子係「繼承開始後」因拋棄繼承才喪失繼承權,不符合代位繼承的要件。一般民眾對此問題很容易產生誤解,誤認為王老先生的長子拋棄繼承,長孫得代位繼承,這點值得特別注意。(作者∕法律扶助金會嘉義分會會長林春發律師)

Read More

屏東前鄉代捐燈柱涉賄判1年2月 二審獲緩刑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前屏東南州鄉民代表林立被控為爭取連任,授意林姓選民捐贈社區裝設十支LED燈柱。一審遭依違反選罷法判一年二月,高雄高分院二十九日維持原審刑度,諭知緩刑四年,可上訴。前屏東南州鄉民代表林立於一一一年八月間為爭取選民支持第二十二屆鄉民代表選舉連任,先由林姓選民出資購買製作燈柱材料,並進行裁切組裝,隨後裝設在一處社區兩側道路圍牆和中庭,名義上雖由林姓選民捐贈燈柱,但施作期間林姓選民卻在社區群組發表貼文爭取選民支持林立連任,林立也因此被依違反選罷法起訴。林立否認犯行,但屏東地方法院一審考量林立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選區內團體,假借捐助名義行求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一一0萬元,褫奪公權四年。高雄高分院二十九日維持原審刑度,諭知緩刑四年,可上訴。

Read More

詐領獎金 前岸巡中校主任判10年2月

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前任第四海岸巡防總隊勤務中心前郭姓主任,遭控於二0一0年以人頭詐領查緝私菸獎勵金一百四十四萬兩千元,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十年二月,褫奪公權四年,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郭姓中校自二00五先後任職第四岸巡總隊少校情報官、勤務中心中校主任,負責指導總隊案件偵辦以及查緝等業務。起訴書指出,第四岸巡總隊於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八日、十九日相繼在台中梧棲港「順得成號漁船」、「宏舜號漁船」走私香菸,由台中市政府頒發查緝獎金共三百餘萬元,當時郭家宏任職前第四岸巡總隊少校情報官及勤務中心中校主任,負責查緝私菸。判決書指出,郭男為兩案的主偵人員,囿於相關規定,如僅以實際參與人員請領,無法全額請領查緝獎勵金,以人頭或臨時至現場、出力較少的人員列入有功人員名單,指示不知情士官長製作名冊、受領清冊等文書,時任不知情司法組長召開獎金分配評審會議等程序請領獎勵金,獲領獎勵金的部分人員提領部分獎勵金交由郭男,郭男詐取金額總計一百四十四餘萬元,實際犯罪所得八十五萬兩千元。判決書指出,郭男否認有貪汙、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犯行,辯稱因私菸案檢舉人抱怨檢舉獎金太少,指示同仁以樂捐方式繳回,再將樂捐款項交給檢舉人,然而該檢舉人證稱的獎金、公關費金額與郭男所述不符,郭男辯詞不足採,認定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領財物罪、刑法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罪犯行。

Read More

被指黑幫家族 何志偉告王世堅 莊瑞雄確定不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總統府副秘書長何志偉去年四月對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及時任議員的王世堅提出告訴,控告兩人違反選罷法等罪。士林地檢署在調查後裁定不起訴,何志偉不服提再議,日前台高檢署駁回,全案確定。事件起因於去年四月間,莊瑞雄在里長辦公室公開指責何志偉,稱其為「可恥」及「下三濫」,並進一步指控其家族涉及黑幫活動。隔日,莊瑞雄再度發表言論,質疑何志偉在立法院的地位與品格,並對其家庭背景提出指控。莊瑞雄還於立法院公開發表了對何志偉的嚴厲批評。另一方面,王世堅則在去年三月間於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使用「我信賴但是不信邪」暗指何志偉,並於四月十九日公開稱何志偉為「惡魔」,導致何志偉對其提出告訴,指控王世堅違反選罷法等罪。士林地檢署在調查後指出,王世堅的「惡魔」稱呼屬於個人主觀意見,無法構成侮辱罪;而莊瑞雄的言論被認為是範疇內的適當評論,依罪嫌不足而決定不起訴。何志偉對此結果不滿,提出再議申請,但高檢署已於日前駁回該申請,全案確定。

Read More

被指國民黨附隨組織 救國團興訟5年 8/1宣判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日完成了對於中國青年救國團(救國團)是否屬於中國國民黨(國民黨)附隨組織的案件辯論,並將於八月一日作出判決。由於涉及的資產高達新台幣五十六點一億元,讓結果格外引人關注。據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黨產會)在民國一0七年的決議,救國團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因此全面凍結其資產。凍結措施包括禁止救國團處分其資產,若需要使用或處分資產,必須依照黨產會的許可要件辦法提出申請。救國團主張其自民國七十八年以來已經完全自主運作,並受到政府機關監督,並非國民黨的附屬機構。救國團指出,在八十八年國民黨主席試圖邀請賴國洲擔任救國團主任,但由於未經章程規定程序產生而未獲通過,顯示救國團的人事安排完全獨立。此外,救國團也提到,根據一0五年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報告,其成立初期即隸屬國防部管轄,五十八年解除隸屬關係後,由教育部擔任召集人,並未成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Read More

「梁社漢排骨」便當有白色異物 原為擦手紙不慎掉入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近日有民眾指曾赴連鎖便當店梁社漢排骨用餐,沒想到便當內竟殘留擦手紙。對此,台北市衛生局二十七日指出,已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有未能提供病媒防治紀錄衛生缺失事項,已責令三十日前改善。衛生局表示,有民眾反映到中正區連鎖排骨店「梁社漢排骨」用餐,便當內殘留擦手紙一案;二十七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有未能提供病媒防治紀錄衛生缺失事項,已責令三十日前改善。衛生局指出,屆期複查如仍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六萬到二億元罰鍰。另外,業者表示因員工拿取擦手紙時不慎掉入,擦手紙顏色與菜色相近導致員工沒有發現,後續會加強員工訓練並將擦手紙移至別處,並會妥善向該顧客處理爭議。

Read More

砍死小舅 男判15年8月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桃園市二十七歲錢姓男子與同住的劉姓小舅舅因關電燈發生口角,持刀行凶,導致劉男重傷死亡。全案一審、二審都判錢男十五年八個月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整起案件發生於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間九時許,錢男與劉男因為家中電燈未關的問題爆發口角,錢男竟持切肉刀在外公與母親面前,對劉男連續砍殺,造成劉男身上多達二十餘處刀傷,並導致其頸部嚴重創傷,引發出血性休克及呼吸衰竭。儘管錢男在作案後要求母親報警並呼叫救護車,劉男送醫途中仍傷重不治。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認為,錢男的行為手段凶殘,雖然事後有呼叫救護車,但未曾嘗試對劉男進行施救。根據調查,錢男對劉男的積怨源自長期的言語暴力與肢體衝突。法院依殺人罪判處錢男有期徒刑十五年八個月。高院二審,量刑裁量並未違反比例原則或平等原則,維持原判。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錢男上訴。

Read More

連續縱火8民宅 婦判8年半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六十歲周姓婦人和哥哥有遺產糾紛又與多名男子因感情問題,去年七月半夜買了四桶汽油,帶著瓦斯噴槍,騎車沿台中梧棲、彰化伸港、彰化市、南投草屯再繞回台中大里、東區,夜騎超過七十五公里縱火八民宅,造成五人燒傷。她之後帶著沒用完的汽油自首,送辦後立即被收押,法院依一個殺人未遂、七個放火罪等八罪判八年六月,可上訴。起訴書指出,周婦和家人、朋友不睦,一一二年七月二日買四桶汽油、瓦斯噴槍,因和林姓男子有感情糾紛,當天凌晨二時許騎車到林男母親梧棲的住家外潑汽油引燃,釀牆面燻黑、多輛汽機車也燒毀,幸無人傷亡。周婦再沿路騎到伸港,不明所以朝路旁姚姓住戶家門縱火;接著轉往彰化市彰新路朝不認識的郭姓住戶家鐵門縱火,造成郭家三人燒燙傷。周縱火三處仍未罷手,友人位於彰化市德南路的工廠也遭殃。周婦繼續騎往草屯哥哥家住處門窗縱火,造成哥哥全身燒傷;隨後轉往姊姊住處縱火,姊姊手臂遭燙傷。之後周婦騎回大里蕭姓親戚家縱火,期間又想到跟某宮廟主委的嫌隙,又跑到宮廟引燃汽油。檢方偵訊時,周婦坦承放火、毀損;但辯稱潑汽油時「不知道有人在裡面」,只是想嚇嚇他們。檢方不採信,依八個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建請從重量刑。台中地院審酌周婦因與哥哥的遺產糾紛,縱火七處迄今也未賠償,依一個殺人未遂罪判七年、三個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各判二年至二年六月,以及四個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他人所有物罪各判八月,共八罪應執行八年六月。

Read More

〈司法走廊〉臨檢主要查身分 警任意逼酒測恐犯強制罪

新營區林先生問:朋友和他的老丈人週日在家打麻將消遣,竟遭管區警察敲門說是來臨檢抓賭,把老丈人嚇得臉色發白,在家打麻將不是沒犯法,為何警察仍可進入抓賭?另外,前幾天自己開車被警察定點臨檢,隨意強制要求測酒駕,把大家都當酒駕嫌疑犯,真的可以這樣執法?答:林先生說的對,若是在家裡與親友打麻將消遣,沒有抽頭拿錢(台語叫撿東仔),就不算觸犯賭博罪。刑事賭博罪,係指賭的地點在公園、學校、火車站等公共場所,或職業賭場那種開著門,任人隨意進出的公眾出入場所。所以,若在公共場所打麻將、玩撲克牌賭錢輸贏,就不再是單純遊戲消遣,而會變成賭博罪。在自家打麻將又未抽頭拿錢,在法律上是被允許的,算是一種消遣娛樂。就像在電話裡罵人家「X你娘」,電話僅雙方聽得到,並非多數人可以共見共聞的「公然」狀態,所以也不會構成刑事侮辱罪。林先生提及警方敲門抓衛生麻將的部分,要分二種情形說明:第一種,若警方持搜索票敲門,屋主就得開門配合,否則可破壞門鎖逕入屋內,若再不配合且反抗,恐會吃上妨害公務官司。第二種,若警方無搜索票,除非逮捕現行犯的附帶搜索或明顯事實有人在犯罪的逕行搜索或得到屋主同意之情形,否則警方應該不會傻到任意入屋搜索。若警方無搜索票,仍執意入內搜索,也須於搜索後三天內向檢察官、法官報告, 讓檢察官、法官檢驗警察入屋是否有道理。所以,警察無搜索票,屋主是可以拒絕警方進屋。實務上,警方通常都會持搜索票辦案,否則屆時案件辦不成,警方還可能吃官司。惟仍有少數警察會假臨檢之名進入店家,逕行搜索,特別是針對電動玩具店及色情理容院,若有扣得證物並立即向檢察官及法官陳報,但若未即時陳報,則可能有吃上官司的風險。總之,在家與親友打麻將,僅是一種消遣娛樂並非犯賭博罪,但若太大聲吵到鄰居,警方仍可以將屋主扣上一個妨害社會安寧的「行政責任」,會被罰錢的。另外,警方經常在晚上定點臨檢攔車,詢問身分,但不可以「隨意強制」叫車主配合呼氣酒測,除非駕駛有闖紅燈、行車不穩蛇行等疑似酒駕狀況,否則車主可拒絕酒測。若無疑似酒駕狀況,警察卻硬逼車主酒測,恐怕會涉有強制罪之虞,更可能被起訴、判刑,就像二0二三年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一名警察對女老師「任意臨檢」,後來警察被判強制罪等,還不能易科罰金,不得不謹慎小心。(作者∕羅瑞昌律師)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