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穿袈裟隨機殺人 住戶兒子險遭砍死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一名男子情緒不穩,半夜身穿袈裟開車到苗栗向素不相識民眾借廁所,卻闖進屋拿鐮刀朝住戶林姓兒子猛砍,法院一審認定男子辨識能力下降,減刑後依殺人未遂罪判三年十月,考量他難穩定就醫,且有隨機殺人之舉,為免再對他人危害,一、二審都裁定他繼續暫行安置。起訴書指出,男子一一二年七月十四日開車到苗栗向一戶人家借廁所,對方同意讓他入內,男子竟闖入對方林姓兒子房間內,持鐮刀朝他頭部砍殺、拿大理石煙灰缸狠砸,行凶後隨即離去,警方追到台中逮人,起獲他凶刀、作案時身穿的袈裟。苗栗地院一審時,男子矢口否認殺人未遂,辯稱鐮刀不是他的,沒有毆打林男。屋主則說,當天見男子身穿袈裟表示要借側所,他就降低戒心,認為「出家人不會是壞人」,後來驚見對方砍傷、痛毆兒子,兒子滿臉是血,他上前制止扭打,對方就跑掉了。遭砍的林男則說,房門突然被打開看到一名身穿袈裟的男子,對方衝過來高舉鐮刀砍他,還拿大理石煙灰缸猛砸,林男還說,自己只是在家裡休息,卻莫名遭人攻擊,覺得非常倒霉。一審認為,男子穿袈裟,打扮易讓人與宗教、正向、善良產生聯想,且聽聞他人內急需求,一般人確易降低防備,難以預料會有攻擊行為,審酌男子行為、林男傷勢等,認定他有殺人犯意。一審審酌男子因情緒症狀有診斷證明,應訊時舉止異常、隨意誦經還推倒法庭螢幕,辨識行為能力顯著降低,依刑法第十九條減刑後,依殺人未遂罪判他三年十月,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三年。且考量,男子家庭功能不足、難穩定就醫,有隨機殺人之情,基於保障他醫療,避免再對他人造成危害,裁定他令入司法精神醫院、機構,暫行安置六月。由於男子暫行安置期間八月將屆滿,台中高分院二審再訊問他後,仍認有延長安置必要,裁定延長暫行安置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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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槍案 孔祥志另案刑期將滿 裁押3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台南市八八槍擊案槍手孔祥志被判刑八年,上訴中。孔因另涉公共危險及傷害兩條罪被判一年確定,先入獄執行,將於八月一日執行期滿,前不久他以老母需要照顧為由,聲請交保。台南高分院認孔涉槍擊案犯嫌重大且逃亡大陸,不但駁回其聲請並裁定自另案執行期滿釋放日起羈押三個月。孔祥志於二0二0年十月間,因細故與多人共同持工具傷害及私行拘禁被害人被判罪;同年十一月,孔酒駕撞及前車及路邊停放車輛,被依公共危險判刑,兩案合併定應執行刑一年。孔通緝期間,因涉八八槍擊案於二0二三年二月被抓回台灣入獄服刑。二0二四年二月,台南地方法院判孔祥志八年,併科罰金廿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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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局動員清理市容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凱米颱風挾帶狂風驟雨襲擊,各地淹水、樹倒災情頻傳;南市環保局從十九日就動員人力、機具,進行環境清理,其中廿六日上半天就清出四十八點三公噸的垃圾及樹枝葉。環保局呼籲市民,雨後務必加強孳生源清除工作,避免衍生登革熱疫情。環保局指出,十九至廿六日,共動員一千八百一十八人次、機具三百卅七輛,廿六日颱風警報解除後,環保局增派人力,清除市區倒塌樹木及街道垃圾,先恢復主要道路交通順暢,後續將持續清理至市容完全恢復整潔。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南市廿六日停班停課,但各清潔隊清晨就開始加班收運垃圾及環境復原清理;積水嚴重區域待積水退後,將調度人員、機具協助廢棄家具清運及環境消毒工作。市長黃偉哲提醒民眾,颱風過後應巡視居家周圍,清理積水容器,落實「巡、倒、清、刷」,消除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清理家園時記得穿長袖衣褲或噴防蚊液,保護自己不被蚊蟲叮咬,共同防治登革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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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1500違規清垃圾 清潔員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台北市環保局萬華區清潔隊員陳姓員工涉嫌在去年三月收受某醫療診所負責人林姓男子一千五百元,未使用垃圾專用袋幫診所清垃圾,台北地檢署二十六日依貪汙治罪條例行賄及收賄罪起訴二人。檢方起訴書指出,陳姓隊員自九十七年一月起在萬華區清潔隊昆明分隊任職,負責一般廢棄物及資源回收的清運與處理。去年三月十三日,林姓診所負責人將未使用專用垃圾袋的垃圾堆放於人行道上,陳男在執行清除路霸作業時,發現該診所存在違規垃圾。檢方表示,陳男當時告知林男必須自行清運這些未用專用垃圾袋的垃圾。隨後,林男當場從口袋中取出一千五百元現金,企圖賄賂陳男以違法協助清運垃圾。雖然陳男最初拒絕接受賄款,但最終在林男的請託下收下了這筆金額,並在稍後回到現場協助清理垃圾。台北地檢署指出,依據貪汙治罪條例,陳男的行為已構成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及收受賄賂罪。檢察官表示,鑑於陳男已自白認罪並返還賄款,且涉案金額未超過五萬元,將請求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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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佯稱優先看房需先付訂金,男子提供帳戶供匯款 被判一年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詐騙集團在臉書刊登不實租屋訊息,佯稱有多人預約看房,如要優先看房需先付訂金,致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姚姓男子則提供銀行帳戶供匯款,並將提領的贓款交給詐團成員。彰化地院審結,依洗錢防制法將姚男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十二萬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姚男去年四月十八日,將其網路銀行帳號及密碼等資料,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嗣一名被害人誤認投資獲利而匯款至陳男帳戶,再自陳男帳戶網路轉帳一百八十多萬元至姚男帳戶,再經詐團轉帳出去。姚男又於去年五月一日將其銀行帳戶提供給「錢多多」使用。嗣詐騙集團成員在臉書刊登不實租屋訊息,待被害人上網瀏覽並聯繫後,詐團成員即佯稱有多人預約看房,若要優先看房須先付訂金,或佯稱要租房需先付訂金等語,致七名被害人誤信後,分別匯款新台幣一萬六千元至四萬八千元不等至姚男帳戶,姚再依「錢多多」指示,將提領的現金在一處汽車旅館將贓款交給「錢多多」,包括北中南、花蓮等地都有人被騙。法官認為姚男所為製造詐欺款項金流斷點,增加檢警查緝難度,更造成告訴人財物損失無法追回,助長詐欺犯罪盛行,危害社會治安,實應非難。再考量其坦承犯行,並與其中二名告訴人達成調解,態度尚可等情,定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併科罰金十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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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豪大雨影響 車牌遺失盡快報案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凱米颱風豪大雨造成部分區域積水,並傳出部分車輛涉水時車牌脫落之情事;高雄市區監理所,若有撿到脫落車牌的民眾,請將車牌交給當地警察機關,而為避免車牌遭他人不當利用,車主也應盡速至警察機關報案。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颱風天造成部分區域積水,車輛通過積水路段,因水流衝擊可能發生號牌脫落,若有撿到脫落車牌的民眾,請將車牌交給當地警察機關,後續將由警察機關轉交回監理所站,或連繫車主取回。高市所也提醒,若找不回車牌,請持報案單、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印章、行照等證件資料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實車查核後換領新牌,己辦動產擔保設定車輛應檢附債權人(貸款公司)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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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累犯賺1千 判5年1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林姓男子在一0七年間因販售二級毒品遭台中地院判刑一年四月,一一一年三月間接獲「客戶」施男聯繫欲購買安毒,林與施約在中西區住處附近交易,販售0點三克安毒並收取一千元毒資,惟經警方循線查獲,依毒品罪嫌送辦,雖僅獲利千元,但已構成累犯,遭台南地院重判五年一月。一0七年間,林男就因販售安非他命遭台中地院判刑一年四月,一一0年二月執行完畢,惟林男卻仍在一一一年三月間再度販售安毒,遭警方查獲以零點三克、一千元代價將安毒售予施姓男子。林遭警方查獲後坦承犯行,林男訊後也被依販毒罪嫌移送南檢偵辦,檢方偵結起訴全案由台南地院審理。台南地院表示,林男因前案入監執行完畢後僅一年一月就再犯販毒,前案與本案罪質、類型、態樣、手段及所侵害法益均相同,屬五年內故意再犯,依法加重其刑,林男辯護人向法官求情考量林販售的數量較少且對象僅一人,請求酌減其刑。然而台南地院法官表示,依卷證資料,實看不出林是因特殊原因或環境、迫於無奈才為販賣毒品,客觀上並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考量林男到案後在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不諱,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減輕其刑,累犯部分加重其刑,進一步審酌林男本案販售二級毒品交易對象僅一人,數量、價格也非甚鉅,犯後態度尚具悔意等情狀,認林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依法判處五年一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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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民宅火警 30分鐘撲滅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東區長東街一0八巷一棟民宅二十五日傳出火警,三樓建物頂樓冒出濃煙,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據報後調派人車馳往搶救,消防人員阻隔火勢延燒,並控制火勢,一名女住戶左手臂受傷,不需就醫,起火原因由水調科調查、釐清。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上午十點十九分接獲報案,指稱長東街一0八巷一棟民宅冒出濃煙,馬上調派崇善分隊共計十三車、二十八人,消防人員出水搶救,阻隔火勢延燒,約三十分鐘將火勢控制。消防人員發現燒毀的三樓儲物間是鐵皮加蓋連棟建物,燃燒面積十二平方公尺,一名女住戶左手臂受傷,不需就醫,起火原因將由水調科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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佯買生基位詐財 車手被逮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三十歲的王姓男子多年前涉及多起靈骨塔詐財遭起訴判刑,仍不改本性,加入詐騙集團,並以時下最新的「生基位投資」話術,誆騙家住三峽的五十七歲王姓男子,得手十萬元,王男驚覺遭詐,前往三峽警分局北大派出所報案,所長徐秉宏請他計誘對方出面再拿取尾款,員警無畏颱風,冒著風雨當場逮捕這名詐騙慣犯。據了解,「生基位」是類似風水的民俗信仰,俗稱「活人棺」,將生者指甲、毛髮、衣物、八字等物品,放入骨灰罈內,再放置在風水良好靈骨塔位或墓地,藉此改善生者運勢、健康;坊間有合法販售「生基位」業者,一個塔位或墓地要價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但也多次發生歹徒利用投資生基位行騙案例。王男本身從事生基位買賣,日前接到自稱「陳宇皓」男子來電,向他稱手上若有任何生基位產品,他願意全數購買,並自稱已尋覓到一位「林姓買家」願意高價收購,因自己商品缺少「生基蓋」,要求王男先投資二百萬元一起購買二十個生基蓋後,補齊商品再把商品賣出,可獲得更高利潤。嫌犯還稱願意跟被害人負擔其中一百萬元,被害人只要先出三十萬元即可,並要求被害人先付十萬元應急,雙方約定二十四日在北大學成路超商面交,對方也給了他一張現金支借單,但被害人事後覺得受騙。原來這名自稱「陳宇皓」的男子根本就是詐騙集團派來的取款車手,詐團利用生基位商品在市場交易中並不活絡,不少消費民眾投資這類產品急於脫手,讓詐團有利可圖,於是捏造「皇蓮公司」名義,派出這名王姓取款車手業務員,向被害人宣稱可加價購買生基位,再以虛構不存在買家誆騙被害人。警方將他依刑法詐欺罪以及社維法攜帶危險物品等罪送辦,也要持續追查集團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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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兌掉包坑同鄉 越女判刑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阮姓女子(原係越南籍,現已取得我國國籍)與許男(通緝中)、邱男(通緝中)等人,共謀以「假匯兌真詐財」方式,詐騙在台越南人,利用確認兌換金額點數真鈔之機會,乘隙將被害人所交付的真鈔抽換成千元玩具鈔,致一名被害人遭詐騙一百四十七萬五千元。彰化地院審結,依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將阮女判處二年六月有期徒刑。判決書指出,阮女於一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在網路社群媒體,刊登提供優惠匯率兌換越南幣之地下匯兌貼文,使在台灣且有兌換越南幣需求的越南籍被害人與之聯繫後,向被害人佯稱可以協助匯款回越南等語,致被害人陷入錯誤,而與阮女達成將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匯款回越南之協議。許男等人與被害人聯繫約定交易地點,再由邱男開車搭載許男等人,前往與被害人交易。嗣被害人進入車內,後座之許男就將裝有一百五十萬元之紙袋取過來佯裝要點鈔,乘隙將被害人所交付的真鈔換成玩具鈔,並藉故對被害人佯稱肚子痛要先去超商廁所等語,將已抽換之千元玩具鈔一四七七張並夾雜千元真鈔二十五張裝入紙袋返還給被害人。嗣被害人發覺有異,經點算後,發現只有二十五張千元真鈔,其餘皆為玩具鈔,始知被騙,共損失一百四十七萬五千元。被告否認詐欺取財,辯稱她僅單純介紹有換匯需求之人給許男,對於許男等人有以假鈔騙取他人錢財並不知情,更未收取任何利益等語。惟法院查證後,認所辯不足採,量處二年六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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