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凶砸店打苦情牌 男仍得入獄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陳姓男子等三人於一一一年九月間,因不明糾紛,夥同二名少年共五人,肆意在餐廳持椅子、酒瓶打人,其他人都緩刑或易科罰金,唯獨他判刑七月得入獄,他上訴二審並打「苦情牌」、「行善牌」,稱媽媽罹患失智症,哥哥是身心障礙者,家庭須由他照顧,他曾資助遊民口罩物資,希望減刑不要入監,但二審仍認為他對刑罰反應力薄弱,無值得憫恕之處而駁回,如判刑確定,他要入獄蹲苦窯。判決書指出,陳男於一一一年九月六日晚,與阮男、二名少年共五人,在一家餐廳用餐時,阮男因不明細故,與在餐廳二樓聚餐的客人起衝突,五人聯手持椅子、啤酒玻璃瓶或徒手毆打對方三人,警方於事後抓到五人,其中二名少年由少年法庭審理,陳男與阮男等三名成年人,則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三人觸犯刑法的攜帶兇器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施強暴罪,但因雙方和解,阮男判刑九月,緩刑三年,條件是支付公庫十萬元,徐男因犯行比較輕,輕判徒刑六月,可易科罰金,唯獨陳男判刑七月,不得易科罰金,也沒有宣告緩刑。台中地院一審判他入獄主要原因,是陳男於九十七年間觸犯毀損罪,但他又在僅約半年後,再犯此妨害秩序案,檢方起訴認為他應加重其刑,法官也認為他是累犯,據此判刑七月,得入獄蹲苦窯。台中分院卻認為,陳男毀損罪執行完畢後,未生警惕,又再犯本案,可見他對刑罰反應力顯然薄弱,並無情堪憫恕等減刑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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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抗水瓶砸頭罵警賊 2罪判14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北門農會總幹事洪明農夥同地方居民到場抗議佳怡公司在北門申設土石方資源堆置場,過程中,洪拿礦泉水瓶砸北門分駐所所長的頭,並對執行公務中的學甲分局長大罵「你賊,你不夠格做分局長,你知道嗎、賊…」,連罵十四個賊字,被法院依兩罪分別判刑八個月及六個月,後面那條罵人的罪得易科罰金。全案上訴二審被駁回。洪明農辯稱,到場陳抗的這塊土地,是農會申請鹽分地帶改良成功的土地,二0二一年五月十日當晚是自救會長打電話叫他過去,民眾發現佳怡公司半夜施工,他到時人已經很多了,有進到貨櫃屋裡,是警察請他進去的,所長偷襲他,他只是將對方揮開,並未打所長。但最後,台南地方法院依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判八月;又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判六月。台南高分院認為原審認定事實及引用法並無違誤,洪明農不顧大批警員在現場維持秩序,仍阻擋在警車前方,除了用礦泉水水瓶打所長陳裕勇的頭,還辱罵學甲分局長翁誌宏是賊,洪的行為影響社會秩序及觀感,致令公司無法繼續施工,所犯事證明確,應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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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 男被訴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周姓男子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卻以「周醫師」身分與不特定病患相約至某宮廟內使用傅爾電針能量醫學檢測儀器,檢測病患身體症狀、病程林,還聲稱飲用能量水可將致癌物排除,彰化地檢署偵結,以其擅自執行醫療業務,依違反醫師法罪嫌將他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周男雖領有藥師執照,但並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前於民國九十五年間,因違反醫師法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月確定。竟仍不知悔改,於一一一年間,以「周醫師」的身分,以首次一千的收費,約三個月一次,與不特定病患相約至彰化縣鹿港鎮一間宮廟內,使用傅爾電針能量醫學檢測儀器,檢測病患身體有何症狀、病程,給予病患建議,並稱飲用能量水可將致癌物排除,以此方式從事以治療人體疾病、保健為直接目的所為之診察、診斷及治療行為,而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行為。嗣有一名病患於一一一年九月十七日上午九點許,由其子陪同前往該宮廟接受周男診療後,警方始查得該案。周男警詢及偵查時辯稱他僅為用藥諮詢,沒有診斷治療等行為等語。但,檢方說,藥師的業務僅負責調劑,被告是以依患者陳述病情,並據以提供治療方法,因其間已牽涉到病症之判斷,自應屬醫療行為,迨無疑義,故依違反醫師法第二十八條之未取得醫師資格而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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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消防分隊長被爆蹺班、偷腥調職懲處 移由檢調查刑責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台南市消防局新化消防分隊長被爆料蹺班開勤務車偷腥,經消防局查處認定確實已違反相關規定,且影響機關聲譽,情節重大,已將他調離現職。消防局29日表示,將召開公務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進行懲處,並移由檢調機關查是否涉及詐欺得利等刑事責任。張高祥被媒體爆料,從去年11月17日到今年2月14日西洋情人節前後,他利用勤務期間,駕駛勤務車到新化林場管理處找吳姓女場長,再開著勤務車載吳女外出購物、洽公、幽會,前後共24次;從影片及兩人車上對話內容可發現,張高祥有時會到吳女宿舍偷情,兩人還曾大白天開車到偏僻處,疑似車震嘿咻。惟張否認指控,主張影片是偽造、經過惡意剪輯,要求拿出更多證據。消防局一度向爆料者索要相關資料遭拒,爆料者擔心消防局會官官相護,決定要將所有證據直接交給廉政署。消防局督察室及政風室於3月27日啟動調查,經查結果,消防局認定張高祥已違反「台南市政府消防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及「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規定,影響機關聲譽,情節重大,於28日將他調離現職為第四大隊組員,並將召開公務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進行懲處。消防局長李明峯說,會加強所屬同仁法治觀念,嚴守職業操守,共同維護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如有涉及違規與不法,將嚴懲不貸,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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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助理費重判7年半 曾振炎入監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三連霸前南投縣議員曾振炎,與妻子侯月嫦因詐領助理費一百九十九萬餘元,曾振炎遭判徒刑七年六月定讞,二十八日由立委游顥與家人陪同報到入監服刑,面對媒體詢問,曾振炎未回應;侯月嫦說,一切尊重司法。曾振炎與妻子侯月嫦,一0三年底至一0七年初,利用三名親人當人頭助理,向縣議會詐領助理費共一百九十九萬餘元,南投地檢署一0七年以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名起訴,曾一審被判三年六月、曾妻判一年十月,二人不服上訴。一0九年台中高分院撤銷南投地院原判決,但曾仍被判刑三年六月,曾妻則改判一年九月,比一審少一個月。二人上訴最高法院,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改判曾七年六月,曾妻改判二年六月,刑期都比原判決增加;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三月二十一日駁回上訴定讞,曾振炎必須於昨日報到服刑。曾振炎昨日上午在立委游顥、前南投縣議員蔡宜助、幾名親友提早至南投司法大廈門口。面對媒體詢問「是否覺得判太重、覺得冤枉嗎」,則未回應;侯月嫦簡短回應媒體表示,一切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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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L簽賭假球案 柯旻豪僅承認簽賭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合議庭二十八日首度開庭審理SBL裕隆隊球員涉假球、簽賭案,並提訊前球員柯旻豪等人,柯旻豪僅承認自己曾在四場比賽下注簽賭,但否認自己打假球、要求球員配合及分紅等犯行,庭審結束後柯旻豪被還押台北看守所。檢方起訴指控,自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起至一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比賽時,,柯旻豪等人疑似藉地下網站,簽賭多場SBL賽事,並冒充或配合打假球來操控比賽的分數,詐取賭資,在這期間,一共有七場比賽涉嫌打假球。檢察官認為柯旻豪等人涉犯運動彩票發行條例結夥三人以上犯以詐術妨害投注運動競技賽事公平,另涉犯刑法賭博、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並沒收了涉犯罪的所得新台幣二千五百七十七萬七千五百六十八元。士院合議庭二十八日首次開庭提訊被羈押的柯旻豪,且傳喚了前球員陳品銓、周維晨,以及地下組頭邱繼維、球員吳季穎的前女友黃品瑄和張姓男子出庭。柯旻豪辯稱,他並未介入打假球也未要求球員配合、分紅給球員。他承認自己有給一些人錢,但這些錢是他在酒店贏的賭博所得,並非因為他打假球的所得。同樣,陳品銓和周維晨也堅決否認了打假球和簽賭的指控,但承認了自己曾經從柯旻豪和吳季穎那裡拿到錢,但他們辯稱並不清楚那些錢是否為賭博的分紅。被指控為組頭的邱繼維則承認了部分犯罪,但否認自己是組頭,且聲稱自己也只是個普通的賭客,他沒有從中賺取賭博的錢。他希望法官能夠從輕處理此案。另一方面,黃品瑄和張姓男子則承認他們協助吳季穎在比賽中下注簽賭,盼獲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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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熱防治 中西區公所祭重罰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中西區公所加強登革熱防治種子教育訓練,自四月一日起,一旦查獲陽性孳生源者,一律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罰鍰三千至一萬五千元,無改善期。中西區公所強調,登革熱防疫工作不是只靠政府單位的運作就能達到功效,民眾有正確的居家防治觀念,才是全面消除疫情的主力,希望透過大家的努力來營造健康良好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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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檢警加強嚴查虎尾鎮長、麥寮鄉長補選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四月十三日將舉行麥寮鄉長、虎尾鎮長補選投票,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率主任檢察官朱啟仁、檢察官周甫學至雲林縣警局臺西分局麥寮分駐所、橋頭派出所進行訪查;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立夫前往虎尾分局訪查補選業務進行現況,再次呼籲買票、賣票均是有刑責,切勿以身試法。戴文亮檢察長等一行人,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長李宗儒、偵查隊長邱偉哲、麥寮分駐所所長林家隆、橋頭派出所所長林鈺家、虎尾分局長吳正文、副分局長李志文均親自與會,就目前情資搜報、選前勤務規劃分別進行討論,期能維護麥寮鄉長、虎尾鎮長補選之公平性。戴文亮強調,雲林地檢署已備妥充足人力,嚴防賄選情事發生,若有掌握相關賄選訊息,將不分黨派、顏色全力查緝,警方在選前也積極進行反賄選宣導,慎防賄選情事發生,並就高風險族群加強宣導,共同維護選舉公平性。地檢署再次呼籲,買票者,構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有投票權人行賄罪,可判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賣票者,則會構成刑法收受賄賂罪,最重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買票、賣票均是有刑責的。且當選人若涉賄選,地檢署亦會提出當選無效訴訟,剝奪其當選資格,各候選人、樁腳及選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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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門塞檳榔、熱融膠燙生殖器 大哥虐小弟判8年10月賠30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高姓男子認為一名小弟造謠他妻子的事,燒熱融膠狠燙生殖器,還逼他拿二顆檳榔塞進肛門性侵,男子肚痛就醫才曝光,刑事一、二審都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高八年十月;民事另判高應給付男子三十萬元確定。起訴書指出,高男自認男子在外造謠他妻子的事,一0九年三月十二日在彰化員林找對方到汽車旅館談判,卻和同夥痛毆他一頓,還用打火機燒熱熔膠狠燙男子臉、四肢、臀部及生殖器,造成他陰囊燙傷,隨後再拿出一顆檳榔,要男子自己塞入肛門,高最後命男子只能穿內褲上車並恐嚇「要載到墳墓對他開槍」,當晚男子闖出房門向汽旅人員求救才曝光。彰化地院刑事一審時,男子證稱高男當時是他大哥,一到汽旅高就要他趴下、屁股抬高,且屋內有四人他只能服從,遭高用熱熔膠燙生殖器、被逼塞二顆檳榔到肛門。男子還說,他脫逃就醫時,對於檳榔塞肛門的事講不出口,驗傷時都沒講,直到在病床上覺得肚子很痛才老實說。一審認為男子遭逢此事,一開始為顧及尊嚴未提及,直至不舒服才反應,合乎經驗法則,且他在警員到場前有走路姿勢不自然、腳步微蹲,自屬肛門塞入異物後徵狀,採信其說法,依妨害自由、共同對被害人施以凌虐加重強制性交罪等判高男八年六月;高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量刑妥適,判處駁回。男子再提民事訴訟,主張被高凌虐精神受到極大痛苦,對高求償精神撫慰金五十萬元;對此,高沒有到庭辯論,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台中高分院民事庭查,高刑事一、二審均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八年六月,經高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而高於民事準備程序、言詞辯論都未到庭陳述意見,視同自認,並審酌雙方職業收入、學經歷及侵害程度等,判高應給付男子三十萬元,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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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命員工輪姦女子、針火烤刺婊子 2度延長羈押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三十五歲黃姓男子臉書自稱「霸道總裁」和楊姓妻子經營傳播公司逼失學女子性交易,夫妻苛扣女子工資還命田姓、陳姓員工圍毆、輪番性侵,甚至拿針火烤,沾辣椒醬、鹽巴在她腳上刺「婊子」,法院認定涉重罪有串證之虞,裁定繼續延長羈押。起訴書指出,黃男綽號「龍哥」在臉書自稱「霸道總裁」,和三十九歲楊姓妻子經營「最潮娛樂公司」並從事酒店小姐傳播、建築工地。黃一一一年十一月上網認識當時在教養院收容的女子,以介紹工作為由引誘她逃離機構,並安排她坐檯陪酒、工地粗工及性交易。去年一月黃男、楊女以女子和員工搞曖昧違反公司規定,持鎮暴槍朝她大腿開槍、逼簽三十萬元本票,並安排她去梧棲工地,每天苛扣到只剩一、二百元工資,連晚上去坐檯陪酒、性交易薪資也全拿走,女子只要反抗就會遭黃、楊及五名員工痛毆,或持鎮暴槍、鋼珠槍及空氣槍圍攻掃射。去年二月,眾人又以女子性交易拿到一萬五千元薪資想逃為由,杜姓員工持炒菜鍋猛毆她頭,楊女還帶著李姓、羅姓小妹,將針火烤後沾辣椒醬、米酒及鹽巴,在她大腿、小腿及腳背刺入「婊子」、「鬼」等字,黃還以女子欠債為由,佯稱被性侵一次可抵債五千元,女子明確拒絕仍慘遭田姓、陳姓員工及一名少年輪流性侵,眾人不顧她哭泣還拿手機錄影。檢方去年七月二十日指揮調查局、警方兵分四路搜索,將黃男及陳姓、田姓員工聲押獲准,同年十一月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加重強制性交、意圖營利強迫使人為性交等罪嫌起訴一共七人,建請法院對量量處最嚴厲之刑。台中地院查,黃男嫌疑重大,且和其餘嫌疑人、被害人說詞不符,有串證之虞,且他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有重罪伴隨逃亡可能。另外田男、陳男同樣涉犯5年以上重罪,本案雖已詰問證人完畢,但仍難保其不會和其他人串證可能。台中地院指出,黃、田及陳自去年十一月二日收押,至今仍認為有羈押必要,今年二月羈押期滿,首度延長羈押後,這次再裁定三人自四月二日起,繼續延長羈押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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