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院勘驗未通知 男被罰可拚翻盤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李姓男子在去年四月間開車行經台中市豐原區時,因不聽義交指揮右轉,以車頭推撞義交導致受傷,李被開罰九萬元、吊照,李不服打行政訴訟,台中地院法官勘驗監視器後,認定開罰適法,駁回上訴,李上訴二審,抗辯勘驗監視器時,未通知他到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原審採書面審理,欠缺對李訴訟權保障,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判決書指出,李男去年四月廿五日上午十一時許,開車經豐原國豐路二段、豐科路,當時李欲右轉進入國豐路二段,但義交要求其駛離,李未聽從指揮,仍持續右轉以車頭推行義交,導致義交雙膝挫傷,李被依違反道交條例,開罰九萬元,吊銷駕照,參加道路安全講習。李男不服向台中地院提起行政訴訟,辯稱當時有聽從義交指揮,車頭刮傷是舊傷,當時人車僅相距一公尺,又才剛起步,「沒有碰到人,怎麼會受傷」等語。台中地院行政訴訟庭法官審理後,認為根據勘驗的監視器畫面,認為李有違反道交條例的違規行為,警方開罰有據,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法裁罰適法,駁回上訴。李男仍不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上訴,李委由律師抗辯,一審法官在勘驗路口監視器時,沒有通知其到場言詞辯論,僅以自營勘驗結果為判斷,沒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釐清事實的機會。台中高行審酌,前審在勘驗監視器錄影光碟後,製成勘驗筆錄,再通知李男表示意見,李男回覆,「影像需有連續拍攝動作」等語,顯然前審在勘驗光碟的調查證據程序,沒有通知當事人到場,認定此舉違反「言詞審理主義精神」,欠缺對李男訴訟權保障,原判決不適法,廢棄原判決,發回台中地院行政庭更審,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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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性騷男學生解聘 上訴駁回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高姓男子原為中部某校所聘體育教師,一0九年遭檢舉涉犯性騷擾,校內性平會決議解聘高男,經校方通知,高男不服,向縣市政府訴願未果,提起行政訴訟,案件一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已審結再度駁回高男上訴。判決書指出,高男一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遭檢舉涉有性騷擾情事,校方為此召開性平會調查,認定高男執教期間曾觸摸男學生乳頭、生殖器等,決議依教師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規定解聘高男,經通知,高男不服,向縣市政府訴願後被駁回,又提起行政訴訟,以「雙方未有生理反應應屬無意間觸碰」「學生訪談證詞不合理」等,請求判決撤銷訴願決定及縣市政府解聘函文。一審法官認為,依據當事學生指述及其他學生證詞,高男已構成性平法所稱性侵害行為;經檢視,學生證詞並未發現有高男所指遭誘導詢問或反應不合常理之處,反倒是高男部分主張不合理;校方依法決議解聘高男,且終身不得聘認為教師,於法相符,駁回高男上訴。高姓男子持續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審結後認為一審結論無違誤,教師只要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的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且不以經刑事偵查起訴、審判程序確定其有罪為必要,即可免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由學校直接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解聘,並當然發生終身不得聘認為教師的法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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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前參議員找回手機 讚警效率高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美國緬因州前參議員John Kerry日前來台出差,搭乘計程車至台北市中正區會面友人,下車時卻將手機遺忘在車上,晚上連忙在友人陪同下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轄下忠孝東路派出所報案,尋求警方協助,警方獲報立刻調閱監視器,不到半小時便找到計程車,經聯繫車主,確認手機確在車上沒有錯,這也讓John大讚警方的辦案效率很高。警方十七日表示,John於十二月八日下午與同事從板橋下榻飯店處,共乘計程車到台北市與友人會面洽談生意,一路上只顧著討論公司專案,下車付帳時沒注意手機自口袋滑落,直到會面結束後才發現手機疑似遺落在計程車上,但因John人生地不熟,不知道如何是好,直到晚上才在台籍友人聚餐後,由友人陪同至下車地點忠孝東路派出所報案,員警宮欽甫獲報後,按照John描述的時間地點,循線調閱監視器,不出半小時便找到了他搭乘的計程車,經聯繫司機後,確認手機的確還在車上,但因司機已返回基隆住家,員警協助雙方留下手機號碼,於隔日相約取回手機。事後John表示,此次是代表公司來台,未來還有幾天的出差行程,對於警方態度及效率他非常讚賞,也讓這次出差之旅讓他留下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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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宮抓夫有小三同床索償 二寶爸爆:妻當時同床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何姓男子已婚,育有二子,但何妻指控,何與莊女有親密行為,以侵害配偶權,求償六十萬元,何與莊女在案件審理時,向法官坦認,有在床上互摸,沒有性行為,還強調「妻子當時同床也沒阻止」,法官認為,既然二人已有坦認有超越一般朋友的互動,也無提出證據證明當時妻子有同床,認何與莊女需賠六萬元,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何姓男子在輪胎行工作,與妻子育有二子,不過何妻子指控,何與莊女有超友誼的互動,甚至在住家有發生性行為,認為二人侵害配偶權,造成其精神極大痛苦,向二人求償六十萬元。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時,何男與莊女辯稱,二人否認有發生性行為,強調只有互摸身體,雖然有超過一般朋友情愫的情形,但互摸身體時,妻子也同床,沒有阻止,且求償金額也過高,希望法官駁回妻子聲請。台中地院審酌,何男與莊女承認有在床上互摸身體的行為,但辯稱當時妻子也在同一張床上,也沒有制止二人互摸,不過因二人沒有提出證據以證實說法,認為二人在床上互摸身體的行為,的確有侵害配偶權的事實,審酌雙方資力、社會地位等情狀後,判二人得賠何妻六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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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赴陸受招待 台北41里長到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台北市文山、信義、松山、中正及萬華區有四十一名里長疑接受中國上海台灣辦公室的邀約或資助,以低價團費帶親友前往中國各地旅遊,並承諾在明年選舉時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和候選人,檢警調經蒐證在十五日搜索和約談四十一人到案,其中三名里長被以五萬元到八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餘三十八名里長則被請回,全案仍在進一步偵辦中。檢調調查,這些里長及其親友約上百人,自一一二年六月起至十二月間,約分成七團接受落地招待,先後赴中國上海、青島、哈爾濱等地遊覽,每團行程約六至七天,團費只需新台幣一萬餘元,最後一團則於十五日下午返台。檢調懷疑,這些里長遭到中共利用,以不相當的對價交換,意圖影響台灣的政治選舉。北檢十五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警察局、移民署台北專勤隊等單位,兵分六路搜索涉案里長的住處和辦公室,並將四十一名里長帶回,檢察官經過一整日的訊問後,諭令文山區忠順里曾姓里長、信義區黎安里劉姓里長、松山區敦化里蘇姓里長分別以八萬元、五萬元、五萬元的金額交保,其餘三十八名里長則請回。北檢表示,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不排除再傳喚相關人士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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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落軌遭撞 頭部肢體撕裂傷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鐵台中松竹站十六日下午驚傳一名國中少女掉落鐵軌,當時是列車進站,司機員一發現不對勁立即煞車,列車員趕緊跳下車將少女拉起,但已遭列車撞擊包括頭部、肢體都有傷勢,所幸搶救後沒有生命危險,鐵路警察經調閱監視器發現當時僅少女一人,已經聯繫家屬釐清案發原因。台中市消防局昨日下午一時四十七分獲報,北屯區松竹火車站有民眾掉落鐵軌,經向站務人員確認傷者是名國中少女,當時掉落南下月台的鐵軌上遭區間車撞擊,造成肢體、頭部有外傷,第一時間由站務人員將她拉起到月台,消防人員到場時少女已經脫困,緊急送往中國附醫救治。中國醫大附醫表示,傷者還在急救中,有頭部撕裂傷、意識不清,醫師已安排電腦斷層等檢查,並依傷勢由專科醫師治療。鐵路警察經確認車站內監視器畫面,發現少女當時獨自到松竹站,不明原因掉落鐵軌遭區間車撞上,目前已聯絡家長確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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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住豪宅開名車 假低收詐補助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中從事繪圖的張姓男子和朱姓妻子住在三樓半透天豪宅、開特斯拉代步,卻深諳法規漏洞申請低收入戶,八年來向北屯區公所詐得近七十萬元,里幹事多年訪查就發現,鄰居早質疑該夫妻住豪宅卻報低收觀感不佳、可能高薪低報,建請派專業社工訪查,台中地檢署偵結依八個詐欺罪嫌起訴。起訴書指出,他和朱女明知不符合社會救助法中低收入戶資格,一0四年十月張委託妻子向北屯區公所申請中低收資格,由朱在申請書上虛偽記載先生的工作收入後提交,以規避中低收入戶動產資格審查,導致僅有形式審查權限的台中市府社會局核定張的家戶符合資格。張後又於一0五至一一0年間,陸續由朱女虛偽記載先生月收入僅四千元至九千元不等,並隱匿夫妻其他戶頭內存款,後來區公所主動清查張男資格時,張又將自己買的一輛特斯拉電動車借名登記在朱女弟弟名下。檢方統計,張、朱夫妻八年來以二名小孩屬低收兒童、三節、弱勢家庭育兒津貼、行政院加發及低收交通等名目,一共詐得六十九萬七千八百五十元。檢方訊時,張、朱均坦承不諱,且根據台中市府、區公所調查,張從事繪圖工作,「住處為三樓透天厝,外觀滿優質,市價約二千萬元,算是豪宅,經濟能力不錯」,多次建請派專業人員訪視、清查。檢方根據相關紀錄,認為張、朱犯嫌明確,偵結依八個詐欺取財罪嫌起訴二人,另張、朱僅償還區公所六萬五千五百元,剩餘不法所得向法院聲請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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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遺產分割協議簽後反悔仍有效

歸仁區曾先生問:我父親於去年底過世,生前未留遺囑,兄弟姐妹們對於遺產如何分配意見不一,拖到被地政機關罰錢都沒能處理好。現在好不容易兄弟姐妹都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簽名同意,要委託代書去地政機關辦登記的時候,卻有繼承人反悔,拒絕出具印鑑證明及印鑑章,並且宣稱沒有蓋印鑑章的遺產分割協議是無效的。請問真的是這樣嗎?我們需要到法院提告分割遺產嗎?答:按「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聲請之。其無義務人者,由權利人聲請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但其聲請,不影響他繼承人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權利。前項聲請,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一個月內為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土地法第七十三條定有明文。因此,被繼承人過世後如遺有不動產,繼承人縱尚在協商遺產分割方式,仍建議宜由繼承人中任一人於被繼承人過世後六個月內先行為全體繼承人聲請辦理繼承登記,將被繼承人所遺留不動產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免遭行政罰鍰,合先敘明。次就曾先生詢及遺產分割協議書效力一事,如遺產分割協議書業經有完全行為能力之全體繼承人依自由意志合意簽立在案,該協議書即屬有效,不因是否於協議書上蓋印印鑑章而有所區別。實務上,地政機關於辦理不動產權利移轉登記時,會要求相關權利人出具印鑑章及印鑑證明始准予登記,此時如繼承人無故反悔、拖延或拒絕配合辦理,因遺產分割協議書已成立且有效,其他繼承人自得以該繼承人為被告向法院訴請履行協議,以維權益,而非另提起遺產分割之訴,謹供讀者參考。(作者∕李合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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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三分局和順派出所查獲詐騙集團車手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日前因圍捕面交車手遭衝撞受傷的市警三分局和順派出所長陳孟言,十五日巡邏時,在長和路台灣歷史博物館前時,發現一名佩戴工作證劉姓男子,正與一名女子交談,經上前了解狀況時,才發現劉男竟是詐騙集團車手,且又在附近發現擔任監控手的邱姓男子,當下將二人逮捕,並查扣工作證等證物,全案依詐欺罪嫌,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陳孟言十五日巡邏時,在台灣歷史博物館前時,見一名男子身穿襯衫,胸前配戴工作證,與一名女子正在館前人行道上交談,因面交車手為取信被害人,多會配戴某某投資公司工作證,於是迴轉前往了解狀況。當時,該名配戴工作證男子恰巧要離開,陳孟言隨即將其攔下盤查身分,發現其身上有卅萬元現款,且無法交代金錢來源,此時邱姓被害人見警察在盤查該名劉姓男子時,主動前來告知她將卅萬元投資股票的儲值金交給劉男,並提供與對方對話之內容。除了攔查劉男外,陳孟言又發現附近一名男子形跡可疑,遂將該名男子攔下,盤查之際,見其隨身背包內也有某某投資公司工作證,始發現邱姓男子為監控手,當下便將二人逮捕,並查扣工作證數張、投資收據、行動電話等證物,全案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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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一分局莊敬派出所查獲楊男偷竊機車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楊姓男子涉嫌在市區行竊機車,十五日又在東區行竊一輛機車後四處遊蕩,遭市警一分局莊敬派出所發現,最後在東區一處公寓地下室停車場查獲楊姓竊嫌,由於楊嫌涉起多起機車竊案,全案依竊盜罪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莊敬派出所十五日凌晨三時許,有民眾至派出所報案,指其機車遭人偷竊,莊敬所經調閱監視器交叉比對後,鎖定一名男子疑似涉有重嫌,且當下正騎乘甫竊取而來的贓車,囂張狂妄地在東區巷弄四處流竄遊蕩。約凌晨四時許,莊敬所警員陳家生、王凱、薛新瀚三人,在東區怡東路沿路搜查時,赫然發現騎乘贓車的男子正從前方路口呼嘯而過,員警見狀立即驅車上前攔查圍捕,最終在東區一處公寓地下室停車場查獲楊姓竊嫌(七十一年次)正準備棄車逃逸,員警見狀便大聲喝令制止並迅速壓制楊嫌,當場人贓俱獲。市警一分局指出,經擴大清查發現,楊嫌除在東區犯案二件外,其作案範圍更涉及二分局轄區一件,共涉及機車竊盜三件,全案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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