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卻為人看診開藥 男被判九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林姓男子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卻自一一0年一月間起至今年七月間止,假稱「林醫師」、「林老師」之名義,並對外佯稱其係具有合法醫師資格的醫師,讓被害人陷於錯誤,由「林醫師」看診並開立藥品,還自歇業的某婦產科診所,搬回廢棄藥品及醫療器材,供其實施醫療行為時使用。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醫師法將他判處九月有期徒刑。判決書指出,林男明知其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不得擅自執行醫療業務,卻自一一0年一月二日後某日起至今年七月四日止,假稱「林醫師」、「林老師」之名義,並對外佯稱其係具有合法醫師資格的醫師而行使之,並施用詐術,致被害人陷於錯誤,誤認林係合法醫師,而由「林醫師」反覆看診,並開立藥品,且收取醫藥費用。林男因實施醫療行為,需使用大量藥品,遂自行從歇業的某婦產科診所,將廢棄藥品及醫療器材搬回其彰化縣社頭鄉居所存放,以供其實施醫療行為時,交付病患服用或為其他醫療行為時使用。嗣經檢察官於今年七月四日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會同彰化縣衛生局,持搜索票前往林男居所等處搜索,並扣得大量藥品(多半已過期)、針頭等醫療器材以及帳冊等證物,並傳訊相關病患及證人後,始查悉案情。案經警方移送偵辦。法院審酌被告所為除有損合法取得醫師資格者執業權利外,亦有害社會大眾得以在安全無虞之醫療環境下,接受合法醫師之醫療服務,破壞醫療體系健全與發展,實為不該,惟念其坦承犯行等情,量處九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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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隱私外洩 資訊時代難防

記者王勗∕特稿洪姓醫療業務於推特上經營醫師人設,實則利用洽公往來醫院之便,拍攝就診病患胸部、私密處等影像並上傳供人觀覽,涉及南市多所醫院,衛生福利部擬檢討醫院管理SOP。然而醫療院所除警衛外沒有強制力手段,如何有效遏制此類惡意事件重演也為民眾關心。卅多歲的洪姓男子為生技公司業務,具有醫療知識背景,常出入各大醫院,表面上喜歡古典音樂、鋼筆、健身的菁英,實則化名「Dr洛」分享大尺度照片配合低俗文字,藉以意淫、吸引流量。網友發現展開肉搜,全網風傳也引發各界撻伐。警方九日深夜火速前往洪住處將其帶回,也一併查扣手機、電腦、隨身碟等證物,後續也將進一步清查有無其他受害人,偷拍的時間、地點等。有關患者隱私照片部分,洪男於社群媒體張貼照片是否親自拍攝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洪男工作長年往來醫院、妻子亦為加護病房護理師,應也知道不得洩漏患者隱私規定。針對隱私管理部分,台南市各大醫院一致強調,為保障患者隱私,診間中有患者在內時,非經同意、其他人不得進入診間,醫療業務人員也需配合院方規定。現今也有許多民眾就醫不忘拍照打卡,洪姓業務在院內公共場所玩醫師Cosplay或許不受限制,但若存心偷拍患者私密影像,則重創醫病信任關係,台南醫院十日重申,該帳號發文內容中有醫師同框或病人之照片,地點皆非該院。但針對此次惡性事件,院方也將討論相關防堵因應措施,進一步保障民眾就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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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判毒販無罪 前法官被廢律師證 上訴駁回

中央社∕台北十日電花蓮高分院前法官林德盛被控收受被告家屬新台幣十萬元賄賂,遭判刑十年定讞。法務部廢止他的律師證書,他提告請求撤銷原處分,不服一審提上訴,二審日前駁回確定。全案緣於花蓮曾姓男子因涉毒品等多起案件,於民國九十四年遭花蓮地院判刑二十年。曾男提起上訴,案件由時任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的林德盛承審。林德盛與曾妻期約賄賂一百萬元,承諾把曾男涉及的販賣一級毒品罪部分改判無罪;林德盛並指導曾妻具函代夫求情,以方便改判。曾妻陸續贈送高價洋酒給林德盛,並在林德盛父親過世出殯時,以奠儀名義贈給十萬元白包,林德盛依約把曾男所涉的販賣一級毒品部分改判無罪。林德盛被控貪汙等罪,遭最高法院判決十年有期徒刑定讞。法務部一一0年間函詢全國律師聯合會意見,獲函復有關林德盛的律師證照,依法應予廢止。法務部在一一0年十一月間做出原處分,廢止林德盛的律師證書,並應自文到後二週內返還律師證書給法務部,未返還者,依法註銷之;林德盛不服,提起本件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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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甲警3天查獲2起詐騙逮3車手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市警一分局後甲派出所近來接獲多起民眾遭詐騙案件,所長林海平與民眾合作,三天來,分別查獲兩起詐騙案件,並逮獲三名車手,兩案均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後甲所接獲黃女報案,指稱其張姓先生(卅五年次)於網路認識一名呂姓男子,自稱可代辦某間墓園牌位權狀業務,且對方要求需先支付代辦費用新台幣二萬元,並約定張男至東區中華東路二段超商面交款項,黃女擔心先生受騙,故報警求助。林海平獲悉後,率同數名員警前往埋伏,見張男與對方接洽準備面交款項之際,即上前表明身分,查獲呂姓車手(男、八十年次)並查扣手機、SIM卡及收款收據等相關證物。另後甲所又接獲李姓被害人(女、六十六年次)報案稱,指其先前加入LINE投資群組遭詐騙,損失共計新台幣三百六十萬元,未料該詐騙集團食髓知味,持續蠱惑李女投資,並約定會派投資專員至其住處收取投資款項新台幣八百五十萬元,經警方現場埋伏守候,等邱姓車手(男、八十二年次)面交完成時將其逮捕,當場查扣工作證、手機、偽造投資公司現金收據及不明贓款現金新台幣卅四萬元等證物,同時將屋外負責監控把風的林姓共犯(男、六十一年次)一舉緝獲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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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登記通知 不是詐騙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為保障民眾權益避免受罰,市府主動通知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結果有民眾懷疑是新型詐騙,特地向地政局求證。地政局表示,這不是詐騙,是提醒市民速辦繼承保障權益!地政局指出,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每逾一個月將處登記費一倍的罰鍰,最高可達二十倍。為保障民眾權益避免受罰,各地政事務所每個月清查並主動通知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通知書中載有被繼承人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標示,包含地段地號、面積以及當期公告土地現值,方便繼承人查對。今年度各地政事務所主動通知件數已達九千一百五十三件,經通知後辦理繼承登記之件數達五千七百三十九件,申辦率超過六成,保障民眾繼承權益成效斐然。陳淑美也提醒,繼承人於申辦繼承登記時亦可同時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方便快速且無需費用,自今年十一月起再加碼增加一組通知對象,不僅所有權人可以接到通知,指定對象也會同時接獲通知,守護產權保障多一層。統計台南市今年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的件數已逾三千八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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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查獲黃金走私 偽裝高爾夫球桿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日本廣島縣警方與神戶海關日前聯手查獲一起黃金走私案,犯嫌涉將市價約三千二百萬日圓(約新台幣六百八十四萬元)金塊鑄成高爾夫球桿的桿頭,並塗成銀色意圖闖關,但仍被海關人員識破。日本《讀賣新聞》報導,廣島縣警方八日宣布破獲這起走私案時表示,已在十一月十八日跟神戶海關聯手逮捕越南籍三十二歲男子,罪名是涉嫌違反關稅法。犯嫌面對警詢時否認走私意圖說,「我不知道攜帶黃金入境要申報」。警方表示,犯嫌十一月十五日攜帶偽裝成高爾夫球桿桿頭的約三點五公斤黃金,試圖在廣島機場闖關入境。這些黃金被鑄成六支高爾球球桿的桿頭,市價約三千二百萬日圓。廣島機場海關人員在檢查這批高爾夫球桿時察覺有異,並發現桿頭被塗成銀色試圖蒙混。入境日本人士若有攜帶黃金金塊,依法必須在海關繳納消費稅。廣島縣警方認為犯嫌有意規避消費稅,正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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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樂公主被砍慘死 2嫌收押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彰化縣賴姓男子疑不滿鄭姓女子提分手,七日夥同張姓男子在鄭女工作的芭樂園將鄭女砍了二十多致死,兩人八日晚間被依殺人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複訊。彰化地院九日凌晨裁定兩人羈押禁見。七日上午九時許,賴男(五十歲)及張男(二十五歲)先到五金行購買西瓜刀,再開車前往芭樂園,趁四十七歲鄭女在工作時,先用膠帶綑綁鄭女雙腳,再拿出西瓜刀猛砍,雙肩、背部、臀部、左上肢等處被砍了二十多刀,左上臂幾乎被砍斷。鄭女送醫急救不治。據了解,鄭女的家族種植芭樂,賴男受僱鄭女家族,兩人因此交往。賴男不僅有薪水可拿,還可以分紅;但他卻喜歡賭博,常向鄭女要錢,也常發脾氣,讓鄭女不堪其擾。賴男行凶後,開車載張男逃逸,途經田中鎮在路邊停車時,被北斗警方循線逮捕。警訊後,八日晚上依殺人罪嫌將兩人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兩人。檢方將深入追查,以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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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前院長涉性騷 法評會建議撤職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一名懲戒法院員工A女六日向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指控,曾擔任懲戒法院院長的李伯道三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七日在職期間,向她以傳送訊息、碰觸肢體、表示不當言語及交付信函等方式性騷擾。司法院申評會經調查後,認李伯道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法官倫理規範,將案件移送法官個案評鑑委員會進行評鑑,個案評鑑委員會決議,建議將李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並撤除其法官職務。法評會表示,李伯道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對A女進行偏離職場長官與部屬間應有之分際之行為,在一般人合理認知下,已使A女感受不悅、遭到冒犯。又因A女與李伯道間具有權力不對等關係,亦使A女對於李伯道的不當肢體碰觸及言語內容產生恐懼、害怕、生氣等負面情緒,且因害怕遭報復,無法拒絕而予以隱忍。個案評鑑委員會認為,李伯道的行為已構成性騷擾,嚴重違背法官倫理規範,可責性重大。法評會並審酌李伯道數十年來服務於司法界的貢獻,但未能謹言慎行,於任職懲戒法院期間對該院所屬同仁所為不當言語及肢體接觸之行為,認有予以懲戒之必要,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且建議撤職,以昭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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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遺囑分五種 特留分制度保障繼承人免失扶養

新營區王先生問:我有三位兒子,其中小兒子總是不找份穩定工作,長期依靠家中倆老給錢過生活,平常對於父母親的態度也極為惡劣,常口出惡言。我名下有數筆土地和房屋都在台南市精華地段,小兒子的行為太讓我失望了,請問我可以預立遺囑剝奪他的繼承權嗎,又該何預立遺囑呢?答:每個人最終都會面臨死亡的課題,而對於自己的生前財產若沒有事先妥適規劃,除了會造成後代子孫紛爭不斷,也無法使內心真正想照顧的人獲得生活上的保障,此時就可以預立遺囑來確定自己的心意。我國的遺囑種類分為五種,分別是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實務上最常見的是「自書遺囑」,但要注意必需是由立遺囑人自己親筆謄寫內容,若是用電腦打字再列印下來簽名則不符合要件而有無效的可能。此外,「公證遺囑」除了要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協助外,還必需有兩位以上之見證人見證才符合法定要件。又「密封遺囑」與公證遺囑極為類似,必需由公證人協助完成。而最值得留意的則是「代筆遺囑」,因許多長輩不識字或行動不便無法自己寫字,通常會請第三人依照其口述內容代撰遺囑內容,但依照法律規定必需要有三位(含)上之見證人,且立遺囑人必需以口述方式清楚表達遺囑內容意旨,並由見證人之其中一位筆記、宣讀、講解,經立遺囑人認可後,載明清楚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共同簽名才符合法定要件。最後,「口述遺囑」通常是在立遺囑人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急迫情形時,無法依其他方式為遺囑時才可以使用之形式,並非任何情況下都有效。遺囑種類雖然多,要件也各自有所要求,但是立遺囑人最終之期待就是希望未來所有法定繼承人可以依照遺囑內容來執行分配,如遺囑要件欠缺則很容易導致遺致遺囑無效。此外,法律為保障繼承人日後生活,避免遺囑人過世後頓失扶養,又分配不到遺產而導致生活陷入困難,故有「特留分」制度,在個人的遺產處分自由與社會穩定公益間尋求平衡。建議王先生在不熟悉法律細節之情況下,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預立遺囑,在不侵害繼承人特留分之情況下,又能確保遺囑內容符合法律規定,並依照自己心意預先為財產分配及保障。   (作者∕梁家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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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口碑好私下超收達16人 男嬰遭晃到腦傷遲緩 判一年二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陳姓保母私下超收高達十六名兒童、嬰兒,導致她無法專心看顧每一人,其中一名七月大男嬰期間,以不詳方式搖晃他造成大腦受損,男嬰一度癲癇昏迷緊急開腦,未來可能造成遲緩,台中地院認為陳女疏失和男嬰傷勢有因果關係,依過失重傷罪判她一年二月,可上訴。起訴書指出,陳女雖有保母技術證但沒向政府登錄,且居家托育上限為四人,未滿二歲者至多二人,陳卻超收至十六名兒童,導致無法專心看顧,陳一一一年二月十三日起受託照顧男嬰,每週一至五、二十四小時全日托。同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發現男嬰精神、食慾不佳,當天卻以不詳方式搖晃男嬰造成腦部受傷,當晚就引發癲癇陷入昏迷,陳女自行急救發現無效就和先生將男嬰帶往醫院,但男嬰經緊急切除顱骨,出院後仍呈現肢體無力、視力受損,且因腦傷有動作、認知及語言發展遲緩等重傷害。台中地院審理時,陳女坦承不諱,法院認為她當天受託高達十六名兒童,且其受託時間長達五年、評價不差,但經訪查有家長表示曾有兒童受傷情形。另根據醫師說法,釀嬰兒搖晃症候群的外力不一定是故意傷害,無意間舉動也可能造成。法官認為,陳女超收至十六名兒童,托育人數已逾規定,她是否能妥適照顧每一位兒童仍有疑慮,因此陳女無法關注男嬰一舉一動,或耐心對待男嬰需求而有照顧不周情形,認定男嬰傷勢和陳女過失間有因果關係。法院審酌,陳女身為保母應善盡照顧男嬰之責,卻造成對方因被搖晃、甩盪受重傷,過失情節嚴重,至今也沒和男嬰父母和解,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她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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