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E奶榨汁姬」大尺度露奶 遭認證是猥褻照被判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二十五歲張姓女子以暱稱「E奶榨汁姬」在網路張貼裸露胸部照,且張還曾替某飲料店宣傳,拍攝上傳被男客摸奶照引發軒然大波,台中地檢署發現張的社群頁面任何人都可瀏覽,法院認為張女危害社會善良風俗,但犯後坦承、無前科,依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她拘役四十日,緩刑二年,可上訴。起訴書指出,張女今年五月十六、十七、十八、二十及二十一日,分別在住處上網使用社群網站Twitter,以暱稱「E奶榨汁姬台中北區工作室群組歡迎加入」,並將自己裸露胸部的猥褻照片上傳到Twitter個人頁面,使不特定多數人都能看到,經警方網路巡邏發現。檢方訊問時,張女坦承不諱,並有其社群網站猥褻照截圖可佐;檢方查,張女張貼的裸露胸部影像,供不特定之網路使用者連結點選以觀覽,客觀上足以滿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物品。檢方說,任何人都可以瀏覽張女的Twitter頁面,無法有效隔絕未成年人或無意接觸、觀覽的成年人,偵結依五個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嫌,將張女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認為,張女多次上傳、張貼猥褻照片行為,應是單一犯意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法益,應論以接續犯為一罪,審酌張女利用高度散布性的網路張貼猥褻影片供人觀覽,危害社會善良風俗,考量她犯後坦承、無前科,也認為她經過這次教訓已知悔悟、能知謹惕,依一個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她拘役四十日,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應接受法治教育二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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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嬰哭鬧 保母猛晃到嘔吐、眼上吊 判四年六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四十九歲陳姓保母因八個月大男嬰哭鬧不止猛力搖晃到嘔吐、眼睛上吊,腦傷影響未來發展,台中地院一審認定她傷害、凌虐男嬰,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她五年六月;但二審認定,陳女劇烈搖晃的行為,和鞭笞、香菸燙身體等「凌虐」行為不同,應僅構成傷害,撤銷改判四年六月,仍可上訴。起訴書指出,陳女一0九年十二月一日受託男嬰,卻因對方哭鬧就朝他用力搖晃、拋摔,釀腦部嚴重受損、萎縮,甚至發展遲緩,一一0年三月五日男嬰外婆發現孫子噁心嘔吐送醫才驚覺受虐。法院一審時,陳女否認犯行,辯稱沒有傷害、凌虐男嬰;經比對男嬰病例,發現他雖是三十二週早產但除此外並無癲癇或腦傷,且陳女受託期間男童才出現嘔吐、抽搐及眼睛上吊異狀,並根據醫院鑑定報告、男嬰家屬證詞,且陳女經測謊也呈現不實反應。一審指出,陳女托育期間,男嬰接續數次遭受劇烈搖晃的外力傷害或施虐,而受有受虐性腦傷,認定陳女故意以劇烈搖晃等行為,依一般社會通念也認定是粗暴不仁行為,應屬於「凌虐」,且認為陳女同時構成施以凌虐妨害兒童健全發育致重傷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兩罪想像競合,從重依後者論處後判陳女五年六月。台中高分院二審查,陳女為管教男嬰基於傷害故意朝他劇烈搖晃,但仍與鞭笞成傷、以香煙燒燙身體、告以將嘔吐物吃下、拋擲撞牆、脫衣裸體站在戶外罰站,或餵食毒品等粗暴不仁的凌虐行為不同,認定未構成施以凌虐妨害兒童健全發育致重傷罪。二審認為,一審就施以凌虐妨害兒童健全發育致重傷罪,與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具競合關係,尚非妥適,撤銷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判陳女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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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7勸無用 翁被騙4千多萬才醒悟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六十六歲廖姓老農誤信網路投資,九月才領出八百萬現金交給詐團車手,被警方及時查獲保住積蓄,但他仍執迷不悟,警方甚至七度前往銀行阻詐,最後竟到外地銀行領錢交給車手,直到最近被騙走四千四百九十一萬元才清醒報警,警方循線追緝。警方表示,廖翁是在影音平台觀看理財節目,還加入LINE群組,深信投資會有高獲利,九月就約車手到住處面交八百萬現金,當時因有民眾發現偏僻鄉間竟有穿著西裝,抱著大行李箱的陌生男子行徑可疑便報警,最後轄區員警一查,確認是詐團車手立即逮人,也順利保住廖翁財產。不料之後廖仍深信詐團話術,依舊到銀行領鉅款要投資,每每行員看見廖翁,也馬上通知員警到場勸說,針對列為高度關懷對象的廖翁,前後已阻詐七次,但廖對警方勸阻卻極度不配合,最近在十月間還曾被警方攔阻後,負氣提領一千二百萬元鉅款北上,經緊急聯繫廖翁家屬勸阻,廖才在隔天將錢存入帳戶。廖遭投資詐騙屢屢被警方攔阻,最後乾脆配合詐團指示,以「貸款五金、廚具批發」等名目規避,並多次到台中等外縣市將現金領出後交給詐團車手,導致最後失金四千多萬元,才終於醒悟並到警局報案。警方指出,廖翁在八百萬元事件後,仍與詐團有接觸,甚至對警方還存有戒心,對於警方的勸說完全聽不進去,仍舊要求行員必須讓他領錢,否則就要投訴金管會,讓警方與銀行都相當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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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油案起訴2人 檢求從重量刑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臉書粉專「Linbay好油」涉自導自演遭恐嚇案,桃園地檢署八日依偽造文書、誣告及恐嚇等罪,起訴版主林裕紘、前國民黨黨工許哲賓,並請求從重量刑。臉書粉專「Linbay好油」版主林裕紘自稱遭恐嚇,檢警追查發現許哲賓涉有重嫌,許男供稱是在林男指使下自導自演。許、林二人被收押後,桃檢昨天證實兩人分別在十一月三十日、十二月五日,各以新台幣四十萬元、四十五萬元交保。桃園地檢署昨下午召開偵結記者會表示,林男因不滿粉專屢遭質疑,今年九月二十一日與許男共謀,由許男在新北市某咖啡廳以VPN軟體,移轉至境外網際網路協定位址(IP),再以「何可恩」臉書帳號私訊傳送包含「你最好小心老婆和小孩的安全」的恐嚇訊息;林男也在九月二十八日到桃檢提告遭「何可恩」恐嚇。桃檢表示,林、許二人為轉移社會輿論焦點,以「恐嚇」假訊息方式混淆視聽,造成社會對立及不安,建請法院從重量處適當之刑,以資懲儆。針對林裕紘的電腦證據,桃檢表示,林男雖謊稱電腦在國外遭竊、丟棄,但經查發現林男將電腦以國際郵件方式寄回台灣,由朋友代收但並未拆封,電腦內也發現有資料遭到刪除、格式化,未發現有涉案證據,但並不構成滅證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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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校長涉長期性騷女童 遭解聘

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南投縣某國小劉姓校長被爆出二十多年前擔任國小老師時,強制性猥褻女學生,遭檢方收押,南投縣政府教育處昨日表示,經南投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開會決議同意調查報告及建議,重懲劉姓校長予以解聘、永不任用。劉姓校長遭控對多名未成年少女性騷擾,犯案時間跨越逾二十年,南投地方檢察署六月分案釐清是否涉刑責;南投縣府教育處也啟動性別平等調查,先命劉姓校長請假,再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停止劉姓校長職務。檢方十月約談劉姓校長,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向南投地院聲押獲准。南投縣政府教育處表示,經召開南投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同意重懲,依法解聘劉姓校長、永不任用,劉姓校長也無法申請退休。教育處指出,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審議結果出爐後,應給予當事人書面陳述機會,因當事人目前尚在羈押中,將俟函文送達當事人陳述完後,再召開最後一次性平會,確認是否維持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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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震清違限海令 不加重強制處分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無黨籍立委蘇震清涉嫌在SOGO經營權爭奪戰中收受賄款,一審被依貪汙罪判處十年,同時限制出境、出海,全案仍在二審審理中,但他日前卻違反限制出海的強制處分,搭船到小琉球為兒子蘇孟淳助選,高院八日傳喚蘇到庭說明,法官連育群審理後認為,蘇震清沒有逃亡之虞,裁定維持原有強制處分,不必穿戴電子腳環。檢方指控,立委蘇震清在一0一年至一0四年間,多次收受前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負責人李恆隆的賄款共二千五百八十萬元,以協助李恆隆奪回SOGO百貨的經營權。蘇震清利用立委身分,召開協調會、質詢、提案等方式,向經濟部施壓,要求撤銷太流增資登記。台北地院審理期間,裁定蘇以一千萬元具保替代羈押,但每週一須向轄區派出所報到及限制出境、出海,一一一年七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蘇震清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並沒收犯罪所得。全案經上訴,現正由高院審理中,高院日前延長他的限制出境、出海期限至一一三年五月底。然而,今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蘇震清卻被發現搭船到屏東縣小琉球,陪同兒子蘇孟淳進行立委選舉造勢活動。在庭上,蘇震清表示自己知道有限制出境、出海的規定,但是他以為只要不離開中華民國的領海就可以。坦承自己收到限海令後約四次到小琉球進行選民服務和助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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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簽署降共 向德恩判7年半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前陸軍上校向德恩涉嫌接受中共方面的利誘,自一0八年起收取每月四萬元的賄款,並簽下「支持兩岸統一」、「在工作上崗位上盡力為祖國效力」的投降承諾書,甚至穿著軍服拍照留念,法院一、二審均依收賄罪判處七年六月徒刑,褫奪公權四年,並沒收他的犯罪所得五十六萬元,最高法院七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向德恩曾任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主任,民國一0七年時擔任陸軍裝甲第五六四旅副旅長。在此期間,他被經營旅行社的退休軍官邵維強吸收,同意以「老張」的代號提供軍事情報給中共方面。向德恩不僅收受邵維強給予的四萬元月薪,還在一0八年十月至一一一年一月間,多次簽署向中共投降和支持兩岸和平統一的誓約書,並穿上軍服與誓約書合照。向德恩不服再上訴至最高法院,辯稱自己是被邵維強誘騙、威脅而簽署誓約書,且沒有實際提供任何軍事情報給中共方面。但最高法院認向德恩辯解不足以推翻原審的認定,且他的行為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民心士氣,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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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鐵路邊車莫名被彈擊 嫌犯:好玩拿彈弓射的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林姓男子五日車停烏日區高鐵東二路路邊停車格,人還在車內,轎車車身包括擋風玻璃等三處疑遭射擊痕跡,由於林男未與人結怨,莫名挨轟嚇到報警;警方連夜南下高雄追緝到吳姓等二嫌,吳嫌供稱是因一時好玩持彈弓朝車外彈射,全案依刑法毀損、公共危險罪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林男五日下午四時許,把轎車暫停高鐵東二路的路邊停車格,坐在車內使用平板電腦,使用約十分鐘,突然聽到有很大的轎車引擎聲從旁經過,伴隨「碰」聲響,他下車查看發現,他的轎車後擋風玻璃竟有一處不明圓形及蜘蛛網狀破損,車身左後車門與油箱蓋附近也各有一處疑似彈孔痕跡,由於林男未與人結怨、也沒有和人有行車糾紛,因此嚇到報警。烏日警分局說,警方五日下午四時二十分許接獲報案,經鑑識小組採證化驗後發現,現場採到三顆塑膠圓錐狀不明物體沒有遺留火藥等化學藥品成分,排除槍枝射擊案件,且不明物體也無法放入空氣槍內,也排除空氣槍所造成毀損,研判歹徒可能以強力方式使用這三顆不明物體所致。烏日警分局與台中市刑大偵八隊成立專案小組,經調閱周邊監視器鎖定吳姓等二名犯嫌,連夜南下高雄查緝,吳姓等犯嫌到案後供稱,係一時好玩持彈弓朝車外彈射,致被害人車輛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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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人講話太大聲砍人致死 國民法官法庭判14年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三十七歲賴姓男子今年三月間,因不滿同住宿舍的房客與附近友人打麻將聲音吵雜,又懷疑有人在議論他,竟持西瓜刀將到該處訪友的洪姓男子砍殺致死,案經國民法官參審,彰化地院七日宣判,依殺人罪將賴男判處十四年有期徒刑。並令其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五年。可上訴。判決指出,賴男患有興奮劑(安非他命)、酒精使用障礙症以及興奮劑、酒精引發的精神病症,其於今年三月十日晚間,在和美鎮宿舍內施用安非他命,又於三月十三日上午,在該址飲用啤酒二、三瓶。賴男不滿同住在宿舍的房客與附近友人打麻將聲音吵雜,又懷疑有人在議論他。剛好洪男前往該宿舍拜訪友人,二人在走道聊天,賴男竟一時氣憤,於三月十三日下午二點四分許,手持西瓜刀朝背對其的洪男方向奔跑靠近,舉刀朝洪的後頸部砍殺一刀,致洪因頸椎、脊髓、多處血管銳器傷及大量出血,當場死亡。警方對賴男施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測試,結果達每公升零點二四毫克。員警另於同日下午,採集賴男尿液送驗,結果呈現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國民法官法庭認為被告於酒精、毒品精神疾病影響下,認為恐有侵害自己、家人之情事發生,乃先發制人,以西瓜刀向毫無客觀怨隙的被害人後頸砍殺,造成當場死亡,客觀上屬於隨機殺人之一種,具社會危險性,因而刑度應在處斷刑之中度稍高處。另外,被告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五年,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考量被告構成累犯之前案與本案,均屬酒精使用之犯罪,並考量其他多項前案,認為被告刑罰反應能力薄弱,因此予以加重其刑。(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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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蟲劑空瓶兌換活動 15日截止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台南市登革熱七日新增十七例,目前累計二萬一千三百零八本土病例。各區公所辦理殺蟲劑空瓶兌換活動,至十五日止。市民可持區公所發給殺蟲劑空罐至區公所再換一瓶殺蟲劑或洗碗精。噴霧殺蟲劑噴灑重點包括,室內家中樓梯間、浴廁內、櫥櫃內、桌腳下,室內噴灑前記得關窗,食物、蔬果要加蓋,小孩及寵物也需遠離。戶外可向屋後溝、防火巷、倉庫等陰暗處等噴灑,噴灑完人員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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