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義交未做好交通管制 二機車碰撞一人死亡 分別被判刑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柯男、郭男等五名義交去年四月間,在彰化縣秀水鄉番花路與正興路口指揮交通時,因未做好交通管制,致騎機車的吳男和洪男行經該處時發生碰撞,洪男傷重不治,彰化地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將五名義消及吳男各判處七月有期徒刑,均緩刑二年。判決書指出,廠商去年三月間起,在彰化縣秀水鄉陝西村番花路與正興路口施作自來水管埋設工程,並申請交通指揮人員(義交)在該路口指揮交通。去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由柯、林、郭、許、林等人排班擔任該路口的交通指揮人員;柯、許分別站在正興路北側及南側,負責管制正興路往來車輛;林站在番花路口西北側,郭站在該路口番花路東向車道;另名林姓義交站在路口往東一百七十公尺處的超商前,負責管制番花路往西車輛。吳男於同日上午八點五十分許,騎機車沿番花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至該路口,當時為閃黃燈,未減速而以時速七十公里之車速通過路口;斯時林姓義交已以無線電通知,最後一部車輛係白色自小客車,待該車通過該路口後,郭姓義交即吹哨停止番花路往來車輛,而放行正興路車輛,適有洪男騎機車沿正興路由南往北方向亦行駛至該路口,但林姓義交因未注意吳男在白色自小客車之後亦駛向該路口,而未通報其他交通指揮人員。柯、許則疏未注意吳男騎機車高速駛來,仍指揮放行洪男通過,林、郭亦未指揮吳男停等,致吳、洪二車碰撞,洪倒地受傷,經送醫急救仍不治。法官認為五名義交均有疏失,吳男騎機車到閃黃燈交岔路口時,未減速而以時速七十公里之速度通過,致遇狀況避煞不及,應認其有過失。故依過失致死罪將六人分別判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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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騎自行車道縫隙釀摔傷 中市府稱沒看到血跡法院判國賠3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江姓男子騎自行車經台中市潭雅神自行車道時,因橋樑、路面銜接處縫隙摔倒滿身傷,對台中市觀光旅遊局提國賠求償十萬元,觀旅局辯稱該處未曾發生事故,還說「現場沒留下血跡、刮地痕」否認有因果關係,附近居民證稱「絆倒很多騎單車的人」,法院判觀旅局應給付江三萬八千九百二十七元,可上訴。江男主張,他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騎自行車由潭子往中科方向,行經台中市大雅區潭雅神自行車道十一點二公里橋樑處,因橋樑和路面高低落差二公分以上,導致他腳踏車失控摔車,造成右邊眉毛處撕裂傷、右眼瘀青,四肢多處擦傷,江認為該路段是台中市府觀旅局負責管理維護,就公設設施管理有缺失,向觀旅局求償十萬元。台中觀旅局抗辯稱,該路段之前並無民眾因路面裂痕發生人車倒地事故,認為江男受傷和公設管理欠約無因果關係,且事後經通報到場查看,路面也沒留下任何血跡,也無自行車倒地刮痕存在,經觀旅局人員現場錄影,民眾經過該處都能順利通過,無任何阻礙或危險。台中地院查,江男有提出現場照片、醫院診斷證明,另現場還有目擊證人說法,至於觀旅局稱現場無血跡、沒自行車刮地痕等,但根據江男傷勢多為身體和路面擦、挫傷,就算有流血「並非大量出血」,不採信觀旅局辯詞。法院也認為,現場是潭雅神自行車道橋樑處,自行車道和橋樑間應彼此緊密而無不合理之縫隙或高低落差,根據現場照片,其縫隙寬度並不合理,已足使自行車車輪陷入、擠壓,而絆住造成行車失控危險;附近居民也說,目睹江男騎車經過一下子就摔倒,臉、手都流血,還說橋頭高低不明「絆倒很多人,都是騎單車」,隔天就有人來修路。法院認定,觀旅局確實就該路段管理有欠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根據江男醫藥、Apple  Watch折舊計算,及認定撫慰金以三萬元為適當,一共判觀旅局應給付江三萬八千九百二十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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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奎壁山灘岸驚見男屍 身分及死因待釐清

記者蔣謙正/澎湖報導海巡署第七岸巡隊南北寮安檢所六日在奎壁山灘岸執行搜索時,發現一具男性遺體,由於外觀嚴重腫脹,無法辨識,已交由馬公警方作後續處理,將進一步釐清身分及死因。第七岸巡隊南北寮安檢所六日上午十一時許在奎壁山灘岸執行搜索時,發現一具男性遺體,由於死亡多日,屍體腫脹,身上衣著也破損不堪,難以辨認身分,岸巡人員已移送馬公警分局處理,警方報請澎湖地檢署檢察官相驗,全案仍待調查釐清。警方指出,由於澎湖近期並無失蹤人口協尋通報,研判可能是外籍漁工在海上作業時,不慎失足落海,而隨著海流漂至奎壁山岸灘,呼籲民眾家中若有失蹤人口或是落海失聯漁工,儘速通報警方,期能儘快查明死者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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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羅哈客運董事長涉挪公款8547萬 一審和解獲判緩刑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已停止營運的阿羅哈客運董事長陳瑞鈴在未經公司股東同意下,民國九十五年將六千零五十萬公款借給公司李姓副董,且還借給前立委蔡豪二千四百九十七萬買房,共挪公款八千五百四十七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陳瑞鈴涉嫌擅自挪用公款一案,陳女均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她已與公司達成和解獲得原諒,據此認為應已獲得教訓無再犯之虞,並依背信罪輕判有期徒刑十個月,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二年,全案可上訴。阿羅哈客運董事長陳瑞鈴白手起家打造客運王國,但後續歷經多起重大車禍,又受到疫情衝擊,面臨生意慘淡和重大賠償,導致公司財務出現危機,目前已經停止營運。判決指出,阿羅哈客運李姓副董事長九十五年因急需資金,便向董事長陳瑞鈴商借公司資金,但陳女卻在未徵得公司全體股東同意下,擅自將公司資金新台幣六千零五十萬元以無擔保借款、無利息條件借出去。此外,前立委蔡豪九十六年原本打算購買高雄一處建案,卻因資金不足、信用不佳難以下手,因此便向陳女提議借名登記,陳女同樣直接指示公司財務匯款共二千四百九十七萬元給建商和蔡妻。全案經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獲報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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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反賄選宣導陸空齊發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明年總統及立委大選逼近,彰化地檢署積極查賄外並全力宣導反賄選,因應當前網路傳播、手機及社群蓬勃發展,採取陸、空併行宣導主軸,「陸」是指原有的實體宣導模式,「空」則透過網路多元、廣泛的特性,優化該署「查賄反賄一碼通」平台的功能,進行普及式宣導,提高查賄反賄效能,廣納網路社群加入反賄選宣導行列。檢方說,為使宣導效益最大化,檢察長張曉雯特別指示網路宣傳小組強化宣導面向,除透過該署原有的臉書粉絲專頁、IG、YT頻道外,也結合轄內警、調、廉政、各公務機關、事業單位、司法保護團體等線上友軍共同宣導反賄選。另外也由榮譽觀護人組成反賄種子隊,深入 LINE 社群和臉書高人氣地方社團如大員林生活圈、我愛鹿港小鎮、溪湖人大小事、埔鹽人大小事、伸港小鎮、獅子會群組、扶輪社群組、同濟會群組、宮廟社團及各社區發展協會等在地九十多個社團刊登查賄反賄資訊,透過鄉民「按讚」「分享」轉傳,網路宣導效應無遠弗屆,期許全民協力,共同淨化選風。彰檢呼籲民眾若有發現賄選的不法事證,務必撥打檢舉專線:0八000二四0九九(免費電話二十四小時久久服務),接通後按四,或透過網路連結「查賄反賄一碼通」平台進行檢舉,希望全民一起拒絕賄選,守護民主價值。(查賄反賄一碼通:https://reurl.cc/5pM6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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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長爆不倫 衛福部:不說私事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今年六月接任衛福部秘書處長的許朝程遭媒體爆料有婚外情!據傳他在過去擔任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期間,竟與一名女下屬發生不倫,即使他現已升任衛福部祕書處長,二人關係也從未斬斷,甚至被拍到在下班後分別前往某個戶外停車場,疑似在車內上演「車震」。根據《鏡週刊》報導,現任衛福部秘書處長許朝程在新北市擔任衛生局副局長期間,就與一名已婚陳姓女下屬有婚外情,且經跟拍,確實拍到二人多次幽會。並拍到陳女上許朝程的車後二十多分鐘,車尾卻突然開始左右搖晃、還震動了好幾次,頗令人遐想。不過陳女已經離開新北市政府,已非公務員。衛福部長薛瑞元昨天接受媒體電訪表示,對私領域事情不宜由衛福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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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警涉洩個資交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宜蘭縣警察局員警被發現疑似與不法分子往來過密,恐有洩漏個資等情事,警政署四日派員到宜蘭縣搜索,帶走縣警局交通隊劉姓警務員及宜蘭警分局偵查隊邱姓小隊長,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洩密罪,但無羈押必要,諭知劉及邱各以五萬元、三萬元交保。專案小組人員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持宜蘭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兵分二路,針對涉案的劉、邱姓員警與關係人的個人行動電話及電腦設備等相關證物執行搜索,並至縣警局交通隊和宜蘭分局偵查隊帶走劉、邱姓二名員警,經過偵訊後,下午四時送到宜蘭地檢署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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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熱+23例 病例連6週降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台南市登革熱五日新增廿三例,目前累積本土病例為二萬一千二百六十一例。南市登革熱防治中心說,病例已連續六週下降,上週新增個案已降至一百八十一例,較前一週大幅下降六成,疫情呈現下降趨勢。市長黃偉哲說,雖然疫情有下降趨勢,但每日仍有零星新增病例,請市民朋友仍要提高警覺加強家戶內外環境巡檢,落實孳生源清除,尤其今年受到聖嬰現象影響,冬天溫度偏暖,雨量偏多,白天平均溫度仍適合病媒蚊生長和活動,加上目前東南亞登革熱疫情仍處流行期,病毒有可能隨著民眾返國而入侵社區,須嚴防疫情回燒。另外,為提升民眾防疫知能,衛生局於網站上辦理第二梯抽獎活動,將抽精美禮品共卅名,即日起至十日止,活動內容可於網站上本篇貼文,留言分享兩種登革熱病媒蚊特徵,詳閱衛生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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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趁女同事喝醉性侵 辯「只用手指不禮貌」判4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李姓男子與一名已婚女同事曾是露營區員工,去年間該名女同事離婚,李與女子及另對情侶在酒吧喝酒,女子喝到泥醉後,被李男攙扶回宿舍趁機以手指撫摸女子胸部、侵入下體,女子清醒後下體疼痛,察覺有異,李事後向雇主坦認,「有用手指不禮貌,沒用小雞雞」,一審採信女子及證人證詞,判李四年徒刑,二審台中高分院五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書指出,李姓男子與一名已婚女同事曾是露營區員工,李因故離職,去年四月間,因女同事離婚,心情不佳,李與另對張姓情侶在露營區酒吧內喝酒,女子喝到泥醉後,由張姓友人開車載女子等人返回宿舍休息,張與女友返回房間後,獨留李與女子在房間內,李見女子已喝到泥醉,意識不清,趁機脫下女子褲子,撫摸胸部、侵入下體。女子證稱李男在電話中不斷道歉,也提及當天過程,女子友人、雇主也都有向李男詢問,李男都稱,有以手撫摸女子胸部、手指侵入女子下體,李男甚至還向雇主強調「只有用手指不禮貌,沒用小雞雞」。女子提告妨害性自主後,李男在法院審理時,全盤否認犯行,強調女子剛離婚,為了安慰女子有「抱她、親她」,但沒有以手指性侵,而且女子下體沒有採驗出他DNA,林姓雇主也是因解雇糾紛,雙方不歡而散,才會故意以證詞「設計」。南投地院審理時,認為女子友人、林姓雇主在與李男時,都有錄音,二人與李都無仇怨,且李是該露營區前員工,案發前以看貓為由,返回露營區,才會有機會與女子等人喝酒,衍生後續案件,認為李與露營區同事、雇主並無交惡,認定被害女子、證人證詞可採,依乘機性交罪,判刑四年。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昨日宣判,因李男仍否認犯行,加上未與被害人和解,取得原諒,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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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常進出小王同住處辯「切磋廚藝吃美食」 法官不信判得賠12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已婚林姓女子今年二月至四月間被丈夫發現,她與陳姓男子同進出一屋,且有十指緊扣、共同出遊的狀況,人夫認為林女外遇,向林女、陳男求償一百萬元,林女否認出軌,辯稱與陳男同屋是「切磋廚藝、共嘗美食」,法官不相信,但相信陳男不知林女已婚,僅判林女須賠償十二萬元,陳男不須負連帶責任,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姓女子已婚,但被丈夫指控在今年二月至四月間,與已婚的陳姓男子有不倫,二人十指緊扣、相互依偎,齊赴市場、登山、共騎一車,甚至同進一屋,林女丈夫認為二人有侵害配偶權的狀況,因此向二人提出民事求償告訴,要林女與陳男賠償一百萬元。但林女否認,辯稱雙方只是朋友,因對「廚藝有興趣」,才會邀請陳男同屋共享美食,牽手則是穿越馬路時,互相攙扶,屬於一般正常交友。陳男則辯稱,林女沒有告知其已婚或未婚身分,直到被林女丈夫提告,才知林女是已婚身分,雙方沒有曖昧情愫。法官審理後認為,林女在今年二月至四月間的確與陳男有共乘機車、共食、牽手、共同進出房屋的事實,林女所謂「切磋廚藝」的辯詞不可採,但採信陳男不知道林女已婚身分,免負連帶賠償責任,審酌林女資力後,認為林女需賠十二萬元為合理,其餘金額駁回,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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