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查獲白牌車載客 稽查人員依規製單舉發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苗栗監理站稽查人員十日下午偕同苗栗縣警察局,於苗栗火車站執行稽查勤務時,發現一輛載有四名學生的白色自用小客車停靠下客,經分別訪談乘客及駕駛,乘客坦承由苗栗高中至苗栗火車站付費車資四人共一百元,稽查人員依規製單舉發。苗栗監理站表示,白牌車違規載客收費,違反公路法及運輸業管理規則,依規定處罰違規駕駛人十 萬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四個月,及違規營業車輛亦須吊扣牌照四個月,如此重罰不外乎是希望遏止白牌攬客歪風,並保障乘客安全及合法計程車駕駛權益。苗栗地區白牌車多在火車站及學校附近違規攬客,為維護運輸業市場的營運秩序,苗栗監理站仍持續不定期、不定點會同警方在轄內重要運輸場站或民眾檢舉白牌車出沒地點加強巡查。苗栗監理站表示,白牌車駕駛所使用車輛無投保乘客險,也常發現駕駛執照或牌照已被註銷情形,乘客毫無保障,呼籲民眾千萬不要為了一時方便搭乘白牌車,若事故發生將求償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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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詐騙集團誆家人欠債遭毆打 警方即時阻詐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苗栗縣一位西湖鄉民遭詐騙集團誆家人積欠債務遭毆打,要儘快處理,民眾至分駐所請求警方協助,經警方協助確認是詐騙集團常用之詐騙手法,及時阻詐。苗栗通霄分局西湖分駐所於日前接獲蘇姓民眾至所報案稱有歹徒打電話給他,誆稱蘇民的兒子在中國大陸有幫人擔保新台幣200萬元,但因為擔保人跑了,且他的兒子無力償還鉅款,故被人毆打成重傷,還遭到拘禁。歹徒在電話中不斷放話要求蘇民要儘快處理,否則會有嚴重的後果,造成蘇民心生慌恐,因蘇民兒子在中國大陸出差工作,一時半刻無法聯繫其子確認安全,故至分駐所請求警方協助。 警方在了解案情後,初步查詢確認該電話發話地點為菲律賓。隨後警方協助報案人聯絡其兒子確認安全無虞,並向報案人解釋此乃詐騙集團常用之詐騙手法,切勿輕易受騙。蘇民在警方提醒後始驚覺遭到詐騙,十分感謝警方即時協助。通霄分局呼籲,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民眾接到可疑電話或訊息切勿輕信,請保持冷靜,並立即撥打110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以避免遭受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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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行為挨罰 8電廠釋憲不受理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十年前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九家民營電廠聯合拒絕調降與台電的購售電費率,遭裁罰六十億餘元確定,其中八家電廠不服提出釋憲,最終憲法法庭對八家電廠聲請均裁定不受理。經濟部為解決台電缺電限電問題,自民國八十四年間起分批開放九家民營電廠,並與台電分別簽訂購售電合約,九家則是包括了麥寮汽電、和平、長生、新桃、嘉惠、森霸、星能、國光、星元電力等。九家電廠所生產電力僅能售給台電,電力售價也依合約所訂定的購售電費率計價。九十二年至九十五年間,煤、氣等國際燃料價格上揚,九家電廠要求台電提高燃料成本費率,台電則希望降低資本費率。雙方於九十六年九月間就合約中燃料成本按即時反映調整達成協議。後來台電要求電廠調降資本費率,並與業者召開過十九次會議卻協商不成。公平交易委員會經了解發現,九家業者從九十七年八月到一0一年十月間,先後開會二十餘次,共謀拒絕台電的要求,聯合拒絕與台電協商,已足以影響國內發電市場供需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的禁止規定,於是裁罰九家業者共計六十三點二億元。九家業者不服裁罰提起訴願,公平會酌減罰緩為六十億餘元,業者仍不服遂起行政訴訟,但最高行政法院於去年五月至八月間,先後裁定九家業者敗訴確定。其中八家業者最後提出釋憲聲請,憲法法庭審理後,則是以聲請人只是爭執認事用法,未具體敘明判決法律見解有何牴觸憲法之處及具體理由,或爭執確定判決認事用法,難認具有憲法重要性,也不符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的要件,最終全部裁定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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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層法修法首例 陸盜砂船長判囚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中國籍抽砂船「華益九號」非法越界抽海砂,船長等十人被捕。陳姓船長因不認罪一審遭判一年十月,高雄高分院十日駁回上訴,依違反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維持原審判決,可上訴。此案也成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修法後,首例判決。高雄高分院指出,陳姓船長去年四月二十五日載九名船員駕駛「華益九號」抽砂船,自中國福建省出發並於隔天清晨近五時抵達高雄茄萣興達港外海,非法抽取三百噸海砂,經海巡艦隊分署第四海巡隊及時發現登船逮捕,並扣得抽砂船,將非法抽取的海砂回填原海域。橋頭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陳男等十人涉犯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非法以船舶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採取土石罪罪嫌重大,依法提起公訴,聲押十人獲准。橋頭地院開準備程序庭時,九名船員坦承犯行,並願與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進行認罪協商,願受一年有期徒刑宣告,緩刑期間二年,且同意在去年底前以驅逐出境保安處分,視為緩刑執行完畢等,但陳姓船長仍否認犯行。橋頭地院審酌九名船員皆已認罪,且已和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達成認罪協商,據此依違反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判決一年有期徒刑,緩刑二年,目前已全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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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童遭性侵 憂鬱10年揭惡行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一名少女十年前住在苗栗縣外婆家,讀幼兒園大班,期間遭外婆隔壁的林姓男子覬覦,逼她含住下體二次,藉此猥褻,少女飽受身心壓力,甚至有自殘情事,直至讀國中時,母親詢問才終於鼓起勇氣告知,林男在警詢時承認涉案,檢方訊問時又改口,否認涉案,還辯稱少女是「要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認定,仍判刑十一年六月。判決書指出,桃園市一名少女在九十九年至一00年間是年僅五歲女童,住在苗栗縣的外婆家讀幼兒園大班,林姓男子務農,為少女外婆的鄰居,林男見女童年幼可欺,涉嫌在女童的外婆家的神明廳、撞球台等地點,要求女童將雙手往後放,逼女童替他口交。後來少女因為林男的性侵犯行,造成身心莫大壓力、痛苦,少女母親要帶少女回苗栗時,少女會情緒崩潰痛哭,但卻沒有講原因,甚至還有用刀割手、跟母親直說「不想活」的狀況,直至案發十年後,少女年紀十五歲時,少女才向母親提及過去遭侵犯的往事,少女在一0九年間在母親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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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坐5月冤獄 原民女終昭雪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泰雅族女子劉淑萍僅國小畢業、經濟弱勢,曾因另名女子劉夢萍偷機車冒用她名字,害她十八年前僅二十六歲坐了五個月冤獄,曝光後檢察總長替她提非常上訴卻遭最高法院以不符要件駁回;劉女再提刑事補償,台中地院認為,原判決已裁定更正,且劉坐牢五月為事實,得類推適用刑事補償規定,一共判補償劉女五十三萬五千五百元,可覆審。劉女主張,她遭劉夢萍所犯竊盜案件冒名,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後,台中地院九十一年依竊盜罪判刑五月、緩刑三年,後因劉夢萍對於緩刑負擔置之未理導致遭撤銷,她在全然不知下,遭執行檢察官通緝,後來緝獲後,執行人員也未細查她出生年月日和劉夢萍完全不同,而是遭冒用等情事,就直接發監命她入獄,導致她平白無故坐冤獄五個月。直到最近遭冒用一事曝光,台中地院一一一年八月二日裁定更正九十一年判決對象姓名、年籍資料為劉夢萍。劉女再依刑事補償法等規定請求刑事補償,且她本身並無可歸責是由,應從優以每日五千元折算一日。法院審酌,劉女無端遭判決入獄,並無可歸責事由,且當年入監二十六歲,學歷國小畢業,為原住民、經濟情況不佳,又因遭冒名枉受牢獄之災,就個案情節認定後,以每日三千五百元補償為適當,依入獄一百五十三日,一共判補償她五十三萬五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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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人撕票逃亡20年 巫秋標二審仍判無期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男子巫秋標夥同四名友人幹下擄人勒贖撕票案被通緝在逃,躲藏打工二十年後落網被判處無期徒刑,他上訴僅坦承擄人勒贖,未故意殺人,但不被法官採信,台南高分院認為巫擄人勒贖又故意殺人,事證相當明確,駁回其上訴。二00二年二月,蔡峯宗(判無期徒刑確定)開公司經營不善,需資金週轉,覬覦李姓鄰居繼承龐大遺產,便找友人巫秋標、吳榮福(無期徒刑確定)、李德榮(死刑確定)、歐秉宏(預備犯,判六個月確定)等人,共同商議綁架李男的兒子李効旻,勒贖一千五百萬元。由李、吳、巫三人下手擄走被害人,再打電話向李男勒贖,因價碼談不攏,巫秋標惱怒且撂下狠話要李男「把錢留著辦後事」,同年二月廿二日決定撕票,將被害人載到台南市歸仁區長榮路一處木造工寮,由巫秋標綑住被害人雙手及雙腳固定在車內,吳榮福取乾葉放在車內,由李德榮潑灑柴油在車子內外點火引燃,致被害人當場被火燒死,工寮也被燒殆盡。案發後,蔡峯宗四人先後被抓,於二0一一年十一月判刑確定;巫秋標則逃匿在外被通緝,並於高雄市建築工地打零工,擔任清潔人員等,總共躲藏二十年,最後仍被逮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巫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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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遭詐騙誤信金融危機匯款對方代保管 幸員警成功阻詐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苗栗縣一名6旬婦人日前於抖音(TikTok)及臉書(Facebook)廣告上看見歐洲國家戰爭新聞相關事件,有網路分析師聲稱義大利、瑞士等歐洲地區將有發生戰爭的徵兆,可能導致國家經濟衰退及銀行倒閉,必須先將戶頭存款領出。羅民深信對方話術,欲取款47萬餘要匯給對方代保管,經警方趕到極力勸說及時成功阻詐。苗栗分局北苗派出所員警日前接獲銀行行員通知,趕赴現場發現一婦人臨櫃填單取款欲轉匯,經了解欲匯款項用途明顯落入詐騙集團圈套,員警解釋話術及時戳破詐騙伎倆,民眾才恍然大悟,感謝警方讓其保住血汗錢。苗栗警察分局呼籲詐騙集團大多透過架設假網站、臉書、私人LINE及交友軟體管道,向不特定人士搭訕詐騙。如有此狀況請民眾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以110報案電話向警方報案及查證,絕對不要輕易聽信指示去金融機構提(匯)款,以免誤入詐騙集團陷阱而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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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男子5年3度酒駕拒繳罰鍰 土地被扣才繳清

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許姓男子二年前因無照駕駛且五年內三度酒駕遭警方舉發,並裁處罰鍰十二萬元,但許男置之不理,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先扣許男的台塑敦親睦鄰款,再查封其名下土地後,許男立馬繳清。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指出,許男於一一0年七月二十日在桃園市龜山區自強西路,因無照駕駛且於五年內三度酒駕,遭龜山警分局舉發並由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罰鍰新台幣十二萬元。許男僅繳納部分罰鍰,尚有十萬八千四百元未繳,全案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執行人員收案後先通知許男繳納,通知上並註明如果義務人一時無法完全清繳,也可與分署人員連繫辦理分期繳納。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說,許男收到分署通知後,不繳納也不提出說明,執行人員只好續行調查他的財產執行。由於許男設籍在麥寮鄉,麥寮鄉每年會發給鄉民每人六千元的「台塑六輕敦親睦鄰款」,執行人員隨即扣押該筆款項,但仍不足清償所欠繳的罰鍰。執行人員又查得許男在麥寮鄉有二筆與他人共有的土地,於是發函地政事務所,查封其中一筆鄰近台塑六輕廠區的土地。許男在土地遭查封後,從一年多前的對罰鍰不予理會,轉變為認知到有繳納罰鍰的義務,立即請親友與嘉義分署聯繫,並繳清其餘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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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公告酒駕累犯 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酒駕新法於去年三月三十一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一0八年七月一日起算,於十年內第二次累犯,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新北市十第二十八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共有四十六人,累計有四百五十三人。裁決處指出,本次酒駕累犯公告四十六人,酒駕累犯二次共二十人,累犯三次共二十二人,拒測累犯共四人;其中三十六件已結案,二件到案辦理分期,其餘八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強制執行金額共一百五十一萬五千元;另新北市目前已累計公告達四百五十三人,其中三百二十四件已結案,二十六件到案辦理分期,其餘一百0三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強制執行金額達一千六百九十四萬五千元。裁決處表示,本次公告名單中,梁民鋒已公告第四次,其中二次為拒測累犯,二次為酒駕累犯,被禁止考領駕照累計十六年,梁民鋒未結違規案件中,因拒測第三次遭處罰鍰金額五十四萬元為最高,其遭移送強制執行金額累計達一百五十二萬元。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就須吊扣該違規車輛牌照二年;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沒入該車輛;另年滿十八歲同車者最高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罰鍰。呼籲民眾勿抱持僥倖心態酒後開車,造成終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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