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怪警沒給漱口 是累犯判更重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宋姓男子去年六月遭警方查獲酒駕累犯,一審遭判四個月,他不服上訴,指酒測時員警沒給漱口,否則不會超標,結果法官不但不採信,還發現原審未審酌累犯,加重改判五月,不得上訴。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宋男去年六月二十三日晚間在友人住處喝完酒後,隔天上午騎車行經新興區時發生擦撞,員警到場測得酒測值達零點二七毫克,當場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一審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審理時,宋男雖坦承前一晚有喝酒,但辯稱是酒測時員警沒給水漱口,才導致酒測超標。法官經檢視相關資料。發現其喝酒時間距酒測已超過六小時,根據警政署頒訂「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漱口是為避免受測者口腔內殘留酒精影響測試結果,且以喝完酒後十五分鐘為限,員警取締合乎規定,據此依公共危險罪判有期徒刑四個月,可易科罰金。宋男不服上訴後,改稱酒測前有吃檳榔,檳榔裡面有含酒精,但員警卻沒有讓他漱口等語,但因其在警詢、偵查中均未陳述此情節,法官並不採信,且在論罪科刑時發現,原審並沒審酌加上此案,宋男已累計四次酒駕,因此應加重刑度,據此改判有期徒刑五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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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馬公觀音亭海域 遊客溺斃

記者蔣謙正∕澎湖報導澎湖海域不平靜,六日才發生跨海大橋海域漁民撿拾海膽溺水案,七日馬公觀音亭海域又有一名六十二歲徐姓遊客落海,經警消與岸巡尋獲,送醫急救宣告不治,落海原因由警方調查中。澎湖縣消防局六日晚上受理民眾報案指稱,發現六十二歲鄭姓村民駕船出海捕撈海膽未歸,疑天熱昏眩溺水,恐有不測;經消防局、岸巡等勤務人員及民間船隻漏夜通力搜救,於事發海域附近發現鄭男已無生命徵象明顯死亡,事故原因待警方調查。七日中午一時二十二分澎湖縣消防局接獲馬公分局轉報,馬公市觀音亭西瀛虹橋海域有民眾落海失蹤,出動第一大隊、馬公及澎南分隊共七車二艇十三人搜救,並通知岸巡隊及救難協會配合,空勤隊空拍機也加入搜尋。警消與救難協會人員下午四時十分在觀音亭虹橋下方,發現落海失蹤的徐姓男子已呈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緊急送往衛福部澎湖醫院急救,仍告不治。警方調查,家住台南的徐姓男子,七日剛從嘉義搭船到澎湖,租車外出,卻從西瀛虹橋上落海,現場留有機車與拖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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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大執法啟動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南市酒駕大執法,七日至十一日將針對易酒駕違規及肇事路段、時段,提升執法密度及強力取締酒駕違規。市警三分局從一月至六月總計取締一百八十八件酒後駕車案件,其中酒駕肇事十八件,相較去年同期酒駕肇事六十二件,減少四十四件,降幅達百分之七十一。市警局將於七日至十一日執行「酒駕大執法」,易酒駕違規及肇事路段、時段,提升執法密度及強力取締酒駕違規,並針對酒駕致人死傷交通事故向上溯源,追查供應酒品之場所業者有無善盡防制酒駕責任,是否勸阻或提供代駕服務,展現「酒駕零容忍」決心,以維護市民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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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警隨意幫民眾查車牌 無罪逆轉遭判5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彰化詹姓警員自稱為民服務,替陳姓男子查詢車輛是否失竊,卻以不實用途登入「車籍資訊系統」查詢遭檢方起訴,一審認為詹虛偽登載的紀錄,充其量僅是查詢目的,不構成刑法上文書判他無罪,二審則認該電磁紀錄符合準文書,撤銷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他五月,仍可上訴。起訴書指出,詹員當時在彰化芳苑分局原斗派出所任職,經營當舖的陳姓男子因想收購一輛租賃車,為確認是否失竊先用「公路監理資料有償利用服務網」查詢未失竊,陳想進一步確認於一0八年十月七日到原斗所,向值班的詹員口頭要求幫他查詢是否失竊車。詹員直接用值班台公務電腦登入知識聯網的「車籍資訊系統」後,並在用途欄輸入「舉發交通違規」等不實查詢用途,而查到該車登記在租賃公司,車牌二面失竊、車輛無失竊後,口頭向陳男告知,陳還趁機偷拍查詢頁面散布,檢方依洩密、偽造文書及個資法起訴詹。彰化地院一審時,合議庭針對詹有無違反個資法、洩密及偽造文書等羅列四大項爭點、子爭點,一審認為,任何人都可從「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查知車輛或車牌有無失竊,而屬公開資訊非秘密,不構成洩密,該車登記在租賃公司下,並非自然人,也不構成違反個資法,另陳男目的是為確認該車是否為贓車,詹員才替他查詢告知,認為詹的蒐集行為符合個資法中「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要件。一審指出,詹員在開知識聯網中的「用途」欄,虛偽登載「舉發交通違規」,但充其量只是「查詢目的」的紀錄,該查詢用途的記載,欠缺對外公示性,不會作為日後法律交往使用,無法證明某項法律的重要事項,認定不構成刑法上的文書,判處詹無罪。彰化地檢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時,詹員否認犯行,辯稱「只是為民服務」,其辯護人說,詹認為車輛是否失竊為公開資訊,才便宜行事從「舉發交通違規」項目查詢,非基於不法目的。二審查,彰化縣警局資訊安全實施規定使用「車籍資訊系統」代查要符合相關交通事由,詹登入系統、登輸事由的電磁紀錄,是有體性、持久性、文字性、意思性及文書性的「準文書」,應構成登載不實文書罪。二審認為,詹員身為警察不以合法方式為民服務,為避免被民眾投訴而犯案,撤銷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準文書罪判他六月,緩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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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消防局劉姓政風室主任被申訴性騷案 審議不成立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高雄市消防局劉姓政風室主任涉女職員性騷擾一案,經調查小組評議會議審議,認定性騷案不成立,但消防局認為劉姓政風室主任仍有其他非屬性騷的不恰當情事,將由市府政風處提交考績委員會討論懲處。此一消防局政風室劉姓主任對女職員涉性騷擾一案,係由高雄市議員陳麗娜陪同女職員的丈夫召開記者會提出控訴。消防局表示,本案調查小組於六月五日重新籌組共七人,女性成員佔五位,其中學者專家代表四位(包括三位律師和一位醫師),都是從市府社會局性別人才資料庫中遴聘;調查小組對當事人、關係人共進行七次訪談,召開三次討論會議,給予申訴人充分陳述意見,依訪談、書面陳述以及其他相關事證綜合判斷作成調查報告,並經調查小組評議會議審議,認定性騷案不成立。不過,消防局指出,申訴人日前曾向政風處申訴遭主管大聲指責一節,業經政風處考績委員會決議以書面警告處理。市府政風處也表示,會再依調查結果提交考績委員會再討論後續懲處;同時考量對申訴人身心狀況影響,政風處將依申訴人意願進行人事作業,嗣後即調整其服務單位,並給予協助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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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榔頭打死妻又追殺兒 男子收押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彰化縣福興鄉六十二歲余姓男子五日持榔頭攻擊妻兒,造成四十五歲的印尼籍妻子頭部重創,送醫不治,十七歲的兒子受傷衝進附近超商求救,在店員保護下獲救。警方趕到逮捕余男,依殺人罪嫌將他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六日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院七日凌晨裁定羈押。檢方同時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彰化分會,提供被害人家屬必要的權益保障。彰化地檢署指出,該署五日晚間接獲警方通報,指轄內福興地區發生余姓男子持榔頭殺傷妻、兒的家庭暴力案件,余妻經送醫後死亡,案由檢察官陳昭蓉指揮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組成專案小組,逮捕在場行兇的余男,並於六日相驗死者。檢方表示,余姓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殺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殺人重罪,並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七日凌晨裁定羈押。檢察官將持續深入偵辦本案,以釐清全案經過。同時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彰化分會,提供被害人家屬必要之權益保障。警方調查,余男五日晚上與印尼籍配偶爭吵,涉嫌持榔頭猛敲妻子頭部,又追打兒子,兒子逃到一家超商,躲到店員身後求救,余男也追到超商,在店員及趕到的員警制止下,才避免余男再行兇。警方指出,趕到余男住處時,發現其妻倒臥血泊中,趕緊將人送醫急救,雖一度恢復呼吸心跳,最後仍宣告不治。其子身上多處受傷,幸暫無生命危險。余男則被帶到鹿港分局接受訊問,六日下午移送彰化地檢署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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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持榔頭砸死妻 超商追殺兒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彰化福興鄉五日晚間發生一起人倫悲劇,一名六十二歲的余姓男子涉嫌持榔頭毆打妻子及兒子,妻子頭部重創,送醫不治。兒子逃進附近超商,血流滿面大喊救命,男子竟持榔頭追進去,所幸警方及消防人員趕到合力制止。兒子頭部、前額與雙耳有數十處撕裂傷,所幸意識仍清楚,並無生命危險。余男夫妻均患有憂鬱症,被列為長期關懷戶,彰化縣政府社會處說,余姓男子一家也被列入低收入戶,一家三口共領二萬四千元的生活補助。警方調查,這起家庭人倫悲劇,疑因經濟上的問題引起,五日下午五時卅分許,余男在吵架後持鎯頭將印尼籍妻子(四十五歲)及十七歲兒子打傷,余的兒子則逃命到超商求救,但余男仍持鎯頭追入超商,在超商員工以及趕到的警方、消防人員制止下,才避免余嫌再行凶。警方指出,趕到余男住處時,發現余妻倒臥血泊中,趕緊將人送往彰濱秀傳醫院急救,余妻送醫後雖一度恢復呼吸心跳,最後仍宣告不治,至於余男則被帶到鹿港分局接受訊問。兒子雖後腦有凹陷、前額與雙耳有數十處撕裂傷,以及右手掌骨、手指骨折,所幸意識清楚,目前無生命危險。不過余妻因傷勢嚴重,在五日晚間宣告不治死亡。福興鄉長蔣煙燈接受媒體聯訪指出,余男原本有二棟房子,和印尼籍妻子結婚後產下一子,但余妻常把錢寄回印尼老家,後來余男賣掉二棟房子,改成租房子,余妻也有債務問題,兩人為此常發生爭吵。彰縣府指出,余男及妻子因精神問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也都是縣府衛生局列管對象,兩人經常住院療養,家戶有社工陪伴,如今家中發生變故,縣府已介入安置少年,協助處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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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恐嚇信嫁禍鄰居 婦判囚7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台北市信義區某社區前主委許姓婦人,因與鄰居潘女不和,竟偽造潘女的印章,寄送裝有美金冥紙和偽造本票的恐嚇信,給前總統馬英九、國家人權基金會會長陳菊、多位市議員和媒體人周玉蔻等名人,企圖嫁禍給她。台北地院一審依兩個偽造私文書罪,判許婦十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二審高院認為許婦犯後態度不佳,未取得被害人原諒,改判七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年近七十歲的許婦原為該社區管理委員會的主委,但因與住戶潘女發生口角,遭潘女提告並被判刑而心懷怨恨。許婦於去年一月起,與身分不詳之人合謀,偽刻潘女的印章,開立面額八十八萬元的本票十三張,並將其中五張裝入信封內,冒用潘女的名義寄給馬英九、陳菊、市議員張茂楠、周玉蔻等四人。另外八張則藏在自己的住處。一一一年三月間,許婦又將印有「地府銀行」寓意災厄的美金冥紙裝入信封內,同樣冒用潘女的名義寄給馬英九、林錫耀、市議員徐巧芯、許家蓓等四人。北市警方陸續接獲報案後,找到潘女和陳男,但兩人都否認和此案有關係。警方經追查發現,與二人住同社區的許婦涉有重嫌,遂申請搜索票搜索她的住處,在其屋內扣得一批偽造本票、信封、寄件人名條等證物。另外,在寄給張茂楠的信封上所檢出的DNA和許婦口水的DNA型別相符。許婦承認是為了報復潘女而寄送。不過,在台北地院審理時,許婦卻改口否認犯行,地院法官不採信許婦的說詞,最後依兩個偽造私文書罪,各判許婦六月徒刑,合併十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二審高院合議庭認為,許婦因與告訴人間存有宿怨,竟以前述方式企圖嫁禍告訴人。且案發後供述反覆,更指謂檢察官對其不正取供以圖卸責,亦見犯後態度不佳。惟念及其已年近七旬,本案犯罪尚非圖謀經濟利益,兼衡其迄未取得告訴人原諒,量處如有期徒刑七月,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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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藝術家遭控性侵13歲乾女兒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知名藝術家謝春德遭指控涉嫌性侵十三歲未成年的「乾女兒」,後續多次對其性侵及強拍裸照,消息傳出引發各界撻伐,不過謝春德面對指控仍未回應,但他與台北表演藝中心合作的節目《NEXEN未來密碼》原預計今年十二月重新上檔,如今遇到性侵指控,北藝中心六日發出聲明表示,中止執行所有相關事項。受害人為藝術工作者,五日深夜以臉書帳號Redhat Liang發出長文,開頭就指出「第一次被性侵是發生在國小畢業的暑假,我十三歲」,文中則多次提到謝姓藝術家的名字,對方承諾受害人的父母可幫忙安排到更好的國中,並認受害人為乾女兒,請她搬到謝姓藝術家的工作室暫住。受害者提到謝姓藝術家有一天帶她去看「美國心玫瑰情」,當晚即對她性侵,後來更經常被對方侵犯,導致學習成績低落,而謝姓藝術家拍了許多受害者的裸照,受害者怕對方公開,「更怕他會去傷害我的兩個妹妹」,所以一直和他保持關係。受害人的文章貼出後,即引起熱烈討論,由於受害當時只有十三歲,告別童年的暑假竟然成為地獄,情節歷歷在目,加上對方利用與家人熟識及拍裸照的手法,使受害人擔心害怕,十分令人不忍。而這名被害者母親六日轉貼臉書,直接標註謝春德,寫下「你該出來受死了!畜生」,想為女兒討回公道。對此,北藝中心六日也在官網上表示,基於對性平事件「零容忍」,「針對謝春德先生於日前遭控性侵未成年人事,將中止執行所有與『未來密碼』相關之約定事項」。(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一一三、一一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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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兩岸洗錢逾2億 逮5嫌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南投檢警一一0年五月至一一一年十二月期間偵破「假冒大陸公務機關」電信詐騙集團,再歷經長達五個月深入追查,發現這個詐欺、賭博集團為規避警方查緝,製造金流斷點,利用新興的第三方支付或物流公司代收款方式,作為洗錢管道,檢警在今年五月二十二日、六月十九日執行兩波搜索行動,順利截斷集團洗錢管道,並查獲五名犯嫌,當場查扣現金七百四十八萬多元。南投縣警局指出,這個集團製造金流斷點,利用新興的第三方支付或物流公司代收款方式,作為洗錢管道,將不法所得匯入、匯出台灣與大陸之間,順利將贓款漂白,警方為有效刨根斷源,在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下,今年五月二十二日、六月十九日執行兩波搜索行動,查獲二十三歲林姓、三十二歲黃姓、三十四歲林姓、三十七歲江姓、三十四歲陳姓等五名犯嫌。另查獲第三方支付公司、物流公司、租售大陸銀行卡業者等,並查扣現金七百四十八萬八千五百元、馬幣一萬零五十元、黃金八十六點二公克、點鈔機一台、教戰手冊四本、手機十一支、電腦五台、筆電二台、隨身碟六支、銀行存摺十四本、提款卡二張等大批證物;初步估算洗錢金額超過二億元,不法獲利高達二千多萬元,全案依涉嫌詐欺、洗錢防制法、銀行法、賭博等罪嫌,將五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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