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圓環兩派駁火釀1死 槍手判13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歸仁圓環去年六月發生兩派人馬當街火併槍戰,造成男子洪啟文身中四槍不治。台南地院十五日審結,依殺人罪判槍手吳豐雄十三年,角頭「瘋狗彬」張旭彬槍砲罪判四年半;另同行江姓、游姓兩人證據不足,判無罪。 二0二二年六月九日凌晨洪啟文與張旭彬(五十歲)在安平區飲酒時發生口角糾紛,張涉持酒杯丟向洪,洪自認面子掛不住,嗆張「好膽來歸仁!」雙方約在歸仁圓環談判。張通知小弟吳豐雄(卅八歲)、游男搭乘江男所開的轎車前往;洪則搭楊姓友人所開黑色轎車赴約。雙方當街駁火卅五槍,洪、吳均中彈,洪傷重送醫不治。 槍手吳豐雄否認有殺人犯意,他辯稱不是故意的,案發當天是出於防禦,是對方先開槍,才持槍回擊,他僅承認非法寄藏槍枝罪嫌。吳當庭向法官求情,稱在看守所內抄寫佛經懺悔,並將九本心經當庭給法官,他說,自己有兩名未成年子女,希望從輕發落,讓他可以陪伴子女一起成長,也能在外籌措賠償死者的和解金。張旭彬則稱案發當時已經酒醉,並不清楚吳豐雄案發前所背的黑色背包內是槍彈。 同案被起訴的江男、游男二人均稱,一開始對案情並不知悉,因友人邀約才到場,到場想勸和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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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遭投訴言語霸凌部屬 地院要查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方法院一名徐姓法官遭媒體爆料,經常出口髒話辱罵多名配屬他的書記官及法官助理,短短五個月更換三名書記官、兩名法助或支援法助,甚至傳出被徐霸凌者因壓力過大求助身心科治療。台南地院十五日說,有關報導徐涉及不當言行、霸凌等事,院方已啟動自律程序,進行調查,若確有違失行為,將依法處置。 被投訴的這名徐姓男法官現年四十歲,是司法官班五十一期,二0一二年到台南地院任職。徐多年前曾因情緒控管問題,向法院請求停止分案一段時間,之後調到柳營簡易庭,直至去年八月底調回台南地院民事庭。據指出,徐調回來,為了工作運作能進入軌道,常要求書記官、法助需跟上腳步,且辱罵「他媽的」等髒話。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劉秀君說,經初步了解徐姓法官這股並無報導中頻繁調動書記官之情形;亦無法助向法院求助,卻仍被要求以支援名義繼續和徐共事,而讓當事人痛苦之事。另外,對於報導徐姓法官涉及不當言行、霸凌等事,將秉持勿枉勿縱、絕不護短之態度,進行調查;支援徐姓法官的法助將不再繼續,並尊重該法助意願,持續對其進行必要之關懷及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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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騎車沿途掉錢 警調監視器半小時找回失主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住東港鎮的張姓婦人,二月十四日上午騎機車趕著上班,途中從背包掉出四萬元仟元現鈔不自知,所幸好心民眾撿拾鈔票後向警方報案,東港警分局東濱派出所員警受理民眾報案後,警員吳享諾利用監視器調閱經過車輛,半小時內即成功通知掉出鈔票的張婦領回四萬元現金,警方的高效率獲得民眾的好評,也使得監視器不只是警察破案的最佳利器,也是為民服務的工具。 東港警分局東濱派出所警員吳享諾、吳怡蓉二員,於十四日上午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劉姓女子報案,指稱在東港鎮興漁街路旁有大把鈔票散落在地上,疑似有一名婦人騎乘機車經過掉落未察覺即離去,員警到場發現有共有新台幣四萬元仟元紙鈔,隨即調閱監視器追查,不到半小時即查出失主為居住東港鎮的四十九歲張姓婦人,隨即連繫張婦到派出所領回。 張婦向警方表示,早上匆忙趕著上班,該筆款項是要發薪水給公司員工的,可能斜背包拉鍊未拉好所致,自己到公司後驚覺薪水遺失,沿途返回尋找未果,所幸警方通知她領回,對於警方的高效率頻頻稱謝。 東港警分局呼籲民眾出門在外,務必隨時留意自身財物,才能避免貴重物品遺失或遭有心人竊取,若不慎遺失,應立即至派出所尋求警方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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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長治鄉公所傳涉貪瀆事件 1公務員收押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長治鄉公所傳出公務員涉嫌貪瀆案,屏東地檢署十五日凌晨聲押一名公務員獲准、鄉長古佳川則請回,全案深入調查中。 屏東檢調日前接獲檢舉,指長治鄉公所有公務員涉及不法,十四日由屏東調查站人員前往公所搜索,帶回相關證物及鄉長古佳川在內等多名公所人員進行訊問。 檢方偵訊後認為,有一名公務員涉及貪贓枉法,疑有單據核銷不實情事,不法金額約數十萬元,昨天凌晨向屏東地院聲押獲准,案情擴大偵辦。 檢方表示,全案還在偵辦階段,鄉長古佳川協助調查釐清案情,訊後已經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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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補助沒過揮刀傷警 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徐姓男子年初到新店區公所辦理社會福利補助時,因程序不符遭到駁回,竟與承辦人員起口角,持刀劃傷前往處理員警的臉部。台北地檢署十四日依殺人未遂及妨害公務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指出,徐男(二十六歲)一月十二日傍晚五時許前往新店區公所申辦理社會福利相關補助,因條件不符規定,與承辦人員發生爭執。徐男情緒失控當場大聲叫囂,所方人員立即安撫他的情緒,同時報警處理。 轄區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楊姓員警獲報前往現場處理時,徐男情緒已略為平靜,但得知員警欲將他帶離現場時,突然又情緒高漲,不僅出言辱罵員警,還持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劃傷員警臉部,傷口長達八公分。 其他員警見狀立即將徐男壓制,當場將他逮捕;另也將受傷員警送醫治療,無生命危險。 據了解,徐男已不是第一次鬧事,去年八月間也曾因補助問題,憤而撕毀證明文件,徒手攻擊承辦人,致承辦人身上多處擦挫傷,沒想到這次竟持刀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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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疑挑戰喝酒不治 業者觸法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一名少年日前倒臥苗栗縣某餐酒館外經送醫不治,警方查出他疑曾在店內挑戰喝調酒活動,業者涉嫌違反兒少法,提供酒精飲料給未成年人,將移送縣府裁處;縣府也展開全面稽查。 竹南警分局調查,新竹市一名十七歲少年四日深夜與友人到某餐酒館疑似參加喝調酒挑戰活動後,步出店家不久即倒臥附近空地草叢。消防局獲報到場時,少年氣息微弱,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警方指出,少年倒臥現場沒有外力侵入跡象,檢警相驗後以意外死亡簽結;但餐酒館業者有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虞,將彙整案件資料後移交苗栗縣社會處裁處。 苗栗縣警局表示,十三日晚間已由工商發展處會同警察、消防、勞青、社會、衛生及教育等相關局處,擇定竹南及頭份地區酒館、PUB等場所進行八大聯合稽查,針對違法違規事項予以取締告發,並宣導、告誡勿提供或販賣酒品予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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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倫戀生變 男散布女子裸照判刑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已婚的林姓男子與小吃部坐檯女子因感情糾紛,竟憤而將女方祼照傳送給他人欣賞,並揚言要張貼在女方小孩就讀的學校;屏東地院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及恐嚇罪,分別判處林男三個月、拘役五十天,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林男與小吃部一名坐檯女子發生感情糾紛,林男心生報復,去年四月間將該女子的祼照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傳LINE給該女子上班的小吃部多名同事欣賞。女子氣炸,揚言要把此事告訴林男的妻子。 林男恫嚇女子,若敢來鬧就把祼照貼在她兒子就讀的國小附近,讓大家看;該坐檯女子心生恐懼報警處理後,檢方依恐嚇等罪嫌起訴林男。 屏東地院認為,林男不思理性處理與被害人間感情糾紛,竟散布被害人祼照,不僅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更造成被害人名譽及隱私的傷害,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刑三個月、恐嚇罪處拘役五十天,均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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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大女嬰留家餓死 單親媽判七年半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高雄市楊姓單親媽媽三年多前把五個月大且患心臟病的女兒獨留家,外出兩天後回家才發現女嬰已經餓死,一審依對兒童遺棄致死罪判刑六年,二審加重改判七年六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二十二歲楊女住在左營區,獨自撫養分別為一歲半、五個月大的兩名女兒。小女兒出生即罹患心室中膈缺損的先天疾病,須定時餵食、餵藥。 楊女一0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許帶著大女兒離開住處外出,獨留女嬰在家。二十七日下午一時許楊女雖曾傳訊息給胞妹代為餵食小女兒,但因妹妹在上班無法前往;直至下午五時許楊女帶著大女兒回家時,發現小女兒已無呼吸心跳,雖叫救護車送醫急救,最後仍因橫紋肌溶解症併急性腎小管壞死不治,醫師檢驗發現女嬰體脂肪幾乎完全消失。 檢方調查認定,楊女未盡照顧義務,也未托人代為照料,未規律給予適當充足的奶粉、藥物,導致女嬰脫水、飢餓、營養不良而死亡,依遺棄致死罪予以起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一審橋頭地院將楊女判刑六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定楊女涉犯遺棄致死罪,雖符合自首減刑規定,但情節重大,減刑幅度不宜過大,且須依兒少法規定加重其刑,落實保障兒童及少年權益,從重改判七年六月。 最高法院審理後維持二審見解,駁回楊女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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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辦研討 尋求醫病法三贏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預計於明年一月正式實施,台灣高等檢察署特於十三日邀集南台灣醫療相關領域醫、法、學界專家召開研討會,期待在新法實施後能達到醫病和諧,醫病法三贏的局面。 南部研討會由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指示台南地檢署承辦,由法務部、衛福部共同指導,邀集中華法律風險管理學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會、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國律師聯合會共同協辦。也召集檢察官、各醫院醫師、法官、律師、市政府衛生局人員及警察機關等八十人共同與會。 張斗輝表示,醫療糾紛事件有著低起訴率、低定罪率及高辦案日數三特性,長期以來一直困擾著醫、法界及當事人、親屬,甚至衍升醫病法三輸局面,本次研討會中醫法各界人士透過自身專業進行經驗交流,透過本次討論也期望能在熟稔立法規範同時,減少醫療暴力及醫療爭議之發生。 法務部長蔡清祥強調,針對醫療衛生、醫療暴力方面,各地檢署已建立了聯繫平台,今年國民法官法實施,針對被告是否有精神狀態上的問題,院檢與醫療也將進一步深化溝通互動與合作,明年新法上路也期望有效解決醫療爭議與防制醫療暴力犯罪、促進良善的醫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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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石館裝置疑遭遊客操作不當毀損

記者黃文記∕左鎮報導 左鎮化石園區B1某互動裝置於十二日遭前來參觀遊客意外毀損,因不當搖晃致使該裝置破裂,撒了一地的水,事發後沒有向館方通報逕自離去。新化警分局左鎮分駐所員警於館方臉書發現後,主動聯繫館方介入了解案情,將通知該民眾到案說明,釐清責任。 化石園區表示,B1的互動裝置正常使用方式是轉動下方的轉輪,進行擾動與沈積的動作,此毀損事件疑因大人錯誤示範造成。 新化警方由館方提供監視器畫面查知,涉嫌損壞該互動裝置民眾為一名成人和二名小孩,事發當下馬上離開園區,由熱心民眾通知園方後緊急處理。全案目前由新化警方主動介入查緝,於確認該涉嫌民眾身分後,將通知到案說明,釐清責任。 新化分局長王智民呼籲博物館展覽資源得來不易,請民眾共同珍惜;參訪博物館民眾就算不慎損壞了展品,也請誠實通報主管單位處理,逕自離去是對小朋友最壞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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