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訓怒洩國安局情報 男重判4年半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何姓男子考進國家安全局,不滿受訓半年就被退訓,上網以「國安訓練考試史上最黑暗」為題,揭露國安局長官的職稱、化名等資料。台北地院十日依二個情報工作法罪名,將何男判刑四年六月。 何男(三十九歲)畢業於台大化工系,民國一0七年進入國安局受訓,因表現不及格,半年遭到退訓。一0八年開始上網發文,公布參加國安局受訓同學及長官的身分與職稱,還對國安局提出多起行政訴訟。 一0八年十月起,何男在PTT論壇的國考版,以暱稱「瘋狂飢渴男的就好」貼文,揭露國安局訓練秘辛,並提醒將赴國安局受訓的學弟妹,不要接受家訪、在營不算曠課等十項建議。 何男除揭露自己遭國安局退訓的原因,還揭露國安局長官的全名、化名及職稱等,使得國安局人員面臨身分曝光的風險。 檢調一一0年八月五日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搜索,將他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後將他聲押禁見,法院裁定八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同年九月二十四日將他起訴,並求重刑。 法院審理後認為何男涉犯二個情報工作法的洩漏情報資訊罪,各判刑三年六月,應執刑四年六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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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嬤與陸媳爭孫 釋憲不受理

爭監護權官司敗訴再提釋憲 法庭:依法生父死亡時由生母監護 母跨海爭子訴訟程序沒觸法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籍女子與我國籍祖母爭取八歲男童的監護權而興訟,祖母敗訴確定後,委由律師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請求男童不要被生母帶回中國。憲法法庭指出,依法生父死亡時由生母監護,且法院訴訟程序沒有牴觸憲法,裁定本案不受理解釋。 男童生父於民國一0三年時前往中國大陸讀書,當時與陸籍女子結婚並生下男童,後來兩人因故於一0五年間協議離婚,談好由祖母將男童帶回台灣同住,男童固定時間會到中國大陸與生母會面。 一0八年間男童生父在中國大陸過世,祖母向法院聲請停止男童生母的親權,也委請律師跨海打官司,及選定祖母為男童監護人。生母也提起反聲請,要求祖母將男童交給她。 歷審法院均判決祖母敗訴,裁定男童交付給生母。敗訴確定後,男童及祖母聲請釋憲,盼將男童留在台灣,憲法法庭十日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說明指出,我國現行法制規定,生父無法行使親權時,生母是唯一親權人,祖母也無法主張親權(除非生母被宣告停止親權)。 憲法法庭表示,一一一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有關台義爭女案,是關於因父母之間就未成年子女所生親權爭議,與本案的案情有所不同。 憲法法庭認為,祖母要求以男童的最佳利益來考量由誰行使親權,所提的相關主張,均無法說明其基本權如何受到侵害,不具憲法重要性,因此裁定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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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藥乾洗外籍男 女盜判5年2月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翁姓女子透過臉書認識一名幾內亞籍男子,三年前相約見面時,被控二度對男子下藥,再竊走其住處十七萬多元現金。她辯稱為自保才迷昏對方,但一、二審、更一審都不採信,依強盜罪將她判刑五年二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翁女於民國一0九年間在臉書認識被害男子,雙方相談甚歡。同年九月五日晚間相約見面喝酒,次日搭計程車閒聊時,翁女得知其住處有現金十七萬一千元,因此興起歹念。 翁女先給男子一顆粉紅色安眠藥,佯稱吃下去「會開心」。抵達男子住處後,翁女見男子還未昏迷,趁對方上廁所時,再度拿出安眠藥加入啤酒內,男子喝下後不久昏睡。 翁女見狀立刻四處尋找,拿走十七萬一千元現金。檢警循線逮找翁女,新北地檢署認定她迷昏被害人後取走財物,依強盜罪嫌予以起訴。高院更一審也認定翁女有強盜的犯意,維持原判。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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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持西瓜刀砍傷友人送辦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三十歲黃姓男子不滿二十七歲傅姓友人積欠六千元,涉嫌持西瓜刀攻擊,造成傅男右側肩膀撕裂傷,傅男的洪姓女友人在旁阻止,右手也受傷。市警三分局安中派出所員警即時制伏逮捕黃男,並通報救護車協助送醫,均無生命危險,全案依殺人未遂及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三分局於九日凌晨一點三十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同安路疑似發生打架鬥毆,還有人受傷,警方到場後發現黃男、傅男坐在地上,車上一名洪女,現場還有一把西瓜刀。 據了解,黃男向傅男催討之前借出的六千元欠款,傅男回說,六千元不是還不起,不用為了小錢破壞朋友情誼。黃男一氣之下拿車上的西瓜刀涉嫌攻擊傅男,洪女出手阻止也受傷。 傅男、洪女分別對黃男提出殺人未遂及傷害告訴。黃男的左手、右膝及右胸受傷,未提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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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遭懸停空中的牙「正中頭部」慘死 堆高機駕駛依過失判8月、7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賴姓堆高機駕駛前年要從林姓貨車司機車上卸貨時,二車均占據台中霧峰區中正路道路,前後無任何警示、防護,導致二十歲王姓男子騎車載十九歲魏姓友人經過,遭懸停空中的牙叉「正中頭部」,二男頭部變形慘死,法院認為賴、林貪圖方便忽視交通安全,各依過失致死罪判賴八月、林七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林男一一0年十月二日開大貨車臨停在霧峰區中正路要卸貨,賴男則駕駛堆高機要將貨車上的機台卸下,但過程中占用馬路大部分空間形成極大障礙,周圍也沒設任何警示、防護措施,就冒然將牙叉升起。 當晚七時多,王男騎車載魏姓友人經過因閃避不及直接撞上牙叉,機車再衝向前方的小客車,王則頭部變形嚴重鈍挫傷到院前就死亡,魏同樣頭部重創搶救不治。 法官審理時,林姓、賴姓駕駛均坦承,並有監視器畫面佐證,車禍鑑定也認為是二人分別開貨車、堆高機於夜間不當利用道路作為工作場所,未採取適當警示而妨害行車安全,同為肇事原因,而王姓騎士則沒有肇事因素。 法官審酌,林、賴都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在未設置充分警示往來車輛注意情況下,貿然由賴駕駛堆高機占據道路卸貨,造成王、魏死亡結果,且賴佔據道路駕駛堆高機過失情節嚴重,考量二人都沒前科等,各依過失致死罪判賴八月、林七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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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托嬰中心女嬰悶死案 社會局:協助訴訟 強化托育安全123宣導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評鑑為甲級的新北市板橋私立米綺托嬰中心去年四月發生女嬰遭悶死情事,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十日偕同女嬰的邱姓母親召開記者會,指控新北市府至今不聞不問,沒協助家長向業者提出任何賠償。市府社會局回應指出,事發後社會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介入處理、一路陪伴,除對該托嬰中心祭出最高罰緩並勒令歇業外,也協助聘請專業兒保律師協助家長打官司。 針對議員指陳社會局未對該托嬰中心同一負責人的其他機構進行稽查,且社會局網站的托嬰中心評鑑報告已有一年半沒更新。社會局表示,米綺負責人及其家人所另設立之托嬰中心,社會局托育科從去年四月迄今稽查這二家各十八次,今後仍會持續不定期稽查。 社會局副局長吳淑芳表示,米綺托嬰中心發生幼兒死亡事件後,社會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介入及輔導,除依兒權法相關條例給予該中心和主責托育人員第一次最高罰鍰廿四萬元之處分,及托育人員未來不得再從事相關服務,該中心也已於去年六月底歇業。 吳淑芳表示,社會局對於母親驟失孩子的悲痛感同身受,除主動協助聘請專業兒保律師協助家長打官司維護法律權益外,並協助申請法律扶助,安排法律諮詢協助家長了解司法權益。另提供心理諮商輔導,期望母親早日走出傷痛。 吳淑芳強調,為保護嬰幼兒安全,維護每名家長權益,避免再有類似不幸事件發生,社會局訂「定托育安全一二三」,要求所有工作人員落實執行並切結,製作海報張貼各家托嬰中心,供現場專業人員心理支持及相互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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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遭國安局退訓 男發文涉洩漏國安局人員身分判刑4年6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何姓男子考進國家安全局,不滿受訓半年就被退訓,上網以「國安訓練考試史上最黑暗」為題,揭露國安局長官的職稱、化名等資料。台北地院10日依2個情報工作法罪名,將何男判刑4年6月。 何男(39歲)畢業於台大化工系,民國107年進入國安局受訓,因表現不及格,半年遭到退訓。108年開始上網發文,公布參加國安局受訓同學及長官的身分與職稱,還對國安局提出多起行政訴訟。 108年10月起,何男在PTT論壇的國考版,以暱稱「瘋狂飢渴男的就好」貼文,揭露國安局訓練秘辛,並提醒將赴國安局受訓的學弟妹,不要接受家訪、在營不算曠課等十項建議。 何男除揭露自己遭國安局退訓的原因,還揭露國安局長官的全名、化名及職稱等,使得國安局人員面臨身分曝光的風險。 檢調於110年8月5日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搜索,將他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後將他聲押禁見,法院裁定8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前年9月24日將他起訴,並求重刑。 法院審理後認為何男涉犯2個情報工作法的洩漏情報資訊罪,各判刑3年6月,應執刑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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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4歲兒吃飯慢 夫妻施虐判6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和曾姓妻子自稱四歲兒子頑皮、吃飯太慢,竟分別用衣架痛毆、拿麻油雞熱湯強灌,甚至持刀畫傷臉,親友驚見男童嘴巴潰爛才曝光;法院審酌,二人過度管教近乎凌虐,各依傷害罪判六月徒刑,考量曾女無前科已接受親職教育,而且男童傷勢痊癒等,宣告其緩刑四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林男、曾女生下兒子原由祖父母照顧,一0九年六月才接回家,林卻以小孩調皮、不聽話為管教就拳打腳踢,還拿衣架狠毆或推去撞桌角,甚至拿熱水燙他肩膀,而曾女沒勸阻,還拿課本、衣架毆打男童臀部、手掌,還曾煮菜到一半情緒激動揮水果刀刺傷他,又嫌小孩吃飯吃太慢就摑掌、拿麻油雞熱湯強灌進他嘴。後來親戚驚見男童新舊傷遍布通報台中社會局。 檢方訊問時,林男、曾女均坦承,男童也說「爸爸和媽媽常常毆打他」,會用衣架打手、指甲或用手機扔他,還曾遭媽媽用水果刀刺肩膀、用熱湯燙;親友證稱,發現男童嘴巴潰爛、肩膀有大面積燙傷,經詢問後男童才說因為自己吃太慢遭媽媽用熱湯灌嘴,趕緊通報社會局。 法院考量二人犯後均坦承、態度尚有悔意,各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六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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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選前談民調挨罰 唐湘龍敗訴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中選會認定媒體人唐湘龍違法在一0九年總統大選投票日前十天,公開談論民調,開罰五十萬元。唐湘龍不服提行政訴訟,法院九日判唐敗訴,可上訴。 中選會接獲民眾檢舉唐湘龍在一0九年一月六日主持廣播節目時,提到「如果你(指蔡英文)每天看著民調的數字,你其實根本就不需要競選,你可能會覺得說我穩贏的,我的民調都大贏,我的民調是韓國瑜的三倍……」等說法,涉嫌違反規定。 中選會認為,唐湘龍談話內容「我的民調都大贏,我的民調是韓國瑜的三倍……」等語,當中提及「民調」及兩位候選人的得票差距,明顯已具有民調的外觀,並已明確表達該差距是雙方民調差距所產生的結果,兩者已作實質連結,唐湘龍違規事證明確。 唐對此感到訝異,認為自己並未違法,遭罰不符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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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銀前襄理盜領客戶8千萬 一審判8年半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台灣銀行前襄理張家慶挪用客戶款項近十年,搬走九名客戶共八千四百四十七萬餘元。新北地院九日依十二罪判應執行八年六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去年調查,張家慶二0一二年起以話術欺騙客戶購買保單、基金,或偽刻客戶印章,擅自開通、變更或取得被害人網路銀行帳戶密碼等手段,盜領客戶財產,並匯到自己名下金融帳戶。 檢警調查,張家慶得手款項後,再以自己名下或時任黃姓妻子、呂姓女友等人的台銀帳戶,小額匯款到被害人的台銀帳戶,並註記「基金配息」或「保單配息」,使被害人誤信確實有購買保險。 全案因張家慶去年三月被調任羅東分行卻未如期報到而曝光。張家慶在偵訊時坦承一切犯行,檢方複訊後依違反銀行法與刑法詐欺取財等六十六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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