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車城福安宮參拜意外 男童左腳掌遭爺爺開車輾壓送醫

記者蔣謙正/屏東報導 一名十一歲男童三十一日跟著家人到屏東車城福安宮參拜,由於男童的爺爺開車不小心竟輾壓男童的左腳掌變形,經救護人員緊急包紮固定送醫。 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表示,三十一日下午年約七十歲的爺爺開車載著十一歲孫子及家人前往車城福安宮拜拜,抵達停車場準備停車時,誤以為孫子還在車上,因此繼續行駛,最後卻不慎輾過男童左腳,家屬趕緊撥打一一九求救。 屏東消防局車城分隊小隊長張恁鋕指出,三十一日下午二時五十四分接獲救護,地點在車城福安宮後方停車場,抵達現場發現患者坐在地上,左腳疑似被車子輾過,評估患者傷勢給予包紮止血固定,送往恆春旅遊醫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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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偽鈔購物判刑拒出庭 男延押2月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 柯姓男子網購千元偽鈔到超商消費被識破,落網遭起訴後多次不出庭、甚至還出國而被收押,一審被依行使偽造通用紙幣罪判刑二年二月,柯男聲請停押遭駁回,再延押二個月。 判決書指出,柯姓男子網購面額一千元偽鈔二張後,於一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凌晨到南投縣一家連鎖超商以偽鈔欲購買遊戲點數,超商女店員識破並退回偽鈔,柯男不死心,假意領錢後,又持偽鈔欲購買遊戲點數,同樣遭店員識破,進而報警,柯男被南投地檢署起訴。 柯男受審時坦承犯行,南投地院認為被告曾因詐欺等案件遭判刑確定,應依刑法規定加重其刑,且貪圖私利企圖獲取不法利益,所幸超商店員立即發現,依行使偽造通用紙幣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月,全案可上訴。 但柯男被起訴後,多次未出庭,南投地院於去年八月二十八日訊問後裁定羈押,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判刑二年二月。柯男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院認為,被告有多次未遵期到庭情形,又有另案遭通緝紀錄,案件尚未確定,若未予以羈押難以確保日後審判程序進行,仍有繼續羈押必要。 法院指出,柯男在訴訟過程及法院令限制住居後,多次無正當理由未到庭,且逕自網路求職到泰國「辦貸款」而被送至緬甸,被告回國後被通緝到案,足認被告無視程序約束,因此裁定柯男再延長羈押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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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空口捐挨告詐欺 被駁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去年公開表示要捐三十億元給作為國防使用,律師林憲同認為曹為空口捐款,提起刑事詐欺得利罪的自訴。台北地院審酌指出,即便曹興誠沒有捐款也不會造成他人損失,日前已裁定駁回自訴。 曹興誠去年由新加坡籍申請回復我國國籍,並公開宣示將捐三十億元給政府及國防部,作為對抗外來侵略的國防基金,但林憲同指出,直至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曹均未對國家捐款三十億元。 林憲同認為,曹興誠「空口捐款」已滋擾台灣社會,造成他無法基於國民地位而獲得曹興誠應捐款而未捐的三十億元損失;至於曹則獲得國防基金捐助人的名譽,並收取出席媒體採訪等利益,對國家及全體國民涉犯詐欺得利罪,因此對他提起刑事自訴。 法院審酌表示,曹興誠沒有義務捐款給國防基金,即使承諾捐款三十億元給我國政府,也是純屬出於善意的施惠行為;即便他最終沒有捐款,也未造成他人損失,不構成刑法詐欺罪中所指施用詐術。 至於曹興誠被指因發表言論得到媒體關注,可以利用這些利益去參政,或獲取財產性、非財產性的利益,如參政機會或出席費等。北院認為,曹是否因此獲得這些利益仍是未知數,且參政機會並非詐欺得利罪所保障的法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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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最重判無期 法部擬修法

重懲阻台版柬埔寨案! 增訂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 草案已擬妥 將速送政院審查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去年接連發生多起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數十人遭囚禁凌虐、多人喪命。法務部擬修正刑法重懲相關犯行,部長蔡清祥三十日指出,若三人以上、攜帶凶器、囚禁凌虐被害人,造成重傷害、死亡等結果,最重可判無期徒刑。草案已擬妥,將儘快陳報行政院審查。 法務部指出,去年六月至十二月查獲電信網路詐欺集團一千零四十三件、九千五百三十七人;另電信網路詐欺涉及私行拘禁案件,截至今年一月二十八日止,查獲一百一十件、四百二十一人,查扣不法所得共二千四百四十三萬餘元。 針對詐欺罪結合妨害自由的新型態暴力犯罪,法務部已研議刑法修法,加重或增訂「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等規定,以將重懲詐欺與妨害自由的結合犯等多項犯罪。 蔡清祥受訪時表示,刑法修訂草案中,包括增訂「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若三人以上、攜帶凶器、凌虐被害人、剝奪行動自由達七天以上,或致被害人精神身體障礙或心智缺陷者,提高刑度至最重七年。 對於剝奪行動自由過程造成死亡、重傷害的加重結果犯併為規範,加重刑責,最重可論處無期徒刑。另外對於以深偽影像或聲音為詐欺行為手段,增訂為加重事由。 蔡清祥說,相關刑法修法條文已經草擬完畢,很快就會陳報行政院,若院會通過,會儘快送交立法院審議,希望國人能夠安心,一定會嚴懲不法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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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天地〉違法解僱後訴請回復原職的問題

中西區吳先生問:本人原在某公司擔任副理,某日公司認為我在工作上有缺失,連續記過三次,將我撤職並調職至其他部門,不再擔任副理職務,我拒絕就任新職,公司即以連續曠職三日將我解僱。請問我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要求回復原職嗎? 答:通常主張僱主違法解僱,係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請求給付自解僱之日起至回任前按原領工資金額給付薪資的訴訟。確認僱傭關係訴訟為確認法律關係,勞工當然有確認利益可以提起,至於給付薪資訴訟,係以僱傭關係存在為先決條件,當然有訴訟利益,至於員工再進一步請求回復原職,係勞工請求僱主撤銷記過與免除副理一職,則非確認之訴及給付之訴,而屬於形成之訴。 形成之訴,乃基於法律政策原因,由在法律上具有形成權的人,利用法院的判決,使產生法律關係發生變動效果的訴訟,上述確認僱傭關係訴訟及給付薪資訴訟,係基於僱傭法律關係而請求,並未使法律關係發生變動的結果,起訴具有訴訟利益,並無問題。惟提起撤銷記過與免職處分,則有問題。 形成之訴的制度旨在使法律狀態變動的效果,原則上以在當事人間及對社會一般人產生明確劃一的標準(對世效力),以維持社會生活的安定性,故必須原告有法律上所明文規定的審判上之形成權存在,使得據以提起形成之訴,否則即屬無權利保護必要,而欠缺訴之利益。吳先生要求公司撤銷記過及免除副理的處分,屬於形成之訴,但是吳先生此項請求並非法律上所明定吳先生可以在訴訟上行使的形成權,因此,吳先生的起訴,欠缺訴之利益,而為法律所不允許。 (作者∕林瑞成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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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辱罵「豬肉公主」胸大無腦 判拘役50天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東門市場「豬肉公主」張采婕的臉書,前年遭劉姓網友留言,指「胸大無腦」、「婊子賺錢無視道義」等,張女提告。台北地院審酌劉男坦承犯行,依公然侮辱罪將他判處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 民國一一0年七月五日,劉姓網友在張女的「采婕Charlene(東門信義肉舖)」的臉書頁面發表言論,指「證明了胸大無腦」、「婊子賺錢無視道義」、「婊子賣肉政府無情」等,隨文並附上一個笑到流淚的圖案。 張女獲知後不滿,對劉男提告公然侮辱,台北地檢署去年將劉男依法起訴。 法院指出,劉男與張女因政策立場不同,在臉書與張女言詞交鋒,卻未針對議題進行理性溝通或辯論,反而以情緒性的侮辱文字侮辱張女,已損及張女的人格及社會評價。 法院審酌劉男坦承犯罪,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所生危害等,依法將他判處劉拘役五十日、得易科罰金五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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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林義傑抓盜版律師獲緩起訴 未繳處分金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超馬好手林義傑經營真相智財顧問公司,被控與多名律師等人合作,找影視公司授權抓盜版再索求和解金,其中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員工三人因認罪獲緩起訴處分。但鄭、陳二人均未支付十八萬元的處分金,台北地檢署三十日撤銷二人緩起訴,近日將依律師法起訴。 檢方查出,林義傑於一一0年七月中旬成立真相智財顧問公司,與許姓男子共同經營公司,取得威視電影、甲上影視等影視公司授權,取締盜版影片的業務。 檢方發現,林等人搜尋下載及上傳盜版影片的IP,蒐證後由律師對網友提出侵權告訴後,再與對方商談和解事宜,若獲得和解金後與影視公司分拆報酬,抽成獲利。 檢警查出,真相公司抓盜版,成立不到一年就提告侵權九百多件,案件遍布全台,累計獲利將九十萬元。 由於林義傑等不具律師執照,卻包攬代抓盜版案件,得手後與影視公司、律師、會計師分拆和解金,檢方去年九月六日偵結,依違反律師法包攬訴訟罪嫌,起訴林義傑、兩名律師及員工等六人。 另涉案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員工三人因認罪,北檢給予獲緩起訴處分,須分別支付公庫十八萬元等處分金確定。 不過,檢方發現,鄭、陳二人未於規定的期限內各支付十八萬元的處分金,已違反緩起訴條件,因此撤銷二人的緩起訴處分,近日將依法起訴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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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住處附近徘徊12次 李男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李姓男子與女同事交往後因故分手,因想挽回感情,前年期間持續傳訊息,並十二次到女子的住處附近徘徊,女子不堪其擾決定提告。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李男的行為涉及騷擾,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將他起訴。 李男與女同事交往,前年一月間兩人分手,雖多次傳送訊息表達想挽回的心意,但女子表明不可能復合。李男不死心,去年六月二十日起,在早上女子準備出門上班,或傍晚下班返家時,到她的住處附近守候,總計十二次。 此外,李男還涉嫌開車尾隨被害女子,持續撥打電話及傳送訊息。女子長期不堪其擾,因擔心害怕,前往醫院接受心理諮商。去年十月十三日晚間八時許,女子下班回家時,再度看見李男的身影,終於受不了直接報警處理。 員警到場後,得知李男已多次騷擾,先對他開出「跟蹤騷擾通報表」予以告誡。 李男到案坦承曾到女子住處附近守候、要求見面等。檢察官指出,依女子提出的就醫資料,證明已因李男的跟蹤騷擾行為而身心受創。 檢方認為,李男明知女子已明確拒絕復合,仍自去年六月至十月間,多次到她住處跟蹤、守候,違反女子意願,造成她心生畏怖、影響日常生活及社會行動,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的跟蹤騷擾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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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鸚鵡攻擊慢跑醫師跌倒骨折 飼主遭判賠304萬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一隻寵物金剛鸚鵡被主人帶到野外放飛時,竟莫名其妙攻擊正在慢跑中的林姓醫師後腦勺,鸚鵡用力拍打翅膀,致醫師被嚇得跌倒右腿骨折,傷勢嚴重,住院加休養花了半年才能工作。事後醫師向飼主求償,台南地方法院判賠304萬9千多元,堪稱近年來飼主因寵物闖禍賠償天價。 2020年7月13日晚間6點半,黃男帶著飼養的金剛鸚鵡到歸仁區鄉間一處產業道路遛鳥放飛,但未作任何防護措施,結果鸚鵡脫離其控制,在附近亂竄。剛好林姓醫師慢跑經過該處,這隻金剛鸚鵡突然由後撲上他的後腦勺,驚嚇跌倒。黃男發現鸚鵡闖禍,上前查看見醫師痛得站不起來,立刻打電話叫救護車。林男就醫診斷出右腿髖關節脫臼、髖臼窩骨折及右側髖臼粉碎性骨折等,傷勢嚴重。包括住院、休養前後6個半月才回到工作崗位。黃男事後被依過失傷害判刑2個月確定,林醫師提附帶民事賠償368萬元,求償項目包括醫療、看護、工作損失、勞動力減損及精神賠償等。黃男認為醫師求償金額過高。 台南地院認為,肇事的金剛鸚鵡高約40公分、雙翅展開後約60公分,從外觀上來看實屬「龐然大物」,就算牠飛近林男頭部不是要攻擊,或只是想停在林男肩膀,但對於飼主以外的人來說,當下都會有受到攻擊的驚嚇感。林男會跌倒是黃男疏忽未對鸚鵡採取防護措施造成,要賠償被害人損失。以林醫師每個月薪資25萬元計算,共6個半月工作損失,同時認定精神賠償金60萬元為適當,加上醫藥費等,最後判給他304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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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慶生 偵查小隊長爆同桌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北投分局偵查隊金小隊長遭人爆料,大年初五(二十六日)與北聯幫林姓副幫主為共同友人慶生,同桌大吃羊爐,北投分局調查後,在二十九日認定金姓小隊長行為顯有失當,且兩人為重機車友,有接觸往來事實,做出加重記過一次懲處,以維護警察風紀。 繼基隆、桃園接連爆出警察與黑道成員喝酒、聚餐事件後,日前又有網友在網爆料群組踢爆,農曆春節期間大年初五晚間,北投分局偵查隊一名金小隊長與北聯幫林姓副幫主同桌餐敘,大吃羊肉爐,席間大家互動熱絡。消息曝光立即引起警界側目,北投分局也即責由督察組展調查,並在二十九日公布調查懲處結果。 北投分局表示,偵查隊金姓小隊長於一月二十六日晚間接獲高姓友人邀請,與其他三名友人,共同出資於轄區西安街羊肉爐替郭姓友人慶生,金員是在下班勤餘時間於二十一時許赴約,北聯幫林姓副幫主是應高姓友人臨時邀約,才於二十二時二分許至餐廳,金小隊長未立即向長官報備,仍持續慶生至二十三時三十分許才結束餐會,顯有失當。 經查當日餐費共新台幣二千三百九十元(無酒類品項),由在場人員金小隊長及友人等三人共同分攤,並於二十三時二十九分結帳付款後離開餐廳(林民並未出資);另查金小隊長與林民為重機車友,有接觸往來事實,分局對他未能恪遵「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核予加重記過一次處分,以為警惕,北投分局重申秉持不枉不縱原則從嚴懲處,以維護警察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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