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產工會指控餉潭國小隱匿性平及霸凌事件 屏縣府:均依法處理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全教產工會指控屏東縣新埤鄉餉潭國小發生隱匿校園性平及霸凌等事件!縣府指出,學校已成立調查小組,目前尚在調查審理中,如發現確涉及不當,絕對依法處理,保障學生受教權及教師權益。 屏東縣府教育處表示,餉潭國小自一0七學年度轉型為公辦民營實驗教育學校,學校與基金會並辦理夜光課程進行生活及課業陪伴與輔導。今年基礎學力及學力扎根的表現大幅進步,學校也榮獲一一0年屏東縣教學卓越獎特優,基金會則獲教育部閱讀推手團體獎,傳出辦學風波相當意外,教育處也將深入調查了解! 而初步了解,全教產工會提供學童在教室外的照片,為當日任課老師向學校報告該名學童的桌子凌亂及用具等散落滿桌,且未參與課程,學校請主任協助該生整理桌面配合上課,因物品多且雜,在主任的陪伴下將置物箱拿出教室外整理,以免干擾教室內課程進行,並非霸凌。 全教產工會還提及學校主任公然帶BB槍進校園,槍打校園生物及學生的部分;縣府說,經調查並無這些情事、所指事項亦非實情。 至於,教師考核案部分,該離職代理教師對於離職證明書加註「服務不優良」之申訴案件;屏東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已受理,也在審理中,一切均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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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覺失調女不滿遭騷擾 一刀刺死熟睡街友判12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苗栗市黃姓女子不滿徐姓街友多次騷擾,前年趁他正在土地公廟睡覺,持刀加以刺殺。二審認定黃女涉犯殺人罪,但審酌她罹患思覺失調症,犯案時辨識行為能力顯著降低,判刑12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黃女(39歲)因不滿徐男(39歲)曾多次騷擾自己,還曾竊盜她的水果刀,因此心生不滿。民國110年8月11日晚間8時許,前往苗栗市國華路上的大賣場購買一把水果刀。 次日凌晨2時許,黃女騎機車到苗栗市貓裏山公園附近的土地公廟尋找徐男,但未發現。2個小時後,她再度騎機車到土地公廟,發現徐男躺在廟裡的沙發上睡覺,隨即持水果刀朝他的左胸刺殺。 徐男驚醒哀嚎,黃女犯案後立刻逃離現場。12日上午8時許,徐男被民眾發現坐臥在沙發上,已無生命跡象,經報警處理,警方循線將黃女逮捕,依法送辦。 一審苗栗地院審理期間,黃女坦承殺人,合議庭認定黃女罹患思覺失調症約8年,有治療必要,去年1月已先令黃女入院監護2年。 合議庭審酌黃女雖曾接受治療,但出院後未定期服藥長達4、5年,目前聽幻覺及視幻覺持續存在,案發時認知能力退化,受思覺失調症影響產生犯罪動機,但未與徐男家屬達成和解,依殺人罪判刑12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適當,維持原判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二審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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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大樓施工腳踩空 男墜地亡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保泰路一處興建中的大樓工地建案,八日下午三時許驚傳工安意外,一名張姓工人疑似不慎踩空鷹架,從九樓墜落至地下二樓,消防人車獲報趕往救援,發現張男全身骨折、爆頭明顯死亡,未送醫急救。 警方初步調查,現年五十五歲的張姓工人,八日下午三時許,疑似施工不慎在九樓踩空鷹架導致墜樓,其他工人聽到重物落地「碰」了一聲,前往查看才發現張姓工人直接從九樓墜落至地下二樓。 高雄市消防局一一九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獲報,派遣消防人車抵達事故現場,發現張姓工人已明顯死亡,全案交由警方通報勞工局,針對該建案進行相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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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收簿不給錢 遭人頭戶囚虐20天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黃姓男子加入詐騙集團,負責向人頭帳戶收取存簿,卻未依約給每人十五萬元。九名人頭帳戶成員心生不滿,囚禁凌虐黃男二十多天,警方獲報循線救出黃男,逮捕九人移送法辦。 彰化縣員林警分局指出,加入詐騙集團的黃男負責向人頭帳戶成員收取存簿,再發給每名成員十五萬元;不過有九名成員未收到款項,心生不滿,因此囚禁凌虐黃男,並扣押黃男的證件。 黃男被關在員林市一間出租套房,五日乘隙傳簡訊向母親求救。黃母報案,警方循線查出黃男被囚的出租套房,發現有多名男女進出,循線逮捕涉嫌囚禁黃男的九名詐騙集團成員。 警方指出,九名成員落網後,被依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另追查詐騙集團其他成員,全案擴大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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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手改槍賺外快 住處像軍火庫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局七日宣布查獲從事修車工作的林姓男子涉嫌擁槍自重,還研究改槍方法,將改造槍枝販售給不特定對象,起出多把仿突擊步槍等槍械,訊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刑大偵二隊接獲情資,指稱居住於西屯區的林姓男子涉嫌擁槍自重,持有多把槍枝、火力強大。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 警方調查,林姓男子平日從事修車工作,因本身對槍枝有濃厚興趣,透過網路自學研究改槍方法,並將改造好的槍枝向不特定對象販售,藉此賺取外快。警方經長期蒐證,掌握林男存放槍枝處所,三日持搜索票前往林男住處搜索。 警方當場查獲仿HK四一六、仿M四A一、仿M十六等突擊步槍三把及四個彈匣,還有空氣長槍一把、步槍子彈十七顆、手槍子彈三十八顆、已貫通槍管三支、槍機二支、瞄準鏡、改造槍枝工具等,訊後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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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滅登革熱 新營白河後壁大掃除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配合國家清潔週,新營、白河、後壁等區公所七日擴大舉辦登革熱誓師大掃除活動,由環保局代理局長侯俊彥與各區長帶領各里志工與義工清除家戶內外積水容器大掃除,以便各區用整潔的市容,迎接農曆春節到來。市長夫人劉育菁到場感謝各社區環保志義工長久付出的貢獻。 新營區長翁振祥指出,新營公所七日發動廿三里志義工五百多人擴大舉行登革熱防疫誓師活動。他感謝所有里長、社區志義工全力清除登革熱孳生源,讓新營區擁有近七年來無本土案例的好成績。 白河區公所七日於運動公園配舉辦登革熱誓師大會,由侯俊彥及區長董麗華帶領衛生所、清潔隊、警消人員、各里長、各社區理事長及廿四支環保防疫志義工隊近三百人共同參與,並配合「容器兌換活動」,一同打擊登革熱。 後壁區公所七日上午在菁寮里德馨宮前,辦理全區環境清潔週誓師暨擦亮反射鏡活動,由侯俊彥及後壁區長黃炳元帶領各里長及各社區環保義工隊,打掃社區街道、清除登革熱孳生源及擦亮巷弄路口反射鏡,確保經典小鎮後壁乾淨舒適的旅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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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跟騷法保護人身安全及隱私權

東區王小姐問:公司同事王先生對我展開熱烈追求,而我已有穩定交往的男友遂明確拒絕其追求。王先生仍不甘心,每天下班時都會尾隨我回家,並且時常埋伏在工作場所附近監視我的舉動,甚至數次上前要求我與他交往。此外,他還經常半夜打電話騷擾我的父母,讓我感到害怕,精神壓力大又痛苦,請問我該如何尋求法律途徑阻止其行徑,以確保自己人身安全和相關權利?   答:我國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維護個人人格尊嚴,特制定「跟蹤騷擾防治法」(下稱跟騷法)並於民國二0二二年六月一日正式施行。 跟騷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所謂「跟蹤騷擾行為」係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一、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行蹤。二、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八、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而需特別注意的是,跟蹤騷擾行為不限於對特定人,亦包括對「特定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與特定人社會生活關係密切之人」。本案王先生對於王小姐本人及其父母所為跟蹤騷擾行為,已明顯涉犯跟騷法。 對於跟蹤騷擾行為案件,跟騷法明確規定警察機關於受理時,應即開始調查並製作書面紀錄,且應依職權或被害人之請求核發書面告誡行為人,必要時亦應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之適當措施。在此,建議王小姐向警察機關尋求協助,並請警方核發書面告誡書予王先生,若對方經書面告誡後二年內,仍繼續跟蹤騷擾,王小姐便可依跟騷法規定,以書狀向自己的住居所地、王先生之住居所地或跟蹤騷擾行為地或結果地之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以確保自己人身安全。 一旦法院認定王先生有跟蹤騷擾行為之事實且有必要時,應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保護令,內容包括:一、禁止相對人為同法所述各種跟蹤騷擾行為之一,並得命相對人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四、其他為防止相對人再為跟蹤騷擾行為之必要措施。若王先生經警察機關書面告誡後,仍繼續跟蹤騷擾行為,經王小姐提告,依跟騷法第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王小姐已聲請保護令獲准,王先生仍違反保護令內容,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之罰金。 (作者∕梁家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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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嫌隙並在網路上互嗆 吳男號召五人持棍棒及倒車撞門 全案依刑法偵辦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吳姓男子與被害人葉男的員工胡男多有嫌隙,並在網路上互嗆,吳嫌遂號召多人至高雄市凱旋三路胡男任職的公司滋事,吳嫌並指揮劉嫌駕車倒車撞擊公司鐵捲門,餘犯嫌則係在場持棍棒助勢,全案七日依刑法妨害秩序、毀損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偵辦。檢察官裁定吳嫌、廖嫌各一萬交保,餘四嫌無保飭回。 高市苓雅分局獲報於六日凌晨二時三十四分在苓雅區凱旋三路有打架情事,遂立即派遣三多所、偵查隊及快打等警網趕赴現場查處,警網到場並未發現打架情事,員警旋即主動調閱監視器影像釐清事件發生經過,後經發現有七輛自小客車停留,且有多人持棍棒,其中一輛自小客車並倒車撞擊民宅鐵捲門,苓雅分局旋即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 經警漏夜追查,於案發的二十四小時內分別在三民區、左營區查獲主嫌吳男(二十三歲)及廖男(二十五歲)、楊男(二十四歲)、蘇男(二十一歲)、劉男(二十歲)、郭男(二十一歲)等六人,並查扣鎮暴槍三支、棍棒五支、西瓜刀一把及手機四支等證物,全案依刑法毀損、妨害秩序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持續清查追緝其餘涉案共犯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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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經營權之爭 公司派告龍邦涉內線炒股與背信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上市公司泰山與龍邦的經營權之爭持續上演,泰山公司派董事詹皓鈞指出,國寶集團創辦人朱國榮及龍邦董事長劉偉龍,利用龍邦及子公司向前董事長詹岳霖買入持股,疑涉不法,七日到台北地檢署對朱等三人提出違反證交法、背信罪嫌的告發。 詹皓鈞表示,龍邦去年十二月五日以逾十億元,接近泰山歷史最高價,買進詹岳霖手中持股,但龍邦的重訊卻顯示事前未經董事會授權。 詹皓鈞指出,泰山去年十二月五日收盤價為四十一點五五元,龍邦卻於當日下午經由「配對交易」,以四十五元向詹岳霖買股,劉偉龍顯然在朱國榮的授意下,事先與詹岳霖議價,才會出現溢價購買。 詹男懷疑,劉、朱二人無視泰山出售全家股票後股價勢必走跌,硬是以每股高出近四元向銀行借錢買股,若以十二月三十日收盤價每股三十二點五五元比較,將多花逾二億九千萬元。 他說,朱、劉二人溢價向詹岳霖買股,使龍邦賠錢近三億元,詹男則大賺,其中是否損及龍邦股東權益或是圖利詹岳霖,希望檢方查明。 此外,朱、劉、詹三人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得知泰山即將出售全家股票,同月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日三天,部分券商都出現大筆泰山股份賣出的情形,究竟重訊前誰買誰賣?是否涉及內線交易,也盼司法機關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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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男帶醉女網友回家過夜硬上 遭法院判3年4個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蔡姓男子得知女網友唱KTV喝醉求助,於是提議回他租屋處休息時竟起色心掀裙偷摸並戴套硬上,女子試圖阻止卻被蔡用手摀嘴說「噓」慘遭硬上,蔡辯稱二人有好感是合意性交;法院認為女子指證歷歷,監視器也拍下她泥醉模樣,依乘機性交罪判蔡男三年四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蔡男一一0年十二月五日經女網友告知在KTV喝酒不便開車回家,蔡提議可以到租屋處休息並騎車去載對方回家,隔天凌晨一時多,蔡見女子不勝酒力就偷摸她下體,並掀開裙子戴保險套要硬上,當時女子仍有意識,一度明確說不要也試圖掙扎,但又害怕反抗遭蔡攻擊,只好假裝熟睡最終遇害,回家後隨即報警提告。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蔡男坦承有和女子性交,但矢口否認性侵,辯稱自己認為女子是清醒的,並沒有趁她酒醉時發生關係,雙方是合意性交;蔡的辯護人說,蔡和女子網路認識互有好感,案發前一天還一起看電影,應達「開始交往的男女朋友」,且情投意合、自然發生親密行為。 但女子證稱,在KTV酒後不能騎車就聯絡蔡男,一上蔡的車自己就斷片了不知道被載去哪,只記得跨坐上蔡的機車,不清楚怎麼到他家,但印象中就是有在做性交行為;社區監視器也拍下,女子需人攙扶,有重心不穩、癱軟坐在地上,頭部還無意識後仰,雙眼緊閉。 法官審酌,隔天女子詢問發生何事,蔡也未據實告知有發生性行為,可見他心虛有意隱瞞,且蔡事後還傳訊跟女子道歉,表示「自己做錯了」等語,不採信蔡男辯詞,蔡男罔顧女子對他信任,趁對方酒醉性交造成女子身心影響,事後也沒有和解獲得原諒,依乘機性交罪判他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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