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陳屍旅館 屋內留有木炭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台北市中正區一間旅館七日有兩名男住客陳屍房內,警消獲報到場發現兩人已明顯死亡,初步查看現場無外力入侵情形,已通知家屬且將擇日刑事相驗以釐清死因。 警消下午二時許獲報,位於中正區延平南路的一間旅館業者發現有住客逾期未退房,經到房間查看,發現兩名住客二十六歲黃姓男子、二十五歲樊姓男子分別倒臥於床上和地上,且屋內有木炭等物。 經派員到場發現兩男都已明顯死亡,初判現場並無外力入侵情形,已通知家屬到場處理和協助釐清案情,後續將進行相驗以釐清真正死因。 (珍惜生命,請撥一九九五)

Read More

涉內線交易 新光金前資深副總遭訴

徐順鋆等5人已繳交犯罪所得 檢請法官減刑及緩刑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新光金前發言人暨資深副總經理徐順鋆等五人被控在新光金控併購元富證券期間涉嫌內線交易,北檢七日偵查終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徐順鋆等五人,並請法官減刑並宣告緩刑。 新光金控於民國一0七年四月間宣布換股合併元富證券,以雙方前一日收盤價計算,此次新光金收購價大約是溢價百分之十八點八,新光金相當於斥資一百三十億元合併元富證。 檢調獲報,新光金前發言人暨資深副總經理徐順鋆、現任副總經理李超儒、經理楊延德等人於一0七年間得知公司重大消息後,涉嫌於禁止交易期間內線交易。 檢方調查,徐順鋆雖然出售新光金控股票一百零八萬餘元,但並未獲利;李超儒出售新光金控股票十二萬一千四百元,避損金額僅一百五十元;楊延德及妻子、小舅子低買高賣元富證券股票,獲利一百多萬元。 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徐順鋆等五人,檢察官考量五人到案後均已自白犯行,除了徐順鋆無犯罪所得,其餘四人均已自動繳交犯罪所得,態度良好,請法官依法減刑,並宣告緩刑。

Read More

趙介佑2審喊卡 延至21日宣判

涉擔任詐騙車手頭、販毒 1審判8年半 審判長指案情繁雜 製作判決書較預期長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前評委召集人趙映光的兒子趙介佑涉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頭、販賣毒品。台北地院判處趙介佑八年六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原訂七日二審宣判,因故延期至十二月二十一日。 審判長指出,被告人數為六人、案情繁雜、卷證資料眾多,製作判決書所需時間較原先預期為長,原訂宣示判決日期因此重大事由有酌予變更延展必要,斟酌本案當事人權益及判決書製作進度因素,依法變更宣判日期。 檢警於民國一0九年間偵辦一起電信詐欺案件,查獲多名涉嫌提領贓款的車手,並查出車手另涉外送毒品,循線追查發現趙介佑涉有重嫌,去年四月間針對趙介佑等人發動搜索。北檢訊後,聲押趙介佑獲准。 檢方調查,趙介佑與謝姓男子是詐騙集團的「車手頭」,集團成員詐得被害人款項、匯入受款帳戶後,由車手持提款卡領出,轉交給集團的「收水」組織成員,最後將款項交給趙介佑或謝男,二人再將款項交給集團主嫌陳姓男子。 北檢去年八月間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發起、主持、操控並指揮犯罪組織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刑法加重詐欺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三級毒品等罪,起訴趙介佑等被告。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從重依販賣毒品、加重詐欺等罪判處趙介佑有期徒刑八年六月,其餘被告各判刑二年四月至七年四月不等。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

Read More

服勞役造假 富商翁茂鍾入獄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因涉炒股案被判刑且准易服勞役,竟在易服勞役造假紀錄,另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十個月。台南地檢署七日傳喚翁入監執行,檢察官訊問後發監。 翁茂鍾曾涉及與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等多位司法官有不當往來及送禮、飲宴,還被爆出有廿七本筆記詳列與司法官、警、調、民代及官員往來,名單逾二百人,甚至還涉嫌幫官員「喬事」,醜聞重創司法形象。 翁曾因涉炒作股票與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十年前被高等法院判一年確定。台南地檢署接獲北檢囑託執行翁案,並准翁到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易服社會勞動,二0一二年九月完成執行。但南檢與高檢署在二0二一年重新檢視翁的執行案卷,卻發現翁當年短短九個月間就做完二千一百多個小時的勞動工作。 南檢查出翁茂鍾執行易服社會勞動當年,利用曾任南市警友會理事長身分動用警界關係在警所做假勞動資料,包括工作時間、外出就醫紀錄等等,連當年春節過年休假、颱風、豪雨假,他都登記有勞動工作,一天勞動時數高達八至十小時,甚至有十二小時。 檢方二0二一年五月依偽造文書罪,起訴翁與官田分駐所前副所長楊博賢;南檢林姓觀護佐理員與十位員警,均緩起訴。 台南地檢署表示,翁茂鍾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確定,經檢察官傳喚七日上午十時至執行科報到,翁也準時報到執行。

Read More

12惡少圍毆欠債男致死

2審上訴遭駁 4成年犯判7年半至9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男子林呈祐等四人夥同八名少年,深夜將有債務糾紛的鄭姓男子載到山區談判並毆成重傷,最後倒臥血泊重傷不治。林男等四人被依傷害致死罪判七年半至九年不等,上訴二審仍被駁回,維持原判。另八名少年由少年法庭審理。 二0二一年六月廿二日晚間十點,林呈祐、王麒竣約蘇姓等三名少年到新化區鄭男住處討債,將鄭男載到虎頭埤山區,林等五人認為鄭男說詞反覆、很不配合,即拿球棒、棍棒、鐵棒等痛毆,逼鄭男還錢。 蘇姓少年打完後,通知另與鄭男有糾紛的男子梁家豪、林宗閔兩人到場,梁、林也帶另外五名少年一起來,逼問鄭男債務一事,同樣拿鋁棒、木棒等物參加圍毆鄭男,將他打趴在地,但仍未拿到錢,後來到場的梁、林等七人先離去。 留在現場的林呈祐等五人,於廿三日凌晨一點把鄭男載回租住處,繼續討債,逼鄭交出郵局提款卡,蘇姓少年持卡到郵局卻領不到錢,折回再次繼續毆打鄭男,最後一行人才離去。 由於鄰居聽到鄭男住處有爭吵打鬥聲與哀嚎聲,於同日上午十一點前往查看,鄭男已死亡。事後,警方循線追查逮捕王麒竣、林呈祐、梁家豪、林宗閔與涉案少年。

Read More

毒品前科男出獄憋不住 找傳播妹強壓性侵上訴仍判5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王姓男子曾賣毒品入監服刑,去年間才出獄後二天,找來二名傳播妹與朋友同歡,但王藉機以體格優勢,強壓女子性侵得逞,台中高分院二審駁回上訴,仍判五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曾販售三級毒品遭判刑入監,去年八月十三日才服刑期滿出獄,隔二天後,他找來多名朋友,在綽號「澤哥」的租屋處慶祝喝酒,還找來二名傳播妹同歡。 王男與其中一名女子上該處七樓抽菸,抽菸時趁機亂摸女子身體、欲親吻女子,更表示欲跟女子發生性關係,不過女子拒絕,王男不顧女子意願,以體格優勢,強拉女子到沙發上後,撫摸女子胸部。 女子掙脫轉身跑到電梯要下樓,王男也進電梯,女子出電梯改走樓梯,王男則將女子拉進電梯後,按往民宅三樓,接著強拉女子進房間後,將女子壓在床上性侵,女子持續反抗,但仍被王男性侵得逞。 事後女子向經紀人跟同事告知後,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提告,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一審審理時,王男矢口否認涉案,辯稱女子沒有同意或反對的言語或行為,「很配合」,還說女子還問他「是不是真心的」等語,不過不被法官採信,認為根據被害人及證人證詞,以及相關的醫院診斷證明、對話紀錄截圖等證據,認定犯行明確,判刑五年。 王男不服上訴,認為量刑過重,不過二審仍採相同認定,且王男也沒有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仍維持一審原判,仍可上訴。

Read More

王鴻薇再接恐嚇電話 已報案並申請隨扈

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台北市第三選區(北松山、中山區)立委補選近日話題聚焦政黨黑道問題,七日傳出國民黨參選人王鴻薇接到恐嚇電話,「再說黑道就要開槍」,助理除當下錄音外,她六日也已親自前往報案並申請隨扈,盼警方儘速偵辦查明,大家共同阻止黑道猖獗、黑道治國問題。 王鴻薇七日表示,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接到恐嚇電話了,早在九月競選議員連任期間,就曾發生相同狀況,她認為不能縱容恐嚇行為,在聽到錄音檔裡對方以開槍威脅,她也會擔心,為保護團隊安全,首次申請隨扈。 王鴻薇七日早上在臉書PO出報案證明單,指接到電話恐嚇,並於六日晚八點卅七分向警方報案;王鴻薇昨天到松山區八德路出席國民黨松山信義區黨部婦女會參加婦女會成長班課程活動時,身邊已多一位女性隨扈貼身保護她的安全。 王鴻薇說,自己六日在外面跑行程時,辦公室助理向她反應,下午三點多的時候,辦公室有接到一通電話,打電話的男性說「不然你會被人家開槍啦,我不騙你啦…我不騙你啦!齁你如果一直弄黑道的話,那我們有可能會開槍喔…」等,但助理進一步詢問他是哪裡,對方就馬上掛斷電話,除在第一時間通知警方外,當天晚上她隨即前往三張犁派出所報案。 王鴻薇指出,在九月份議員選舉期間就曾接到恐嚇電話,但因第一時間未及錄音,導致警方辦案困難,所以後來就有叮囑助理,如果未來接到類似的恐嚇威脅電話時,盡量錄音,因此六日助理就有警覺性,接到電話便啟動手機錄音。 王鴻薇強調,昨天雖然一直在跑行程,但「我們不能縱容這樣威脅恐嚇的行為」;王鴻薇也拜託警方能夠盡速找到是什麼人做的,幕後有沒有人主使,「今天要一起阻止黑道猖獗,就要靠大家的力量」。 是否有請警方加強人身安全保護?王鴻薇指出,辦公室有申請了隨扈,而大家也曉得,自己參選過很多次選舉,從來沒有申請過隨扈,像這次議員選舉前,分局長也曾問過她是否需要申請,但她都謝絕,不過,這次為了保護團隊,經商量後決定申請。 王鴻薇說,目前不敢確定是說了哪句話觸怒了人,才會被恐嚇,而她自己的責任就是立刻報案,請警方來查,但她沒有任何證據,無法推測為何遭到恐嚇,只懇託警方立刻偵辦,儘速揪出兇嫌、查明背後是否有人主使,靠眾人之力阻止黑道猖獗、黑道治國。

Read More

富商翁茂鍾服勞動造假判刑1年10月 7日入獄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因涉炒股案被判刑且准易服勞役,結果竟在易服勞役造假紀錄,另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10月。台南地檢署7日傳喚他入監執行,檢察官訊問後發監。 翁茂鍾涉及與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等多位司法官有不當往來及送禮、飲宴,之前被爆出有27本詳列與司法官、警、調、民代及官員往來的筆記本,名單逾200人,還涉嫌幫官員「喬事」,醜聞重創司法形象。而翁曾因涉炒作股票與填製不實會計憑證,10年前被高等法院判刑1年確定。台南地檢署接獲北檢囑託執行翁案,並准翁到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易服社會勞動,2012年9月完成執行。但南檢與高檢署在2021年重新檢視翁的執行案卷,發現翁竟於當年短短9個月之間就做完2千1百多個小時的勞動工作。 南檢查出翁茂鍾執行易服社會勞動當年,利用曾任南市警友會理事長身分動用警界關係在警所做假勞動資料,包括勞動工作時間、外出就醫紀錄等等,連當年春節過年休假、颱風、豪雨假,他都登記有勞動工作,1天勞動時數高達8至10小時,甚至有12小時。檢方2021年5月底依偽造文書罪,起訴翁與官田分駐所前副所長楊博賢;南檢林姓觀護佐理員與10位員警,均緩起訴。 台南地檢署表示,翁茂鍾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確定,經檢察官傳喚7日上午10時至南檢執行科報到,翁也準時到南檢報到執行。

Read More

虐死3歲女童 繼父判11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屏東縣方姓男子只因不滿妻子與前夫生的三歲女童不聽話,去年多次動手毆打致其死亡,犯後竟要妻子謊稱是女童是自己摔下樓梯。一、二審均認定他惡性重大,但考量他已經認罪,依傷害致死罪將他判刑十一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方姓男子(三十三歲)與黃姓妻子及其三歲女兒婚後共同住在枋寮鄉,兩人都有毒癮且無穩定工作,家計困難。 去年三月間,女童因為右大腿骨折打石膏治療致無法走路,方男限制她只能在住家的二樓活動。但女童經常會溜出房間,多次遭方男以徒手、衣架、皮帶或拖把柄毆打,造成全身多處傷痕。 去年六月十日晚間,女童又遭方男虐打,導致失去意識、呼吸急促、全身發燙。方男隨即要求妻子叫救護車送醫救治,女童仍因傷重不治。 方男得知闖下大禍後逃跑,並要求妻子向檢警表示是女童自己從二樓摔下樓梯受傷致死。但因女童傷勢與其供詞有出入,遭檢警識破,她才坦承實情。 一審屏東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均認為,方男於案發後企圖製造女童自行從樓梯摔落的假象,應該嚴懲;但考量他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依傷害致死罪判刑十一年。最高法院認同原判,駁回上訴確定。

Read More

男殺同志愛人辯殉情 殺人罪起訴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高雄一對同志伴侶八月初分手後,李姓男子因和林姓男子爭吵,涉餵食對方安眠藥,佈置成密室輕生現場,致林男不治。高雄地檢署不採信其幫助輕生辯詞,依殺人罪將李男起訴。 李男接受檢方偵查辯稱,是想幫對方完成尋死心願,因此才協助其加工輕生後,再一起共赴黃泉。但林男家屬駁斥,指林男並無因病、感情、工作等因素有輕生念頭,也沒罹患身心疾病。檢察官據此不採信李男說詞,偵結後將他依殺人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在高雄市區經營餐廳的三十一歲李男與林男交往同住,兩人八月四日分手後,六日又回到對方苓雅區住處留宿,並在隔天凌晨發生爭吵。林男同事七日下午因找不到人,經報警前往查看,才發現倒臥在客廳仍有一口氣的李男,以及倒臥臥室明顯死亡的林男。 檢警調查,兩人爭吵時疑因為氣不過遭嗆「要死一起死,大家都不好過」等語,為此餵食對方安眠藥,再涉將現場打造成密室輕生現場,致使林男因吸入過多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