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本成提假處分確定保住參選資格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彰化縣議員洪本成登記參選連任縣議員,中選會日前以他曾犯貪汙罪判免刑確定,屬有罪判決,撤銷其登記。洪男不服,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他可以繼續參選。中選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二十四日駁回抗告,洪男可登記參選確定。 洪本成於民國九十二年被控貪汙,獲法院判決免刑確定,九十五年起參與公職人員選舉,為現任的彰化縣議員。日前他登記參選彰化縣第五選區縣議員,中選會十月十四日公告他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也不得參與號次抽籤。 洪本成不服,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北高行指出,洪男若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對其參政權是重大損害,無法以金錢補償,也不能參與候選人號碼抽籤、編列選舉名冊公告等,有急迫性。 北高行認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來看,確實有以「犯貪汙罪,且經判刑確定」兩項要件,作為不得登記參選的要件,洪男雖被控犯貪汙罪,但法院判決免刑,而沒有受「刑之宣告」,難認符合「經判刑確定」要件。 法院指出,洪男在法院判決確定後,多次參與公職選舉,擔任公職十餘年,洪男主張中選會此次資格審查與前例不符,有所依據。因此裁准其所提假處分,可登記參選。 中選會不服,提起抗告。 最高行認為,日後若判決他具有候選資格,也已無實益,因此駁回中選抗告。洪男可登記者候選人確定。

Read More

台3線裹屍案 主嫌判16年確定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竹縣橫山鄉台三線前年驚傳棉被裹屍案,男子徐志明與彭姓男子有債務糾紛,竟糾眾將彭男痛毆砍殺,致其傷重不治,眾人以棉被裹屍棄屍在他的汽車後座。二審依共同傷害致死等罪將徐男判刑十六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同案被告部分,湯明宗判刑八年六月、彭國安九年、官有倫八年、鄭緯志一年四月,劉男因死亡公訴不受理。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徐男與彭男有二百萬元的詐欺案贓款分配糾紛,因此遭彭男暴力討債,彭男又將徐男的進口轎車典當三十萬元花用,致徐男心生怨恨。 民國一0九年十一月十二日晚間,徐男找來湯、彭、鄭等人,在其叔叔官有倫位在芎林鄉的鐵皮屋內,逼問彭男車輛典當事宜,由湯男持電擊棒電擊彭男,徐男則持槍托敲擊彭男頭部,再持刀刺殺其腿部。 次日中午徐男等人開車行經橫山鄉台三線,轉身欲探知彭男有無氣息時,不慎自撞分隔島肇事。眾人隨即將彭男遺體以棉被包裹,棄置於車後座後逃逸。 一審新竹地院審酌被告等人惡性重大,也未達成和解及賠償,依非法持有手槍、共同傷害致死、攜帶兇器強盜罪將主嫌徐男判刑十八年。 二審高院認為相關行為不屬強盜罪,改依妨害自由、非法持有手槍、共同傷害致死將徐男判刑十六年。

Read More

何韻詩遭潑漆求償 主嫌判賠40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香港藝人何韻詩三年前來台參加「反送中」活動時遭人潑漆,被控潑漆的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胡志偉被依毀損罪判刑三月定讞。何女另對胡男提訴求償。台北地院二十四日依刑案判決結果,判胡男應賠償四十萬元。 民國一0八年九月二十九日,何韻詩前來台北市參加「九二九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活動,她在接受媒體受訪時,突然遭蒙面男子潑紅漆,警方獲報後將涉案的胡、梁二男逮捕,檢警後續查出另有九人涉案。 胡男等人供稱,因不滿當時「反送中運動」的理念及訴求,且得知何韻詩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可能受邀來台,決定策劃犯案。台北地檢署於一0九年六月九日偵結,將胡男等十一人依強制、公然侮辱、毀損、違反集遊法等罪嫌起訴。 一審台北地院指出,胡男確實有對何女潑漆,致其衣物不堪使用,依毀損罪判刑三月、得易科罰金。同案其他十人,法院認為罪證不足,均判無罪。高院今年一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 何女對胡男等十一人提起民事求償五百萬元。法院依據刑事判決結果,再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等,判決胡男應賠償四十萬元給何女。全案仍可上訴。

Read More

接種高端要出國 可補打他牌疫苗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衛生局說,為協助曾接種高端疫苗且有出國需求者,即日起市民可依自身曾接種過之高端疫苗劑次、欲入境國家之查驗需求,於接種現場出示相關證明文件如電子機票或就學、工作證明等,至合約醫療院所預約接種一至三劑其他廠牌新冠疫苗。 衛生局指出,接種三劑以上高端疫苗者,與最後一劑間隔廿八天後,再接種一、二劑非高端疫苗作為基礎劑一及二;完成兩劑基礎劑後,間隔八十四天再接種一劑非高端疫苗作為追加劑。 接種兩劑高端及一劑非高端疫苗者,與最後一劑間隔廿八天後,接種一劑非高端疫苗作為基礎劑二;完成兩劑基礎劑後,間隔八十四天再接種一劑非高端疫苗作為追加劑。接種一劑高端疫苗及兩劑非高端疫苗者,與最後一劑間隔八十四天後,接種一劑非高端疫苗作為追加劑。

Read More

養護機構開色情直播 2女到案法辦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某養護機構前不久傳出有女性工作人員涉嫌猥褻男住民,開色情直播賺外快,警方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涉案李姓及林姓兩名女子先後到案後,承認直播色情影片,但否認猥褻男住民。案件爆發後兩人都已離職,警方依妨害性自主、性騷擾防治、妨害秘密、猥褻等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今年八月底有網友爆料,台南市有一家養護機構女工作人員在機構內色情直播,內部女照護員、護理師以暱稱「護濕辣嬌」帳號,在網路交友平台開直播賺外快,影片內容濕鹹又煽情,更有不少猥褻養護之家男住民的畫面,網友認為很不尊重住民,引發社會議論。 台南市社會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該養護家稽查,並與衛生局及警方展開聯合調查,通知涉案的女工作人員及男住民到案說明。據了解,涉案的兩名林姓及李姓子皆二十多歲,她們於九月間先後到案並坦承有在機構內開直播放送猥褻影音。

Read More

男子撿到皮夾取出現金2千元 判罰金6千元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蔡姓男子在別人的機車置物籃拿到一個皮夾,據為己有並取出裡面的現金二千元後,直接將皮夾丟棄,事後被查出,依侵占遺失物起訴,法院判他罰金六千元,案可上訴。 今年七月九日上午,蔡男(廿四歲)在台南市住處停車場,見楊姓女子的棕色皮夾遺忘在機車前置物籃內,蔡男見四處無人,將皮夾侵占入己,步行至永康區某大樓一樓的飲水機處,取出皮夾內現金二千元後,將皮夾內郵局及銀行提款卡、身分證等物,一併丟棄。楊女發現皮夾不見報警,經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查出蔡男涉案,移送法辦。 蔡男辯稱,他沒拿楊女的皮夾,飲水機處監視器拍到他拿的皮夾是朋友的,但他不知道朋友的名字,也不知道如何跟朋友聯絡。法官認為,蔡雖辯稱監視器錄影畫面手拿皮夾,是其友人所有,但無法提供友人真實身分或聯絡方式,辯解真實性如何,即屬無從檢驗,蔡所辯顯屬「幽靈抗辯」,不予採信,應依法懲戒。

Read More

不滿搞婚外情公開照片 妨害名譽起訴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李姓婦人懷疑丈夫與蔡姓女子搞婚外情,提起多項民事訴訟,李婦基於情緒不滿將案件判決書或起訴書公開在IG上,開直播公開蔡女的照片,引起蔡女不滿,對李婦提出告訴。基隆地檢署偵結,依涉犯妨害名譽等罪,將李婦起訴。 檢警調查,李、蔡二人於二0一九年起就有糾紛,其中李婦於二0一九年時找不知名的人代PO蔡女開設服飾店的地址,並公開其電話號碼與照片,洩漏個資。 另於去年二月,李婦開啟網路直播,持行動電話秀出蔡女照片,辱罵蔡女;此外,也於同年三月,在IG上公開兩人的判決書、起訴書等帶有蔡女個人資料書類,留言註記攻擊蔡女。 檢警偵訊時,李婦承認有在網路上開直播公開蔡女照片,且有張貼判決書並留言等行為,但否認涉犯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及違犯個人資料法等行為,僅辯稱因為蔡女介入自己的家庭與婚姻,是基於情緒抒發,才會張貼相關言論,而相關內容已被新聞報導,且雙方達成和解或撤告,均非攻擊對方。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依蔡女提供的相關證據顯示,李婦於網路上張貼攻擊文章、並直播公開其照片,已涉犯公然侮辱罪、加重誹謗罪,另於二0一九年間公開張貼蔡女個人資料部分,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行為各異,請法官分論併罰。

Read More

屏東林姓老翁遇連環車禍送醫宣告不治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一名發生車禍重傷的老翁,由救護車送醫途中,救護車也遇上車禍,屏東縣消防局立調派另部救護車馳援,唯遭逢連環車禍的老翁仍告不治。 屏東警方指出,二十三日晚間近七時十分,一名五十五歲曾姓男子騎摩托車行經屏東市清溪路,當時這名七十九歲的林姓老翁要穿越馬路,雙方發生碰撞受傷,消防局派出兩部救護車前往現場載送傷患就醫。 救護人員到達現場時,發現林姓老翁當場無心跳呼吸,於現場進行急救處理並將林送屏東醫院急救;曾姓騎士意識清醒送往寶建醫院救治。 不料,載送老翁趕赴屏東醫院急救的救護車,七時三十四分竟在行經民生與自由路口與另部白色汽車發生車禍,救護車車頭全毀,消防局立調派另部救護車於七時四十三分趕抵現場,接手將林姓老翁送至屏東醫院,林經搶救後,仍於晚間八時二十五分宣告不治。 警方調查,曾姓機車騎士、救護車與白色汽車駕駛,酒測值均為零,肇事責任仍待釐清,並呼籲民眾在路上聽聞救護車鳴笛時,務必注意救護車行向、禮讓救護車,避免釀成憾事。

Read More

潛水旅館練潛水 男身體不適送醫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歲楊姓男子二十三日與同伴到台中市西屯區一家潛水旅館練習潛水,疑似出現昏迷狀況,被人拉出水面後,經急救給予純氧,意識恢復清楚,送醫治療,事發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台中市消防局昨日中午十一時廿二分接獲民眾報案,位於台中市西屯一家潛水旅館,有民眾潛水後身體不適,立刻派員前往協助,救護人員到場,男子意識清楚,由救護車送台中榮總治療。 潛水旅館表示,該名潛客學員是由館外教練帶下水,進行自由潛水,期間潛伴發現他上升過程中有昏迷現象,即時將他帶出水過程不慎撞到頭部,導致出水後有頭部撞傷現象,輕微流血,但意識清楚可以回答相關問題,第一時間現場教練給予純氧呼吸,並協助該名潛水員送醫治療,後續也會持續關心,給予協助。

Read More

帶柴刀去談判辯要砍柴 男判罰5千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李姓男子前受友人之邀,前往南市麻豆區某練歌場陪同談判,李隨身帶著柴刀,經警方查獲後當及被依社維法法辦。李到案辯稱柴刀是要拿去給同事用、要砍柴等。台南地院不予採信,依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器械判罰五千。 今年八月十二日晚間八時許,李男的朋友與人相約在麻豆某練歌場談判,邀李到場助陣,李竟帶著柴刀陪同前往談判,後遭麻豆警方查緝,李被依違反社維法移送台南地院柳營簡易庭審理。李供稱,同事因明天要砍柴,向其借用柴刀,他才會隨身帶著柴刀。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