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節自轟 花蓮25歲警傷重身亡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花蓮警分局軒轅派出所一名從警三個月的二十五歲林姓員警,十五日凌晨近四時在分局旁停車場,不明原因舉槍自戕,送醫後不治,發生原因仍待調查。選在警察節離開,同事都感到震驚。 花蓮警分局指出,這名林姓員警從警三個月,昨天凌晨三時五十五分巡邏勤務結束後,獨自步行到分局後方車棚旁空地,持配槍朝頭部開槍射擊。 花蓮警分局指出,同仁聽到槍聲巡視,發現林員倒臥在地,頭部中彈,立即通知消防人員到場急救,林員送醫後搶救無效;已通知家屬,將全力協助處理後事。 花蓮警分局指出,經鑑識人員採證,沒發現遺書跟其他資訊,手機已帶回嘗試解鎖,案發原因仍待釐清,全案報請檢察官相驗。不具名員警說,林員話不多,但很乖、很聽話,跟同事相處融洽,前天晚上還一起吃宵夜,看不出任何異狀,沒想到選在警察節這天離開,實在令人意外,不敢置信。      (珍惜生命,請撥一九九五)

Read More

民眾網售醫療器材 最少罰20萬

包括OK繃 酒精棉片 醫用口罩 隱形眼鏡 洗鼻器 耳溫槍 束腹帶 輪椅等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許多人不知道,常見的醫用口罩、OK繃、酒精棉片等物屬「醫療器材」,誤當成一般商品,隨意在網路上販售。台南市衛生局說,隨意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是違法的,衛生局會監控違規廣告,查獲將依法裁罰至少二十萬元以上。 衛生局說明如何辨識何種產品是屬於「醫療器材」,一般合格的醫療器材必須由醫療器材製造商或輸入商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登記後,經核發「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販售。民眾可從產品外包裝標籤、說明書的產品資訊中獲知該產品之「許可證字號或登錄字號」,並可至食品藥物管理署「西藥、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許可證查詢」資料庫,查詢該產品之相關資訊。 衛生局說,科技生活普及,網際網路等非實體通路盛行,民眾購物管道多元化,人人也能輕鬆成為網路賣家。生活中常見的「OK繃」、「酒精棉片」、「醫用口罩」、「隱形眼鏡」、「洗鼻器」、「耳溫槍」、「托腹帶」、「束腹帶」、「輪椅」等物品,皆屬醫療器材,並非一般商品,販賣必須符合「醫療器材管理法」的規定。一般民眾非具有醫療器材商或藥局資格者,不得販售醫療器材,須經核准具有醫療器材商或藥局等資格者,才能販售。

Read More

涉貪助理費 潘懷宗判緩刑5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與辦公室主任陳玉臺,被控利用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十年間得款三百三十三萬餘元。士林地院十五日依貪汙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物罪四罪,將潘懷宗各判刑一年十一月,應執行二年、緩刑五年。 陳玉臺也被依涉犯罪各判刑一年十月,應執行二年、緩刑五年,與潘懷宗共沒收三百三十三萬餘元的不法所得。同案四名人頭,也被依與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罪均判刑一年九月,分別緩刑二年及三年。全案仍可上訴。 潘懷宗委任律師魏憶龍聽判後受訪表示,潘懷宗很感謝法院給他自新機會,他會好好反省,目前他的身體狀況欠佳,若檢方不上訴,對他的身體狀況會有幫助。 潘懷宗被控自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至一一0年五月間,擔任台北市議會第九屆至第十三屆市議員,陳玉臺則統籌議員服務處及研究室的帳務及公費助理聘用、發放薪資等事務。 潘、陳明知公費助理補助費是由台北市議會編列預算支付給確實擔任公費助理的人,不屬於議員薪資,也不是議員個人實質補貼;北市議會另編列預算支付議員每月二萬元「為民服務費」,供議員支應職權行使相關費用,兩項費用的支給依據與用途均不同。 但潘懷宗因「為民服務費」不敷使用,為節省個人支出,指示陳男找來其公司員工及親屬等四人擔任人頭,假借聘任公費助理之名,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相關的款項再由陳男用於服務處雜支及購買禮品贊助里民活動等使用。

Read More

駐外公使與清潔工性交易 判休職1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外交部楊姓公使四年前駐外期間,被控在職務宿舍與一名女性清潔工進行性交易,事後給付折合台幣約三百五十多元報酬,此事經人檢舉,楊員遭移送議處。懲戒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事實,痛批楊員敗壞官箴,判他休職一年。 判決指出,楊員於民國一0七年八月擔任奈及利亞代表處館長期間,雇用一名清潔工,指派她負責館長職務宿舍的清理,並在宴會中端菜。 該名清潔工於同年十二月突然離職,並指控楊員對她性騷擾、性侵,還說楊員得知她懷孕後,承諾會給錢、買房,才同意墮胎。清潔工還提出兩人在宿舍內同床共枕及在健身房內照片佐證。 外交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因清潔工未到場而決議「性騷擾案不成立」。但依楊員訪談記錄,認定兩人發生性交易,移請外交部論處,考績委員會審議後將楊員記一大過處分。 監察院去年調查時,楊員承認與清潔工有「合意交易」、「金錢援助」、等行為,通過對楊員的彈劾,並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調閱調查記錄,發現楊員在外交部約談時坦承「解衣共浴,浴畢自然發生雙方合意性自主行為」、「清潔工以母病為由,主動提出要錢需求,並允獻身回報,事後給五千元奈拉(約台幣三百五十三元)資助醫藥費。 法院認為,顯見雙方確有性交易,但審理期間,楊員卻推翻供詞否認,其言行失檢,敗壞官箴,嚴重影響公務員形象及損害政府信譽,事證明確,評議後判處休職一年。全案仍可上訴。

Read More

國道警遭霸凌?舉槍自戕 警方:感情因素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國道警六大隊竹林分隊二十五歲柯姓員警十四日在巡邏時舉槍自戕,警方說明是「感情因素」;但有民眾在網路透露柯員曾遭職場霸凌,大隊部督察人員將彙整事證、約談調查。 國道六隊指出,柯員因初任警察尚在學習階段,工作表現平平,縱使該分隊幹部加強管理要求,也在合理範圍之內,經查尚無媒體所述職場霸凌情事。 然而仍有網友在社群網站透露對話內容,指竹林分隊徐姓小隊長會以言語霸凌同事,且用密錄器「監督」同事上班狀況,也有網友指出,徐姓小隊長去年十月在通訊軟體的竹林分隊群組上PO出監視器畫面,點名柯姓員警「掃地是這樣掃的,直接把路面的落葉全部掃到機車停車區內」,並要大家透過畫面「觀摩」一下柯員掃地模樣。 (珍惜生命,請撥一九九五)

Read More

海軍士官長矇騙衛兵留宿退伍同袍 2人處分緩起訴1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海軍司令部一名馮姓士官長,去年與劉姓退伍同袍喝酒聚餐後,竟矇騙營區大門衛哨兵,將劉男帶入營區過夜,次日睡醒後,又持其他同袍識別證讓劉男離開。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欺矇衛哨兵而通過其警戒之處所罪,將兩人處分緩起訴一年。 馮、劉二人去年四月十五日晚間,相約到台北市長安東路某熱炒店餐敘,酒足飯飽後已是深夜,劉男因家住桃園,酒後又不能開車,想省下交通與住宿費,竟向馮男提議混進營區過夜。 兩人搭車返回海軍司令部大直營區後,劉男持身分證向大門衛哨兵登記,佯稱是忘記帶識別證的現役營區人員,與馮男順利混進營區,再前往馮男二樓的寢室就寢。 次日上午,馮男隨手拿取走另名同袍寢室內的識別證,供劉男離開營區,再交還給馮男,趁機放回寢室。不料,兩人犯行東窗事發,憲兵介入調查,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檢方經勘驗兩人進出營區的相關監視畫面,及衛哨人員進出查訪系統後,認定兩人犯行明確,但考量二人均已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均處分緩起訴一年,給予自新機會,但各須支付公庫四萬元。

Read More

逃稅千萬白銀進口商遭管收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專門進口白銀的匠品公司李姓前負責人,欠繳五年期間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加上罰鍰共計四千零六十八萬多元,遭移送行政執行署追繳。士林分署發現,李男不但欠下鉅額稅款,還把公司二億六千萬資產藏在海外,決定對李男聲請管收獲准,立即將他送往看守所執行管收。 士林分署指出,六十五歲的李男欠繳民國九十五年至一百年間的營利所得稅與罰鍰共六千零三十八萬多元,雖已繳納二千萬餘元元,仍積欠四千零六十八萬多元至今。 士林分署發現,他並非沒有資力繳納欠稅,先前不但把公司三千多萬元資產移轉到自己與家人名下,還把公司二億六千多萬元的資產,藏在海外由他擔任負責人的一人公司名下。 李男聲稱,會把二億多元匯往海外公司,是為幫匠品公司進口的白銀避險,屬於進口成本。 士林分署拒絕採信李男說法,還發現李男拿公司資產繳交個人卡費、支付女兒購屋頭期款,及提領三千三百七十四萬元現金,卻拒絕償還欠稅。 士林分署十四日聲請對李男管收,獲士林地院裁准,由於李男到案後仍拒絕提出具體的清償方案,因此立即將他送到看守所執行管收。

Read More

不滿女友另結新歡 偷裝GPS追行蹤 男判拘役20日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劉姓男子懷疑女友另結新歡,跟蹤、尾隨情敵返家並且摸黑將衛星定位追蹤器裝在其轎車底盤,追蹤情敵和女友動向,被發現送辦。台南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他拘役二十日。 劉姓男子(卅八歲)為追蹤女友疑似外遇的對象李男,四月三日晚上十點半,前往李男永康區住處將一枚衛星定位追蹤器(GPS)裝設在李男停放住處車庫的轎車車底,記錄追蹤該車所在位置、移動方向及行蹤等資訊,並竊錄李男所有非公開的動靜行止及狀態等活動。 事後,李男三番兩次發現劉男有如狗仔般現身偷拍他,納悶劉男為何總能掌握其行蹤,百思不得其解,李男回家調閱自家車庫監視器畫面,才發現原來劉男偷偷地在他的汽車車底偷偷安裝GPS,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找到劉男,他坦承犯行。 法官認為,劉男不尊重他人隱私,擅自裝設GPS裝置在李男轎車並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觸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罪證明確且未與劉男和解,應量處拘役刑,作為懲戒。

Read More

製造假車禍詐保 3男判刑還要賠錢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莊姓男子與吳姓、蔡姓友人合夥利用買新車製造假車禍,向兩家產險公司各詐領得一百九十五萬多元與二百六十萬多元的保險金被查獲。台南地院判莊一年八個月;吳、蔡兩人均判六個月,得緩刑。民事部分,莊等三人須連帶悉數賠還詐得款項。 莊男先以一百三十萬元買輛汽車,登記在吳姓友人名下,二0一八年九月向泰安產險投保二百一十萬多元車體損失險;莊再以五萬元為代價,請吳男在同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駕車到雲林縣四湖鄉某地自撞電桿,轎車全毀。吳再拿警方製作的車禍文件,謊稱為閃避野狗不慎撞上電桿申請理賠,產險公司於同年十二月底核撥一百九十五萬餘元到吳男帳戶,這筆錢被第三人領出交給莊男。 莊男食髓知味,莊男再以一百二十餘萬元買一輛小客車,登記在蔡姓友人名下,同時向富邦產險投保二百六十萬多元最高車體險,故技重施,莊以五萬元代價,指示蔡於二0一九年十一月二日晚間開車到雲林縣北港鎮自撞電桿,詐得二百六十萬餘元理賠金,錢同樣被莊男領走。 此案,事後經台南市刑警大隊查獲,台南地院判莊、吳兩人須連帶賠一百九十五萬餘元給泰安產險;莊、蔡兩人連帶賠二百六十萬餘元給富邦產險。

Read More

通緝犯謊報弟弟身分 警科技工具識破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市警三分局安南派出所盤查安中路段一輛違停自小客車,朱姓駕駛人因竊盜案遭通緝,以未帶身分證件為由謊報弟弟身分,被警方以M|POLICE電腦查詢識破解送歸案。 安南派出所長莊凱宇、警員李國鵬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安中路發現一部自小貨車違停機慢車道,予以盤查,朱男向員警表示未帶身分證件,僅能提供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員警覺得可疑,且發現朱男有酒味,當場實施酒測,並以M|POLICE電腦查詢。 警方發現電腦系統所顯示的照片與朱男特徵,當場拆穿謊言,酒測值未達處罰標準,在酒測單確認簽名時,再三告誡需簽名本人姓名,否則違反偽造文書罪,朱男才提供真正身分資料,為台南地方法院發布之竊盜通緝犯,依法解送歸案。朱男為躲避警方查緝,平時詳背其弟弟年籍資料,未料警方以科技工具查詢,進而發現通緝身分,直呼「敗給警察了」。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