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械彈外流 士官外套查獲步槍訓練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二十三歲阮姓志願役士官一日凌晨為因通緝被逮的王姓友人送外套時,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員警卻在外套左口袋裡查獲一顆步槍訓練彈,當場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逮捕,並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同時通報軍方清查為何子彈會外流?霧峰警分局內新派出所員警一日凌晨一時在巡邏經過大明路時,看見三十三歲王姓男子車停路邊形跡可疑,上前盤查才發現他因詐欺案被通緝中,因此將他逮捕帶回派出所。王男在派出所裡感覺冷,打電話請友人阮姓士官替他送件衣服去,阮就拿了自己的外套前往,警方為避免外套暗藏違禁品進行檢查,沒想到竟在口袋內搜出一顆步槍訓練彈。警方清查後發現,阮男目前是陸軍十軍團某部隊的志願役中士,坦承該件外套是他的,該顆子彈是打靶後忘了繳回,才會在衣服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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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攜槍彈要討債遭查獲 判6年8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黃姓男子攜槍出門找友人幫忙討債,途中遇到警察被發現行跡可疑,警方在他的汽車駕駛座腳踏板處查獲一把改造手槍及廿七發子彈,移送法辦。台南地方法院依槍砲罪將他判刑六年八個月,併科罰金十五萬元。黃男於去年十一月七日之前以不詳方式取得非制式手槍及子彈藏放於汽車內,十一月七日下午三點半左右,他開車去找李姓友人洽談幫忙討債事宜,恰巧白河警分局也在附近辦案,警方見黃男行跡可疑,上前盤查,經其同意搜索後,在黃男汽車內駕駛座腳踏板處查獲手背袋一個,打開一看,內裝有一把改造手槍及廿七發子彈,而查獲上情。法官認為,黃男非法持有槍枝、子彈,對於人身安全及社會秩序、安寧潛在危害不小,且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再加上黃男曾有多項施用毒品前科,素行不良,應予嚴懲,併科罰金部分如易服勞役,以一千元折算一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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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天地〉成年子女可以不扶養父母嗎?

永康區李小姐問:近日接到台南市社會局通知,父親因重病致生活無法自理,目前由社會局安置於某護理之家,要求本人需支付父親安置費用;若不支付,則會請父親至法院聲請本人給付父親扶養費。因父親已失聯多年,再有父親的消息,竟是經由社會局通知,著實令我驚嚇不已。由於父親好賭,我自小輪流寄養親戚家,父親根本不知去向,對我不聞不問,亦未負擔扶養費。本人如此慘澹的未成年生活,竟需再負擔未盡照顧扶養責之父親扶養費嗎?答:按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民法第一一一四條第一款、第一一一五條第三項、第一一一七條分別定有明文。倘李小姐之父親無財產、亦無所得,又因病而生活無法自理,經由社會局安置於護理之家,應認父親應已不能維持生活,則揆諸前開規定,李小姐對其父親自負有扶養義務。惟按,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民法第一一一八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亦有明定。李小姐可援依上開規定,主張父親於其尚未成年時,對伊負有扶養義務,然父親卻無正當理由未善盡扶養義務,情節堪屬重大,倘命其對於父親負扶養義務顯失公平,依法應免除其對於父親之扶養義務。(作者∕楊淑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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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律師洩密遭起訴 濫用閱卷權疑洩密給愛情詐騙機房主嫌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檢去年九月間偵辦「愛情機房」詐騙集團犯罪組織案,於偵辦期間發現范姓律師利用其擔任在押集團成員辯護人身分,將羈押審查程序閱卷所得等資料,洩密給經營犯罪組織主嫌,檢方偵辦後日前依洩密罪嫌起訴。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謝孟芳去年九月間指揮專案小組破獲位於台中市七期豪宅區「愛情機房」詐騙集團犯罪組織案,招攬海溝女神等辣妹作餌,藉由假戀愛鎖定被害男子詐騙,受害男子遍佈全台將近百人;偵辦期間發現,集團主嫌於到案前竟能事前掌握專案小組偵查資訊,疑有人員涉嫌洩密情事,進一步擴大追查洩密來源。經檢方深入調查發現,范姓律師利用擔任在押集團成員辯護人身分,將羈押審查程序閱卷所得資料,及律見在押被告所得資訊等偵查中應秘密事項,違法提供給未到案的集團主嫌,讓其他集團成員得以掌握檢警調偵辦內容,並預先因應躲避追緝。檢察官於今年四月十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范姓律師事務所,查扣手機等證物,並通知范姓律師到案釐清案情。檢察官訊後認其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諭知具保十五萬元,日前偵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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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吐奶嗆死 保母賠180萬緩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陳姓保母一一一年五月受託照顧未足月的劉姓男嬰,只是她認定劉嬰二度出現尋乳反應,於是比平常多餵超過固定量的六十毫升奶水,加上又沒注意到男嬰已嘔吐,午睡起來才發現男嬰嗆奶、呼吸窘迫致死,台中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十月,台中高分院二審陳女已一百八十萬元獲和解,因此改判八月,緩刑五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陳女領有合格托育人員、到府坐月子結業證書,一一一年五月七日起,她接受劉男、謝女的委託,到太平區住家照顧未足月大的嬰兒。陳女五月二十四日下午一時如往常餵奶後,二時三十分認為男嬰有尋乳反應,她選擇加餵三十毫升,不過孩子隨即出現嘔吐現象,下午三時陳女再度認定有尋乳反應,於是又加餵三十毫升,接著她就和小孩一同午睡。但陳女下午五時午睡醒來後,發現男嬰已溢奶、嗆奶,導致身體癱軟、皮膚發紫,送醫搶救不治,事後相驗也確定男嬰是溢奶、嗆奶,使呼吸窘迫致死。雖陳女辯稱自己已盡力照顧,還說「我該做的都有做。」,但台中地院一審仍依過失致死罪判十月徒刑。陳女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並改口認罪,還答應男嬰父母願賠償一百八十萬元,也先給付四十萬元達成和解,法官認為她有悔意,考量陳女家中經濟條件,改判刑八月、緩刑五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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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扣環未扣 騎士拒檢撞警 被捕下跪求饒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一名安全帽環未扣的古姓男騎士,在警方攔截圍捕時,涉嫌騎車衝撞警方,導致員警手部、腳踝擦挫傷;落網的古男竟下跪向警方求饒稱「沒做壞事」,被依妨害公務罪送辦及交通違規部分製單舉發。屏東警分局指出,八月二十七日凌晨一時許,警方巡邏時行經屏東市復興南路、和生路一段路口時,發現騎機車的四十三歲古姓男子安全帽扣環未扣,上前攔查。古男竟逃離現場,警方展開攔截圍捕,過程中古男還衝撞警方,導致員警手部腳踝擦挫傷,幸無大礙;警方將古男制伏後,古竟還一度下跪向警方求饒稱「沒做壞事」。警方訊後,將古男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另外,古男闖紅燈、安全帽未扣及攔查不停等違規行為,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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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隱匿申請 城鄉有落差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女力當道。市府地政局統計,「地籍謄本住址隱匿」開辦至今台南市已有六點一萬多人申辦。其中,市區女性為保障自身住址隱私,申請比例顯著高於男性,且以線上申請居多。地政局表示,所有權人申請「地籍謄本住址隱匿」服務可以有效保障土地所有權的個人隱私,並維護不動產交易的安全。南市已申辦人數約占全市擁有不動產人數的五點七趴。地政局統計,申請住址隱匿在不同性別間存在顯著差異,在都市化程度較高的地區,例如北區、中西區、安平區、東區、南區、永康等地區,女性申請住址隱匿的比例顯著高於男性,且以線上申請的方式居多。相較之下,其他非高都市化地區的女性申請住址隱匿的數量低於男性,這可能與當地的教育程度和經濟水平有關,從而影響了女性的申請意願和能力。地政局長陳淑美進一步表示,不同年齡層在住址隱匿申請中亦有差異,特別是在中老年群體中,在都市化程度較高的地區,女性年齡愈大對住址隱私保護的需求愈高。然而,在都市化程度較低的地區則無此現象。此外,在都市化程度較高的地區,女性在線上申請中的比例明顯高於男性,顯示出女性更積極利用便捷的申請途徑來保障自己的住址隱私。相對地,在都市化程度較低的地區,女性申請住址隱匿的比例低於男性,特別是在玉井和白河地政事務所轄區的女性,其比例尤其低,顯示不動產持有和申請資訊有城鄉落差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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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憂送醫花錢 嬰趴睡窒息不治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李姓男子和潘姓妻子育有九個月大兒子,晚上睡覺時卻疏忽未注意兒子翻身,趴在一旁兔子布偶上釀窒息,發現時沒立刻打一一九求救,而是自行對男嬰CPR發現沒好轉才報案,造成男嬰延誤就醫,導致死亡。李坦承沒第一時間送醫是「經濟考量」,台中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兩人各三月徒刑,可上訴。李男、潘女去年七月二十八日晚間十時許讓兒子躺在有其他布偶的床上睡覺,夫妻則在房間內玩手機。男嬰翻身趴睡在兔子抱枕導致口鼻被阻塞,隔天凌晨十二時許潘女見兒子呼吸有異,李男抱起查看才驚覺他眼睛上吊、脖子癱軟。檢察官認為,兩人明知自己無醫療專業,僅自行對男嬰CPR急救三十分鐘,卻沒打一一九尋求協助,直到凌晨一時才打一一九,男嬰緊急送醫搶救仍因窒息、腦出血及腦部壞死等,於同年八月二十日死亡。法院審理時,李男、潘女均坦承過失;法醫解剖、醫院診斷也指出,男嬰因缺氧性腦病變,與兩人陳述發現兒子趴睡在兔子抱枕上,且又未及時送醫有關,也無法斷定男嬰有受虐性腦傷。而李、潘案發後到派出所接受詢問,當時就坦承是男嬰的主要照顧者,並就案發經過詳細說明,認定符合自首予以減刑。台中地院考量,李男表示沒有第一時間送醫的原因是出於經濟考量。當時母親過世,他獨立負擔喪葬費用,不想小孩一起受苦,曾和社工接洽出養事宜。法院依過失死罪各判兩人三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潘女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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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室裝監視器 律師老闆判10月

本報綜合報導台東地檢署偵辦一起消費糾紛案,意外發現台東按摩店「綠絲美髮美體沙龍」在按摩室裝設監視器,並未告知消費者,涉嫌違反個資,展開偵辦。經由八名被害人出面指證,台東地檢署一一一年三月將登記為負責人的律師張靜和負責經營的黃姓女友人提起公訴。台東地院日前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張靜和黃女有期徒刑十個月,可上訴。判決書表示,張靜辯稱業務繁忙,僅出資及登記負責人,不是實際經營者。負責經營的黃姓女子則辯稱按摩室裝設監視器之目的係為防盜,以及預為消費糾紛蒐證以自保。法院審理認為,張、黃因消費糾紛衍生相關民刑案件,兩人以裝設監視器攝錄之方式竊錄有高度隱私的身體隱私部位,所侵害法益明顯大於維護之利益。判決書表示,審酌張靜是沙龍負責人、黃姓女子為經營者,兩人未提供消費者安心使用環境,長時間攝錄前往按摩者之裸露影像,並將影像當另案為證,不尊重消費者隱私權;且兩人犯後均否認犯行,迄未與八名受害人達成和解,量處十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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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搭火車如廁 A走9捲衛生紙

本報綜合報導六十多歲李姓男子日前搭台鐵新自強號列車,被清潔人員發現竊取九捲廁所衛生紙。李男稱身體不舒服,一直跑廁所才多拿幾捲備用。鐵路警訊後依加重竊盜罪嫌函送偵辦。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花蓮分駐所長吳忠岳指出,十九日晚間接獲台鐵通報,一班新左營開往花蓮的三一七次新自強號列車,發生廁所衛生紙竊案。清潔人員收到乘客抱怨廁所沒衛生紙,補充後很快又不翼而飛,列車還不到花蓮玉里站,已有多個車廂的衛生紙都被拿走,懷疑列車上有人竊取,於是來回巡視車廂,鎖定李姓男子嫌疑重大。經清潔人員指認,李男坦承犯案,並稱因身體不舒服一直跑廁所,才多拿幾捲衛生紙備用;警方從李男隨身包找到九卷衛生紙,訊後依加重竊盜罪嫌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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