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媒體人吳子嘉民國一0三年指稱,頂新魏家捐十億元政治獻金給前總統馬英九。高院更一審認定吳子嘉未經查證,判須賠償馬英九一百六十萬元。最高法院十七日駁回吳上訴,判賠確定,還需登報道歉。
這起案件源於民國一0三年十月十五日,吳子嘉在美麗島電子報上撰寫一篇標題為「吃頂新黑錢,馬英九準備坐牢?」文章,提及「馬團隊在總統競選期間,曾收了頂新魏家逾十億的政治獻金」、「吃頂新黑心錢的馬團隊,恐怕要做好坐牢的準備。」遭馬英九求償。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調閱特偵組簽結馬英九被告發涉嫌違法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案的資料,發現馬英九並無具體犯罪事證,另調查吳子嘉提供的新聞報導等資料,認為可信度甚為薄弱。
一審認為,吳子嘉未經查證,就在美麗島電子報發表這篇言論,供不特定多數人閱覽、轉載,導致馬英九名譽嚴重受損,審酌兩造身分、地位,馬英九求償三百萬元過高,應減為一百六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