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學甲豐和養豬場興建的百餘位民眾,十七日前往學甲區公所舉布條抗議。 (記者盧萍珊攝)
記者盧萍珊、陳佳伶∕台南報導
學甲區豐和里有業者闢建大型養豬場,因地方抗議去年二度喊卡,不過最近有居民發現業者進場整地,周邊道路遭重車輾壓破損,十七日一早超過百名居民前往學甲區公所拉布條抗議,要求公所撤銷申請,並遞交陳情書,市議員蔡輝也前往聲援。
包括反養豬場自救會長吳采鴻、豐和里長賴清田一早九點率眾來到學甲區公所前舉白布條抗議,抨擊區公所縱容豐和里大型養豬場施工,眾人高喊「抗議!」、「撤銷執照!」等訴求。
吳采鴻說,一月九日至少有八輛次四十噸重車,載運疑為營建廢棄物等闖入,壓壞農路也影響居民行的安全,大家忍無可忍決定陳情表達不滿。
學甲區公所由主秘王文波出面接受陳情書,他表示,居民反映的事項都陳報市府相關單位處理,道路損壞會加強巡查、修復。
市議員蔡育輝(右一)到場聲援,自救會遞交請願書給農業局副局長陳仲杰(左二)。 (記者陳佳伶攝)
蔡育輝和自救會成員討論後並提出數點訴求,針對養豬場預定地回填營建剩餘土石方,地政局依違反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至卅萬元,應採罰十五萬元,並在過年前開出罰單;三個月內未改善,農業局應撤銷容許不能再設立;警方應在周邊道路安排監控科技執法;業者應跟地方溝通協調做好環保等要求。
市府則表示,十一日接獲民眾陳情學甲豐和里畜牧場預定地疑似遭回填營建剩餘土石方,十六日會同相關單位聯合勘查,確定兩筆地號所填土方皆含有磚、碎石及混凝土塊,不符合農業使用。
其中一地號土地已由地政局依區域計畫法對行為人裁處六萬元,要求停止非法行為及限期三個月恢復原狀,倘逾期未改善,得按次處罰;另一地號土地通知地主陳述意見,逾期也會依法開罰六萬元,後續若屢次違規,將遞次加重裁罰。
反學甲豐和養豬場興建自救會長吳采鴻(右)遞交陳情書,由區公所主秘王文波接下。(記者盧萍珊攝)
農業局指出,申請業者未依核發的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內容使用,將請業者七天內陳述意見,如無陳述意見或意見不予採納,將依違反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相關規定,廢止該容許使用同意書,並通知工務局廢止建築執照。
市府強調,不會姑息違法行為,將由警察局在周邊道路安排監控科技執法,針對屢罰不改情節重大者,將移送檢調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