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被擴大沒收財產 釋憲被駁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黃姓男子和紀姓妻子涉嫌販毒,黃嫌遭逮紀女則是潛逃,警方在搜索兩人當次販毒利得四百萬時,竟在兩人家中搜出九千六百八十七萬元,扣除掉四百萬元後,還有九千二百八十七萬元來路不明,最後遭法院數沒收。紀女不服,遂提出釋憲意圖討回,憲法法庭二十六日做出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認定刑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關擴大利得沒收規定不違反憲法。紀女主張,二0一九年被警方查獲的案件,卻用二0二0年的新法沒收他們財產,已違反罪刑法定原則、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以及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訴訟權的意旨,侵害人民財產權。憲法法庭經過言詞辯論後,認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是為了阻斷毒品犯罪的經濟動力,以達到有效防制毒品危害的目的,並非處罰性質,因此不涉及罪刑法定原則、罪責原則及無罪推定原則。同時,該規定也有明確的適用範圍、審理程序、證明責任分配等內容,不會使行為人或財產權人無所適從或受到不公正的對待,因此也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公平審判原則,以及憲法保障財產權、保障訴訟權的意旨。此外,憲法法庭也認為刑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在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部分,是為了保障被告受益於新制度的優惠而設立的特例,並非對被告不利的變更,因此也不違反罪刑法定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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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違停阻擋消防車救災 最高可開罰5萬元罰鍰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巷內一處民宅發生火警,消防車前往救火時發現一輛藍色轎車違停,險些阻擋救火;消防局表示,若擋住消防車救災情節嚴重,可依消防法最高開罰五萬元罰鍰。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九九一巷一處民宅,二十三日下午三時五十二分因煮食不慎發生火警,消防局派遣八車十九人前往救災,消防人車到達後關閉爐火,無人員受傷;不過,當時消防車遇到一輛藍色轎車違停擋到動線,畫面被路人拍照上傳。前鎮警分局經查當天並無接獲報案違停情事,指汽車駕駛人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一款,可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兩百元以下罰鍰。消防局調閱當天出勤畫面,雖該藍色自小客車違停阻擋動線,但消防車仍在人員指揮下順利通過。指若無法通過,依消防法第十九條規定,消防人員因緊急救護、搶救火災,對人民土地、建築物、車輛及其他物品,非進入、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緊急救護及搶救目的時,得進入、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且若不聽從主管機關處置,可依消防法第三十六條,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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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票證據不足 山原議員施余興望當選有效確定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台南市山地原住民市議員施余興望涉嫌買票被檢察官提告當選無效,經法院駁回,檢方上訴二審,法官仍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施余興望行賄,廿五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當選有效,不得再上訴。施余興望被控於二0二二年九月至十一月間,行賄錢姓及鍾姓選民各一萬元及一萬五千元,約定鍾及其具山地原住投票權親屬共同投票給施余,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施余否認買票,並稱交付款項為競選活動車馬費等,並非買票錢。台南地院認為施余興望交付的款項是車馬費,而非賄款,以證據不足駁回當選無效之訴,檢方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審理調查,認定施余興望僅係請錢、鍾二人幫忙輔選事務及拜訪選民,其交付金錢係幫忙選舉事務之車馬費等補貼,並非賄款。檢方所舉之證據,並無法證明施余興望交付的錢是賄款。此外,施余興望刑事賄選部分也經判決無罪,法官採信施余興望並無賄選,當選自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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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欠繳酒駕罰款 存款被扣全繳清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在農曆年前強力追討酒駕罰款案,一口氣扣押三名酒駕男子的金融帳戶存款,迫使他們全部繳清罰款,並提高嚇阻酒駕效果。住北區陳姓男子(四十六歲)去年八月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行經南區大同路一段,因未戴安全帽又拒絕測,被罰五千一百元,加上欠繳牌照稅案件,合計欠二萬五千多元未繳。今年一月間台南分署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存款,陳男於日前自動來繳清欠款。玉井區林男(廿八歲)於二0二0年間無照騎機車行經北區公園南路,經員警攔查酒測值超標,被罰一萬五千萬元,申請分期卻只繳一期一千元後即未再繳納,今年一月間台南分署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強制扣款全數清償。另外,歸仁區馮男(四十三歲)去年開車行經東區裕信路及裕農路被攔查,酒測值超標,被罰三萬元並吊扣駕照。台南分署也在今年一月間扣押馮男存款,強制扣款全數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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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防演習2/1重裝登場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今年適逢台南四百年,台灣燈會也將於「高鐵燈區」及「安平燈區」展開,市府二月一日將在歸仁高鐵特定區進行災防演習,首創水旱災與燈會災演應變三合一實兵操演。災防辦說,為提升燈會等大型群眾聚集活動安全,此次演習特別結合燈會活動緊急演練,以「高鐵燈區」因突發事故引發災害,燈會指揮中心即時疏導人潮,避免民眾因恐慌發生推擠踩踏意外,並依規劃路線,配合警力、志工有效進行疏導,快速縮小災害規模,確保賞燈民眾安全。災防辦王雅禾參議說,本次演習共有「一二三四五六、六六大順」六大創新作為:「一個」第一(全國第一個辦理演習的標竿示範)、「二域」支援(利用「空域」來支援「陸域」)、「三種」災演(採用旱災結合燈會緊急應變及水災進行複合型災害演練)、「四樣」驗證(兵棋推演、收容演練、綜合實作、即時回饋)、「五況」應變(兵棋推演採三種狀況高司演練及二題臨機題)、「六項」亮點(結合中央各部會共同參演、兵棋推演結合博覽會模式呈現、結合刑事警察局防爆小組、集合國軍加入演練、結合民間單位、結合智慧防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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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詐領他人6千元普發現金未遂 2人被起訴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姚姓女子與王姓男子共謀詐領他人的六千元「全民共享普發現金」,於取得他人的身分證字號、健保卡卡號後,登入財政部「全民共享普發現金」官網,輸入該些資料及王男銀行帳號,欲使財政部陷於錯誤發放六千元現金給王,惟因銀行以「存戶查核資料錯誤」為由,拒絕入帳,二人因而詐欺取財未遂。彰化地檢署偵結,依詐欺取財未遂、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將二人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姚女與王男去年凌晨二點許,在王男住處,共謀以輸入他人身分證字號、健保卡卡號至「全民共享普發現金」官網後,再輸入自己金融帳戶帳號之方式,藉以詐領他人的六千元普發現金。王男並提供其銀行帳戶帳號給姚女,並約定得逞後平分花用。姚女先以不詳方式取得顏姓被害人等三人的身分證字號、健保卡卡號後,於去年四月七日凌晨四點許,在住處用手機上網,登入財政部「全民共享普發現金」官網,輸入顏等人的資料及王男銀行帳號,使成顏等人向財政部申請將六千元普發現金入帳至王男帳戶中之電磁文書,欲使財政部陷於錯誤發放六千元現金給王,惟因銀行以「存戶查核資料錯誤」為由,拒絕入帳,二人因而詐欺取財未遂。王男又取得張男的個人資料,由姚女以同一手法,欲詐領六千元之普發現金,惟因銀行以「存戶查核資料錯誤」為由,拒絕入帳 ,二人因而詐欺取財未遂。嗣顏姓被害人於去年四月十日中午,到超商欲經由自動櫃員機領取普發現金六千元時,無法順利提領,遂報警處理,警方持搜索票分別前往王男與姚女的住處搜索而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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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大火釀46死 縱火婦確定逃死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三年前遭縱火發生火災,釀成四十六人死、四十三人傷悲劇,因感情糾紛涉嫌縱火的黃格格遭檢方從重求處死刑,但一審她被依過失致死罪判無期徒刑;二審改依放火及不確定故意殺人罪論處,仍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二十五日最高院駁回上訴,黃格格確定逃死獲判無期徒刑定讞。全案緣起於黃格格在民國一一0年十月十四日於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吃醋喝悶酒,想藉由放火讓男友難堪,遂將驅蚊用的沉香灰燼倒在沙發,導致火起一發不可收拾,最終釀成四十六人死、四十三人傷悲劇,檢察官偵辦依殺人、公共危險放火等罪起訴黃女,並建請法官求處極刑。一審高雄地院認為,黃格格放火犯行有明顯過失,但無從證明有加害大樓住戶動機,遂改依公共危險放火罪、過失致死罪論處,以刑度較重的放火罪判她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審酌黃女的犯行屬於間接故意殺人,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不能判處死刑,乃改依放火及不確定故意殺人罪論處,仍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指出,黃格格現年已經五十三歲,如果入監服刑二十五年後有悔改表現,可以申請假釋出獄。即使假釋出獄時已經年近八十歲,也還要受到二十年的保護管束。因此,最高法院認為無期徒刑已經足以反映黃格格的罪責和社會公義。因此,在二十五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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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殼公司四人幫 詐移工仲介費

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發現越南裔新住民阮氏女子、王姓及魏姓男子、阮姓逃逸移工等人從民國一0九年起開設多家空殼公司引進外籍移工,不法所得達二千五百萬元,檢方經一年調查,認為王男及阮氏女子等四人涉犯就業服務法、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另外配合的十名公司負責人,則均予以緩起訴處分。檢方調查,王男等三人與其他十家公司負責人以不實資料成立空殼公司及工廠,利用人頭反覆加退保方式虛報公司及工廠勞保投保人數,以提高移工聘僱名額,取得聘僱許可後,再招攬及誘騙越南籍移工來台工作,來台後,卻在不同於勞動契約上所載地點從事內容不同的工作,向每名移工詐取新台幣十萬元仲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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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社區保全趁夜猛拉女到監視器死角強吻襲胸 判8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黃姓男子在社區擔任保全,明知工作應維護社區安全,他卻趁一名夜歸女住戶凌晨回家時尾隨在後,還猛拉到監視器死角朝她強吻、襲胸,女子嚇到尖叫報警,黃落網後全部坦承,但女子堅決不願意和解,台中地院審酌後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八月,可上訴。起訴書指出,黃男擔任台中市西屯區某社區保全,一0二年三月七日間社區女住戶凌晨二時多回家,黃見對方隻身一人走到電梯口前,他竟強行拉住女子往監視器死角,並抱住、強吻對方,還伸鹹豬手亂摸她肚子、胸部等部位猥褻。女子遇害到嚇到立刻報案,警方隨即循線逮到黃男,檢方根據雙方證詞、監視器畫面等,認定黃犯嫌重大,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他。台中地院審理時,黃男均坦承不諱,被害女子也指證歷歷,社區監視器也拍下作案前後畫面,法院認為,黃先強抱女子後又親吻嘴巴、撫摸胸部及腹部,行為時序緊接相連,應論為一罪。法院審酌,黃男為滿足性慾,違反女住戶意願強行抱住她親吻、摸胸猥褻,缺乏對他人性自主尊重,造成女子身心嚴重受創。法院考量,黃男犯後坦承,積極表示願意和女子和解、賠償,但因對方無意願無法成立,審酌黃目前擔任保全及其月收入等一切情狀,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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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質疑檢方誘導脅迫問訊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台南地方法院廿四日開庭審理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被告之一議會無黨聯盟顧問團長楊志強聲請勘驗證人市議員方一峰偵訊錄影帶,律師質疑內容與實際筆錄記載不符,且檢方採誘導、脅迫方式訊問證人,使方一峰提到買票價錢一事,檢方筆錄不具證明力。楊志強的律師團聲請勘驗方一峰去年一月三、四日在台南地檢署偵查庭作證過程,每次約兩個多小時作證錄影帶,律師只聲請勘驗其中七小段內容,檢察官反覆詢問方一峰,在楊志強的圓山公司裡面到底說了什麼?何以聯想到買票?價碼到底多少?楊志強的辯護律師說,從勘驗內容可見,方一峰都沒提到錢的事,且在去年十二月廿二日方也在法院審理庭證稱從未講到錢的事,檢察官為了要讓方一峰講出每票多少錢,在偵訊中還以同案被告林士傑恐嚇不會放過方,明顯就是以誘導、脅迫方要講到檢察官想要的答案,而且方也在偵查庭上明講「該說的,我都說了,你一直在糾結這個,到底希望我回答怎樣‧‧‧」。律師主張方一峰的證詞不具證明力。楊志強說,從勘驗內容看,檢察官問到方一峰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還用林士傑來恐嚇方,那有這種問法。檢方則說,律師對檢察官筆錄內容有所誤解,對於證人的證詞,這要看檢察官所提問題合併觀察。就勘驗內容,證人回答時並無任何壓力,態度輕鬆,律師提脅迫字語太沉重;且律師單純用「誘導」偵訊也不精確,檢察官只是喚起證人記憶,說出其事宜,記憶誘導是法律所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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