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錯遺體火化 葬儀社非故意不起訴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嘉義縣鹿草鄉立殯儀館三月發生林姓死者遺體被葬儀社人員誤以為是陳姓死者遺體,從冰櫃領出退冰,送嘉義市火化場火化。林姓死者家屬提告葬儀社王男及林女,殯儀館陳姓男管理員損壞屍體罪嫌,檢方不起訴,理由是三人非故意,且已達成和解。不起訴處分書指出,王男是葬儀社負責人,陳姓死者家屬委託王男協助辦理喪葬事宜,三月十二日要火化遺體,王男交由林女處理。林女於三月十一日到鹿草鄉立殯儀館,向殯儀館管理人員陳男詢問存放陳姓死者遺體的冰櫃位置,未經確認就從三號冰櫃領出林姓死者遺體退冰,十二日送嘉義市火化場火化,過程中雙方都未確實核對編號、姓名。隔天殯儀館人員清洗冰櫃時,驚覺出問題,趕緊通知火化場,但林姓死者遺體已火化了。林姓死者家屬不滿家人遺體因誤失被火化,怒告王男、林女及陳男損壞屍體罪嫌,警方依法函送嘉檢偵辦。檢方表示,王姓男子等三人未確認冰櫃編號與姓名的過失行為非故意,不符損壞屍體罪嫌構成要件,且與告訴人已和解,三人犯罪嫌疑不足,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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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監護宣告」保障失智老母生活法律上的權利

東區林先生問:媽媽因為年事已高,經醫院鑑定評估為中度失智症,常常想不起來曾經做過的事,甚至對於自己將土地及房子出售予第三人,或向他人借錢乙事毫無印象,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才能保障媽媽在法律上的權利呢?答:二0一八年台灣正式邁入高齡化社會,家中若有智能障礙或低落的老人家,往往對於其財產的處分會發生困難,甚至在無法清楚辨識或理解法律行為的狀況下,將自己的財產處分予第三人,或是與他人簽訂借款契約而積欠龐大的債務,衍生不少法律問題。此時,就可以考慮透過我國民法所規定的「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制度來向法院聲請裁定,以避免難以解決的問題產生。依照我國民法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規定,「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得向受監護宣告之人住所地之法院為監護宣告之聲請,並提出相關證據資料向法院表明受監護宣告之人是如何達到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而法院接受聲請人之聲請後,會安排受監護人所在之醫院,由聲請人偕同受監護宣告之人至指定的醫院配合鑑定,聲請人並應依通知繳納鑑定費用。嗣後,法院為監護宣告裁定時,會選定適當之一人或數人為監護人,並同時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若法院認為聲請未達監護宣告之標準,或是受監護之原因消滅而仍為必要者,得依職權變更為輔助宣告裁定。本例中,建議林先生向林母之住所地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若經法院裁定選任為監護人,依照法律規定即為其母親之法定代理人,得代理或同意受監護人為法律行為。此外,在尊重母親之意思下,亦得執行對於母親之生活、照護安養治療之職權,並得就母親之財產為管理必要行為,以避免母親在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前,自行處分其財產,以保障母親權利。(作者∕梁家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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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詐團主嫌辯護讓他老婆拍電子卷證 2律師洩密遭起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林姓、謝姓律師受雇替詐騙集團陳姓主嫌辯護,竟涉嫌將相關被告指認、電子卷證給陳的方姓妻子瀏覽及翻拍,二人均否認犯行;但檢方發現陳男被羈押前統籌替落網成員聘僱律師、支付遭羈押在看守所開銷,還透過律師探知在監同夥訊息,可見彼此偵查資料會共享,依洩密罪起訴林、謝。起訴書指出,檢方一一一年九月偵辦一起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的詐團案件,警方拘提十人到案並解送檢方複訊,檢察官當時諭知陳姓男子、費姓女子交保,其餘八人均向法院聲押獲准,直到十一月二十九日陳、費及另名吳姓男子又因另案被警拘提,檢方複訊後將三人向法院聲押卻遭駁回,經檢察官抗告二次後,法院直至今年二月十七日才將三人收押。檢方指出,林姓、謝姓律師擔任陳男的辯護人期間,因和陳男的方姓妻子成立LINE群組用以聯繫,林姓律師卻在陳男羈押前、後,都透過FACETIME、LINE等,告知方女有關同案嫌疑人費女、吳男指認陳男,且陳男還是詐團負責人等偵查秘密。直到今年二月十七日陳男遭收押後,方女再赴林姓律師事務所,因林當時不在,則由謝姓律師和方會談,但謝竟提供該案件電子卷證給方瀏覽,也告知費、吳指認她先生為詐團負責人等偵查秘密,方女也翻拍電子卷證中,費女的口卡相片傳給他人。檢方訊時,林姓、謝姓律師均否認犯行;但方女則坦承林、謝有洩密給她,也從謝提供的電子卷證中翻拍畫面並傳給朋友抱怨。另檢方也就手機對話分析,發現陳男被羈押前會替其他詐團成員委任律師、要求律師帶話,並支應同夥在看守所收押中開銷;檢方認定,該案詐騙集團的被告們,都是由集團出資聘任律師,也可透過律師探知在監同夥的訊息,可推知彼此間偵查資料應會共享。檢方偵結依刑法第一三二條第三項非公務人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起訴林姓、謝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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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兵營內鬥毆案件刑懲併行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陸軍二五七旅於今(一百十二)年八月份肇生新兵營內鬥毆案件,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二十一日表示,相關涉案人員除移送法辦外,依「刑懲併行」原則,已分別執行悔過十五日至禁足六日不等處分。第十軍團表示,另經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渠等人員未提出傷害告訴,且未構成刑事不法,予以不起訴處分,本部尊重司法偵查結果。第十軍團指出,此件雖屬不得再議案件,惟此案對軍事安全及領導統御影響甚鉅,後續將主動與檢察機關聯繫溝通,嚴正表達國軍整飭軍風立場,促請審慎衡酌類案,以嚴肅軍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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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寶樂園成男男極樂天堂!大尺度不雅片流竄 警鎖定影片散布者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中市知名麗寶樂園是不少民眾、親子造訪聖地,卻有網友在社群X上發布馬拉灣漂漂河男男的不雅影片,畫面涉及巴士與淋浴間性愛,尺度大開,引發議論。大甲警分局組專案小組調查,揪出該帳號嫌疑人位於桃園,已通知到案說明,不排除向檢方申請拘票拘提到案。大甲警分局偵查隊調查,該帳號嫌疑人發布影片非供特定人士觀看,也就是一般民眾、兒少皆看得到,已明顯違反刑法二三五條,散布、播送猥褻影像。昨日警方持續追查,該影片雖然已經下架,但仍依妨害風化罪嫌積極偵辦。國內無法搜查X的帳號與IP位置,警方已向X公司提出申請,預計一個月後才能得到帳號清查回覆。警方查出,涉嫌散布影片的帳號者住在桃園,影片內容雖然已經下架,但不雅男男影片仍在不同平台竄流,畫面中當事人約五、六位,警方已組成專案小組約談帳號嫌疑人到案說明,不排除向檢方申請拘票拘提到案,全案依妨害風化罪嫌偵辦。麗寶樂園表示,男子在漂漂河上以嘻鬧為主,並未涉及公然猥褻,影片中男子發生猥褻行為場域是在淋浴間,雖屬私密場域,警方已經認定未構成公然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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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菲地下匯兌逾40億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匯誠國際支付公司涉嫌以自行開發「FASY PAY」APP經營台灣、菲律賓地下匯兌業務,讓許多來台移工趨之若鶩,三年內該公司經手金額高達四十億六千四百八十二萬餘元,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將公司詹姓負責人、吳姓營運長二人依違反銀行法提起公訴。檢方調查,匯誠國際支付公司開發了一套「FASY PAY」APP,主要針對台灣的外籍移工提供小額匯兌服務,每筆匯款收取九十九元或一百四十九元的手續費。外籍移工只要在APP上輸入匯兌金額,並在超商繳費後,該公司就會將款項匯入移工指定的菲律賓銀行帳戶。檢方表示,該公司未經金管會核准,擅自從事銀行匯兌業務,違反了銀行法等相關規定。檢方統計,該公司自一0九年七月至一一一年十一月間,共經手四十億六千四百料二萬餘元的非法匯兌,不法所得高達七千五十九萬餘元。檢方偵辦後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公司詹姓負責人與吳姓營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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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遠救護 1趟7.5小時起跳 大鹿林道開放腳踏車 救護案暴增9倍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雪霸大鹿林道東線雖屬苗栗縣轄內,但須從新竹縣入山,因路途遙遠一趟救護就要七點五小時起跳,堪稱「最遠救護」,自開放自行車進入,經常發生摔傷事件,救護案暴增約九倍。警消也呼籲山友務必審慎評估風險及自身的能力,讓網友怒批「這些人」自私。苗栗縣消防局前天下午四時二十五分獲報,大鹿林道東線六點三公里處一名六十九歲男子騎乘腳踏車途中摔倒頭部受傷需送醫,隨後陪同傷者的友人來電稱男子恢復清醒,不需救護車;但到了晚間七時許,雪管處會同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將傷者帶往觀霧管理站後,男子意識又陷入模糊,請求派遣救護車。根據苗栗消防局粉專指出,「大鹿林道東線是要上大霸尖山的必經道路,自從一一一年五月開放腳踏車入山至今約十七個月,總共發生二十六件案件,其中送醫二十件,相較於未開放之前十七個月只發生三件,暴增約九倍」。苗栗消防局表示,「對於消防而言,大鹿林道的案件已經是泰安鄉最常發生事故的地點,而執行一趟勤務又要七點五小時,是一個非常困擾又繁重的勤務負擔」,還強調說「七點五小時是什麼概念,台北開車到高雄一趟四小時,大概就等於台北高雄來回的山路版本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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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團體擬22日以汽車停滿石碇服務區 用路人注意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現行大型重機只能停在一般小汽車的停車格或大型重機專用停車位。為訴求能讓重機也能在一般機車格停車,重機團體十月初號召數百輛重機到國道石碇服務區停車,警方曾封閉入口;重機團體再預告二十二日改以停滿汽車抗議。對此,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二十日提醒用路人當天注意停車資訊。重機團體「通勤者之歌」日前在臉書預告將發起汽車起義,於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時,以開車的方式抵達石碇服務區停車,預計停車四小時。根據目前規定,大型重機只能停在一般小汽車的停車格或大型重機專用停車位。重機團體認為,停小汽車停車格太浪費空間,爭取大型重機可停在一般機車停車格。「通勤者之歌」說明,十月一日在石碇服務區舉辦重機停車大富翁,當天卻迎來優勢警力以封閉入口阻礙用路人合法出遊停車的權利,把合法表達訴求的用路人當成仇敵,二十二日同一地點改用汽車抗爭。高公局表示,石碇服務區腹地不大,小型車停車位僅一百四十格,服務區於週日上午十時至下午四時經常客滿,建議用路人二十二日於服務區適度休息後,即可出發繼續下一個行程,讓其他有需要的用路人也能使用服務區資源。高公局提醒,二十二日打算前往石碇服務區的用路人,隨時注意附近國道及地方道路CMS、警廣及一九六八APP,即時掌握服務區停車狀況,再決定是否前往或至下一個服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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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違停 毒蟲搭便車落網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永康分局大灣所日前巡邏行經永康區永華路某建築工地前,發現一輛轎車違停占據車道,立即上前盤查,經查發現駕駛劉男欲將垃圾丟到工地前垃圾箱,一時貪圖方便違規停車,沒想到同車友人陳男見警露出慌張神色,進一步詢問當場於陳隨身包包搜出二、三級毒品,立即將其依毒品罪嫌查辦。大灣所警員楊上豊十八日下午一時許巡邏行經轄區永華路某建築工地,發現一輛轎車大剌剌停在車道中央,兩名男子正從後車搬運物品,楊員見狀立即上前盤查,劉姓駕駛從後車廂拿出一大包垃圾,表示是要將垃圾丟棄至工地前大型垃圾集中箱,因附近不好停車、垃圾數量較多等,才選擇違規停車,慌張表示丟玩垃圾馬上就走。警方詢問兩男身分時,與劉一同清運垃圾的陳男突然表現慌張,面對警方詢問結巴應答,楊員一查身分赫然發現陳男為毒品人口,當場在包包中發現安非他命、K他命等毒品,隨即將帶回調查,陳男尿液經檢出毒品犯應,後續也立即依毒品罪嫌移送南檢偵辦。陳到案表示只是幫朋友到垃圾、交通違規的人也不是他,這樣都能被警察抓到,自己「交友不慎、真的太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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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頭戶幫助犯 女喊冤判無罪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鄭姓女子為了應徵兼職,竟把帳戶提款卡交給對方,後來直接收到法院傳票,變成詐騙集團幫助犯,提供人頭帳戶,她喊冤「我也是被騙」,歹徒稱帳號及提款卡供發薪水用,事後會歸還,不料卻被拿去做詐騙工具。法官檢視鄭女和歹徒對話紀錄並採信其說詞,判她無罪。鄭女說,二0二二年九月廿四日,她是經呂姓友人介紹兼職,且再三保證是合法公司,她便與自稱江先生的人聯絡,並依照其指示寄出提款卡給江,她寄出後積極確認對方發薪及歸還提款卡日期,也向對方催促要求盡快返還提款卡,不料,江拖延發放薪資及未如期歸還提款卡,鄭女即表示不願再配合並報警。同年九月底一名尹姓男子被詐騙並把十二萬元匯到她的帳戶,被提領一空,鄭女也因此吃上官司。台南地院審理,鄭女出示自己與對方對話紀錄,法官發現鄭女與自稱線上博彩業者間對話互有往來,且彼此談論求職流程,確認求職才寄出銀行提款卡交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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