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中彰投8處縱火 檢求處重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曾穿紅衣在台中市政府企圖輕生的周姓婦人,和親友細故糾紛半夜竟騎車載四桶汽油連續在中彰投八處地方縱火、燒傷五人,犯後還辯稱「不知道有人在裡面」;檢方依八個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起訴書指出,周婦和家人、朋友因細故心生不滿,七月二日準備四桶汽油、瓦斯噴槍,當天凌晨二時多騎車到林男母親位於梧棲區的住家外潑汽油引燃,造成牆面燻黑、磁磚剝落,多輛汽機車也燒毀,所幸無人傷亡。周二十幾分鐘後又騎車到彰化縣伸港鄉,朝不認識的姚姓住戶家門縱火,凌晨三時多又到彰化市朝同樣不認識的郭姓住家鐵門潑汽油點火,釀對方一家三人燒燙傷、吸入性嗆傷及一氧化碳中毒。周婦再轉往彰化市友人的工廠縱火,凌晨四時多再騎到她哥哥位於南投縣草屯鎮住家門前引燃,造成她哥哥全身多處燒傷,屋內也多處被火勢波及;十分鐘內又跑到姊姊同樣在草屯的住處朝窗戶、大門淋汽油點燃,害姊姊手臂燙傷。凌晨四時多周婦騎車回台中,還跑到大里區蕭姓親戚家點火;最後又想到和某宮廟主委糾紛,轉往東區宮廟前縱火。周婦一夜騎車超過七十五公里,接連到八處縱火釀五傷,所幸所有住戶都順利逃出,直到最後才帶著兩瓶沒用完的汽油向警方自首。檢方偵訊時,周婦坦承放火、毀損,但矢口否認殺人未遂、傷害,辯稱她去潑汽油的時候「不知道有人在裡面」,只是想嚇嚇他們;但周先前在警訊時都坦承因和親友糾紛才縱火,不採信其辯詞。

Read More

陸軍官與下屬妻不倫戀 丟職賠錢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陸軍六0二旅廖姓士官長任職期間與另一名上士林姓妻子有染並懷孕,上士對廖求償精神撫慰金一百三十萬元;法院審酌,廖承諾替林女付人工引產費用、不會丟下她不管,可見已發生關係,考量上士曾拍裸照被軍方記二大過,廖也因此事被汰除,兩人均已非軍職,判廖應給付三十萬元,可上訴。上士表示,當初任職陸軍六0二旅時和廖男是同僚,未料一一一年初發現林姓妻子和廖男發生婚外情,且廖明知對方有家室還高調求愛,並多次出遊、發生性行為而懷孕,同年九月甚至在他家附近路邊擁吻、愛撫,經出聲喝斥後,對方還若無其事。廖男抗辯表示,之前因服役和上士同住官舍,因此認識對方老婆,且自己身為福委對官舍居民生活本就一律關心,且他是單親爸爸和異性同袍很有話聊,除子女教養話題也會就感情困擾給建議,因他為人熱心才結交很多異性朋友。法院再勘驗錄影,林女當街以手環抱廖脖子,二人上半身貼近彼此,被發現後立即彈開,更可見已踰越男女分際,審酌上士曾因和女子合拍裸照被軍方記二大過,現已退伍,廖男同樣失去軍職,判處廖應給付對方三十萬元。

Read More

〈 司法走廊 〉餐廳不得拒絕米其林評審至店內用餐

新營區吳先生問:一位經營餐廳的朋友聊到餐飲界的事,稱最近有一家餐廳公司對某出版美食及旅遊指南書籍的外商公司提告,向法院起訴請求禁止指派「米其林指南」評審員至該餐廳用餐,且不得發布任何評鑑、推介或有關推薦等訊息。答:眾所皆知,米其林指南的評審員係以匿名身分,喬裝為一般消費者前來餐廳用餐,餐廳無法在當下辨識對方身分,表達拒絕締結餐飲消費契約,也無法排除評審員將來前來用餐的可能性,餐廳可否主張其契約自由人格權,隨時有受侵害之虞,而依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預先請求防止之,確實成為社會議題焦點。最高法院認為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所謂「人格權」,係以人格為內容的權利,以體現人性尊嚴價值的精神利益為其保護客體,乃個人所享有的私權,即關於生命、身體、名譽、自由、姓名、身分及能力等權利。其次,人格權侵害責任的成立,以「不法」為要件,而不法性的認定,就法益權衡及公共利益依比例原則而為判斷,如果行為人的行為足以正當化,即不具不法性。又最高法院認為,在契約自由原則下,當事人固得自主地選擇締約對象,惟人民的言論及出版自由,亦屬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因此,商業言論所提供的訊息,倘內容為真實,無誤導性,以合法交易為目的,而有助於消費大眾作出經濟上的合理抉擇者,即具公益性質,應受憲法言論自由及出版自由的保障,當事人尚不得以締約自由為理由予以限制。本件評審員縱隱匿身分至該餐廳用餐,與一般消費者無異,難認係施用詐術,侵害經營該餐廳公司締約自由人格權,又衡量法益輕重,及消費者選擇餐飲的公共利益,尚不能以該被告外商公司未承諾評審員日後一定不會至該餐廳用餐,逕認原告餐廳公司的締約自由人格權,有受不法侵害之虞,所以原告的請求為無理由,而予以敗訴判決。(作者∕林瑞成律師)

Read More

沿街找寵物鳥 慘遭色鄰居拐回家性侵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張姓男子趁著部落一名女子尋找失蹤的寵物鳥,就攀談邀她回家聊天,酒後竟朝她襲胸、強拉手摸生殖器並指侵,對方嚇到奪門而出下山報案。張落網矢口否認,但女子餘悸猶存,其下體、內褲均採到張的DNA,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張三年四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於去年七月十九日傍晚,見女子尋找失蹤的寵物鳥,正在喝酒的張男伺機攀談說,翌日有事需下山、不在家,請女子幫他餵寵物犬,並邀約到他的住處,熟悉狗與飼料放置位置,女子應允後二人於同日晚間七時許,步行到張男住處,未料張起色心要女子親他,對方誤認是部落原住民表示友善舉動就親吻張。張變本加厲朝女子襲胸、摸下體,不顧她大喊「不要」又拉手摸自己生殖器,最終指侵得逞,女子趁著張男酒後行動遲緩逃出向友人求救,但隔天又發現張出沒住家附近,嚇得立刻下山報警。法院審理時,張男否認強制性交,辯稱當時和女子都很醉,有互摸、抱來抱去,女子也親她但沒印象有指侵。張的辯護人說,張因意識到女子稱是同性戀就停止,並沒有強迫她的意思。法院認為女子歷次證詞明確指述,遇害後也連續傳「救我」、「快」、「救命」,「強姦」等語給朋友,且警方也在女子下體、內褲採集到張男的DNA,不採信張辯詞,依強制性交罪,判張男三年四月。

Read More

女移工狂盜領75次529萬 被雇主追討竟稱:沒錢可賠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印尼籍莎姓女移工在台中市太平區一家機械廠任職,趁著和李姓女老闆貼身接觸,溜進李和先生房間偷錢、拿提款卡盜領,二年內猛偷七十五次得手五百二十九萬元,刑事依七十五個竊盜罪判二年十月,李女和先生再提民事求償,莎卻稱「沒有錢可以賠」;法院扣除莎以償還部分,判她應給付二人四百零八萬元,可上訴。起訴書指出,莎女一0九年九月四日起偷拿李女提款卡以每週數次頻率盜領,每筆金額一千元至三萬元不等,後期甚至大膽單日就猛領十萬元現金;因李女察覺公司帳戶有多筆不明資金流出,一一一年六月七日才發現是內鬼,清查莎女一共盜領、闖進房間偷李和先生的現金一共得手五百二十九萬餘元。莎女偵訊及審理時均坦承不諱,和李姓老闆指證相符,並有帳戶交易明細、莎女盜領時監視器截圖可佐證。台中地院一審時,莎女曾供稱「她會趁老闆娘把包包放在車上的時候,就把卡片拿起來,然後再找時間去領,領完再放回去」。一審審酌,莎女為滿足私慾竊取造成李和先生損失達五百二十九萬一千元,考量莎犯後坦承、態度尚可,目前擔任看護等,依七十四個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一個竊盜罪,一共判莎女二年二月,得易科罰金。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莎女為滿足私慾竊取老闆現金,一共犯七十五次、犯罪所得高達五百二十九萬一千元,對我國社會、民眾財產法益影響重大,撤銷改判她二年十月,得易科罰金,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確定。老闆夫妻再提附帶民事求償,對此,莎女就刑事判決無意見,但表示現在沒有錢可以賠。民事庭認為老闆夫妻有提出相關佐證,求償有理由,一共判莎應給付二人四百零八萬四千四百零二元。

Read More

公務員踩空意外領不到慰問金 判違憲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石姓女書記於一0六年十二月間於執行職務時因踩空台階摔跤導致受傷,在向所屬機關申請核發慰問金卻遭否決,石女不服,因而循序提起復審、行政訴訟但都敗訴,於是她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在二十八日以將「外來危險」作為突發性外來事故的要件,牴觸母法「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判「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違憲。判決主文指出,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前段規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失能或死亡者,應發給慰問金。」係國家對公務人員執行職務發生意外所為保障,乃保障人民服公職權之具體化,尚不生牴觸憲法第十八條人民服公職權保障之問題。基於國家對人民服公職權的保障意旨,所稱的「意外」,本不限於單純因外來危險源所致事故,尚應包含因公務人員本身疏忽所致者。中華民國一0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修正發布的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本辦法所稱意外,指非由疾病引起之突發性的外來危險事故。」其中關於「外來危險事故」部分,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牴觸憲法第十八條人民服公職權之保障意旨。判決違憲。不過,慰問金發給辦法在民國一一0年四月十六日修正發布時,已將第三條第一項所定「意外」的定義放寬,不再限於須有外來危險因素介入,也不因單純個人疏失即不發給慰問金,所以,現行「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已無憲法爭議。

Read More

官員偕妻女考察涉詐領補助 起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林佳龍任內的前農業局長王俊雄,被台中地檢署指控,於一0七年間與妻女免費出國,再蒐集二十七萬餘元的發票詐領出國補助費,檢方二十八日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王俊雄夫妻等六人,王俊雄昨日透過律師表示,絕無為個人或他人牟取不法利益。台中地檢署表示,一0七年間,王俊雄指示台中市農業局戴姓承辦人,簽請台中市政府指派王俊雄等人至加拿大辦理柑橘行銷活動,王俊雄為圖核銷支付妻女出國花費,透過張姓妻子指示中都合作社馬姓主席、林姓執行長擔任補助申請的人頭社團,向台中市農業局提報由張女撰擬的「一0七年台中市柑橘行銷計畫」並獲同意補助。不過,中都合作社並未派員出國,也未實際執行柑橘行銷計畫,是由王俊雄帶著妻女前往加拿大,馬男等二人事後在張女指導下,透過黃姓男子經營的公司開具不實發票及旅遊等開支單據,以合計二十七萬餘元的虛偽不實發票,向台中市政府農業局申請補助款得手。經檢察官訊後,王俊雄夫妻分別以一百萬、五十萬交保,其餘五萬、十萬不等交保,並於昨日起訴六人。

Read More

明揚假扣押遭駁 屏縣長鳴不平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明揚公司爆炸假扣押被法院駁回事件,屏東縣長周春米在新任屏東地院院長李昭彥拜會時,當面提到「應讓聲請人有補正機會」,傳出引起法官論壇罵聲不斷。縣府表示,周春米在既定議程討論結束後,因心疼家屬才提出交換意見。明揚大火釀成逾百人死傷,罹難員工家屬委託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向法院提起假扣押聲請,防止公司脫產,二十五日遭屏東地院以證據不足以釋明假扣押為由駁回。新任屏東地院院長李昭彥在二十六日拜訪周春米;周春米當面提到「應讓聲請人有補正機會」,引起屏東地院法官不同看法!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裡砲聲隆隆、罵聲不斷!有法官認為,屏東縣長把屏東地院當「細漢ㄟ」;也有法官私下指出,周春米自己也當過法官,相關發言令人遺憾!屏東地院回應表示,不便對個案發表意見,強調假扣押抗告日期為五天內。屏東縣府也發出聲明說,屏東地方法院李昭彥院長報到後,依往例拜會地方首長。由於前一日犯保協會代明揚火災被害人家屬向地方法院申請假扣押遭駁回,周春米才會在議題討論結束後,就駁回一事與李院長交換意見;事後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因問到假扣押遭駁回的後續處理,就順提交換意見之事。

Read More

棺材本也要騙 假冒檢警騙錢超無良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連「你健保卡掉了,被人拿去盜用喔」!聽到電話那頭的健保局人員說到自己的健保卡被人拿去當人頭帳戶,之後就會有自稱警官的來電聲稱長者涉入刑案,警方開始要偵辦,要求被害人把帳戶的錢領出來,暫時交給檢察官扣押保管,等案件偵辦結束就原封不動歸還!這種假冒檢警的手法,最常利用「市內電話」管道,在上班時間來電,受騙的都是家裡退休老人,只要接到自稱健保局、警察及檢察官來電,就會驚嚇不已,乖乖聽從詐騙集團的指示將帳戶的錢領出面 交給自稱為檢察官的犯嫌。宜蘭縣警局刑警大隊長鄭偉豪說,宜蘭最近有發生數件案例,部分長者沒有什麼現金,詐騙集團還會教導長者去抵押房產借貸,拐騙長者將大額現金交給冒稱檢察官的人保管,事後被害人還要再付高額貸款。縣警局發現此類狀況後,立即結合宜蘭縣政府地政處,廿一及廿七日分別於羅東及宜蘭地政事務所辦理兩梯次防詐種子教官訓練,強化第一線地政人員識詐知能,對於長者辦理設定抵押時若發現可疑徵候,立即通知警方到場協助。宜蘭地政事務所主任楊嘉欽也表示,感謝鄭大隊長分享長者遭詐設定抵押房產實際案例,警察攜手地政人員一起守護宜蘭縣民財產安全,共同來反詐!會中鄭偉豪也語重心長表示,民眾要多關心家中長者,若發現鬱悶不樂,行為異常時,家人要協助引導長者說出來。若長者遭詐騙,千萬不要責罵或怪罪,會造成長者心裡更難過。呼籲若有任何疑似詐騙問題,可打165反詐專線求證或親自到派出所詢問。

Read More

女爛醉醒來一絲不掛 身旁躺裸男驚覺遇害報警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張姓男子和友人到汽車旅館開房間玩樂,見一名年輕女友人喝醉昏睡竟偷親她胸部、硬上,對方一早清醒發現一絲不掛,張男也全裸躺在一旁,回家又察覺胸部、下體疼痛;台中地院查,女子除提出驗傷,胸部上還採到張男的DNA,認為王犯後否認、毫無愧色,依乘機性交罪判他三年六月。起訴書指出,張男一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在汽旅房間內見女子酒醉昏睡,就親吻她胸部、性交得逞,直到對方一早清醒後驚見自己全身沒穿衣服,一旁還躺著張男同樣赤裸,又察覺身體有異,報警處理才曝光。台中地院審理時,張男僅坦承有朝女子摸胸猥褻,但矢口否認有性交;張的辯護人也說,女子可能是酒醉後和張男合意發生性行為,且張男已屬於不能辨識行為能力狀態。法院查,女子在警詢、偵查時曾供稱,當時酒醉睡著感覺被摸,但眼睛睜不開,有種做夢的感覺,一早五時多醒來發現自己沒穿衣服,當時只有張男在旁且他也是裸體,回家時覺得胸部痛痛的,騎車也感到下體會痛,所以就去醫院檢查,還傳訊質問張「我胸部跟下面都在不舒服」。法官認為,女子前後證詞一致,且醫院診斷也發現,女子乳頭紅腫、下體有撕裂傷,經採集她胸部上檢體送驗發現DNA也和張男相符,因此不採信張男辯詞,認為他犯嫌明確。法院審酌,張男利用女子酒醉意識不清朝她性交,顯不尊重女子身體自主,且犯後否認、面無愧色,至今也沒和對方和解賠償,依乘機性交罪判他三年六月。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