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虐死男嬰 生母與同居人收押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高雄市左營區賴姓女子與同居人吳姓男子疑似不滿男嬰哭鬧,涉嫌聯手毆打男嬰致死,檢方相驗及訊後認兩人涉嫌重大,且有串證、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賴女與吳姓同居人住在左營區,平時共同照顧賴女與他人所生、未滿週歲的男嬰。兩人疑似不滿男嬰哭鬧,十八日涉嫌動手毆打男嬰,事後發現男嬰狀況不對送醫搶救,但男嬰仍因傷重不治死亡。警方獲報後報請檢方相驗,發現男嬰身體有多處新舊傷勢;複驗發現男嬰有顱內出血等傷勢,檢察官立即指揮警方現場採證、調閱及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賴女及拘提吳男到案。檢察官訊後認為賴女與吳男犯罪嫌疑重大,涉犯兒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傷害致死,及刑法凌虐未滿十八歲之人等罪嫌,且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表示,此案為可能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已立即啟動「國民法官專責小組」,並開啟「偵查公訴合作模式」組成辦案團隊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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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弒母減刑 最高院發回更審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王姓男子涉持空氣清淨機打母親再掐死,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改判十三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認定王男不能辨識行為違法及予以監護處分的理由不備,二十一日撤銷原判發回更審。有毒癮的王男與母親共同持有報關行股份,但時因利潤分配及股權買賣發生爭執。民國一一0年七月間,王男吸毒後在母親臥房外燃燒門口的羊毛地毯,引發濃煙嗆醒母親後,持空氣清淨機及數位溫度計重擊母親頭、臉、胸與背部致倒地,再動手掐死母親。基隆地檢署將王男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王男。一審基隆地院判處王男無期徒刑。二審認定王男於行為時因有被害及妄想症狀,致其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顯著降低,但尚未達到不能辨識,減輕其刑改判十三年。最高院指出,二審認定王男行為時因施用第二級毒品誘發精神疾病,導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也欠缺辨識而行為的能力,有調查未盡及理由欠備的違誤,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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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障男毆老母致死 僅判7年半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嘉義縣張姓男子被控去年十一月間毆打近九旬母親致死遭起訴,經精神鑑定行為能力有顯著降低,適用減刑。嘉義地院二十一日判七年六個月徒刑,執行完畢後施以監護四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四十七歲張男因與鄰居民事和解未果,加上同住高齡八十九歲母親造成生活不便,經常對母親張婦拳打腳踢。去年十月下旬至十一月多次毆打母親頭部及身體、抓其頭髮、向其丟擲酒瓶、將其拖拉上下樓梯,造成身體多處鈍傷、肋骨骨折等,導致組織內血液貯積,形成低容積性休克死亡,檢方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嘉義地院經鑑定張男精神狀態,認為張男於犯案時已達因精神障礙造成辨識行為能力顯著減低,適用減刑規定,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另外,經綜合張男犯罪型態、精神狀況,張男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應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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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忠鄉代張敏雄涉賄選 改判緩刑2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雲林褒忠鄉民代表張敏雄以二百多元醬油禮盒賄選,被判一年九個月,緩刑三年,並向公庫支付卅萬元,褫奪公權四年,還要提供一百五十小時的義務勞務及參加三場法治教育。張上訴稱緩刑條件過苛,二審認為他始終坦承犯行,已有悔意,維持刑度不變,其餘改判緩刑二年,向公庫支付十萬元,褫奪公權二年。去年底九合一選舉,雲林褒忠鄉民代表張敏雄被控以價值二百四十元醬油禮盒,向三名選民買票,雲林地院認為,張的醬油禮盒雖非高價值卻與一般文宣廣告面紙、口罩、原子筆相較不同,客觀上應已足認具有動搖投票權人投票意向的效用,判他有罪。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為,張敏雄無犯罪被判刑前科,其所涉及賄選層級為最基層鄉民代表選舉,且所行賄對象僅三人,賄賂標的為醬油禮盒,犯罪情節輕微;另張自承已擔任兩屆鄉民代表,此次為第三屆,足認他已有一定的基層實力,而非單純仰賴賄選而當選,決定撤銷改判較輕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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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車借錢哥」不服判決提上訴 高院駁回上訴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詹姓男子近年來在出現在台北火車站內隨機向人借錢,因而被網友封為北車「北車借錢哥」,詹男惡意借錢不還遭六名被害女子提告詐欺罪,台北地方法院六案各判處詹男拘役五天至三個月不等徒刑,但詹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十一日判決出爐,以被告犯罪情節,合於累犯加重其刑之立法目的,無違反比例、罪刑相當原則情事,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三十一歲詹姓男子近年來常出沒在台北車站及捷運北車站,並常以回家奔喪、沒錢搭車、錢包遺失等理由,向過往不特定旅客伸手借錢,且還允諾一定會歸還,被害人往往基於同情拿錢借給他,金額則從五百元至上萬元不等,但詹嫌最後都是拖欠不還,因此,他也曾多次遭到警方逮捕,也因臭名遠播也被網友封為「北車借錢哥」。有六名遭詹男借錢不還的女性被害人對其提告詐欺罪,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詹男涉犯詐欺罪行明確,對詹案被告六案分別處拘役五天至三個月不等徒刑,詹男認為,自己借錢時並非使用詐術,後來也清償部份欠款,所以,全案應屬於民事糾紛,因此,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高院經審理後,在二十一日做出判決,以被告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五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各罪,均為累犯,審酌被告犯罪情節,合於累犯加重其刑之立法目的,並無司法院釋字第七七五號解釋意旨所示違反比例、罪刑相當原則之情事,應依刑法第四十七條第 項規定,加重其刑。且被告前有多次在台北車站利用民眾同情心詐借金錢之前案紀錄,現仍有類此案件繫屬法院審理中,當知其行為不法。從而,被告以原審依累犯規定加重刑度不當,並以其不諳法律、個人負債、受環境影響償債能力等事由,指摘原審量刑過重,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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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爆性騷案 教育局要求學校從嚴從速究辦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台中市某高中校友六月初在臉書陳述過去在校期間遭蕭姓教師要求傳裸照。台中市政府二十一日指出,已督促學校加速調查中,學校六月二十七日將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予以停聘調查,教育局緊盯校方進度,要求從嚴從速調查究辦。教育局表示,此案校方於六月四日進行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教育局督促學校於六月十二日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受理並外聘委員組成調查小組調查處理中;學校於六月二十日召開教評會,為求慎重並充分討論,預計六月二十七日再次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予以停聘;此案若調查成立,將依規嚴辦,絕不寬貸。教育局強調,調查中的校園事件須保障學生權益,為避免行為人有機會接觸學生,校方應做出蕭姓教師停聘靜待調查的決議鎮。市府持續督促學校加速調查程序、釐清案情,還給受害者公道。市府設有檢舉專線、e-mail信箱等多元管道,呼籲潛在受害者勇敢站出來,加害者承擔後果,彰顯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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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慶生起口角持刀刺心窩 2審判5年6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綽號「小黑」的二十六歲劉姓男子在一一0年底與友人到台中市北屯區一家KTV慶生,未料酒後與呂姓男子等人起口角,劉以通訊軟體找來朋友「支援」,隨後在劉等人在門口找呂理論,劉持刀朝廖左胸刺一刀命危,幸經急救後撿回一命,二審二十日宣判,依殺人未遂罪,改判劉五年六月徒刑,比一審刑度略減。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在一一0年十二月十一日深夜與三十二歲呂姓男子等多名友人,前往台中市北屯區一家KTV慶生,期間劉、呂二人起口角,劉以手機通訊軟體,找來綽號「英國」等二名男子到場,劉等人與呂理論後,爆發推擠,劉一氣之下,拿出折疊刀,朝呂的臉部、左胸攻擊,造成呂血胸、心臟破裂等傷勢,幸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劉男行凶後,搭車逃往一家檳榔攤清洗雙手血跡,再步行到一家超商附近,搭乘計程車前往大里區一間汽車旅館,第二天清晨五時許,劉男前往警局投案,另外拘提其他涉嫌鬥毆人士到案,劉男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後,移審台中地院。劉男辯稱,當時他無殺人犯意,僅因扭打後跌倒在地,為了避免自己遭受攻擊,所以才會持刀反擊,不過未獲法官採信,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刑五年十月。劉男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他已是自行投案,原審量刑過重,請求從輕量刑,台中高分院昨日宣判,雖然維持一審認定劉男涉嫌殺人未遂,但刑度略減,判刑五年六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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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多年玩弄2兒下體 2審重判6年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吳姓男子涉嫌從二個兒子讀幼兒園大班,年僅四歲時,即開始猥褻兩兒子的下體,一週有六天時間,直至二個兒子讀國小,才有制止父親行為,因吳女友通報吳家暴時,意外讓社工察覺該情況,進而揭發,經調查,吳男對兒子犯行二千五百六十八次,二審二十日宣判,認原審量刑過輕,撤銷改判六年徒刑。判決書指出,南投縣吳姓男子與女友育有二個兒子、一個女兒,但吳涉嫌從兩個兒子滿四歲、就讀幼兒園大班開始,一週有六天猥褻兩個兒子下體,僅有週五不在家時,才沒有犯行,每次都撥弄到兩兒子有生理反應,時間達五至十分鐘,直至兩個兒子就讀國小時,健康教育課程有教導,兩兒子才覺得有問題,會在父親犯行時制止。吳同居女友雖然有發現,但沒有向檢警反映,直至吳女友向社工通報家暴案件時,吳女友才向社工提到兒子有被吳男猥褻的情形,社工才在一0九年間向警方通報,因而查獲,但吳男否認涉案,辯稱是「玩摔角」的過程中,不小心摸到生殖器,而且他在外工作,沒有每週在家,不是每天會摸到生殖器。一審審理時,除了吳男兩個被害的兒子有證稱父親的犯行之外,吳女友與女兒也都證稱,看過吳男犯行的過程,吳女友還說,兩個兒子被吳男弄下體弄到都哭了,她出言制止,吳仍繼續,還稱「兒子長大以後也會這樣弄,要從小訓練」。一審採信被害男童與吳男女友說法,認定吳男對兩個兒子分別有一千七百七十三次、七百九十五次,總計二千五百六十八次,各判刑三年一月,應執行四年六月徒刑,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昨日宣判,認為原審量刑過輕,撤銷改判,各判刑三年六月徒刑,應執行六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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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遭師性騷 女求公開道歉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台中市某國小退休曾姓教師多年前對學生性騷擾,校方性平會確認屬實,曾師將進行八小時性平教育課程;但因道歉信將以密件封存,旅居海外的受害者無法接受未公開道歉,將提申復。台中某國小曾姓退休教師長年對女學生性騷擾,受害人控訴在學期間遭到曾師捏腰、撫胸、觸背,去年九月跨海陳情,並自行蒐證找出逾十名受害者、證人,五名相隔數屆的受害人出面指控曾遭曾師性騷擾。受害者控訴,曾見過老師對其他女生性騷擾,同學也提醒「老師有點色色的」。曾師以高壓管教,掩蓋體罰背後的性騷,孩童時期求助無門,長達兩年創傷,長大後才明白發生什麼事。教育局指出,去年九月受害者在海外透過教育局信箱檢舉,隨即督促學校展開調查。檢舉人投訴指曾師在民國七十九至八十年間對學生肢體性騷擾,雖曾師已退休十多年,仍督促校方展開調查。調查小組五月完成調查報告,學校五月二十九日召開性平會審議確認性騷擾屬實。校方表示,依照性平法相關規定,安排請受害者到校內看致歉信,已經通知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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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藏毒 死人走私?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航警局與台北關一月間發現一批進口健康食品夾藏毒品,追蹤逮捕在台收件人吳姓男子及幕後「阿銓」,但阿銓早已身亡由詹姓男子瓜代。吳男經警方告知後才知為死人收了一年貨。航警局表示,警方與台北關查驗這批以「泰國健康食品」名義申報進口的貨物發現,貨內五十二罐外包裝為營養食品的塑膠罐夾藏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逾十一公斤,市值近兩千萬元,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調查發現,在台收件的吳姓犯嫌因積欠巨額賭債,鋌而走險長期替綽號「阿銓」的男子代收進口包裹並換取酬勞還債。但警方深入追查發現,「阿銓」早在一年前就已過世,相關運輸毒品及收取貨事宜都由集團詹姓犯嫌接替處理。由於雙方平時以通訊軟體聯繫避免碰面產生風險,連收取貨物的報酬都事先安排他人裝於菸盒中,再放置於指定地點通知吳男前往領取以製造斷點;直到專案小組派員拘提,吳男仍堅稱是替「阿銓」收取包裹,但不知貨物實際為毒品,更不知友人「阿銓」早已死亡。專案小組調查發現,吳男簽收包裹後,詹男就會親自或派人前往指定地點載貨;且為躲避警方查緝,還經常更換使用車輛。詹男在警方執行拘提勤務當天所使用的租賃車輛,恰巧就是向專案小組成員熟識的車行承租,相關動態早被警方事前掌握及鎖定行蹤。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訊後兩嫌經桃園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地檢署近期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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