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走廊〉業務員違法締結價格協定 董事應負賠償責任

新營區李先生問:我朋友的公司發生股東對公司的董事提起請求損害賠償的代位訴訟,其理由為業務員就公司產品,與各零售店締結有關價格的聯合協定,將公司產品以固定高價出售,不讓各零售店有價格競爭的機會,維持公司固定利潤,但是此舉為公平交易法所禁止的聯合行為,經主管機關多次警告但卻未予改善,最後該公司遭處以鉅額的罰鍰,請問公司的董事有無違反義務,應對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嗎?答:對於董事未直接參與的違反公平交易法行為,原告的主張聚焦在以下兩點:第一點,當主管機關就違法行為多次發出警告時,董事是否有義務採取保證不重複發生的積極措施?第二點,董事有無負積極監視公司可能發生事情的一般義務?美國判例認為,若董事知悉過去有不正行為的存在,負有構築內部控制系統的義務,且董事負有監視業務員行為的適法性之積極義務,並應建立諜報制度以便搜出不正行為,董事如違反這些義務對公司應負賠償責任。我國近年來引進公司治理的精神,建立企業內部自律機制,包含法令遵守、內控制度、風險管理的實施。我國主管機關對於若干法遵、內控失靈的企業祭出嚴格制裁手段,最近主管機關對於兩家金融控股公司的大股東,干預公司業務經營採取重罰,即為其適例。又依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成立的保護機構,也可以對上市櫃公司董事提出損害賠償訴訟或解任訴訟。保護機構發現上市櫃公司的董事或監察人,有違反證券交易法或期貨交易法的行為,或執行業務有重大損害公司的行為或違反法令或章程的重大事項,可以提出損害賠償訴訟或解任董監職務訴訟。本案雖非違反證券交易法或期貨交易法的行為,但違反公平交易法亦為違反法令,若其情節重大,董事應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作者∕林瑞成律師)

Read More

包裝公司汙染台中空氣10年 短報詐1億2433萬空汙費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中層層包裝公司從事凹版硬刷,製程排放甲苯、丁酮等汙染,劉姓總經理為規避龐大處理成本,指示下屬短報十年規避高達一億二千四百三十三萬元空汙費,檢方痛批公司貪圖利益、罔顧社會責任,更和其自稱「環保理念」背道而馳,依詐欺、空汙法起訴劉等五人,具體對劉求刑四年。起訴書指出,七十五歲劉男和其四十五歲兒子分別為層層包裝總經理、副總,公司因從事凹版印刷,製程會產生甲苯、丁酮、揮發性有機物及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粒狀汙染物等,經申請領有台中市環保局的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每年應依排放量規定繳納空汙費。檢方指出,劉男為減少公司空汙費支出,一0一年四月起指示蔡姓課長以許可證上排放量的原物料使用量為上限,作為每季申報空汙費的原物料使用量,將載明「空汙費原申報應繳納金額」、「經修改後空汙費繳納金額」等簽呈,上呈給林姓主管、張姓女經理及劉姓副總。檢察官發現,劉等以此方式未依規定將製程中所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物料量均納入申報,自一0一年四月起短報空汙費至少三十九次,每筆從一開始的七十五萬元,不斷增加至每筆二百、三百多萬元,一一0年四月甚至一次就短報五百零五萬元,至十月一共短報高達一億二千四百三十三萬多元的空汙費。檢察官認為,蔡男是專職申報人員,仍故意短報製程原物料實際使用量,張女、林男身為督導管理空汙費申報主管仍將該簽呈再上交劉姓總經理、副總,所幸經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分析層層公司申報資料察覺異狀才曝光,劉男坦承指示蔡姓課長短報空汙費,公司雖有環保製程但仍以油墨製程比例較高,未設有空汙防治設備,也清楚如實申報需繳納龐大空汙費,劉的兒子也稱知道短報,但辯稱未實際參與決策。張姓女經理也說,每季短報二百、三百萬空汙是為降低營運成本,但非她決定的;蔡姓課長坦言,曾上呈如實應繳金額,卻遭總經理退回要求他短報,且公司遇稽查時會改為水性油墨製程,以免超排。檢方說,層層公司凹版印刷產出甲苯、丁酮及氮氧與硫氧化物,恐影響神經中樞、傷腎或引發鼻子喉嚨眼睛刺激,直接排放長期影響台中地區生態、威脅民眾健康,痛批層層公司貪圖經濟效益、罔顧社會責任,將環境成本外部化,短報長達十年,更與公司所稱「環保理念」背道而馳,層層公司產生空汙難以估計,被查獲後雖建置空汙設備,卻沒繳回犯罪所得,依詐欺、空汙法起訴五人,對劉姓父子求刑四年、二年,公司罰金一千萬元。

Read More

70歲婦受託顧6歲小鄰居 未料他爬高摔死 遭判刑3月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七十歲黃姓獨居婦人幫忙照顧鄰居六歲幼童,未料男童爬上窗邊板凳和置物櫃,從八樓窗戶墜落地面傷重死亡,遭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黃婦承認疏於照顧相當難過,幼童父母也不願追究責任,南投地方法院判處黃婦有期徒刑三個月,緩刑二年。起訴書指出,黃姓婦人已經退休,獨自住在一社區大樓八樓,為樓中樓格局。今年二月二十五日上午,鄰居鄭姓女子有事,請婦人幫忙看一下六歲小孩。她將幼童帶回家中,讓他和小狗玩耍,她則到樓上房間使用電腦。不料,幼童爬上窗邊板凳及置物櫃,自窗戶摔出,從八樓墜落地面,致頭部、胸腹壁創傷致創傷性休克死亡。黃婦既意外又難過,向幼童父母承認自己疏於照顧又未能維持防止墜落的安全環境,導致意外發生。幼童父母相當難過,但在檢方偵查時都表示不願追究婦人責任,檢察官認為她事後態度良好,主動向法官請求從輕量刑,並予以緩刑。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黃姓老婦基於鄰居情誼,幫忙照顧幼童,因疏於注意導致意外發生,但她坦承犯行,被害人父母都不願追究責任,且黃婦已經退休、獨居,只因一時不慎造成意外,依過失致死最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並緩刑二年。

Read More

泰籍移工酒後打死女友 改判8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泰國籍一名移工在台已逃離雇者十三年,和同居女友一起在台中和平山區果園工作,他僅因酒後被女友吵醒就暴怒拿鐵管狠狠打死對方,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法院一審改依傷害致死罪判他十年,二審以他酒醉辨識行為能力降低、符合自首,減刑後撤銷改判八年,仍可上訴。起訴書指出,泰國籍移工九十七年五月來台工作,同年九月就逃逸成失聯移工,一0六年再認識已來台工作的同鄉移工女友,並一同受僱黃姓男子位於台中市和平區的果園,也一起住在果園工寮,一一0年八月九日外出喝酒回家和女友起口角、肢體衝突,一時憤怒竟拿鐵管猛力朝女友左側頭部、左側腋下痛毆,女友被打到重傷當場倒臥血泊,移工見狀驚醒趕緊聯絡雇者幫忙叫救護車送醫。這名移工也向到場警方坦承下手,經酒測值達每公升一點三九毫克,但女友經急救仍死亡,台中地檢署當時依殺人罪嫌起訴,經台中地院一審變更起訴法條,改依傷害致死罪判有期徒刑十年。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精神鑑定,發現他當時的精神狀態,受到高劑量酒精影響,導致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達到顯著減低的程度,但未達完全喪失的程度。二審認為,男移工長期喝酒甚至達成癮程度,無證據顯示他可預見自己酒後可能傷人,仍故意要喝酒,依刑法第十九條減刑,另審酌他犯後自首,再予以減刑。二審考量,該移工是失聯移工在國內沒有合法居留權,但過去無犯罪紀錄,經鑑定其整體認知功能落在中下智能範圍,打死女友害其親人蒙受創傷,損害巨大,犯後也沒有和對方家屬和解,撤銷改家暴傷害致死罪判他八年。

Read More

軍人夜店發紅包 誘女上車猥褻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唐姓職業軍人到台中某夜店帶十八歲女子去吃消夜,卻趁她在車上酒醉竟爬到後座亂摸,對方用腳踢踹、夾緊雙腿,仍遭唐扯下裙子、內褲亂摸下體,女子隔天質問、討要三萬元紅包唐卻裝傻;法院比對證詞、驗傷等,痛批唐犯後狡辯、全無悔意,依現役軍人犯強制猥褻罪判他十月,可上訴。法院審理時,唐矢口否認猥褻,辯稱沒有伸手進去摸女子下體,也沒有強行拖她裙子、內褲,記得對方當天是穿黑色長褲。但女子控訴,唐伸手摸她下體時,自己用腳踢踹、大腿用力夾緊,當時意識仍清晰只是頭暈而已,並有一再口頭拒絕說「不要這樣」,法院認為女子警詢、偵查及審理時均指證歷歷,前後說詞一致,驗傷也發現她右腳踝瘀青。女子也說,當時見唐在其他包廂給小姐紅包,她就問為何自己沒有,唐就約她去吃宵夜說會再給她紅包,遇害隔天仍向唐討要,且唐若有給她就比較不會提告。法院再查,唐男身高一八八公分,體重八十八、八十九公斤,女子身高一七0公分,體重僅四十三公斤,顯見唐身高體壯,女子相對瘦弱,雙方身材上有鮮明差距,就算女子極力抵抗唐也是能強行猥褻。另根據二人隔天對話,女子先是說「昨天你說要包三萬」、「昨天的事我還很不爽」,「也討厭你昨天對我做的事情」,唐則重複兩次說「好啦對不起」。法院審酌,唐無前科素行良好,卻趁女子酒醉想強逞私慾,欺侮女子欠缺尊重女性性自主觀念,造成對方身心受創,犯後空言否認、再三狡辯卸責,全無悔意,至今也沒賠償,依現役軍人犯強制猥褻罪,判唐男有期徒刑十月。

Read More

女被包養 判賠人妻50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王姓女子透過包養網站認識陳姓人妻的老公,陳女見先生性情驟變、不拿錢回家,一查驚覺他在外包養小三,每月給王女八萬元還幫買YSL名牌包、支付雷射近視手術費十二萬元,控訴二人同居時天天性交;法院認為王侵害陳配偶權,判王應給付陳五十萬元,可上訴。陳女主張,和先生結婚七年多有一個小孩,先生去年五月加入「台灣甜心包養網」認識王女,王也清楚她先生有家室,二人卻展開交往並在外租屋同居、出遊,甚至在房屋租賃合約中表明彼此是情侶關係。陳女控訴,王女每二週就要求她先生要給四萬元供其花用,去年五月十二日還要求先生匯四萬三千六百元讓她買YSL的包包,九月二十一日要求支付雷射近視費用十二萬元,且同居期間幾乎天天發生性行為,且因先生性情驟變、不支付家庭生活費且經常外宿,她偶然查看手機才驚覺老公出軌,更痛批王女被發現後毫無歉疚、羞愧之心,假意不再和她先生交往,私下仍繼續要錢,對王女提告求償八十萬元。法院也傳陳的先生作證,他坦承和王女交往、同居,還有二人親密互動合照,王女在其面前穿著裸露,彼此也是在包養網站認識,陳夫也說有支付包養費給她,認定王女確實侵害陳女配偶權。法院審酌雙方職業收入學歷、侵害成度等,認為王女介入家庭,造成陳女深受打擊,判王應給付陳精神撫慰金五十萬元。

Read More

澎湖姑婆嶼傳溺水 一遊客送醫搶救

記者蔣謙正/澎湖報導澎湖海域水上活動二十三日傳出有遊客浮潛時,疑因心肌梗塞導致溺水意外。船公司用快艇急送該名五十一歲洪姓遊客至白沙後寮村碼頭,再由消防局護送至馬公,目前在衛福部澎湖醫院進行心導管手術。澎湖消防局表示,現正值觀光旅遊旺季,很多遊客會安排浮潛活動,日前在七美臥牛風景區發生遊客浮潛意外後,二十三日再傳姑婆嶼浮潛時,一名洪姓遊客疑因心肌梗塞病發,導致溺水意外。澎湖縣消防局二十三日上午十時二十二分接獲「外婆的澎湖灣娛樂有限公司」通報,白沙鄉姑婆嶼海域有一名遊客於浮潛時發生溺水狀況,由公司「任逍遙二號」快艇載送往白沙後寮村碼頭,並請求派遣救護車前往接送就醫。消防局獲報後,立即出動白沙分隊前往後寮村碼頭,在二十分鐘內接獲洪姓溺者,溺者已呈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經救護人員給予BVM(正壓輔助呼吸)、聲門上呼吸道、CPR、使用自動心肺復甦機及使用AED等處置,送往衛福部澎湖醫院急救。

Read More

台中5億高中生案偵結殺人獲澄清 夏姓代書父子毫無欣喜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中市五億高中生命案偵結,夏姓代書父子在賴姓高中生死亡部分都獲不起訴,全案僅以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和賴姓高中生同婚的夏代書之子。夏姓代書父子雖釐清了殺人嫌疑,但夏代書之子為何要與賴姓高中生同婚,夏代書和其子迄今仍保持低調,對案情毫無評論,也未與友人連繫。五億高中生案發生後,檢察官對賴姓高中生的死因做了徹底調查,認為查無夏姓父子涉案嫌疑。目前僅存的疑點,在於夏姓代書兒子為何要與賴姓高中生同婚,而且經查二人在半年內並無何生活上的交集,連同婚證人都是臨時找的,檢察官列舉多項證據,認定二人結婚並無真意,將夏姓代書兒子以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夏姓父子涉嫌殺人獲得澄清,理當高興才對,但兩人迄今未對案件偵辦結果有所評論,態度仍維持一貫的低調。據友人說,夏姓代書在案件偵結後,並未與大家連繫,也未聞有何評論。但夏姓代書一家,因此案不僅是吃上官司、二兒子因偽造文書罪被起訴,夏姓代書在日商工作的大兒子職務似也因此案被波及而調整,夏代書自己以往替台中市知名建商處理土地受信任,是否會因此案受影響,也受到關注。

Read More

女大生控高三遭師性騷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中市某公立高中的女畢業生月初在臉書陳述,在校期間遭某名教師要求傳裸照,校方二十一表示,教師目前已經請假,二十七日再次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停聘,市府將緊盯校方進度。一名女大學生在臉書指控,她就讀台中某公立高三時,為了呈現自傳脈絡(書寫性別意識、女性身體自主權的啟蒙),在大學備審放了一張背部全裸照片,指導她大學備審資料的蕭姓老師雖反對將這張照片放進備審資料,事後卻索討正面全裸的照片,還說「我很喜歡」等露骨言論,甚至聲稱是私藏版,不會被老婆發現。女生指控,蕭師事後向她摸臀肢體性騷擾、談論十八禁內容,並發展師生戀。當她在臉書公開此事後,蕭師揭露她有憂鬱症,爆料係屬兩人絕交後的報復行為。校方表示,該教師從民國一0五年起任教,期間沒有不良紀錄。學校四日下午接獲訊息後,已進行相關通報並在十二日開性平會,二十日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停聘,二十七日將再次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予以停聘。該師目前已經請假。教育局表示,市府將持續督促學校加速調查程序、釐清案情。

Read More

私幼教師虐童 檢求加重刑責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去年發生於高雄市鳳山區某私立幼兒園的虐童案,造成一名幼童臀部瘀傷,且出現急性創傷壓力反應。被解僱王姓女幼教老師二十一日遭高雄地檢署依傷害罪嫌起訴;另依「故意傷害兒童」,建請法院加重二分之一刑責。起訴書指出,王女當時是小班導師,去年三月二十三、二十八、二十九日曾七次拿作業簿、點心夾子、洗手乳罐或徒手打幼童,施打部位包括手、腿、屁股等,造成幼童雙臀瘀青、腫痛。王女辯稱基於管教小朋友,雖有打小孩當下力道都很小,且大力拉扯小孩的動作不會造成受傷,否認是自己的行為造成幼童傷勢。起訴書指出,王女犯刑法傷害罪嫌,另因王女故意傷害兒童,建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責至二分之一。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