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復翔、羅志明涉共諜案 起訴

6年引介48名退將赴陸接受招待及思想統戰 違國安法 2人裁定延押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前台聯立委羅志明涉共諜案,六年來招攬四十八名退役將領赴大陸接受招待及思想統戰,高雄地檢署十六日依違反國安法將兩人起訴。 檢調查出二人先將引介赴中招待餐敘的退將資訊傳給中方,再安排退將跟中方人員餐敘,宣傳統戰思想,出團十三次、一百九十四人次。檢調查出夏復翔、羅志明二人受中國統戰組織跟勢力指示拉攏退將,六年受引介退役軍官逾四十八人。羅、夏到案後否認涉案,被高雄地檢署二次聲押獲准。 雄檢指出,夏復翔二00九年從海軍司令部少將政戰副主任退役,二0一二年擔任海軍官校校友會會長時,與中國「黃埔軍校同學會」副秘書長郝一峰及「黃埔軍校同學會」台港澳聯絡部副部長方新生結識。 羅志明因參加高爾夫球隊與夏復翔變成球友,加上他當時是台鹽廈門子公司董事長,也跟廣東太普樂生技公司董事長李鷹(其父為中國空軍退役,是中國軍事機構運用人員)先有業務往來後結為好友;羅志明引薦夏復翔與其結交後,李鷹允諾免費招待旅遊,羅、夏兩人於是開始透過自己的人脈,四處找尋退役將領赴中。 檢調發現從二0一三至二0一八年,六年間共有四十八位退役高階軍官,赴中參加「孫中山誕辰紀念活動」、「三二九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紀念活動」、「珠海航空展」、「高爾夫球邀請賽」,出團次數達十三次、一九四人次。 退將到中國時,不但全程接受免費落地招待,甚至還在與中共座談、餐敘時,讓中方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甚至「武統台灣」等統戰思想,還詢問這些退將祖籍及是否有意至中國居住等。 羅、夏兩人今年一月到案後否認替中共發展共諜,僅坦承有率退將赴中旅遊,被檢方聲押後,高雄地院法官認為無羈押的必要,分別諭知二十萬元、十五萬元交保;雄檢不服抗告成功,高雄地院重開重開羈押庭,法官認定羅、夏有與證人接觸、串證之虞,裁定兩人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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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竊走營業秘密 英業達前主管四人遭搜索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科技大廠英業達五年前爆發集體跳槽案,持續清查發現,原任英業達電腦事業群全球營運事業處的江姓代理處長,六年前另疑與他人共謀帶走其他營業秘密,台北地檢署十六日指揮調查局搜索八地,約談江男等人,全案依違反營業秘密法方向偵辦。 英業達發現,江男等人未經公司同意,將個人所持有的重要電郵,把公司製造高端伺服器產品的機密技術、生產及出貨計畫、報價資料、成本分析等機密,重製後轉寄到個人外部信箱及公司以外處所留存備分,並跳槽到仁寶公司。 英業達估算有關江男帶走的公司機密,投入的成本及價值利益約五十多億元,因此對江等人提告,北檢已於民國一0七年把江男等人起訴。 英業達持續清查發現,江男等人另於一0六年至一0七年間,涉嫌帶走其他營業秘密,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決再度提告。 北檢承辦檢察官十六日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罪嫌,指揮台北市調處人員,兵分八路搜索涉案員工的辦公室、住處等地,並約談江男等四人,全案漏夜訊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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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得利涉合謀旅行社詐百萬補助 檢調搜索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經營觀光餐飲業的上櫃公司寶得利股份有限公司,遭檢舉利用旗下專營陸客來台自由行的旅行社名義,詐領交通部觀光局推廣安心旅遊補助一百多萬元。台北地檢署十六日指揮調查局,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嫌,兵分三路搜索,約談寶得利張姓董事長等七人。 檢調獲報指出,民國一0九年間交通部觀光局輔導旅行業推廣安心旅遊補助,旅行社如有成團,每團可獲交通部補助三萬元至七萬元,寶得利疑利用不實資料及憑證,向觀光局詐領補助款,詐領約一百多萬元。 檢調懷疑,寶得利公司疑利用旗下關係企業中華情、世通等多家旅行社,且擁有遊覽車的機會,明知無實際出團,卻指示員工以不實資料及憑證,以重複出團等手法詐領補助。 交通部觀光局審查相關補助款項後發覺異常,懷疑寶得利旗下的旅行社涉嫌不法,函請檢調偵辦。 北檢十六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嫌搜索三地,並約談張姓董事長等七人,全案漏夜訊問中。 寶得利前身為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祥裕電子,一0一年十月經營權移轉,一0二年更名為寶得利,營業項目為鑽石、台灣玉石及珊瑚飾品等產品買賣,主要銷售旅行社接待國外來台的觀光團體旅客,專營「陸客一條龍」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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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保護費遭嗆 開槍丟震撼彈 男判7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蘇姓男子向PUB索討保護費不成,事後持槍到充當和事佬的楊姓男子住處朝車子開九槍後,接著又到周姓男子經營的海產店對空開一槍,並丟擲土製震撼彈逃離現場。後來,經警方循線逮捕送辦。台南地院依槍砲罪將蘇男判刑七年,併科罰金六萬元。全案可上訴。 蘇男(廿八歲)去年九月廿五日下午三點,以友人的臉書MESSENGER通話功能,透過周男的商業夥伴輾轉傳話,提出「你們的店開在我的地方,晚一點我過去收圍事錢,要收三萬」的要求。但遭周男在臉書張貼蘇男的臉書照片及其通話紀錄截圖,公開PO文「鹽埕帥哥,我一個月給你三十比較快,你別忙了」。 蘇男見到貼文後感覺被羞辱,並認為出面當和事佬的楊男是周男的小弟,隔天凌晨近三點,蘇男帶槍及信號彈,開車到楊男南區住處外面,朝其自小客車連開九槍,並投擲一枚信號彈,示威恐嚇。 蘇男開完槍,於同月廿八日凌晨,再度拿槍及震撼彈,前往東區周男經營的熱炒店內,以手槍朝營業中店內天花板射擊一發,離去前再朝店內丟擲引爆震撼彈,致周男、店內員工及顧客均因而受到驚嚇。事後,蘇男被捕,也坦承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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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喉前女友險奪命 判六年八月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屏東縣牛排館老闆黃昌裕向王姓前女友求復合,遭到拒絕後竟起殺人意圖,凌晨潛入她的住家,朝王女頸部猛刺,一旁幼女目睹大叫,所幸送醫撿回一命。二審高雄高分院審酌他改口認罪,依殺人罪判刑六年八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黃男與王女交往後分手,民國一一一年間尋求復合,因不滿遭到拒絕,竟於同年二月二十八日凌晨二時許,持刀前往王女位在屏東縣麟洛鄉的王女住家,翻牆進入後再持尖刀鋸斷後門鋁製紗門,伸手開鎖進入。 原本熟睡的王女聽到腳步聲而驚醒,黃男持刀架住她脖子,恫嚇「要死一起死」,朝她頸部刺殺一刀。王女按住傷口負傷向母親求救,一旁的女兒也被驚醒,一起高聲呼救,黃男立即逃逸。 警消獲報後及時趕達,將王女送醫急救,她的傷口深達六公分並大量出血,距離頸動脈僅零點三公分,醫師一度發出病危通知,所幸未傷及要害,救回一命。 一審屏東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將黃男判刑七年。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時,黃男改口認罪,但未達成和解,審酌他要扶養母親及一對小學兒女,改判六年八月。最高法院駁回黃男上訴,維持原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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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叔襲胸7歲女童挨告 累犯死性不改判刑5個月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 陳姓男子一一0年至親友家聚會飲酒,酒後起色心,對該親友家中七歲女童襲胸挨告,檢警一查,陳男曾強捏十三歲少年生殖器遭判刑,卻死性不改。南投地院認為,他仍不知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近日依性騷擾罪名判五個月徒刑。 起訴書指出,陳男在一一0年七月拜訪親友,在親友家門前聚會飲酒,酒過三巡,看到七歲女童在旁玩耍,見她年幼竟起色心,趁她不及抗拒之際,徒手碰觸她的胸部得逞,女童受驚嚇,跑回到屋內向母親告狀,女童母親氣得報警提告。 檢方調查,陳男一0八年九月在南投市某游泳池游泳時,與一名十三歲少年在水中嬉鬧,當時就趁少年不注意,快速且反覆的強捏少年生殖器達四次,還詢問少年「有沒有高潮?」遭少年父親提告,最後依強制猥褻罪名判處一年七個月徒刑。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陳男犯後雖對犯行坦承不諱,但他先前就因強制猥褻案件經判處有罪確定,仍不知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明知女童當時未滿十二歲,處於身心成長階段,出手觸摸其胸部,造成女童心理上之恐懼、厭惡。 法官考量陳男雖僅國中畢業、從事水泥工、家庭經濟欠佳,其犯罪目的、動機、手段及犯後態度,且至今未能與被害人和解,南投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罪名,處有期徒刑五月,若易科罰金以每日一千元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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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男公務員猥褻女同事 檢建請從重量刑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嘉義縣某公所蔡姓職員遭控去年九月間,在車內強吻並撫摸女同事胸部,女子試圖推開蔡男,蔡男仍不罷手。且得知女同事提告後,蔡男還試圖哄騙她簽立撤回告訴狀,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無悔改之意,還打算大事化小,今依涉嫌違反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四十歲蔡男在某公所擔任職員,去年九月二十二日傍晚駕車至公所不同單位女同事A女住處樓下,以感謝女同事曾幫忙為由邀約對方一起用餐。 用餐結束,蔡男駕車送A女返家途中,將車輛停在太保市祥和二路一處路邊停車格,牽住A女左手後,並拆掉對方口罩、強吻A女並將舌頭伸入A女嘴巴,再強行以左手揉捏對方胸部,A女試圖推開蔡男,要求蔡男冷靜,「讓我下車」等話,但蔡男仍重複強吻、撫摸被害人胸部得逞。 起訴書表示,檢方透過雙方的LINE對話紀錄比對,女子對蔡男積極示好的言詞不置可否,也未正面回應,證明雙方並無交往的事實,且女同事詢問案發相關事實,蔡男均避而不答。 檢方偵結,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審酌蔡男為公務機關職員,熟知相關法律知識,犯後還不斷狡辯且態度不佳,顯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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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馬祖私運近6萬公斤龍蝦至中國 海關裁罰9861萬元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禁止澳洲龍蝦進口後,去年九至十一月間,部分人士未向台灣海關申報,從馬祖私運活龍蝦出口至中國大陸,財政部關務署十六日表示,海巡署共查獲淨重五萬八千七百零六公斤龍蝦,移送基隆關裁處九千八百六十一萬餘元。 關務署指出,自中國大陸禁止澳洲龍蝦進口後,部分人士因利之所趨,鋌而走險,於去年九至十一月間,未經向海關申報,從馬祖私運活龍蝦出口至中國大陸高達三十三航次。 為防堵走私不法,關務署指出,海關與海巡緊密合作,經過長達數月的蒐證、分析及判讀資料,於今年三月八日完備證據,由基隆關於三月十日全數裁處完成,彰顯執法決心。 關務署表示,去年九至十一月間,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一○岸巡隊查獲私運出口龍蝦共三千四百三十三箱,淨重高達五萬八千七百零六公斤,移送基隆關裁處共九千八百六十一萬餘元,為馬祖地區史上最高裁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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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前議員林泉水不服遭提報流氓送管訓 法務部平復其行政不法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前議員林水泉62年前公開批評政府,被提報流氓及以「陰謀顚覆政府」罪名入獄11年多。法務部召開審查會議,通過林水泉申請遭行政不法的平反案件。本案是促轉條例增訂平復行政不法的規定後,首件審議通過的案件。 法務部指出,林水泉行政不法案件經平復後,與其他政治受難者一樣,將予以公告並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後續也將移請權責機關儘速塗銷林水泉的前科紀錄,以滌除其60餘年來背負不實汙名,還他清白與名譽。 法務部去年承接有關威權統治時期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案件平復工作,召開審查會後,日前已平復且公告420名政治受難者,還給清白名譽及給家屬公道。 法務部上週三召開第四次審查會議,審議通過林水泉申請平復受過去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的矯正處分案件,確認他所受的管訓處分為行政不法,去年10月已依促轉條例施行日起視為撤銷。 林水泉於民國50年間,因選舉期間批評政府施政,遭提報為流氓,送往小琉球管訓1年8月。他53年當選台北市市議員,任期未滿又被依「陰謀顚覆政府」罪名入獄10年。 該段徒刑已於89年間,由「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審查後為其平反並給予補償。但被提報為流氓並移送管訓始終無法獲得平反,因為管訓等行政處分,並非刑事有罪判決,不符補償法制規定。 有鑑於此,去年5月27日修正通過促轉條例,規定威權統治時期的行政不法,有依法調查確認且平復必要。隨後,林水泉也向法務部申請平復。 法務部審議認定林水泉於50年4月間發表批判政府施政的言論,警察官署以流氓名義送往小琉球管訓,但林男當時具正當職業,不符流氓要件,也查無將其造冊列管流氓的資料。 法務部認為,林男發表的政治性言論,是言論自由的核心內涵,應受最高度保障,把發表政治性言論視為應送交矯正的流氓行為,不符法律構成要件,也規避正當法律程序,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經審查會確認為應予平復的行政不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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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弒父分屍案 兒判刑19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 /台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符冠群不滿老父親多次騷擾母親,以枕頭悶死父親,分屍後再丟棄在永和的溝渠內。一、二審均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毀損遺棄屍體罪判刑19年,最高法院認同原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符男(56歲)的父母離婚30年,由他長期負責照顧母親,父親則住在療養院,雖與父親疏遠,仍會抽空去探視父親,並於民國110年11月,把父親接回永和住家同住。 相處一段時日後,符男認為父親的照顧需求過高,且不滿父親多次騷擾母親,同年月28日持枕頭悶死父親,再藏屍在住家的頂樓加蓋。他因擔心入獄無人照顧母親,決定棄屍。 12月6日,他肢解屍體後放入行李箱,次日凌晨2時許再拖行李箱走到永和水源橋上,把行李箱連同屍體、工具丟到圳溝內。後來有民眾發現異物,經勘察後報警處理。 符男供稱,只是想保護母親才會犯案,不是預謀,希望法院輕判,讓他能照顧母親。 一審新北地院、二審高院均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符男判刑16年、依毀損遺棄屍體判刑3年6月,應執行19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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