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槍殺前女友 判無期徒刑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男子梁偉強服兵役期間,懷疑王姓前女友與其前男友復合,去年先向軍中同袍購買改造手槍,再到嘉義縣找王女談判並對她槍射。最高法院認定梁男因感情糾紛犯下殺人罪,但審酌犯後已有悔意,無剝奪生命的必要,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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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討工資 打死友人判11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黃姓男子曾積欠同姓黃的友人工資,因對方多次上門索討、找他父母反應引發不滿,黃竟拿木棍朝友人重擊四下,其中一下朝他的頭重擊,友人當場遭打破頭送醫開顱、靠呼吸器撐七個月仍死亡,法院一審依重傷害致死判黃十一年,經上訴二審認量刑妥適予以駁回,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多年前曾找黃姓友人工作,但因積欠工資對方不斷索討,甚至向他的爸媽要,黃心生不滿彼此有糾紛,去年四月十九日二人騎電動自行車到彰化明湖國小前,黃突然拿路邊的一根木條朝友人身體重擊四次,其中一次還由上往下朝他頭猛砸。黃男打完友人就騎車逃離,對方被打到顱骨骨折、頭部重創,送醫緊急切開顱骨手術並靠呼吸器生存近七個月,仍在同年十一月中樞神經衰竭死亡。 一審考量,黃僅因友人多年前向他索討工資而不滿,竟以激烈暴力手段發洩情緒打死人,判他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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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豐鄉長 涉貪起訴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新豐鄉鄉長許秋澤與劉姓主秘等十二人涉聘用清潔隊員收賄案、醫療口罩採購圖利案等,新竹地檢署表示,全案廿四日偵查終結,將十二人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 新竹地檢署指出,新豐鄉公所聘用清潔隊員收賄案、醫療口罩採購圖利案,認定許秋澤等十二人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起訴;全案移審新竹地院,法官並裁定許秋澤、劉主任祕書、許姓祕書、施姓廠商等四人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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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義警旅遊 登車拜票涉賄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第二選區紀姓市議員候選人涉嫌以補助清水分局義警分隊二萬元做自強活動旅遊經費,再登上遊覽車拜票,台中檢警二十三日搜索約談,將紀男和陳姓義警幹部交保,台中地檢署二十五日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火速起訴紀男和陳男,創下二天就起訴涉嫌賄選候選人紀錄。 台中地檢署指出,六十五歲紀姓市議員候選人涉嫌透過陳姓義警分隊長,以二萬元贊助義警分隊舉辦的「自強活動」,參加者多為義警或眷屬,今年八月舉辦活動時,紀男登上遊覽車拜票。中檢本月二十三日指揮警調與移民署專勤隊,搜索六地點,帶回紀男、陳男與選民四人,認定紀男與陳男涉嫌賄選重大,各以五萬、二萬元交保。 經檢察官偵辦後,認定被告紀男與陳男二人均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罪嫌明確,二日內就火速偵結,昨日依據證人證詞、相關證物,依法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也說,紀男身為市議員候選人,當知公職人員選舉直接反映該選區選民意志,也是選風清廉與否指標,卻為圖當選以行賄的低劣手段,且偵查期間仍飾詞狡賴,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中檢認為這是「首件對團體賄選」的起訴案。不過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的紀姓候選人則大聲喊冤,指「檢察官要做業績」而冤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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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長候選人涉賄 南檢偵結起訴3人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檢警日前掌握錢姓里長候選人親自或透過呂姓樁腳等三人以每票兩千元行賄選區內選民情資,本月十五日持搜索票前往錢住處搜索,扣得十多萬元現金,經台南地院更裁後,錢以廿萬元交保,檢方廿五日選前偵結,將錢及樁腳等三人依選罷法起訴,收賄的選民十七人也依法緩起訴。 南檢調查發現,錢姓里長候選人於今年十至十一月間,分別與呂姓樁腳等以每票兩千元代價向該里具有投票權之選民等十七人行求、期約,並交付兩千至八千元不等現金賄賂為對價,要求選民廿六日選舉時投票予錢。 南檢檢察官蔡佰達與林容萱、王宇承、黃慶瑋、蔡宜玲及李政賢檢察官共同組成專案團隊,本月十五日指揮南市警玉井分局、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南部機動工作站、南市刑事警察大隊、第四分局、善化分局、麻豆分局及本署黑金組檢察事務官前往查緝,警、調持搜索票在里長候選人住處扣得現金十餘萬元等物。而收賄之選民目前已繳回賄款約七萬八千餘元。 南檢廿五日偵結,認錢姓里長及呂姓樁腳等三人所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收賄的選民等十七人涉犯投票收賄罪嫌,檢察官均為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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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幽靈人口遷籍 東區里長候選人聲押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九合一選舉投票日前夕,南檢查獲東區一名蔣姓里長候選人涉嫌將王姓親友等八人戶籍虛偽遷徙至其母親位於選區住處,檢警廿四日前往王等人住處搜索並傳喚蔣姓候選人及其母親等八人到案,訊後認蔣及其母二人涉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蔡佳蒨日前接獲情資,得知東區某里長候選人蔣男與母親二人,於今年四月至五月初,將親友等八人戶籍遷至其母親位在該里住處,王等親友八人將身分證件交由蔣母等人,代為辦理將王等八人戶籍遷入住處,然而王等並未實際居住,疑似藉以取得選舉人資格而為投票,意圖透過幽靈人口幫助蔣姓候選人當選里長。 廿四日檢察官蔡佳蒨與檢察官王宇承、張芳綾、陳奕翔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市警第一分局、刑警大隊及市調處,持台南地院搜索票分赴王等人住處搜索,後續傳喚該名蔣姓候選人、蔣母及虛偽遷徙戶籍的親友王等八人到案。 檢方訊後認蔣及其母親涉犯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投票未遂罪犯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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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前女友涉強制猥褻 男二審駁回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廖姓男子於去年十二月間凌晨,與前女友吃完消夜後,要求至女方租屋處如廁,伺機出手熊抱、強吻女方,直到女方受驚大哭,廖才道歉離去。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廖犯強制猥褻判處一年十月,廖男上訴二審否認猥褻,高分院合議庭認原判決認事用法與卷存證據資料與其犯行相符,駁回上訴。 廖男與前女友吃完消夜後以尿急為由要求至前女友租屋處,女方拒絕多次後心軟放行,未料廖男方便後卻違反女方意願強行抱住女方並親吻其脖子,女方掙扎要推開廖,反被壓制在地;女方起身要開門逃離,但廖立即關門並將女方拉回,女方遭拉扯倒地,廖欲抱起女方再度遭掙扎推開,女方也蹲在廁所門前大哭,廖男見狀才選擇向女方道歉並離開。女方後續也立即向男友及閨密說明上情,廖事後也傳訊息向女方道歉,惟女方難以原諒,立即至永康分局報案。 廖於警詢時否認猥褻,辯稱是「以朋友的角度擁抱」,台南地院根據監視器影像畫面發現廖於女方租屋處停留半小時,證人證述均指出女方事後情緒有不穩定情形,廖同日凌晨傳訊不斷向女方道歉,未提出反駁或自清,足認廖對女方施行不法心中有愧,根據事證、供詞等認女方指控強制猥褻行為可堪認定,依法判處廖一年十月。 廖上訴二審否認強制猥褻,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事證明確且原審量刑亦無不妥,原判決並無違誤,認廖上訴為無理由,駁回並維持一審判決,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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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水牛集體死亡遭裁罰 陽管處抗罰獲勝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陽明山擎天崗前年底發生二十一頭水牛集體暴斃事件,台北市動保處認為是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以鐵絲網圈住水牛,造成牛隻無法避寒、覓食而死,依違反動保法開罰七萬五千元。台北地院行政訴庭審理指出,圈圍與牛群死亡沒有因果關係,撤銷動保處裁罰。全案仍可上訴。 民國一0九年十一月九日至十二月三十日間,陽明山國家公園擎天崗草原的野化水牛群,先後發生二十一頭水牛異常死亡,一度擔心是動物傳染病流行,台北市動保處獲報後會同專家進行檢驗,後來排該項疑慮。 動保處認為,水年群死亡的原因應該與長期營養不良有關,認為陽管處以鐵絲網圈住草原,限制水牛活動範圍,致牛隻無法避寒、覓食,依違反動保法對陽管處開罰七萬五千元。 陽管處主張,當初補強既有圈圍,是要避免牛隻侵擾居民,不代表陽管處就是飼主,且水牛群並非動保法中所指的寵物,動保處無權開罰,提訟請求撤銷裁罰。 動保處表示,陽管處架設木樁及圈圍,讓水牛群完全在特定範圍內活動,客觀上屬於實際管領動物人,依動保法開罰無誤 法院審理認為,陽管處補強圍圈是為避免水牛群跑出,不代表陽管處就是水牛群的所有人與實際管理人,並非動保法中的飼主。 且水牛群死因與圈圍範圍的食物來源成分與品質不佳有關,致長期營養不足,難認與設置圍圈有因果關係,判決撤銷動保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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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查獲北埔鄉范姓議員候選人賄選案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吳志中廿四日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 竹東分局、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市調查站,針對新竹縣北埔鄉范姓縣議員候選人贈送價值約二百一十元之餅類予選民而涉嫌賄選案件,經查賄團隊持法院的搜索票搜索三處、同步拘提、通知涉案者共十四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范姓候選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予以交保五萬元,其餘人則請回。 新竹地檢署廿五日中午接獲轄內三件現金買票情資,已火速由責任區檢察官分頭積極發動偵查作為。 檢察長張介欽強調查辦賄選,只問證據就出擊,查賄團 隊不問晝夜、不問選前選後,絕對硬頸查到底,讓買票者付 出慘痛代價。張檢察長也非常關心選前之夜各式選舉造勢活 動,晚間率同主任檢察官洪松標、黃立夫至新竹市警察局聽取選務工作簡報,並慰勉同仁的辛勞,期盼在檢警調同心查賄、齊心維護選舉秩序努力下,讓本次選舉查賄制暴達到 「平安、平順、平穩」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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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茂鍾判刑1年10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掀起與司法官不當往來風波的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十年前因炒股判刑一年定讞,台南市警局官田分駐所時任副所長楊博賢於執行時,包庇作假易服勞役時數,二審依偽造文書罪將翁男判刑一年十月,楊員判刑一年六月、緩刑四年。最高法院二十四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翁男須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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