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黃揚名配合紅色勢力 名嘴判2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灣基進黨前立委陳柏惟日前傳出肇事逃逸案,媒體人黃揚名貼文評論後,曾姓媒體人指黃「配合紅色勢力操作」等,遭控誹謗。台北地院審理後,依誹謗罪判刑二月、得易科罰金六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去年十月六日黃男在其臉書,就陳柏惟肇事逃逸案發表意見。 曾男因不認同黃男立場,當天在網頁發表「黃某就是最可恥的媒體敗類,這傢伙令人不齒的事蹟罄竹難書。這次就配合紅色勢力操作,斷章取義判決書,二度影射陳柏惟酒駕,還逼宮柯文哲須罷Q」等。黃男獲知後向台北市警方提告,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起訴。 曾男否認犯罪,稱其實陳柏惟只是肇事逃逸,沒有酒駕,但黃男惡意誤導,致當天藍營、媒體罵陳柏惟酒駕。他以截圖方式呈現黃男偏頗的說法,是凸顯事實、就事論事,沒指明是誰,沒要攻擊黃男。 法院審理後,不採信曾男的說法,,依誹謗罪判刑二月、得易科罰金。

Read More

檢調搜索幸福人壽 約談5人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幸福人壽公司前董事長鄧文聰涉嫌以低於市價行情,將台北市信義區D1土地,賣給自己實質掌控的公司,已遭起訴。檢調後續又查出該公司潘姓協理、鑑價公司謝姓承辦人等人涉及鑑價不實,二十日依違反保險法罪嫌兵分七路搜索,並約談潘、謝等五人。 鄧文聰被控掏空公司資產一百二十七億元,去年四月被判應執行二十七年徒刑、併科罰金八點五億元確定,創下司法史上金融犯罪最高刑期紀錄。 鄧文聰另涉嫌賤賣台北市信義計畫區位在世貿中心對面的D1土地,以隱匿關係人交易方式,使自己能輾轉以低價取得該土地,去年七月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保險法的特別背信罪嫌追加起訴。 檢方指出,當時D1土地市值達每坪近五百萬元,鄧男卻虛構僅二百八十至三百零五萬元行情,主導幸福人壽以每坪三百三十六萬元、總價五點一億元賣出,並將該筆土地登記在自己實質控制的富翔開發國際公司名下,等同左手賣右手。 由於土地鑑價嚴重被低估,檢調懷疑,潘男等五人於民國一00年間,經辦D1土地鑑價的過程中,涉嫌共謀低估單價,二十日依法分七路執行搜索,約談五人,全案漏夜偵查中。

Read More

瑪莎拉蒂3惡少 1延押2交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瑪莎拉蒂三惡少落網後遭收押至今,台中地院二十日召開合議庭,裁定張敦量延押兩個月,李韋霖及陳勁豪各以二十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張敦量等三人,去年十一月七日駕駛瑪莎拉蒂和宋姓男大學生發生車禍,將宋男毆打致重傷,全案引發社會關注及譴責,宋男至今仍在復健。張敦量等人案發後遭收押,由台中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台中地院裁定收押至今。 台中地院十四日召開合議庭,張敦量指稱,透過律師提出希望以一百五十萬元和解,李韋霖說要負擔一百萬元,陳勁豪以未打人也未架住人而沒有和解意願,三人都向法院請求交保。 昨天合議庭裁定,張敦量涉犯重罪伴隨有逃亡之虞,九月二十四日起繼續延長羈押兩個月,解除禁止接見通信、收受物件等限制。李韋霖、陳勁豪兩人在案中屬於次要地位,各以二十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Read More

涉詐財殯葬業者 張軍凱判刑

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張姓殯葬業者被控編造喪家感人故事斂財,不法得款四十九萬餘元,有喪家發現自己成了募款工具,善款不知去向,氣的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個資法及刑法詐欺罪,將張男判刑一年十月、得易服社會勞動,及判刑一年六月、得易科罰金。 張男(四十三歲)被控從民國一0七年四月起,透過新聞報導得知喪家的故事後,在臉書貼文或私訊他人的方式,向大眾募集喪家修復遺體及殯葬等費用。 張男陸續在臉書上揭露多則感人故事,例如新北市新店烏來簡小弟溺水案、許小夢喪父、台南女兵車禍事件等,引發社會共嗚。公益形象也讓張男獲得「殯葬達人」的稱號。 一0九年間,有喪家發現,自身不缺喪葬費,卻被張男編撰故事,在網路上籌募費用,對張男提起告訴。 檢方調查,認為張男利用喪家包括溺水、車禍、獨居老人往生的事件,進行撰文後對外募款,先後詐得不法款項將近五十萬元,依法起訴。 法院審理指出,張男利用喪家故事行騙,不勞而獲,價值觀偏差,但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已與多數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詐欺取財罪酌予判刑。全案仍可上訴。

Read More

錯的一方不能訴請離婚?憲法法庭將開庭辯論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聲請離婚的當事人及審理離婚案的法官等人,認為民法中關於,夫妻可歸責原因較少的一方才能請求離婚的規定,已限制人民受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及憲法基本權,聲請大法官釋憲。憲法法庭審酌後將五案併案,訂於十一月十五日開庭言詞辯論。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法官朱政坤曾經在判決中,寫給八歲小孩「父母離婚不是你的錯」一文,感動許多人。朱政坤另審理三件離婚官司後,認為民法規定有錯及責任的配偶不得打官司要求離婚,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理後聲請釋憲。 民法第一0五二條第二項規定採消極破綻主義,如婚姻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於夫妻雙方就該事由均須負責時,應比較衡量雙方的有責程度,僅責任較輕的一方得向責任較重的他方請求離婚。 高姓及方姓民眾也主張,民法規定夫妻中可歸責原因較少的一方才能請求離婚,已侵害人民憲法第二十二條保障離婚自主權,有牴觸憲法疑義,在官司確定後聲請釋憲。 此外,梁姓女子向法院訴請離婚指出,與丈夫協議離婚未果而搬離住處,隔天丈夫企圖輕生。法院認為雙方婚姻破裂,梁女可歸責程度較大,依民法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梁女敗訴確定。 梁女原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受理後與其他聲請案一起併案審理,但她事後撤回聲請獲准。憲法法庭表示,五案聲請案會繼續審理,訂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進行言詞辯論。

Read More

役男軍中簽賭 拖累老爸還債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嗜賭鄒姓男子入伍不到一個月,以手機上賭博網站下注簽賭「足球」等運動賽事,欠下一屁股債,還不出錢,由老爸出面代償賭債。最後,被部隊法紀調查發現送辦,法官依陸海空軍刑法在營區賭博罪,判處拘役四十日。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鄒男係現役軍人(二0二一年五月入伍,志願役,現為陸軍第八軍團步兵營一兵),於入營當年的六月初,利用在官田區駐地寢室等處所,於休息時間,以手機連接網際網路登入「巨力娛樂城」賭博網站,並透過顏姓同袍(檢察官另案偵辦中)向賭博網站姓名年籍均不詳暱稱「豪豬」之經營者開通會員帳號並取得密碼後,即連線下注簽賭「足球」等運動賽事。 鄒男因無力償還賭債,四處向同袍借錢未果,只得回家向老爸求助。簽賭一事被部隊長發現,經南憲兵隊移送法辦。

Read More

酒後火燒厝波及兩鄰宅 男判3年半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曾姓男子獨自租屋居住,經常酒後在家中大吵大叫,鄰居不堪其擾而生紛爭,曾男常酒後揚言要放火燒房,今年五月間晚上喝酒後在屋內點火,引燃客廳內易燃物,延燒波及兩戶鄰居,幸及時撲滅無人傷亡。曾男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三年半。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曾男九十四年開始向北區劉姓男子租住一間木造鐵皮屋頂一樓平房,今年五月十九日晚間喝酒後,於當晚八點四十五分許,竟於住宅客廳東南側附近點火燃燒不明物品,引燃客廳內易燃物,使火勢迅速蔓延木造建築物後,曾男放完火,直接走出客廳站在屋外觀看火勢。 出租的劉家及兩戶受火勢波及的住家,三個屋主不甘心房子被火燒,齊控曾男放火燒房子。但曾男否認,稱案發當天飲酒後有抽菸,後來睡著了,不是故意放火。

Read More

助男友設局性侵女同學 判處七年徒刑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二十歲謝姓女子與林姓男子交往後,竟協助男友設局,吃下偽裝成維他命C的安眠藥,讓男友性侵自己的同學,在性侵途中謝女曾出言制止林男,被意識模糊的被害人聽見,才知悉被性侵。基隆地院審結,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各判處二人七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謝女與林男、A女就讀同一所高職,謝女與A女同班,畢業約二年後,謝女輾轉與林男交往,卻設局協助林男一同謀劃性侵A女;2020年7月間3人相約見面,謝女謊騙A女要到奶奶家玩,實際上卻把A女帶到林男住處,並讓A女吃下偽裝成維他命C的安眠藥。 3人抵達林男住處後開始玩遊戲,謝女見A女意識清晰,再度耍手段要A女吃一顆維他命C,A女在半推半就之下服用,約5至10分鐘便失去意識昏睡,林男則趁隙撕破A女褲子性侵,期間A女稍微恢復意識,還曾聽見謝女喝斥的聲音,清醒後趁隙脫離,在友人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報警。 林男到案後,否認性侵,稱自己只是在捉弄被害人,謝女則坦承所有犯行,檢方根據A女的驗傷報告與其餘事證,認定林女與謝女涉嫌下藥迷姦A女,依法將2人起訴。 基隆地院審後,認為謝女哄騙被害人吃下安眠藥,還將人騙往林男住處等行為,明顯縱容林男性侵,故認定謝女與林男共同犯以藥劑強制性交罪,考量2人犯案時年僅20歲等,依法判處各7年徒刑。可上訴。    

Read More

缺錢花用行竊攤販 留字條遭逮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50多歲劉男因缺錢花用,趁深夜四下無人,使用工具撬開檳榔攤大門,入內竊取現金7百元,劉男得手後離去,還留下字條寫下「麻煩勿報欠7百元謝謝」事後警方循線逮到劉男,字條成為呈堂供證。近日基隆地院審結,認為劉男與檳榔攤業者達成和解,要賠款5千元,依犯下攜帶兇器踰越安全設備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今年元月5日深夜時段,劉男因身體狀況不佳,急需要現金花用,竟用工具撬開位在基隆市某處檳榔攤鐵柵門,在店內搜括現金7百元,還留下「麻煩勿報欠七百元謝謝」字條,隨即騎車逃離,檳榔攤業者發現現金短少又看到字條,立即通報警方,警方循線抓到劉男,他也坦承犯案,檢察官依涉犯竊盜罪,起訴劉男,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期間,劉男與檳榔攤業者和解,願意賠償5千元,且劉男先支付4千8百元,另外,劉男是到檳榔攤偷竊,不是到一般住宅,影響民眾生命、財產較輕,所竊金額為7百元,損害非鉅,因此判他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可上訴。

Read More

安平區運河發現浮屍 4旬婦人罹癌輕生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安平區舊漁市場旁運河內,廿日上午發現一具屍體,經消防局打撈上岸後,市警四分局清查為家住北區的四十五年次婦人,經家屬確認後無誤。 南市消防局廿日上午七點多獲報,指安平區舊漁市場旁運河內發現疑有人溺水,消防局隨即出動安平分隊,消防人員下艇,在水中打撈一名女子上岸,但明顯死亡。 由於警五分局十九日發布協尋一名婦人,身高約一百七十公分、戴眼鏡、中年微胖、黑色短髮,疑心情不佳遂離家出走不知去向,身上未帶錢包及手機,經調閱監視器被協尋人搭計程車於安平路下車後不知去向,沒想到廿日清晨,就在運河發現屍體。 警四分局依身體特徵,通知家屬前往確認無誤,據了解,該名婦人疑因得知罹癌,才有輕生念頭。 (珍惜生命,請撥一九九五)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