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允撥5千萬改善警辦案設備

凶嫌罪大惡極 要重判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雙警遭殺害,在議會成為議員質詢重點。市長黃偉哲表示,凶嫌罪大惡極,雖尊重司法,相信人人皆曰可判重刑。黃偉哲並允諾提供五千萬元改善警察辦案設備,一併檢討路口、公園和校園監視設備。 各方質疑員警裝備訓練不足。黃偉哲直言,台南市警民比(警力跟人口比),在六都裡居第四,員警訓練有待加強,包括訓練場所和訓練人力;警察局長方仰寧坦言,近幾個月因疫情,近身博擊擒拿暫緩,但已逐步恢復。 黃偉哲會後指出,不必等到下年度,今年度就會盤點預算,提撥至少五千萬元經費,提升訓練裝備經費,另針對密錄器、監視器、警方警察執法器械部分,都會匡列經費。從今年度開始進行,另包括路口、公園和教育局校園經費,都一併檢討及充實。 台南市警察局預算從一0八年至今,從六十五億元提升至七十一億元;黃偉哲表示,明年度還會再增加更多經費。蔡育輝、蔡淑惠、李中岑則認為,警局預算近九成都花在人事費。 凶嫌犯案後,跑進土城高中校園清洗血跡,讓各方關切校園安危;蔡育輝說,科技是警方辦案重要依據,許多案件都是仰賴監視器破案,市府應該重視。黃偉哲說,公園、校園監視器雖非警方管轄,然適當設置,萬一有事,可以提供治安使用,市府會全面盤點檢視。 至於偵辦過程中,出現誤傳另兩名陳姓嫌犯,結果竟是烏龍。議員蔡育輝批評,「人臉辨識」程度太差,錯誤訊息有損警方形象,如果警車行車記錄器影像清晰,就不會發生這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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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誤殺拒檢車乘客 檢認合法用槍不起訴

中央社/新北二十三日電 新北市潘姓員警去年四月臨檢時遭拒檢車輛衝撞,開槍意外擊斃車上女乘客。死者的家屬提告業務過失致死罪及殺人罪,新北地檢署認為當時情況急迫,警方合法用槍,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方檢察署表示,林姓女子去年四月晚間開車載送另一名林姓女子從新莊前往林口找朋友,行經新莊區中港東路與中港三橋口時遇警方酒駕路檢。警方清查車號發現柯姓車主是詐欺通緝犯,要求駕駛下車受檢。 林女因無照駕駛且車內有毒品,她便加速衝撞前方停等紅燈的小貨車並迅速倒車,輾壓到潘姓員警左腳踝,潘姓員警見狀取出警槍並喝令停車,但仍遭林女開車衝撞。 潘姓員警被撞臥趴在車輛引擎蓋上遭拖行,隨即擊發第一槍打中儀表板,約一秒後再朝車輛左前輪、引擎部位射擊第二槍,意外擊中坐在副駕駛座乘客左胸。駕駛林女開車送傷者到林口長庚醫院急診室後改搭計程車逃離現場,傷者經急救傷重不治。 事發後,死者的家屬質疑警方執法過當,指警方直接朝擋風玻璃開槍,顯有殺人故意而提告;潘姓員警在偵查中表示,他站在車輛前方舉槍喝令停車後,車輛仍朝他衝撞,第二槍是想射擊輪胎或引擎,但因車輛在移動中,才會射到左前車窗,沒殺人故意。 檢方表示,第二槍是否符合急迫需要、不得逾越必要程度是關鍵。 檢方指出,潘姓員警取槍並喝令停車,林女仍加速衝撞,當時雙方距離很近,林女此舉已危害潘姓員警生命與身體安全;且當下還有其他員警與民眾在場,因此認定潘姓員警開槍是基於維護自身與其他人生命身體安全,符合急迫需要。 檢方表示,潘姓員警因遭衝撞後身體移位及槍枝射擊後座力影響等因素造成彈道偏移,為攔阻林女駕駛車輛危害公眾,朝車輛左前輪、引擎部位射擊,未踰越必要程度。 對於死者的家屬指控潘姓員警朝擋風玻璃開槍有殺人故意,檢方指出,潘姓員警與死者素不相識,僅因執行勤務時要攔停車輛調查;且死者坐在副駕位置,非開車衝撞的駕駛,與潘姓員警沒重大仇恨,沒有殺人理由。另依據彈道重建,難認定潘姓員警是刻意朝死者射擊,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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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核研所傳弊 約談3人

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一0四年辦理採購案,時任楊姓助理工程師涉與得標廠商勾結,讓廠商以低價產品交貨,詐取約新台幣十萬元,北檢今天發動搜索,約談楊等三人到案。 檢廉獲報,民國一0四年間,核研所因時任楊姓助理工程師提出實驗需求,辦理「熱水力耦合非破壞檢驗設備」採購案,其中一項產品為感測針頭。 楊姓助理工程師事後察覺不需要採購感測針頭,卻涉嫌私下與得標廠商謀議,由廠商以價格較低、外型類似的溫度感測針充當感測針頭交貨;楊姓助理工程師配合不實驗收,讓廠商得以賺取價差,楊再從中收取廠商交付約十萬元不法利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今天指揮廉政署執行搜索五處,預計約談時任楊姓、陳姓助理工程師及吳姓業者釐清案情,全案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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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騎機車自撞 身受重傷送醫不治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基隆22歲女機車騎士撞路旁休旅車,在基金三路撞上停放路旁的汽車,身受重傷送醫不治。檢警廿三日相驗死因為氣管破裂、氣血胸、急性呼吸衰竭。檢警初步認定簡女為自撞,非酒駕肇禍,相關刑責待調查。 22歲簡女21日晚7點左右,騎機車沿基金三路基隆往萬里方向行駛,在接近基隆安樂區、新北萬里區交界處,疑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撞上王男停放路旁的白色休旅車。車禍發生後,機車車頭毀損,簡女猛烈撞擊休旅車,傷重倒地。消防局接獲報案,派員前往救護,發現簡女喉嚨接近下巴處有傷口,送醫急救,醫師搶救到22日近午宣告不治。 據了解,車禍發生後,警方調查簡女是否酒後騎車,體內酒精濃度數值為為0,非酒駕肇禍。檢察官昨天上午偕法醫相驗,認定簡女死因為氣管破裂導致雙側氣血胸,急性呼吸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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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押匯案 前襄理退休金獲賠5萬

二審改判縮水近500萬 高院認同僅可依勞保條例處理 駁回上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纏訟二十九年的一銀押匯案,是我國司法是上審理最久的司法案,時任第一銀行中山北路分行襄理的柯芳澤獲判無罪確定,他不滿當年遭免職,近年提起多起求償案。其中他要求一銀給付退休金案,一審判一銀賠償五0四萬元,二審改判賠五萬多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獲賠五萬多元確定。 民國六十七年間,一銀被「台運」等公司詐騙鉅額押匯金八百八十萬美元,當時有十五人被起訴,柯芳澤(現年八十二歲)被控犯圖利罪並羈押。一銀指控柯男違反銷帳方式及擴權,未依規定簽注准駁,造成損害擴大,情節重大,予以免職。 刑事部分經二十九年纏訟,歷經十二次更審,九十六年八月間柯男獲判無罪確定。法院另認定他被不當羈押九百二十五天,以刑事補償法最高的一天五千元給予冤賠,共為四百六十二萬五千元。 柯男另向一銀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的民事訴訟,獲判賠償四百萬多元確定。 此外,柯芳澤也向一銀提起給付退休金訴訟,一審台北地院判決一銀應付五百零四萬餘元。二審高院認為柯男僅可依勞保條例要求一銀賠償未投保勞保老年給付的五萬四千九百元損害,其餘部分不准。最高法院認同二審見解,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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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色情養生館 兩警判刑

一刑期兩年 另一人還通風報信臨檢勤務 判3年半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前彰化縣和美警分局金姓、劉姓員警涉嫌入股色情養生館,且消極不查緝取締;劉又涉通風報信臨檢勤務,彰化地院審結,依貪汙治罪條例將金判處二年有期徒刑,劉處三年六月徒刑。兩名業者各處九月,得易科罰金,緩刑四年,應向公庫支付二十五萬四千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一0七年六月間,辜女、洪男開設一家色情養生館,容留女子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猥褻之行為,金、劉兩人各出資十二萬五千元入股,由辜女擔任現場負責人,洪男負責每月結算帳目。 金、劉兩人則利用擔任員警之身分及職權機會,從各自職務使該養生館違法情事不遭警方查悉,在其合作負責查緝妨害風化案件時,消極不查緝取締該養生館,劉另同時單獨於派出所排定臨檢勤務後,於臨檢勤務當日及早將消息以通訊軟體LINE通知辜女,讓辜有所準備。養生館之盈餘則由四人均分。 由於該養生館營收不如預期,之後,改由另兩人接手,金、劉兩人仍接續消極不查緝取締,但因該期間內,養生館並無實際盈餘,故並未交付金錢給兩員警。 判決書說,辜、洪將該色情養生館股份脫手後,改在別處開設另家養生館,仍是維持與兩員警四股之經營模式,延續之前養生館的合作型態,於一0七年十二月間起至為檢調搜索查獲之一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止,由辜擔任現場負責人,兩員警仍循之前模式消極不查緝取締,養生館盈餘由四人均分。嗣檢調接獲線報,對兩員警等人執行通訊監察、蒐證後,前往搜索查獲。案經彰化縣調站移送偵辦。兩員警犯罪後均坦承犯行並各分別繳交二十萬餘元之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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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騙困柬台人 已救回72名

刑事局統計偵破人口販運案25件 逮75嫌 31人羈押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柬埔寨求職打工詐騙事件頻傳,根據刑事局最新統計,迄今受困台人已救援協助返國有七十二人,偵破人口販運案共有二十五件,逮捕七十五人,三十一人裁定羈押。 刑事局透過新聞稿表示,前天成功自柬埔寨救出五名台人返國,此案是由伍麗華在民間資源協助下,透過駐外警察聯絡官於柬埔寨金邊協助被害五人辦理手續後搭飛機轉往泰國曼谷,隨後由駐泰國代表處移民秘書與泰國機場觀光警察局協助完成在泰行政程序,於八小時內順利搭機返台。 同時,由屏東縣警察局、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及刑事局國際刑警科於國內接機後,依正常程序完成人別確認及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工作,依鑑別情形通報各地社政機關、社政體系照護,並交由屏東縣警察局接續偵查究辦。 刑事局指出,針對海外受困國人救援方面,外交部、僑委會、內政部警政署和移民署已組成聯合專案小組,結合國內外公、私部門掌握資訊偕駐外館處全力開展,近日已有多件成功救援返國個案。 根據刑事局最新統計資料顯示,經政府及公私部門通力合作下,迄今受困國人已救援協助返國有七十二人;偵破人口販運案共有廿五件,逮捕七十五人,卅一人裁定羈押。 另外,航空警察局執行攔查勸阻勤務,自七月迄今也成功勸阻二十九人出境。 警政署呼籲,民眾透過網路求職或網友邀約前往高風險地區,應該更加小心謹慎,避免落入人口販運被害境遇,發生被害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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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長期遭家暴 外配殺夫自首

印尼籍妻趁台灣老公熟睡動手 伴屍4小時 檢聲請羈押獲准 中央社∕桃園二十二日電 桃園市平鎮區印尼籍外配疑不滿台灣籍丈夫長期家暴,趁丈夫熟睡時重擊頭部再持刀刺殺,伴屍四小時後自首,遭警方依殺人罪嫌移送桃檢後聲請羈押獲准,二十五日將解剖釐清死因。 根據警方調查,四十五歲印尼籍女子嫁給平鎮區五十二歲魯姓男子多年尚未歸化,疑因不堪先生長期家暴,二十日凌晨趁著魯男熟睡,先以物品重擊先生頭部,再持刀刺入喉嚨,導致魯男當場死亡。 女子犯案後伴屍四個多小時,直到清晨五時許才自行到桃園市警局平鎮分局平鎮派出所自首,員警到場查看發現魯男已明顯死亡,警方立即將女子逮捕,全案也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 桃園地方檢察署認為女子涉嫌重大,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訂於二十五日進行解剖以釐清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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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妹婿逃漏稅 女稅務員耍詐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國稅局楊姓女稅務員,為幫在台中市開業的中醫師妹婿逃漏稅,將妹婿戶籍偽填為自己負責的轄區,涉嫌協助逃漏稅五十四萬元及十五萬餘元罰款。她後來因擔心遭國稅局抽查,主動自首。台北地檢署二十二日依貪汙等罪嫌將她起訴。 民國一0三至一0九年間,楊女持妹婿一0二年至一0八年度的年度綜所稅申報列舉扣除單據,將他原本位台中市的戶籍地,偽填不實地址為自己轄區,使妹婿綜所稅申報改隸為她負責的文山稽徵所。 楊女替妹婿申報所得稅時,涉嫌虛增一般列舉扣除額項目,或將申報金額灌水,護航妹婿漏報六年期的所得稅,金額將近計五十四萬七千元,另包括罰款十五萬二千多元。 檢方調查後,認定楊女掩護胞妹及妹婿逃漏稅,圖利胞妹及妹婿獲得不法利益,依貪汙治罪條例的於主管事務直接圖利他人罪,及稅捐稽徵法幫助以詐術逃漏稅捐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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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炒作板橋浮洲合宜宅 賺2億餘 101人起訴

中央社∕新北二十二日電 不法炒房集團涉以「假債權、真買賣」炒作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三十五戶,不法獲利達新台幣二億餘元。新北地檢署日前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人頭、金主及仲介等一0一人。 新北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起訴書與新聞稿表示,監察院去年發布新聞稿指出,內政部限制十年內不得買賣,但板橋浮洲合宜宅在二0一八年大量交屋後,出現不少法拍案件,其中卅九戶疑涉「假債權、真買賣」弊案。 監察院通過糾正負責研擬合宜宅招商投資興建計畫的內政部、負責計畫審議及督導考核的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現改制為國家發展委員會),並函請檢察機關偵辦。 檢方調查,涉案仲介與金主等人合作,涉嫌尋找人頭抽得合宜宅,仲介再找其他買家,安排簽約並開立假本票,製造人頭欠債假象。 為避免合宜宅在法拍過程遭賣出,多數合宜宅進入法院拍賣程序後,炒房集團便安排被告喬裝租客入住,讓法院在拍賣公告登錄「不點交」,降低他人競標意願;後續更以債權人名義,向法院具狀提高拍賣底價,進而排除其他法拍競標者。 最後法拍流標,房屋落入買家手中,而內政部營建署原本具有以八十五%房價買回的優先承買權,但卻誤信法拍,未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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