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飲酒染疫釀群聚 基市警局遭糾正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基隆市汪姓、林姓兩名員警今年三月間,違規到「銀河小吃店」飲宴,因此感染新冠肺炎,還將病毒帶回警分局,造成二十五名同事確診,且兩人三月勤務多次異常。監察院調查後通過對基隆市警察局的糾正案,並要求警政署及基隆市政府檢討改善。 今年三月下旬,媒體大幅報導基隆市警局兩名員警違反紀律,深夜到小吃店與女子飲酒,感染新冠肺炎後,擴大傳染給同仁,導致四個分局多名員警相繼確診,影響警力調派等。監委陳景峻、郭文東因此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調查指出,汪、林二員警於三月二十一日晚間勤中不假外出,與疑似流動陪侍女子至小吃店深夜飲宴至次日凌晨三時許,違反警察風紀與勤務紀律,嚴重影響警譽。 監委表示,汪、林二人今年三月的勤務也有多次異常狀況,所屬分局均未能確實掌握,顯見機關內部管理鬆散,單位主管未能落實管控所屬勤務,督察單位也未發揮功能,基隆市警察局有督導不周的重大疏失。 調查報告指出,汪、林二人飲宴後於同年月二十五日確診,林員不知染疫而於確診前一天,出席基隆市警察局刑事人員表揚餐會,造成疫情傳播鏈。 截至同年四月十五日止,該局各單位合計確診二十五人,其中十二人與林員有關。第一分局偵查隊當時受確診人員與居家隔離人員影響而人力不足,還由該局刑警隊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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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糾紛意外破人口販運集團 6人聲押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翁旭輝指揮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偵辦發生於十五日凌晨四時許,在新竹市東區某路口,何男、張女、葛男因行車糾紛,衍生之持棍棒、空氣槍砸車後逃逸案件。檢察官十六日訊問涉案六人後,認其涉有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買賣質押人口、移送被略誘人出國、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台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何男等六人。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鄒茂瑜表示,經專案小組於同日搜索、拘提涉案者租屋處,意外發現現場有一名女子神色慌張且外觀有明顯傷勢,查證之後,始知該女子係遭私行拘禁,將於近日被送往泰國工作。 鄒茂瑜說,專案小組警覺案情並不單純,就何男、張女、葛男另涉買賣人口罪嫌深入偵辦,十六日查悉共犯毋男、張男、陳男,並指揮警方將三人拘提到案。 新竹地檢署表示,法務部、台灣高等檢察署針對近期國人因求職遭騙,進而被送往柬埔寨、緬甸、泰國、寮國、杜拜等地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性交易等人口販運行為,強調必定以積極的行動,從速從嚴偵辦此等不法惡劣分子,本署將秉此態度全面偵辦、打擊犯罪,同時也呼籲求職時對於高薪但不合常理的海外工作,務必求證以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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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邑行善團爆糾紛 前總幹事砍執行長 判3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嘉義市嘉邑行善團前總幹事王貴禾,懷疑遭到解聘是因行善團執行長邱楹棟策動,三年前氣得持刀砍殺邱男成傷,隨即自首。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將王男判刑二年,二審認為王男不承認有殺人意圖,加重改判三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刑度定讞。 判決指出,王貴禾(七十四歲)自民國一0二年至一0八年間擔任嘉邑行善善團總幹事,後因理念不合與時任理事長蔡萬華、執行長邱楹棟不合,逐漸疏遠。 行善團一0八年九月間召開臨時董監事會議,會中提臨時動議解聘王男的總幹事職務。王男懷疑是邱男在背後謀劃策動,心懷怨恨。 同年十月九日下午三時許,王男得知邱男獨自在行善團辦公室,先到後方廚房拿菜刀,再返回辦公室並關上鐵捲門。王男質問邱男,「為何要主導將我解聘?」邱男解釋是理事會的決定。 王男不相信其解釋,加上先前宿怨,憤而持刀砍殺邱男的頭部、身體。邱男舉起左臂抵擋,以致被砍得血流如注。王男見狀停手,打電話報警自首。邱男全身多處刀傷,送醫救治後撿回一命。 一審嘉義地院考量王男自首且未遂,依殺人未遂罪判刑二年。二審台南高分院指出,王男於審理期間改口不承認殺人未遂罪,只坦承傷害罪,也未向被害人表達歉意,認為犯後態度欠佳,依殺人未遂罪改判三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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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顱內出血亡 保母二審輕判3年半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覃姓保母三年前受託照顧六月大的男嬰時,疑照顧不周使男嬰左額受到撞擊,致顱內出血死亡。一審認定她情緒失控毆打男嬰,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刑九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沒證據指她有動手,改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三年六月。全案仍可上訴。 覃女於民國一0七年三月起,與男嬰父母約定平日中午十二時至晚間七時,受託照顧男嬰,但同年月六月二十五日下午,男嬰額頭因不明原因遭受強烈撞擊。 覃女後來發現有異,聯絡其父母,並由男嬰的祖父母帶往醫院急救,但男嬰仍因顱內出血、視網膜出血、大小腦挫傷等急救不治。 覃女否認犯行,表示不曾讓男嬰頭部受到碰撞,當天男嬰由其祖母交給她時,額頭沒有瘀傷,但下午二時許,她抱起男嬰時發現他全身癱軟,頭上有擦傷,還說傷勢可能是男嬰父母或祖父母造成的。 法院依鑑定報告等事證,認為男嬰當時僅六個月大,剛學習翻身,不可能自己造成嚴重的顱內出血,因此不採信覃女的說詞。 一審認為,男嬰祖父趕抵時,男嬰已無哭鬧、吐奶或打嗝,而是呈現睡覺狀態,覃女仍建議將男嬰送醫,可見覃女知悉男嬰是在自己照顧時頭部受創而意識喪失、癱軟,才會建議家屬送醫。 且依鑑定報告回推男嬰顱內出血的發生時間,與覃女照顧男嬰的時間重疊,認定是覃女因不滿男嬰哭鬧,動手傷害男嬰致死,且未與男嬰父母和解或賠償,難認有反省之意,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刑九年。 高院審理認為,根據調查結果,沒有證據證明覃女是故意傷害男嬰,只能認為是覃女照顧不周才導致男嬰死亡,因此撤銷原判決,改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三年六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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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誘騙出國工作 檢方拘提三嫌到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昨天表示,接獲警方通報有民眾遭不法集團以高薪利誘國人前往柬埔寨等國外工作,卻從事詐騙或不法工作,出國後或遭扣押護照、限制人身自由或需繳納贖金始能返國等情事,於十五日拘提張姓等三名犯嫌到案,同時搜索其等住處查扣相關證物,並即時攔阻遭誘騙的多名被害人出國。 本案由彰檢檢察官陳顗安指揮刑事局偵查第六大隊(第三隊)、桃園市警察局刑警大隊、桃園分局、臺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大雅分局、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北港分局及移民署彰化專勤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偵辦。 檢方指出,專案小組經跟監蒐證,隨即鎖定該不法集團成員,於十五日拘提三名犯嫌到案,同時搜索其等住處查扣相關證物,並即時攔阻遭誘騙的多名被害人出國。 檢方說,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該集團係先利用臉書偏門工作社團,刊登高薪招募前往柬埔寨合法工作的不實訊息,利誘被害人上當後,由集團成員接送遭誘騙的被害人至某一定點旅館住宿,等待辦理護照及簽證完畢,再載送被害人至桃園國際機場搭機出境,過程中均由集團成員陪同監控被害人。該不法集團自今年六月間至今,已誘騙二名被害人出國,另五名被害人則因檢警即時查獲犯嫌而尚未出境。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三人均涉犯意圖營利詐騙使人出國及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其中張姓及林姓二被告並有滅證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十六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陳姓被告則諭知交保二萬元,並限制住居。 檢方說,檢察官將持續擴大深入追查共犯,務將該等不法集團份子繩之以法,保障民眾生命身體之安全。檢方並呼籲民眾切勿輕信高薪出國工作之不實訊息,同時應謹慎求證,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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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乘客到站昏迷送醫不治 初判心臟病發作

記者鐘敏綺、陸瓊娟/高雄報導 七十一歲陳姓老翁十六日上午獨自從台北搭高鐵南下,列車抵達左營終點站,被清潔人員發現昏倒在座位上,後經消防人車緊急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七分,高雄市消防局一一九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接獲通報,指高鐵左營終點站有人在第三號月台需要急救,隨即派遣救護人車趕往,抵達後發現已有護理師協助老翁施行心肺復甦術,接手後證實老翁呈OHCA狀態,已無呼吸心跳,經初步處置後送往高雄榮民總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 據調查,住在北部的陳姓老翁搭高鐵南下列車,於上午九時三十分抵達左營終點站後,乘客陸續下車,上車清掃人員發現老翁昏倒在座位上,一動也不動,於是報請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處理。 警方隨後通知陳翁北部家屬,其家屬表示陳翁有心臟疾病,也不知道他獨自搭車到高雄,全案由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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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醫院講話太大聲 男子不滿出拳毆打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長庚醫院十五日發生一起暴力事件,一名蔡姓婦人在媳婦陪同下疑因講電話太大聲,遭一旁鄭姓男子不滿出拳毆打,造成蔡婦婆媳頭部、臉部紅腫受傷,蔡婦婆媳提告傷害,並由警方做完筆錄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十五日謝姓網友在臉書貼出一段影片希望網友協助肉搜,謝男指出,其妻蔡婦平白無故在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胸腔內科門診等候區被打,且對方就連七十七歲的老人家也不放過,該男子自稱有憂鬱症不怕警察,但警衛帶走動手男子後,連筆錄都還沒做就放人。 對此,高雄市警局仁武分局十六日上午指出,大華派出所十五日上午近十一時接獲報案後派員到場查處,但員警到場時雙方皆已離開現場,而動手的三十九歲鄭男則由警衛人員送至警衛室警戒及安撫情緒,蔡姓婦人自行前往急診室驗傷。 警方初步調查,鄭男疑因不滿蔡婦和媳婦在候診時對話內容且講電話太大聲,突然上前推擠。蔡婦見狀大喊「你這個人莫名其妙」,卻惹得鄭男情緒更加激動,數度揮拳毆打這對婆媳,一旁護理師見狀上前安撫勸架。蔡婦事後也前往警局對鄭男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受理後傳喚鄭男到案製作筆錄,全案依傷害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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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館長」陳之漢開3槍 槍手2審判15年半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前年遭槍手當街開槍,身中3槍到地。一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將槍手劉丞浩判刑16年,規劃槍擊案的寶和會幹部施俊吉判刑18年6月。台灣高等法院16日二審宣判,均酌減刑期,劉、施分別改判15年6月、16年。全案仍可上訴。 劉丞浩、施俊吉犯案後均被羈押至今,16日被提訊到庭聽判。兩人還押時,被媒體詢問是否上訴時均不表示意見。 檢警指出,寶和會從事恐嚇取財、酒店圍事、詐欺等犯罪活動,也接受他人重金委託買凶殺人,這項任務由施俊吉主導,另負責支付安家費及協助選任律師等。 檢方認定,陳之漢因經營健身事業並跨足其他商品買賣惹來殺機,寶和會接手後,交由施俊吉規劃,選定劉丞浩為槍手。劉男前年6月至8月間先到陳經營的健身房進行環境勘查,並故意摸陳之漢的胸部等,製造犯案動機。 民國109年8月27日,劉男從台北市內湖搭計程車,前往陳經營的健身房林口旗艦館外,埋伏將近3個小時。次日凌晨2時21分,劉男見館長步出健身房走上座車時,突然現身持制式手槍朝他身體連開3槍。 陳之漢雖舉起右手抵禦,但仍中彈倒地,強忍疼痛持手機開直播,引發社會關注。劉男則於犯案後直奔警局投案,聲稱不滿陳之漢指控他性騷擾,害他遭肉搜才犯案。 不過,檢警發現劉男犯案後應答鎮定,且找知名律師辯護等行為,懷疑是策劃好的犯罪,循線追查出寶和會主導犯案。 高院審理指出,劉、施2人對陳之漢犯殺人未遂罪部分,一審判決適當、予以維持,但2人於另案擄人勒贖其他被害人部分,有與被害人和解,並支付460萬元,經綜合審酌個案情節後,分別改判為15年6月、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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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臉書帳號遭盜用 移工刺傷同事判6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越南籍男子阮文進懷疑同事盜用其個人臉書帳號,不滿之餘,竟在公司宿舍餐廳,持水果刀上前猛刺對方肩、胸及背部七刀,被害人左背插一把水果刀奪門而出逃命,現場其他同事出手制止阮男並報警。台南地方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將阮男判刑六年,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今年三月間,阮文進購買新的iphone7手機,就請熟悉手機的阮姓友人幫他把舊手機裡的資料移轉到新手機裡,後來發現自己的帳戶不能用,猜想是阮男提供其資料給別人,才會造成帳戶被盜用,愈想愈生氣,加上當天也喝一點酒,在公司宿舍餐廳持水果刀對著阮姓友人胡砍亂刺。 警方當晚據報趕至,當場逮捕阮文進,被害人經送醫救治始倖免於難,警方在醫院扣得從被害人身上取下的水果刀。辯護人稱,此案因使用手機產生糾紛,阮文進並無前科,因一時氣憤而行兇,主觀上應無殺人之故意,僅有傷害之犯意,並考量犯後深感後悔,請求酌減其刑。 法官依被害人所傷部位肩、胸及背,而胸部內有肺臟、心臟等重要器官,且最後一刀將近二十公分刀刃幾乎全部插入被害人體內,足見攻擊手段激烈及下手刺擊用力甚猛,認定阮文進是殺人未遂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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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闖進校園持假槍發射BB彈判罰9萬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有毒品、詐欺前科的賴姓男子一時興起,於去年9月23日下午5時30分,趁著某國中放學時,闖進校園,手持空氣槍朝師生射擊2槍,造成師生恐慌,被制止後就將槍枝收起並道歉。賴某發射的子彈為一般的塑膠製BB彈,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循線找到賴男,起出犯案槍枝,並移送法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賴男觸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公眾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賴男射擊後,被老師出言制止,並被警衛趕離現場,學校老師便帶著員警在附近搜尋,在賴某家中查獲人槍。警方將賴男射擊的槍枝送往刑事局鑑定,確定該槍枝並無殺傷力,詢後依法將賴男函送法辦。檢察官偵訊後,認定賴男持槍闖進校園射擊的行為,以造成師生恐慌,對公眾安全形成危險,依法將他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賴男因一時興起,帶著空氣槍到國中內,見師生在操場花圃附近進行重量訓練,非但不迴避反而朝訓練花圃射擊兩槍,造成在場學生受到驚嚇。考量賴男未造成師生受傷,且被制止後就將槍枝收起並道歉,聽從警衛指示離開學校,事後也坦承犯行,故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公眾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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