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煮壺走火釀6死 小吃店老闆判2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華西街一棟老公寓前年發生火警,造成樓上六人逃生不及遭濃煙嗆死,警消查出竟是一樓小吃店的快煮壺電線走火導致。台北地院審理後,十七日依過失致死罪將林姓小吃店負責人判刑二年。 民國一0九年三月十四日清晨六時許,華西街二十六巷內一棟公寓冒出火光,不久一樓即全面燃燒,騎樓的機車、攤位遭燒燬,並波及轎車。 消防人員獲報趕抵,控制火勢後上樓搜尋,陸續自二、三、四樓抬出九名被濃煙嗆昏的男女送醫。火警共造成男女共六人,因吸入濃煙嗆傷窒息不治。 警消調查火場,發現起火處為一樓的熱炒小吃店,確切的起火點是小吃店內的快煮壺,疑因沒有拔插頭,導致電線起火引燃。 台北地檢署依脫困住戶與目擊者證詞,及警消的鑑定報告,認定是該小吃店最先竄出火勢,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小吃店林姓老闆起訴。北院審理後,十七日依法將林男判刑二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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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小畫家改客戶存款 行員詐獎金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某外商銀行房貸拓展部蔡姓男行員,為追求業績獎金,六年前起以繪圖軟體「小畫家」,涉嫌變造申貸客戶的存摺內頁影本,拉高銀行核貸金額,詐領業績獎金十八萬多元。台北地檢署偵結後,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將蔡男起訴。 檢方調查指出,蔡男於民國一0五年九月至一0八年十一月在銀行房貸招展部任職期間,負責房貸業務拓展、開發及執行等業務,為達到銀行設定的每季貸出金額的績效目標,以領取業績獎金,竟涉嫌變造申貸客戶的財力狀況。 檢方表示,蔡男取得申貸客戶提供的存摺內頁影本後,以小畫家軟體重新編輯,變造及拉高存摺明細上的存款餘額,再蓋上「與正本相符」的印章,提交給不知情的貸款審核人員,藉此灌水申貸客戶的財力及償貸能力,進而核准高於客戶財力放貸金額。 蔡男以此方式詐得近十八萬七千元的業績獎金。不過,銀行查帳發現有異,對蔡男提出告訴。蔡男已離職。 蔡男供稱,確實有竄改客戶存摺影本的餘額,但變造餘額時,有留意客戶的工作性質與經濟收入,不會幫客戶變造其無法承擔的金額。檢方調查認定,蔡男確實有偽造申貸客戶的存摺內頁影本,並以此詐得業績獎金,全案依詐欺、偽造文書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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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販被逮快篩陽 警全套防護偵訊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林姓犯嫌因涉販毒遭法院判刑,卻在入監前落跑而遭通緝,逃亡期間仍持續販毒,台北市松山分局員警日前循線逮捕歸案,未料員警對其進行快篩竟呈陽性確診反應,警方只得穿上全套防護裝備並在戶外偵詢室進行偵訊,再將他依違反毒品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四十九歲林姓犯嫌因販賣毒品遭判刑七年四個月,卻在入監前落跑而遭檢方發布通緝,台北市松山分局在溯源追查一起毒品案時,發現林嫌行蹤,經跟監蒐證完備後,日前至其基隆住處外埋伏逮人,並查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海洛因攪拌機一台及新台幣三萬六千六百元等贓證物。 員警在將他逮捕後,即遵循防疫標準作業程序立即對林嫌進行快篩檢測,結果竟呈陽性確診反應,警立即啟動防疫機制,偵辦過程中把林嫌全程留置於戶外偵詢室,由偵辦員警穿著全套防護裝備進行戒護,並於戶外偵詢室進行偵詢後,將他依違反毒品罪嫌移送法辦。事後偵辦員警進行檢測,所幸,結果呈陰性所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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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天地〉父親過世 子女擅自提領其存款有刑責

學甲區謝先生問:我父親生前與我們三兄弟同住,我們都會將郵局或銀行帳戶存摺、印章共同放在家中保險箱內,以防宵小。父親不幸於前陣子過世,僅遺留下存放在郵局帳戶內的三百萬現金,我大哥竟因生意上週轉不靈,在我們三兄弟都還沒有討論如何分割遺產前,擅自拿著父親的印章到郵局提款,領取他自己認為可以分到的一百萬元,我大哥的行為有刑事責任嗎? 答: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此為民法第六條所昭示。依民法繼承編規定,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所謂「公同共有」是指二人以上因共同目的而結合所成立之法律關係,如經營一定事業之合夥關係、夫妻約定共同財產制之財產關係、多數人共同繼承之遺產都是民法明文規定的公同共有關係;所以依民法第八二八條第三項規定,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所以死者的遺產處分應由全體繼承人共同行使,不得任由單一繼承人再以死者名義提領處分存款。 一般銀行、郵局於存款戶過世後,繼承人如欲提領被繼承人之存款時,應提出死亡證明書、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被繼承人死亡日期以後核發可確認為全體合法繼承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由全體繼承人親自持身分證、印章臨櫃辦理;若有部分繼承人無法臨櫃親自辦理,而委任一人代表領款,除上述文件外,應另提出戶政事務所核發之三個月內之印鑑證明及加蓋印鑑證明之委託書,始得領款(依承辦金融機構規定辦理)。繼承人於提領被繼承人之存款時,自應循上開途徑為之,自不得由其中部分繼承人,擅自提領處分被繼承人之遺產。 本案例中,謝家大哥明知謝父已死亡,謝父郵局帳戶內之存款已成遺產,本來應該依循上開繼承相關程序,卻未經全體繼承人之同意或授權,擅自冒用謝父名義填寫郵政存簿儲金提款單,已構成刑法「偽造私文書罪」;之後謝大哥再出示偽造之提款單,給不知情之郵局承辦人員,會構成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不知情之郵局承辦人員誤認前來領款之人是取得本人授權代為領款而交付金錢,也已構成刑法「詐欺取財罪」,依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謝大哥一個行為同時觸犯行使偽造私文書及詐欺取財等罪,法院會以刑度較重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論處。 (作者∕黃厚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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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昏女實習醫 男醫廢證確定

最高行認衛福部未違比例原則 駁回上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中縣李姓醫師七年多前派往彰化某醫院受訓時,因覬覦實習女醫師,竟把安眠藥摻入咖啡後請她喝,造成她昏睡四個多小時,除被判刑五年半定讞,衛福部也廢止其醫師證書。李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李男確定無法擔任醫師。 李姓醫師於民國一0四年十一月被派往彰化某醫院受訓時,遭被害女醫生指控,案發當天上午九時她到院後,負責指導她的李男嫌護理站太吵,邀她進醫師值班室指導,喝下李男請她的咖啡後漸漸失去意識,醒來時已躺在病床上。 她懷疑遭下藥導致昏睡,期間四小時恐遭侵犯,憤而提出申訴。李男坦承買咖啡,但否認下藥,辯稱是女子身體不舒服,才好意讓她到值班室休息,曾進值班室兩、三次。 法院指出,女子尿液驗出有強姦藥丸之稱的FM2成分,她在值班室待四個半小時期間,李男多次進出,在房內總時數逾二小時四十分,最久一次達一個半小時,李男的辯詞與實情不符,但女子沒有遭性侵跡證。 法院均認定李男以欺瞞方式在咖啡施用三級毒品FM2,讓被害女醫陷於錯誤而喝下以致昏睡,事證明確,審酌李男一再否認,未與被害人和解,判刑五年半定讞。 衛福部調查後,一0九年十月間依醫師法規定,廢止李男的醫師證書。李男不服,認為衛福部的做法剝奪其擔任醫師資格,違反比例原則,有違憲之虞,提起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李男涉犯毒品罪行,經法院刑事判決確定,犯行情節非輕,衛福部依醫師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廢止醫師證書,並未違反比例原則,判李男敗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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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假訊息案 已起訴214人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針對網路出現的假訊息,法務部長蔡清祥十六日在立法院指出,疫情發生兩年多來,偵辦與疫情有關的不法案件,合計共起訴一百八十三件、二百一十四人,緩起訴四百八十四件、五百七十六人。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就「COVID-19快篩試劑之市場價格與政府採購亂象」進行專題報告,並邀請法務部、衛福部、公平會等官員列席。 蔡清祥指出,自一0九年二月至今年五月十三日為止,各地檢署偵辦的具體成效包括,偵辦違法囤積防疫物資或哄抬價格案件,起訴二十七件、三十四人,緩起訴五十九件、六十七人。 偵辦不遵行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他人之虞案件,共起訴五件、五人。偵辦散播疫情假訊息案件,共起訴九十三件、一百零三人,緩起訴三百九十七件、四百七十五人。 偵辦偽冒混充醫用口罩案件共五十九案,搜索一百二十四個處所,聲請法院核准羈押十三人,查扣現金一千九百七十萬多元、偽冒口罩二千五百九十八萬八千六百三十片、口罩機六十一台,起訴五十八件七十二人、緩起訴二十八件三十四人。 此外,針對偽冒快篩試劑的情形,調查單位已積極查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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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醫學院前教授性騷 抗罰敗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國防醫學院研究所羅姓前所長被控對兩名女學生掀衣摸腰等性騷擾,被台北市政府裁罰三萬元,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裁罰有理由,判決羅男敗訴。本案仍可上訴。 國防醫學院一名女研究生於民國一0九年四月間向校方指控,其羅姓指導教授趁她到辦公室討論報告時,伸手摟肩、頭靠頭,並握她的手問「手怎麼那麼冰」,還問她有無男友,「到幾壘了」、「有全壘打嗎」等。 有一次羅要求她撥開頭髮,眼睛直視她的胸部,打量她的身材,稱「沒有變胖,身材很好」等。她認為,羅的言行舉止不當,決定向校方提出性騷擾的申訴。 另一女學生也申訴指出,羅掀起她白色運動上衣,伸手撫摸她的腰,還趁她獨自做實驗時擁抱她,也會在討論時用手摸她的背、腰、大腿,或摟肩、磨蹭頭部等。 校方性評會討論後認定成立性騷擾,台北市政府對羅開罰三萬元。羅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他主張,辦公室大門敞開,若有不當行為,女學生可以輕易呼救,也可能被員工撞見,兩名女學生討論報告時都有錄音習慣,卻未提出錄音證理。 羅也說,與女學生擊掌打招呼,基於關心才說「手怎麼那麼冰」,另擔心學生誤穿不當字眼的衣服,才會短暫直視女學生衣服,沒有直盯胸部。至於擁抱是基於國外禮義常見的鼓勵,沒有調戲、性暗示。 法院審理時依證人與被害人說法,認定羅確實有性騷擾女學生,且證人均在其指導下順利畢業,沒有故意聯合誣陷的理由,認為市府裁罰三萬元的處分沒有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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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監有違失 矯正署被糾正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精品達人「阿邦師」李正邦,因詐欺案判刑定讞須入監,但他提出癌前病變的醫院診斷書後,獄方衛生科簽辦獲准拒絕收監,期間執行檢察官未查明停止執行的原因是否消滅,致李男竟在網路直播販賣商品牟利,監察院已通過對矯正署、雄二監獄、橋頭地檢署的糾正案。 本案由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負責調查。糾正案文指出,高雄二監於民國一0九年九月執行李男收監時,僅憑李男提出「左頰上皮增生異常(癌前病變)」的診斷證明書,次月由衛生科護理師簽辦「現罹患疾病,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的拒絕收監評估單,僅建議「及早開刀,預防惡化成口腔癌」。 監委認為,雄二監並非由該科專科醫師評估,也未依監獄行刑法規定進一步檢查,也未提出因執行有喪生之虞的事證,即直接拒絕收監,導致李男在拒絕收監出獄後,仍透過網路直播販賣商品牟利等,且經媒體批露,有損矯正機關形象,有所違失。 監委表示,橋頭地檢署未依法將拒絕收監李男送交適當處所,且自他被拒絕收監後至送監執行止約一年期間,執行檢察官未面訪李男,且未注意其健康情形,僅函請警方派員查訪,請家屬每月及開刀術後自動提供診斷證明書。 監委指出,李男自一0九年九月經醫師開立診斷書後,手術日期因疫情自一一0年四月至十月一再展延,顯無急迫性,執行檢察官卻未查明停止執行原因是否消滅,致李男仍可直播販賣商品,直到媒體報導後隔日才通知李男到案,裁定入監執行,有損檢察機關聲譽,也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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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外砍人 北聯幫16人被捕

主嫌宜蘭落網 警查扣疑用以藏匿、逃亡費用400萬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大門外先前發生追討債務打架及砍人案,台北市警方經追查,幕後為北聯幫黃姓犯嫌主導,於是展開查緝,日前終將黃嫌及共犯等十六人先後逮捕到案,並查扣疑作為藏匿、逃亡費用的四百萬元,警訊後依組織犯罪、殺人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從警界退休的許姓男子與吳姓前女友有八百萬元的金錢糾紛,三日許男因吸金案至台北地方法院出庭,吳女率人在外等候,待許男出來即上前追討債務,雙方因此爆發肢體衝突,最後雙方都被警帶回依聚眾鬥毆移送北檢偵辦。 北聯幫三十一歲黃姓主嫌得知其派人保護許男未能奏效,覺得臉面掛不住,遂帶領小弟等一行共十六人,至台北地檢署門外埋伏,待吳女和同行友人交保出來後,立即率人上前圍毆,其間還有人持刀砍傷吳女的一名林姓友人,眾人逞凶後即開車逃逸。 警方獲報展開追緝,先是在翌日逮捕到兩名參與者,隨後,查知其餘犯嫌平時以台北市市民大道上一家當舖當據點,警方經蒐證完成對該處展開攻堅,再逮捕十三名共犯,並查扣疑作為藏匿、逃亡費用的四百萬元,但黃姓主嫌未在其中,經十餘日追查,終在十五日前往宜蘭將黃嫌逮捕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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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產翁欠安置費 子女免繳確定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八十歲林姓老翁一0九年喝清潔劑遭縣府安置在長照中心,費用九萬四千元,因林翁已無收入,縣府轉向林翁三子女請求,但林翁子女以父親有財產拒絕繳納,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一、二審都認定林翁有百萬房地產可維持生活,子女無撫養義務,判林翁子女免繳確定。 判決書指出,林姓老翁在一0九年間因故在家中飲用清潔劑,經鄰居發現後,協助就醫,住院治療後仍意識混亂,無法表達大小便需求,需專人照顧,縣府依老人福利法,協助安置在一家私立長照中心,從同年八月一直住到十二月,安置與醫療費達九萬四千元。 由於林翁已無謀生能力,縣府要求林的三名子女繳納費用,但林的子女認為父親與其兄弟繼承祖母的六筆不動產,持分比例有一百六十九萬,加上戶頭帳戶有一萬三千餘元,有財產足以維持生活,而依法規定,如果直系親屬仍能以財產維持生活者,無受撫養權利,拒絕繳納,經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 彰化縣政府抗辯,林翁每月安置費用超過二萬五千元,而且林翁無謀生能力,名下的財產也是共有,無法立即變現使用,財產不足以維持生活,應由具撫養義務的子女負擔費用。 一審認為,民法規定,直系親屬有撫養義務,但直系血親尊親屬受扶養之權利,仍應受「不能維持生活」的限制,而根據調查,林翁雖然無謀生能力,但有繼承母親名下的不動產六筆,與兄弟共同持,持分價值為一百六十九萬元,加上名下其他帳戶的現金,有超過一百七十萬餘元,顯是有相當財產之人。 如果以縣府主張每月安置費用二萬五千元計算,林翁財產仍可支付安置費用五年八月,所以林翁的現有財產仍可維持生活,無受撫養權利,雖然林翁子女是其直系親屬,但對林翁的撫養義務尚未發生,所以縣府不得對林翁子女請求費用。 全案上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後,仍維持一審認定,認為林翁有財產,足夠維持生活,子女無撫養義務,判林翁子女免繳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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