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四日,屏東武潭瀑布溺水案,一名男大生溺斃。(中央社) 時值酷熱期間,而且學生已開始放暑假,包括青少年在內,許多人都想泡在水裡清涼一下!但是,按照統計顯示,每年七月是各級消防單位執行水上救援任務的高峰期;而且暑假期間消防機關執行水域救援青少年的比例,幾占全年的四成五。為避免憾事發生,包括政府相關部門、學校、家長,以及想要戲水者都應提高警覺,讓戲水成為既安心、又消暑的活動。
近日,全台各地發生幾起溺水意外。六月下旬,新北市在兩天之內三起溺水意外,一名青少年溺斃;端午節前後,小琉球杉福港發生數起溺水事故,總共三人溺斃;七月六日四名高中生到新竹縣橫山鄉內灣大橋玩水,兩人溺斃;七月七日,一名男子在深澳鐵道自行車月台對面海域浮潛,不幸溺斃;七月十四日,屏東武潭瀑布溺水案,一名男大生溺斃。溺水事故年年有,看了都令人怵目驚心!
內政部消防署於六月九日公布的資料顯示,去年全台水域事故人數為九百四十八人,其中三百六十一人獲救,五百五十八人死亡,二十九人失蹤。令人憂心的是,民國一0四年全台水域事故人數為五百九十四人(死亡三百六十八人,失蹤十三人),之後年年增加,一0五年至一0七年死亡人數依序為四百六十四人、四百九十八人、五百零七人,失蹤人數依序為二十六人、三十二人、二十一人。顯見,許多人對於溺水事故的警覺心依舊不足。
若依各級消防單位執行水域救援的月份分析,從一0三年到一0七年,六月共執行四百二十九件,七月五百五十件、八月三百九十三件、九月三百八十八件,暑假期間占全年執行數的百分之四十五點一六;若以性別分析,一0六年暑期溺水者中,男性二十一人,女性一人。從這些數據來看,暑假期間的確是溺水的高危險期,而且男性溺斃者應遠多於女性。
有些人仗著會游泳,就輕忽了下水的風險,以致釀成悲劇。以香港的經驗來看,二0一二至一六年共發生一百九十三件「意外淹死」案,在泳灘(海水浴場)溺斃的死者當中,有九成會游泳。衛福部分析溺斃的主要原因,也包括「游泳過量、逞強好勝、體力不支」。這些分析顯示,在無情之水面前,最好避免「藝高人膽大」。
再從發生溺水事故的地點觀察,僅百分之一是發生在游泳池,發生在溪河的比例高達百分之四十一,高居首位,其次為海邊的百分之二十一,圳溝也達百分之十一居第三。全台灣有若干溪河是溺水案件的高危險區,包括新北的烏來山區、沙崙海邊、大豹溪,桃竹苗的竹圍漁港、桃園大圳、內灣、龍鳳漁港,南台灣的嘉南大圳、蚵子寮漁港、旗津、墾丁水域等等。儘管這些水域是高危險區,但是下水就會有風險,在任何地方下水都須避免風險發生。
在溪河等水域,由於水域周遭可能有濕滑或間距過大的石頭,跌入水裡風險較高;有些水域可能水較冰冷、水溫差距大、漩渦暗流多、河床落差大,無形之中讓戲水者進入險境。再者,戲水、游泳也必須穿著合適的服裝,例如穿著牛仔褲或長裙下水,就會因牛仔褲或長裙吸水後影響人的行動靈活度。溺斃者當中,雖然不少是會游泳的人,但不會游泳的人逞強下水,甚至還有些人酒後戲水,同樣都有喪失性命的危險。
台灣四周都是水域,而且到處都有河川、埤塘、圳溝,在沒有風險意識的人的眼中,處處都是可戲水之地。但是,戲水、游泳最好還是到有救生員的合格游泳池或水域,以免悲劇不斷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