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經宏 插圖/國泰
1
比利請我吃飯。他是我打工時相熟的學弟,一個星期假日,我們被清潔公司分派打掃南京東路某大樓。大樓很舊了,外牆磚隙像老菸槍的齒縫,窗玻璃長出細毛,幾個工讀生尾隨工頭,穿上雨鞋走往地下一樓,跟著洗地機把滿室的泥水趕到牆邊的槽縫。靠停車場的幾根柱面像蛋捲皮,手指一敲,貼著鋼筋的水泥一片一片落下。
「不要再剝了,」工頭說:「下午我們都要在這裡。」時,柱縫裡奔出一隻老鼠。
那次領完錢我就不去了。工頭後來介紹比利一個居家的打掃工作,就在學校附近,時薪多了一半。「不用羨慕我,」比利說:「如果當初你堅持,這頓飯是你請我。
我們吃完像水泥糊一樣的焗飯,前往汀州路的公寓大廈。比利說,這是他的三個工作裡最輕鬆的了。一週來一次,屋主的衛生習慣不差,三兩下收拾完,夠他睡個足足的午覺。
「管理員可以作證,」比利說:「我花了一整個下午打掃公寓門內是一扇原木落地屏風,繞過這一進,才是客廳。客廳外的陽台近側是新店溪,溪外幾叢矮山和壅擠錯落的高樓 「那又是另一進,」比利說:「你眼睛看到的這一進一進,是一門學問。屋主教我的。」
屋主歡迎比利不時過來走走。「房子還是要有人住,順便借借人氣。」比利問:「他會不會是喜歡我?」懷疑不置,「我女友也這樣覺得。」
我在報紙上見過屋主的臉,是個小有名氣的藝術家。「你就別再說了。讓他知道,他一定以為你對他有意思。這種人全台北少說有一萬個。」
藝術家的書櫃很香,地板柔軟光潤,牆上有幅幾近全黑的水墨大山,裝框玻璃上映出兩條模糊的身影。
那個年紀的我們,對於想成為怎樣的大人:律師、醫師、老師、法師,頗不吝於跟身邊的朋友吐露,沒人在裝「酷」的,跟時下競相昭告「不要成為那樣的大人」的風氣殊異。相同的是,說著「要或不要成為大人」的,通通早就是大人。
我第一次起了「想成為那樣的大人」的念頭,就在那個客廳:有個興趣投合的工作,且有間離學校不遠的居所,十來分鐘奔到教室,有各種時髦的課程供你選擇。樓前有市井,樓外溪山水景,附近戲院、餐廳、書局,還有間念佛習禪的精舍。
比利帶我來喝冰酒。上回他偷偷開了一瓶,第一口!比利說,原來「飲品」的「品」,是這個意思啊。藝術家唸他,這得三天三夜冰透的酒,既然開了,自己找時間喝完。
「現在來喝正好。」從冰箱取出棍子般的酒瓶,找來兩盞玻璃杯,「來吧。」
蜜色汁液滑入杯中。
天,我的舌頭!他活了!
窗外兩朵慵懶的白雲。大門開了,我們的脊椎瞬間離開靠墊。
「辦趴踢啊,」藝術家回來了。他的工作室在新店溪那邊,也許心血來潮或漫無目的,正好過來。
比利告訴過我,有時藝術家去工作室只是為了完成離開台北這個動作。他打開冰箱取出一瓶可樂。
「你的酒,」不知說甚麼,「好多啊。」一同望向櫥櫃。
「開玩笑,就那幾種。」藝術家瞟了一眼我的杯子。「要是在我們紐約,就這幾款,辦趴踢?笑死人。」
然後說了很多「人家我們紐約」的事。派對晚宴,大都會美術館,布魯克林大橋,曼哈頓的燈火。人生啊就該趁著年輕來到世界的中心,有了那個中心,日後跟別人看到的不是一樣的風景。藝術家說。
話是說得沒錯 但一直說,就很煩。應聲不是不應聲也不是。之後有段時間,比利和我談到他,一律稱呼「人家我們紐約」(為求行文方便,以下簡稱「紐約」)。
紐約弄的創作有點新,混合媒材概念裝置,那種東西沒看到實體,常常有聽沒有懂;看了實體,可能也是不懂。
紐約或許看出了我的疑惑,「算了,幹嘛說這些。」望著窗外,「費茲傑羅。至少聽過吧,寫《大亨小傳》那個。」
比利說:「美國的電腦大亨。」
紐約反應不過來,「那個年代有電腦?」走去廚房。
「那個叫比爾蓋茲。」我小聲告訴比利。
「好無趣啊這個下午。」紐約走過來 「怎麼?我的窗景那麼好看?」
我說這河的下游,有些藝術家跟他一樣,工作在那邊,住家在這邊,每天穿梭在河的兩岸。
也許藝術家最大的忌諱之一:竟然有人跟他一樣。紐約一臉索然。
我覺得該走了。冰酒也不冰了。
「你們兩個,」露出不怎麼清爽的微笑:「想甚麼我知道。你們在猜我是不是喜歡你們。像你們這樣的全台北最少有一萬個。」
這種感覺想必常常在他心中來過,對於不同的人。我覺得很糗。
紐約問比利這附近有甚麼地方玩耍。比利回他:大世紀。看戲,唱歌,買書都可以。紐約想找人唱歌,比利答應了。
2
「他怎麼知道我們說的?」
走往大世紀的路上,比利問:「剛剛他說全台北有一萬個時。他裝了竊聽?」
你問我問誰。
比利想了一下,「紐約說過:『至誠之道,可以通神。』也許剛剛他有通了。」大世紀在台電大樓斜對面。頂樓是電影院,下來幾層是一間賣佛教文物的書店,再往下有兩層KTV。
三人先後來到KTV門口。平常和朋友結夥上KTV,就像眾人吃合菜,你點這菜他點那湯,你兩首他兩首,輪番表演觀看或被觀看,不推不搶,有人入神有人出恭,求個一團和氣。這個紐約老兄,一坐下來點了滿滿一頁 我那不好的預感蠢蠢欲動。
比利和我互看一眼。意思約莫是:原來,你們紐約是這樣唱KTV。
有智慧手機就好了。傳個賴打個PASS。沒有手機的年代,眼神很重要。
紐約唱起貓王,約翰丹佛,瑪丹娜,摩登語錄。有沒有人也是這種感覺:KTV這地方,唱國台日粵語就很搭,唱英文歌?只能說英文歌的「波型」情狀,在黏貼兩三坪壁紙地毯的冷氣沙發廂內,是一種別樣的滋味。
紐約的第三首是惠妮休斯頓I will always love you,這歌唱得很行,把全場壓得眾雀無聲;唱得不行,先估量彼此的交情再說。趁紐約灌足真氣分不了心,我開門走往沙拉吧。
比利跟在後面。
「你這甚麼意思,」我說:「你也來了。」
我們站在沙拉吧邊吃了起來,房門那邊傳來珍妮佛若許「愛的力量」。
「你聽,這個旋律,這個氣勢。」比利震顫他的雙肩:「這伴奏這旋律,你就讓靈肉分離地貼著音樂聽。」夾了幾片血色不足的西瓜。
「去關門。」
我們留下紐約在他自己的歌聲裡,走出KTV,來到樓上的佛教文物店。
「你朋友怎麼了?滿頭大汗。」老闆一臉驚詫。
「身子虛。」比利自己說了。
「去靜坐一下,」老闆娘指著店內三寶佛桌下的蒲團,「我放水晶音樂給你。你很快就清涼。」
「怎麼辦?離開大世紀的路上,比利問。「出來我瞄了歌單,他又點了兩頁。也許他現在唱順了,你去聽別人的演唱會,也不是每首都能聽啊。」
「去啦。」我推了一下比利,「總得有人陪嗨。」
他真的回頭,聽完一整個紐約的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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