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攬公會舉行危險品研討會,由公會理事長翁堯賢(右上)及教育組召集人林毓桂(左下)、副召集人范建武(右下)主持,並邀請到前陽明海運副協理也是海大教師鄭怡船長(左上)主講。(海攬公會提供)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台北市海運承攬運送公會9月19日舉辦由危險品爆炸失火事故,探討運送的環境風險- 承攬人須知研討會,由公會理事長翁堯賢及教育組召集人林毓桂、副召集人范建武主持,並邀請到前陽明海運副協理也是海大教師鄭怡船長主講,此一議題業界相當重視及關切,吸引近三百人與會。
公會理事長翁堯賢致詞時表示,很高興有這機會特別邀請到鄭怡船長主講,鄭怡船長也是FIATA講師,並具有實務經驗,來協助業者了解危險品裝貨危險,並將風險降到最低。公會教育組召集人林毓桂提到,近年來發生一些貨櫃船安全事故案件,因此希透過這次研討會舉行,了解什麼貨物是危險品,確保貨物運送安全,及危險品運送注意事項。
鄭怡船長表示,危險品在船舶運送過程風險控管,正確申報危險品是託運人責任,因此要求託運人提供「危險品申報書」與「包裝證明(Packing Certificate)」,兩者可能合為一張。(須確認文件內容與簽名部分都已完成)。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物質安全資料表,現常簡稱為MSD or SDS)。 DG Manifest, 額外特別證書的要求:
依IMDG Code對該項危險品,要求提供「Weathering certificate」證書。例如:UN 1376 廢棄氧化鐵等物質,除非包裝在鐵桶內,應有曾暴露在大氣經歷8個星期以上,由正規驗證機構所開的證明 (要求列在第17欄)。
鄭怡船長也在會中談到,對託運人所提供申報資料,其他宜注意事項: 仔細檢查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 或 SDS),對該項物質所俱有的各種危險性(所有),託運人是否已採取在運送過程應有防範措施,或標示,及EmS應急資料。申報文件基本要求五項資料,是否完整 (若該項危險品第在第6欄 SP出現274字樣,該物質技術名稱需以括號附填寫於PSN後)、包裝的方式、件數與貨品總重申告。其他:申報時應有的補充說明資料。例如:燃性液體必須提供閃火點資料;海洋污染物的危險品,必須加註「Marine pollutant」;廢棄的危險品,必須加註「Waste」與Em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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