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清潔隊收垃圾 驚見6發霰彈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安南區清潔隊二十日在台江大道路邊載回一堆大型廢棄家具及垃圾,回到清潔隊整理時赫見一只紙箱內有六發霰彈,清潔隊員錯愕報警,警方初步採證為老舊子彈,將送往刑事局鑑定是否還存有火藥。安南清潔隊一早接到佃東里長程全祿的電話,反應台江大道路邊有一截大型廢棄家具及垃圾,陳放有一段時間,影響市容觀瞻,清潔隊員將垃圾載回隊部著手整理,竟在一只紙箱內發現六顆老舊子彈,起初以為是玩具,細看懷疑是子彈,先通報環保局上級單位,再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採證,初步懷疑老舊的霰彈,因不敢擅自拆開子彈,無法驗出真偽,將送往刑事局鑑定是否還存有火藥。另外,警方將調閱台江大道附近路段監視器畫面,追查是誰丟棄廢棄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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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車行經無號誌路口 應減速或暫停

南區李先生問:我在家附近一個沒有號誌的交岔路口,和另一輛由右前方橫向車道駛來的機車相撞,我行駛的車道比較寬,是幹線道;對方行駛的車道比較狹窄,是支線道,支線道車應禮讓幹線道車不是嗎?如果互相提告我是不是沒有肇事責任?答:李先生所稱的路口是否屬於幹、支線道的交岔路口,筆者無法判斷,因為幹、支線道不是以道路的寬度來劃分的,而是以路口處是否有:(一)八角型「停」的標誌;(二)三角型「讓」的標誌;(三)白色倒三角型;(四)「停」字;(五)閃光紅(黃)燈來判斷,有以上標誌或號誌的路口屬支線道,其橫向交岔道路則屬幹線道,如果不符合以上幾點,均不屬幹、支線道路的範圍。依照交通安全規則的規定,車輛行經無號誌且無人員指揮的交岔路口處時,如果該路口屬幹、支線道路,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但在沒有劃分幹、支線道的路口處時,應視以下情況決定何人先行,行駛於少線道之車輛,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但當車道數相同的時候,轉彎車應該暫停禮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的時候,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在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絕大部分的車禍肇事案件,都發生在無號誌或僅有閃光號誌的交岔路口處,尤其是無號誌的交岔路口,除非是駕駛人經常行經的路口,否則駕駛人有可能一時之間無法判斷何方車道的駕駛人應該禮讓,此時筆者建議,駕駛人可以採取防衛性的駕駛模式,即先採取禮讓措施,先暫停或減速,將可有效提升駕駛的安全性。(作者∕蔡直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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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人重犯躲大陸19年 回台落網判8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陳姓男子九十三年犯下擄人勒贖案,綁走經營機車行的陳姓鄰居丟在廢棄空屋,自己搭機逃往香港並致電對方家人稱「準備五百萬元才能平安回家」,未料陳姓鄰居早自行掙脫才未付款,陳在大陸一躲十九年,還娶妻以廚師為業月入民幣一萬元,去年回台落網被羈押,台中地院依擄人勒贖罪判他八年六月。檢警調查,陳男缺錢花用,覬覦經營機車行陳姓鄰居的財富,竟找來身分不詳綽號「大頭」男子,於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到駕駛一輛轎車到車行,向鄰居佯稱有機車停在台中市都會公園需前往修理,並請對方上車一同到場,鄰居不疑有他答應。未料陳男將鄰居載到西屯路三段底甘露寺旁的空地後,就要對方下車還說「難為你了,現在手頭比較緊,想向你拿一些錢」,並由現場待命的大頭拿童軍繩綁住鄰居手,再用膠帶封住他眼睛、嘴巴,最後強擄到沙鹿區紅竹巷一處廢棄屋內並離去,後來鄰居自行脫困回家。當晚陳男就搭機逃往香港,但他不知鄰居已經自行掙脫,隔天再致電到鄰居家中向其哥哥說「你弟弟現在在我們手中,要準備五百萬元才能讓他平安回家」,並提供一個大陸北京交通銀行帳戶,後雙方談判贖金降到一百萬元。但因鄰居早就已經自行回家,家屬這才沒有交付百萬元贖金,警方九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獲報追查、通緝至今。時隔十九年,陳男因故跑回台隨即被攔下,台中地院以他通緝長達十九年,裁定收押。法官審理時,陳均坦承不諱,認為陳當年擄人勒贖嚴重危害社會治安,釀被害人身心受創,考量他犯後坦承,另陳男逃逸滯留大陸期間擔任廚師,月入約人民幣七千元至一萬元,已婚無子女等,依共同犯擄人勒贖罪判他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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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光案涉貪 陳重文求處重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利用議員職權施壓台北市社會局,讓台智光公司承攬公托中心監視器雲端系統建置,並進一步讓台智光將相關設備採購交由他與友人康立錡共同成立的「立錡雲端公司」,從中圖得不法利益共計三百二十一萬八千八百四十元。台北地檢署十九日依貪汙治罪條例及業務侵占等罪起訴陳重文及康立錡,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陳重文被起訴後移審法院,於移審庭上否認貪汙重罪,只認罪偽造文書,並請求具保停押。法院諭知羈押禁見三個月。起訴書指出,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於民國一00年簽訂「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合約,約定台智光負責台北市內光纖網路的建置並享有二十五年經營權。陳重光知友人康立錡具有監視器系統方面的專業,台智光在網路服務方面擁有低成本的競爭優勢,且台北市資訊局曾要求各機關在光纖BOT案營運期間,應優先租用台智光的服務。於是,陳重文在一一二年四月至六月期間,利用市議員索資、質詢職權,對社會局施壓,終致社會局公托中心的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由台智光辦理。同年五月,他和康立錡成立的「立錡雲端公司」承擔了相關設備的採購,並將設備發包給康立錡所經營的維礦公司履約,從中非法獲得三百二十一萬八千四百八十元。檢方查出,陳重文在成立立錡雲端和立展公司時,涉嫌驗資不實;另外在與友人共同成立國亨公司後,陳重文未經友人同意,擅自調整公司資本結構,並偽造股東同意書,涉及侵占國亨公司五百三十一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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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負責人涉性侵仍招生 屏縣府拆招牌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屏東市翌勝文理短期補習班負責人涉性侵案件,雖然屏東縣府在五月廢止補習班立案許可,近日接獲檢舉仍招生且招牌持續懸掛;縣府除已裁罰負責人新台幣二十五萬元外,十九日派員強制拆除招牌,宣示不容學子受害的決心!屏東縣府教育處指出,今年四月接獲翌勝文理短期補習班負責人涉性侵起訴書後,五月已廢止補習班立案許可,不料,七月接獲舉報補習班無視法令繼續對外招生;事經查屬實,已於七月十二日依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裁處其負責人最高罰鍰新台幣二十五萬元。教育處說,因補習班門口持續懸掛招牌及廣告看版,嚴重導致家長及學生誤信為合法立案補習班,且確實有多名學生進入,為保障學子安全,七月十五日裁處負責人沒入廣告設備。屏東縣府十九日指派參議王榮愷擔任總指揮官,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執行沒收廣告看板,由教育處、城鄉發展處、警察局與多名工程人員至補習班拆除招牌,工程人員以吊車把招牌及招生帆布卸下,不到一小時完成拆除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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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婦網戀要匯款 警銀阻詐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南市一名六旬藍女,誤信詐騙集團話術,欲臨櫃匯款卅七萬餘元,幫被軍方徵召前往以色列參加戰役的周姓男網友,繳交提前從戰場退伍相關費用,幸市警一分局莊敬派出所員警到場解釋,才未被騙,藍女更在現場對處理員警提出打勾勾手勢,保證日後不再聽從任何指示匯款。據了解,藍女(四十九年次),於臉書認識一名周姓男網友,對方自稱在中國擔任將軍一職,雙方相談甚歡並以結婚為前提交往,近日周男要求藍婦以LINE加入好友後,便向藍婦表示,軍方已徵召其前往以色列參加戰役,若要他從戰場提前退伍則需繳交相關費用。藍女一時為愛癡迷,遂聽從對方指示,前往中華東路一金融機構,欲匯款新台幣卅七萬五百元,行員察覺異樣通報警方到場處理。莊敬所員警王凱及女警陳妙茹二人對藍女勸阻後,才恍然大悟被以假結婚的方式詐財,及時保住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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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密醫收3萬8動刀切眼袋害女客眼瞼外翻 判賠33萬元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三十九歲阮姓女子無醫師資格,卻當起密醫開個人工作室收費三萬八千元替喬姓女客做微整型,幫她切除眼袋、左右鼻咽,但喬女術後雙側下眼瞼外翻,還得再找醫美矯正除疤,喬女對阮女求償七十三萬多元;法院刑事庭依醫師法判阮七月、民事則判阮應給付喬三十三萬多元,可上訴。檢警調查,阮女並沒有合法的醫師資格卻當起密醫,一一一年二月十八日起透過自己經營的個人工作室,以三萬八千元價格替喬姓女子做切眉、眼袋切除及左右鼻咽割除等微整形手術,還使用醫師處方用藥麻醉,喬女術後不適報警提告。法院刑事庭審酌,阮女無醫師資格卻替人手術,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破壞國家醫師專業制度,同時也對民眾的健康有潛在危險,考量阮女最終坦承不諱,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她七月,緩刑三年。喬女再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主張阮女替她手術後,造成自己雙側下眼瞼外翻等傷害,自己再去就醫,又去找醫美診所接受雙側下眼瞼外翻矯正及瞼板縮短重定位手術,後續還有除疤費用,身心飽受折磨,連同醫療、醫美及精神撫慰金一共向阮求償七十三萬三千九百三十元。民事庭查,阮明知自己無醫師資格仍替喬女動刀微整,侵害對方身體,應負侵權損害賠償,認定喬女求償醫療、醫美及除疤費用都有依據,精神撫慰金以二十萬元適當,一共判阮應給付喬三十三萬三千九百六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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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未取得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 被判6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周姓男子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卻以「周醫師」的身分,與不特定病患相約至一間宮廟內,使用傅爾電針能量醫學檢測儀器,檢測病患身體有何症狀、病程,給予建議,稱飲用能量水可將致癌物排除,而擅自執行醫療業務。彰化地院審結,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將他判處六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三十萬元。判決書指出,周男雖領有藥師執照,但並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前於民國九十五年間,因違反醫師法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月確定。竟仍不知悔改,於一0八年至一一一年間,以「周醫師」的身分,以首次一千的收費,約三個月一次,與不特定病患相約至彰化縣鹿港鎮一間宮廟內,使用傅爾電針能量醫學檢測儀器,檢測病患身體有何症狀、病程,給予病患建議,並稱飲用能量水可將致癌物排除,以此方式從事以治療人體疾病、保健為直接目的所為之診察、診斷及治療行為,而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行為。於上述期間,共計約七十人前往該處接受「周醫師」為上述行為。嗣有一名病患於一一一年九月十七日上午九點許,由其子陪同前往該宮廟接受周男診療後,警方始查得該案。周男警詢及偵查時辯稱他僅為用藥諮詢,沒有診斷治療等行為等語。但,於法院準備程序及協商訊問時則自白犯行,依違反醫師法第二十八條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六月,併科罰金三十萬元,未扣案犯罪所得七萬元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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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史上最小建物 三拍以64萬拍定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積極行銷,在法拍史上最小建築物,終順利拍定。林姓義務人因滯欠九十五年度到一一二年度的地價稅及房屋稅共十二筆,合計待執行金額新台幣四萬四千五百七十九元,經基隆市稅務局移送執行署宜蘭分署強制執行。宜蘭分署就其名下所有,位在基隆市仁愛區公園街二‧七坪建物,進行拍賣程序,因宜蘭分署積極行銷,在公告應買程序即由曹姓民眾,以底價六十四萬元聲明應買而拍定,創下宜蘭分署拍定最小建物的紀錄。宜蘭分署受理該案後,調查得知義務人名下可供執行的財產,僅剩下建物,經宜蘭分署執行人員入內執行查封,發現該建物與隔壁建物相通,牆上並貼有香客捐獻名單,作為宮廟用途,一般人不會有應買意願。宜蘭分署仍積極行銷,在拍賣程序開始前,即以「宜蘭分署拍賣史上最小建物」為標題公布新聞與宣傳,吸引民眾來電詢問,終於在本月十二日由曹姓民眾在三拍後的公告應買程序中,以底價六 十四萬元聲明應買並繳足全額價金而拍定,林姓義務人滯納近二十年的房屋稅、地價稅將可全數受償。宜蘭分署定期於每個月第「一」週星期「二」下午「三」時於宜蘭分署(宜蘭市中山路二段261號)舉辦聯合拍賣會,聯合拍賣會前一日,則會在宜蘭分署基隆行政執行官辦公室(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一六九號),舉辦基隆市及新北市金山、萬里、瑞芳、貢寮、平溪、雙溪之不動產拍賣活動,更多拍賣資訊,請參閱分署官網(www.ily.moj.gov.tw)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拍賣公告查詢系統(www.tpk.moj.gov.tw)相關拍賣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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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富吸金逾130億 152人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兆富財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曾奎銘及其主管、業務等人,涉嫌在台灣非法銷售澳豐金融集團等公司發行的基金及債券,並保證每年投報率可達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五,不法吸金逾新台幣一百三十億元,受害人多達八百零四人,台北地檢署十八日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銀行法等罪起訴曾奎銘等一百五十二名相關人員。並建請院方將查扣到的不動產、現金等十三億元依法宣告沒收(或發還被害人)。起訴書指出,曾奎銘於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五日經核准設立兆富財富管理顧問公司,並擔任負責人,與遭通緝同夥劉錦華,共同招募許姓、徐姓、陳姓等十一人分別擔任總經理、行政副總、副總經理、總監、監察人等職務,再陸續招募陳姓等一百四十人,分別擔任經理、副理、協理、業務等職務。曾男等人涉嫌在台灣以非法方式宣傳、銷售澳豐金融集團旗下多家公司發行的基金及債券。投資者依照公司指示,透過指定的方式進行購買,但在去年二月間投資期滿後,許多投資人卻發現無法如約取回本金及利息,全案才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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