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章魚里長涉詐領 遭起訴

與廠商勾結開立不實發票或報價 6年不法所得39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有「選舉章魚哥」之稱的台北市士林區天玉里,里長潘錦雄涉嫌詐領焚化爐回饋金、國防部政治作戰局、里鄰建設等經費,另外還收受業者賄款,六年間不法所得共三十九萬元。士林地檢署二日偵結,依貪汙罪嫌將潘男起訴。 同案被告七名業者部分,檢方認定分別涉犯貪汙、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但考量七人認罪,均給予緩起訴一年,條件是分別支付公庫三萬至六萬元不等。 檢方起訴指出,潘錦雄從民國一0三年起擔任天玉里的里長,本屆獲得連任,卻涉嫌於一0五年至一一0年間,利用購買蘭花、餐盒、燈籠,或租用舞台車、帳棚及聘僱清潔工的機會,與廠商勾結開立不實發票或報價。 潘男再持不實單據向士林區公所、士林垃圾焚化爐回饋經費管理委員會、國防部政治作戰局進行核銷,以詐領、侵占鄰里建設服務、焚化爐回饋、國軍老眷村改建等經費。 檢方查出,潘男於一0九年間向國防部申請羅友倫將軍故居屋頂更新計畫經費,建商以五萬二千元承包,卻要求開立九萬九千元發票。潘男還利用乾粉滅火器檢測工作的機會,向廠商收賄三萬元。 檢方二日偵結,依貪汙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侵占公有財物、收受賄賂等罪嫌,依法將潘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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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堂弟殺兄棄屍 男判8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施姓兄弟的父親去年過世,胞弟因不滿胞兄酒後大鬧靈堂,與堂弟聯手綑綁胞兄後勒死,並共同棄屍。一、二審考量施男因喪父之痛及胞兄酒後情緒失控,且母親求情,以情堪憫恕規定減刑,依殺人罪判刑八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去年八月七日晚間九時許,施姓兄弟的胞兄因酒後情緒不穩,大鬧父親靈堂,胞弟(三十歲)見狀勸阻,並與堂弟(十七歲)以繩索等物將胞兄綑綁,欲限制其行動。 被控制行動胞兄氣的斥喝「我會殺了你們」,兩人擔心遭報復,以延長線將其勒斃。 兩人行凶後於次日凌晨一時許,用床單包裹屍體,清洗房間血跡後,把犯案用的繩索、延長線等物連同屍體,共同棄置距離住家約一百公尺的廢棄鐵皮屋。 全案直到八月十二日,親友發現死者失蹤多日,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異狀報案。警方搜索後,先找到部分證物,再循線找涉嫌犯案的堂兄弟兩人。檢方偵結後依妨害自由、殺人、遺棄屍體等三項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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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旗下公司欠稅2億 全繳清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東森商業集團旗下的京瑑公司,被查出在併購前積欠將近二億二千萬元營利事業所得稅,案經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催繳及溝通,五年前達成以分期方式繳款,並由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作為擔保人,經過五年如期還款後,已於今年十一月全數繳清。 台北分署查出,東森集團受到民國九十六年間發生的力霸掏空案波及,旗下京瑑公司於九十七年至九十九年間,欠繳二億一千九百五十萬餘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台北國稅局中正分局移送執行署催繳。 台北分署受理後開始調查京瑑名下可執行的財產,並核發扣押命令,執行京瑑對其他公司的債權或存款。但執行署人員發現,京瑑已於九十九年與東森集團旗下另一間百夯公司合併,改由百夯作為存續公司,京瑑如同消滅,也代表討回稅費的希望渺茫。 但執行人員不願放棄,發現百夯公司對東森巨蛋經營管理股份,有一筆鉅額債權約一億八千二百萬餘元,另對遠雄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有一筆八千多萬元的帳款可以收取,隨即與京瑑展開溝通協調。 最終一0五年間雙方談妥,由王令麟擔任擔保人,並辦理分期付款,經過五年時間的還款,終於在今年十一月全數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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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龜涉88發槍案?郭信良疑煙霧彈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八十八發槍擊案發生二十二天之際,台南市刑警大隊前日發布「查緝專刊」,通緝綽號「紅龜」的通緝犯洪政軍。議長郭信良二日表示,這是不是一個煙霧彈?或只是向社會交代已有所進度?這都不得而知,警方早日破案才是重點。 該查緝專刊查緝原因僅說明洪男涉及二0一七年重傷害、二0一九年妨害自由等兩案通緝,未說明與學甲槍擊案有關。 日前公開要求警方限期破案的郭信良表示,警方也沒有承認或說明這個人和案件有何充分關係,只是丟一個人出來,是不是一個煙霧彈,或只是向有個社會交代,或是暫時希望表達目前案件到此有所進度,這都不得而知。 他說,在整個案情沒有充分明瞭及偵破以前,都不予揣測,希望警方盡速偵破,讓案情水落石出這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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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前男友性愛不雅照 男判關60天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傅姓男子與前男友因故反目,不滿對方在網路上公開其個人資料,他也到對方臉書專頁PO前男友的不雅照,並揚言要將影片PO給其服務學校,被告上法庭。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及在網站上張貼供人觀覽猥褻文字及影像罪,判傅男拘役六十日,得易科罰金。 傅男因認為前男友在網路上公開其個人資料,並有多次傳送電子郵件騷擾他,心生不滿,自二0一九年十一月起至二0二0年四月間,以LINE或電子郵件傳訊息給對方,稱「沒關係,如果你要這樣玩我就陪你玩」、「…你可以PO,那我也PO你的影片給學校,…你要紅就給你紅」等訊息,揚言要讓家長及學生都知道,甚至還上傳前男友與他人性行為不雅照在臉書專頁,供人觀覽上開猥褻文字及影像。 台南地院認為,傅男與人糾紛,不尋求正當途徑解決紛爭,卻不斷恐嚇對方,更將對方性行為的照片張貼在公開網頁上,惡性非輕,且又未與對方和解,彼此糾葛不斷,因此不給予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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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傳浦遺孀索沒收款 聲請釋憲遭法庭駁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軍火商汪傳浦(已歿)三十年前仲介國防部向法國湯姆笙公司採購六艘拉法葉艦,違法從中收取高額佣金,檢方聲請凍結汪家妻兒九點六億元美金,並依沒收新制,由法院單獨宣告沒收犯罪所得九點六億元美金。汪妻及其子女四人不服,跨海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認為汪家未提出驗證後的文件,十一月三十日駁回其釋憲聲請。 汪傳浦家人透過交叉持股、成立公司等方式規避金流追查,汪的兒子與其三間海外公司部分資金來源,被檢方認定與拉法葉案有關,聲請凍結與沒收。汪兒與三公司質疑沒收新制侵害財產權,今年六月七日向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指出,汪兒已出境台灣,三間公司營業處所也在國外,依照規定委任訴訟代理人的委任書文件,均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證明,才能認為已經合法代理。 憲法法庭曾於八月十一日、十月四日二度通知其律師,提供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的設立登記文件及相關中文譯本到庭,但均未見回覆。 憲法法庭指出,汪兒雖於十一月一日具狀陳報補正裁定命補正事項第一點,但仍無法證明是經政府機關確認的公證人處親筆簽名,委任書難認合法。 憲法法庭認為,汪兒等三間公司聲請釋憲未依規定辦理,不符合憲法訴訟法的受理要件,已於十一月三十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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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校內猥褻女童 學校判賠百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北部某國小球隊男教練被控在校內體育器材室,對小六女學生擁吻、撫胸,後來還性侵得逞。事後女童與父母認為校方疏於通報,向校方提起五百多萬元的國家賠償訴訟。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校方有疏失,判決校方應賠償一百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教練身兼國小老師,他被控利用女學生的仰慕之心而與她交往。民國一0五年十月至次年六月間,兩人多次在體育器材室約會,對女童擁吻並摸胸,另還曾開車載女童到河濱公園處性侵。 刑事上,北院刑事庭已依法將教練判刑三年八月,目前上訴高等法院中。 女童與父母主張,校長、導師、學務主任、體育組長四人明知男教練與女學生疑似發展不當關係,卻未交由性別平等教育委會調查處理,也未對女童進行輔導管教及通知父母。 女童父母委任律師指出,體育器材室未裝設監視器,屬於校園安全死角,校方在通報及安全機制上顯有疏失,要求校方賠償女童及父母共五百三十八萬多元。 校方答辯表示,教練與女童發生性關係的時間點是在女童畢業後,並非教練執行職務期間,且教練在校內猥褻屬其私人行為,無關校方。校長四人也不知有性侵事件才未通報,器材室沒裝監視器與教練行為無因果關係。 法院依女童、其同學證詞及女童通過測謊等事證,指出教練確有於午休時與女童到器材室約會,並摸胸、親吻,另於生日前後載女童到河濱公園性侵。 法院認為,教練在女童畢業後才與她發生性關係,與教學活動無關,但確實在校內猥褻女童,屬校內教學活動,校方須負國賠責任,判決校方賠償女童一百萬元,父母則不用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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搗破職業賭場 警臥底身分曝光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桃園警方十一月二十九日循線搗破一處天九牌職業賭場,並逮捕多名賭客,但核對身分時,竟赫然發現路其中一名蔡姓男子是台北市刑大現職偵查佐,於是警方立通報台北市刑大,北市刑大一日表示,該名偵查佐是在追查一個竄台北、新北、桃園等地的職業賭場,隨線民前往該處臥底查看,不料,遇到桃園警方查處,才意外使其身分曝光。 台北市刑大指出,蔡姓偵查佐一直在追查一個流竄於台北、新北、桃園等地的職業賭場,十一月二十九日二十一時許接獲線報,遂駕駛公務車與線民約至桃園高鐵站附近見面,再轉搭賭場水車接駁進入該賭場,於現場確認過程時意外遭桃園警方衝入而曝光。 經查全案事出突然,偵查佐接獲線報即前往查察布線,並將該賭場情資業先與桃園警方資訊共享,但在偵蒐過程,即遭查獲。 市刑大經指派督察人員深入查處,蔡員確實為偵查不法犯罪行為而前往該處,並無涉及賭博等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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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3歲女兒致死 父判9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市謝姓男子因三歲女兒不想洗澡,竟持木棍毆打,再命其站在塑膠椅罰站,兩小時後因體力不支摔倒撞擊頭部,經送醫後不治。一、二審均依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將謝男判刑九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有多次毒品前科的謝男,去年與前妻所生的三歲女童及女友同住在桃園租屋處。其女兒有多重發展遲緩,平衡感、彈跳能力不佳。 去年八月四日晚間,女兒因不想洗澡,謊稱要上廁所而開溜,謝男氣的持木製「不求人」拍打女童全身多處,並掌摑多次,令女兒站到塑膠椅子上罰站,自己隨即回房間睡覺。 女兒罰站二小時後體力不支而摔倒,頭部撞到木椅,謝男聽到巨響起床查看,把女兒抱回房間睡覺。次日清晨近六時,謝男發現女兒口吐白沫,立即將其送醫急救,但仍不治。 一審桃園地院審理時,謝男坦承體罰女兒,但辯稱不是他打死的,應是她摔倒撞到頭才意外死亡。合議庭認為,女童年僅三歲,體形瘦弱,謝男毆打她全身,命令平衡感不佳的女兒在塑膠椅上長時間罰站,導致她跌落,頭部撞擊木椅而傷重不治,涉犯傷害致死罪行明確,且犯後態度不佳,判刑九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同一審見解、維持原判。最高法院駁回謝男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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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誆騙前新北市議員買軍方土地 判賠二百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何姓及洪姓男子前年向新北市歐姓前議員誆稱,可代為投標承購國防部台北市萬華區的土地,歐男以為真,繳付二百萬元「內部作業費」,事後發現受騙提告,刑事上兩人被判有罪,民事上,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歐男二百萬元。 民國一0九年間,洪男持偽造的「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收文專用章」,向歐男佯稱,可透過國防部內部人員以便宜價錢購買國防部管理的千坪土地,但須先付作業費二百萬元。何男後來於同年六月八日,邀約歐男到國防部政治作戰局進行所謂的「承購程序」。 歐男指控,當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帶著二百萬元現金與假冒軍官的何男到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一樓大廳,填寫「承購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申請書」,何男並在申請書上蓋上偽造的「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收文專用章」,複印一份交給自己。 歐男表示,當時對方聲稱填寫後經蓋章收文便已取得承購資格,當場也交付二百萬元的內部作業費,不料,事後才知道是一場騙局,決定提告並求償。 洪、何到案後坦承犯案,刑事上,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二人均涉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各判刑一年五月、一年十月。 民事上,北院認為,何男早知道洪男假冒軍官誆騙歐男,何男則負責尋找買家,致歐男受騙二百萬元,兩人應負起連帶責任,共同賠償二百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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