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男拐13歲少年拍不雅照 還性侵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市五十一歲張姓男子引誘十三歲少年拍不雅照,還與其發生性行為。警方前往張男住處搜查,赫見還有三少年不雅照。張男訊後遭高雄地檢署聲押獲准,十九日依性侵、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起訴。全案經移審高雄地院,裁定張男續押。 起訴書指出,家住台中市的張男三月間透過臉書認識剛從國小畢業的高雄少年,雙方聊天熟識後,先誘使少年在五月間自拍不雅照,之後又前往對方家中發生性行為,期間又再拍攝不雅照。 少年家長獲悉後報警,警方前往張男住處搜索時,又在其手機發現另三名年紀十三到十五歲少年,也曾遭誘騙拍攝不雅照。警方當場逮捕張男。由於相關事證證詞明確,張男接受檢警偵查時初步坦承犯行,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昨天偵結後依性侵、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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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警械使用條例公布施行 警遇危及生命不需對空鳴槍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案於九月三十日經立院三讀通過,總統蔡英文十九日公布施行。內政部與警政署針對新修正條文內容研商、提擬配套措施,以兼顧執勤員警及民眾權益;警政署表示,未來員警遇到危急生命情形時,可不經鳴槍警告直接用槍。 警政署指出,此次修法放寬員警執勤時,如遇緊急狀況可彈性運用警械以外的物品;遇到危急生命情形時,可不經鳴槍警告直接用槍,以符合實務所需。此外,也增設「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由專家學者協助調查用槍爭議案件。 另當員警使用警械導致可能須賠償民眾權益,可適用國家賠償機制,讓員警不會因為用槍而需直接面對訴訟,強化對員警權益的保障。 警政署說,新法公布施行前的整備進度,警政署今天邀請多位專家學者、警權團體、警察局代表,共同研商「警械使用調查小組」設置辦法草案,以保障員警即時判斷使用槍械的權利。 另外,對第三人損失補償項目、基準、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警政署亦刻正參照行政執行法、國家賠償法等立法例擬具草案,於完竣後邀請相關機關研商。 警政署表示,為強化員警有效運用警械,已針對修正後的《警械使用條例》第四條「逕行射擊」的四款時機與情境,參照學者著作及法院、地檢署等相關偵審文書,撰擬逕行射擊書面資料,供員警教育訓練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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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組長性騷六女記大過 行政訴訟抗罰敗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原本在調查局某市調查處機動站的高姓組長,前年底遭六名女調查官指控性騷擾,調查局調查後記一大過處分並調職。高員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原處分適當,判決高員敗訴。 高員為調查官班第三十七期結業,民國一0七年起擔任某市機動站組長,負責犯罪防治業務。 前年底起,高員接連遭六名女調查官指控,涉嫌於一0八年至一0九年間,多次在工作或辦案期間,對女調查官言語性騷擾或不當肢體碰觸,包括在交談或遞交物品過程中,碰觸女同仁手背、拍大腿、手腕、手臂內側、胸罩,或碰觸肩部、攬肩、碰觸臀部等。 調查局督察處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約詢高員說明,最後認定高員曾多次以不當言語或肢體碰觸女調查官,內容足以聯想到性話題,使對方感到不舒服,決議記大過,並改調基隆站調查專員。 高員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主張未對六女性騷擾,反指她們有遲到、翹班、公文延宕等過錯,才會予以責備,對方因此懷恨在心、不實誣陷。 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高員確有不當碰觸女同仁身體,或談論性暗示意味的話題,且非偶一為之,調查局予記大過的處分,沒有違誤相關法令,判決高員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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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在八仙塵爆大面積灼傷 高院判賠472萬元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八仙樂園七年前發生塵爆案,受到大面積灼傷的薛姓女子,向主辦活動的玩色創意、瑞博公司及負責人呂忠吉提出連帶求償訴訟。台灣高等法院十九日判決兩公司與呂男應連帶賠償薛女及家人四百七十二萬多。 瑞博國際整合行銷、玩色創意公司於民國一0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在八仙樂園「快樂大堡礁」舉辦「彩色派對」,卻不幸發生塵爆,造成十五人死亡、四百多人受傷。 遭灼傷的十八歲薛姓女子主張,因粉塵爆炸造成她全身將近百分之五十的燒傷,並造成全身永久性無排汗功能等傷害,所幸經過醫療團隊治療,情況逐漸好轉。 薛女認為主辦活的兩家公司、呂男及提供場地的八仙公司均有疏失,因此提起連帶賠償訴訟,請求醫療、勞動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共一千零一十七萬餘元賠償,薛女父母也各求償二百萬元。 一審士林地院審理指出,提供彩色派對服務的玩色、瑞博兩公司,不符科技或專業水準而釀禍,應與呂忠吉連帶賠償薛女共四百零七萬元。至於八仙僅出租場地,與事故無直接關係,判決八仙公司、董事長陳柏廷等人均免賠。 高等法院審理後,改判玩色、瑞博與呂男應連帶賠償薛女及家人共四百七十二萬多元。至於八仙、陳柏廷等人,高院仍認定無賠責任,不必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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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騷法首例 男狂電恐嚇毆打前女友判七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六十二歲田姓男子與前女友感情生變,今年七月間,涉嫌連續多日從早到晚,持續反覆以LINE打電話或傳訊息狂炸前女友,並至女方住所和工作處所守候,還持柴刀恐嚇,甚至到前女友工作地打人。彰化地院審結,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將他判處七月有期徒刑。這也是彰化首起違反跟騷法判刑案件。 根據檢方調查,田男與被害女子前為男女朋友,今年七月十日至七月十九日間,因兩人感情生變,其竟對前女友展開連番跟蹤騷擾。七月十日上午八點起至下午一點五分許,持續反覆以LINE打電話或傳送訊息給女方,並前往女方住所守候;又於下午二點許,前往女方工作處所,至晚上八點許才離開。然田男返家後猶氣憤難平,遂於晚上十一點許,再次到女方工作處所,並持柴刀揚言「我要殺死妳」。 七月十一日上午,田男持柴刀無故侵入女方住所,揚言「我要殺死妳」。十二日上午至十三日晚上,又打電話或傳送訊息轟炸前女友。十四日至十六日間,仍持續反覆以LINE打電話或傳訊息給女方。 十七日除從早到晚持續反覆打電話或傳訊息外,還前往女方工作處所,因氣憤而徒手毆打前女友臉部,至其倒地並受有頭部挫傷併臉部挫傷、右側膝部擦傷等傷害。十八日凌晨起至十九日晚上,仍持續反覆打電話或傳送訊息給女方。女方心生畏怖,向警方報案並聲請民事緊急保護令。 法院審酌被告不思以理性面對感情困境,欠缺理智行事,實有不該,應予以非難,且尚未與告訴人達成調解,惟考量坦承犯行,並對告訴人心理上的傷害,感到慚愧,不會再去找告訴人等情,量處七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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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獨厚陳時中且與黃承國餐敘 內湖分局長喊冤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長王炳睿遭爆料與民進黨中常委黃承國餐敘,且在三位台北市長候選人前往勘災時,獨厚陳時中貼身陪同隨扈,王炳睿十九日否認曾與黃承國同桌餐敘,也無獨厚任何候選人情事。 王炳睿表示,網路所傳餐會係今年五月中旬晚間有位警界朋友,告稱在喜相逢用餐,徐國勇部長亦在現場,邀我過去致意,到餐廳後,徐部長體恤我還未用餐,便請入座用餐。餐敘期間黃承國先生並未參與, 內湖分局指出,十月十六日因豪雨造成內湖區康湖隧道邊坡土石滑落道路受阻,分局長王炳睿前往現地調度警力實施交通管制疏導,過程中陸續有多位候選人前來勘災,並實施安全維護,後來因雨勢太大,王分局長全身被淋濕,先返回分局換洗,接續由副分局長現地指揮督導,並無獨厚任何候選人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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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蓋路面有落差 騎士摔成植物人 獲國賠904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賴姓男子八年前騎機車行經台北市愛國西路,因水溝蓋凸出與路面有四公分落差,致其打滑摔車倒地,造成他四肢癱瘓成為植物人,因此提出國家賠償訴訟。一審認定台北市工務局新工處疏於管理水溝蓋,判決應賠償六百二十二萬餘元,台灣高等法院十八日改判賠九百零四萬多元。 賴男及家屬主張,工務局新工處對於水溝蓋在管理及維護上有明顯疏失,致賴男摔癱,應負起國賠責任,請求醫療費、看護費、勞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共一千五百多萬元。 新工處答辯指出,肇事的水溝蓋緊鄰愛國西路快慢車道的分隔島,是為加強排水功能,設置無缺失。因賴男騎出路面邊線及跨越槽化線才發生事故,與水溝蓋設置、管理無因果關係。 一審台北地院指出,水溝蓋與路面落差達四公分,車輛行經該處有危險之虞,且依鑑定結果,認定養護單位維護不周是事故主因,新工處確有疏失應負國賠責任。 一審認為,賴男也應自負四成過失責任,新工處則負六成責任,判決應賠償賴男及其家屬共六百二十二萬多元。 高院審理後認同一審見解,但大幅判准看護費用、賴家家屬的精神慰撫金,十八日改判共應賠償九百零四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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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廢棄原裁定 台義爭女訴訟 發回北院重審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詹姓空姐與義大利籍富商興訟爭取八歲女兒監護權,最高法院裁定詹女須將女兒交付給義男,詹女認為裁定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判決發回最高法院重新裁定。最高法院重新審酌後,十八日廢棄原裁定,發回由台北地院更為裁定。 最高法院裁定指出,北院一審認定母親曾經拐帶女兒,且要在自然情境中才能真實呈現互動,三年前裁定女兒交給義籍父親帶回義大利。北院二審去年十月再度裁定時,父女仍無相處機會,北院也未審酌親子生活互動的方式。 最高法院表示,北院未調查女童是否已習慣台灣生活?若強制女童再移居義大利,是否造成心理、生活衝擊?是否符合子女最佳利益?種種情形下,認定原裁定並不恰當,因此發回更裁。 義國男子於民國九十六年間因公來台,認識詹女並交往,兩人一0三年未婚生下一女。一0六年底,義男以探望祖母為由,帶女兒回義大利與家族團聚二十天。 義男不僅提前九天帶女童出國,且歸期一延再延,成為雙方興訟引爆點。 台北地院受理兩人改定親權的訴訟,並做出暫時處分,裁定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詹女應將女兒交付給義男回到義大利。 詹女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再抗告也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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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內線交易 生華科前總座被搜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上櫃公司生華生物科技公司前總經理宋台生去年底屆齡退休,他預期退休人事案公告後公司股價將下跌,涉嫌於公司公布重訊前拋售手中持票,避損逾千萬元。台北地檢署十八日依內線交易罪嫌,指揮調查局搜索五處所,約談宋男等五人到案說明,晚間移送地檢署複訊。 調查局北機站人員於晚間七時許,將宋台生移送地檢署複訊時,對於記者詢問有無涉犯內線交易時,全程無表情、不發一語。 研發新冠新藥的生華科去年十一月十一日發布重訊,公告時任總經理宋台生屆齡退休,將於今年一月退休,引發矚目,公司股價後來下跌。 檢調接獲檢舉發現,宋台生疑似預期自己退休一事曝光後,公司股價會下跌,因此早一步拋售股票避損,擬制性獲利上千萬元,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 生華科指出,公司一向恪守法律,媒體報導內容純屬前員工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公司並未遭到搜索,財務業務未受影響,營運一切正常,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調查,不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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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虐成皮包骨 繼父判4年2月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黃姓女童長期受林姓繼父施虐,不但遭限制只能吃一口飯,還被虐打全身是傷,六歲時體重僅十三點五公斤,骨瘦如材,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判四年二月,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院判決指出,黃女民國一0二年未婚生下女兒後,一0七年底又與林男登記結婚,但他卻自一0七年十月間和母女二人同住在高雄市三民區一處租屋處起,涉虐童至一0九年九月市府社會局接獲通報。 黃姓女童向檢警表示,從跟繼父一起住開始,常常只吃一口飯就會莫名被收掉,伸手拿食物還會被棍棒或手打,所以都吃不飽,導致半夜有時只能偷吃餅乾跟冰的飯菜。 黃姓女童說,平常肚子很餓時走路會搖晃、想睡覺,「爸爸在家會打我,從我讀幼稚園大班開始每天打,用愛的小手、棍子還有手,除了尿尿地方身上都被打過,我脖子的傷是爸爸抓的,他掐住我脖子,我沒辦法講話,他放我下來時我幾乎都沒氣了」等語。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他所犯之刑不符緩刑要件,且其犯後辯解多端,或謊稱女童自殘、只有打小腿、輕輕掐脖子等避重就輕,試圖美化犯行等,加上他在不同訴訟階段,採取不同策略陳述,顯然在玩弄訴訟技巧規避卸責,難認有真實悔意,因此依殺人未遂、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判四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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