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再犯罪 南檢緊急安置受保護管束人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一名瘖啞身障假釋受保護管束人日前出監,依規定向台南地檢署報到,檢方發現他身無分文也無家可回。檢方立即臨時開會協助尋求社會資源,終於找到他的舊友願意暫時收留,個案也很快找到臨時打工,身心安頓下來。 南檢觀護人室指出,這名瘖啞身障假釋受保護管束人是自東部監所釋放,搭乘南迴火車回到住居地台南,個案抵達觀護人室報到,當時已快下班了,個案稱找到地檢署時已花光身上所有錢,餓了一天也沒喝水,離開地檢署就不知道要去哪裡,晚上更不知要睡哪裡。 經查,個案前科包括性侵、毒品、竊盜、搶奪,父母雙亡、無兄弟手足、無家庭支持系統,其設籍處是朋友的母親提供,已表明不歡迎個案前往,如若任由其餓著肚子四處遊蕩,無疑是社會安全的不定時炸彈。 經聯繫社會局、民間資源與中途安置、遊民收容處所等,協調中途安置,先讓個案有個落腳處,但得到的回應,或因疫情不再收置,或因個案身分不符,種種原因等,皆未能獲暫時安置。 觀護人室想盡辦法,終於找到一位個案的老朋友願意暫時收留,個案也很快找到臨時打工,靠著一輛舊腳踏車去上班打工,一天可賺幾百元,其友人也幫忙找到便宜租屋。南檢強調,預防再犯絕不能掉以輕心,須緊抓每一次改變契機,協助受保護管束人能在社會上重新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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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消防員犯竊案考績丁被免職大法官判合憲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基隆市林姓消防員涉犯竊等案,年終考績丁等,報市府核定免職,他提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公務人員考績法牴觸憲法「司法院掌理公務員之懲戒」規定,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二十四日憲判字第九號判決,判決公務人員考績法合憲。 憲法法庭判決指出,行政機關免職符合權力分立原則,人事權是行政權不可或缺一部分,任用與免職是人事權的核心,司法機關不得過度侵犯行政機關的人事權,用人機關對於績效不佳或不適任公務員若不能太除,將影響行政效能。 大法官表示,免職權適合由行政機關進行第一關處置,長官最清楚與知悉下屬的操性、學識與能力,法院只能提供事後救濟,不適合完全取代行政機關,若完全剝奪行政機關免職權,恐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破壞責任政治。 大法官認為,公務人員考績法的行政「免職」,只有免其現職的效果,但司法的懲戒「免職」,除免其現職外,還影響再任公職的機會,故行政免職與司法免職可雙軌並行,因此判決公務人員考績法的行政免職規定合憲。 林姓消防隊員先前因偷錄與女網友的性交影片並張貼上網,被判刑三月、緩刑三年,後來又偷取學長四千元,遭判六月、得易科罰金定讞,他前案緩刑因竊案而遭撤銷。 基隆市消防局將林員民國一0四年的年終考績打丁等,報市府核定免職。林員不服,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復審遭駁,提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認為憲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司法院掌理公務員懲戒,而「免職」處分屬於「懲戒」的一環,應屬司法權行駛的範疇,但考績法卻授權行政機關得評定丁等考績而逕行行政免職公務員,有違反憲法之虞,因而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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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飛車追逐砸車案偵破 警逮4嫌送辦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附近二十三日發生飛車追逐砸車案,警方追查後在二十四日逮捕逞凶的四名犯嫌,主嫌王姓男子等人開車先在街頭追逐陳姓男子等二人車輛,在將陳男車子截停後,即持球棒砸毀陳車窗後逃逸,警訊後全案依聚眾鬥毆罪嫌送辦。 台北市警北投分局二十四召開記者會,關渡派出所長陳以雯表示,二十三日下午五時許接獲通報指稱,中央北路三段有車輛追逐,警方獲報到場發現,陳姓被害人所駕駛車輛尾部遭撞毀,多處窗戶遭砸破。 三十八歲陳姓被害人向警表示,他從洲美快速道路下大度路閘道口時,遭二部車輛夾擊欲將其攔下,其見狀立即逃逸,但犯嫌仍一路追趕,至大度路三段、中央北路四段口時又遭攔停,此時三名犯嫌下車持球棒砸毀他所駕車輛車窗後逃離,其中一輛犯嫌所駕車輛逃至中央北路三段拋錨,由另一輛車接應離開。 員警經調閱監視錄影畫面,以車追人,循線在二十四日凌晨零時許,將飛車砸車的的王姓、范姓、陽姓及謝姓犯嫌逮捕到案,他們推稱是因駕駛糾紛才會追逐砸車,因陳姓被害方不願提,警訊後將王嫌等四人依聚眾鬥毆罪移送士林地方檢署偵辦,後續將再深入追查犯案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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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盜農家圖片佯裝賣家 騙信用卡個資盜刷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愛文芒果進入採收旺季,傳出有嫌犯佯裝為賣家或小編盜用屏東農家圖片,以私訊方式聯繫買家,要求填寫訂購表單,藉此獲得信用卡個資,綁定第三方支付盜刷成功!縣長潘孟安二十四日指示警方儘速追查,並呼籲消費者網購務必小心別受騙。 潘孟安表示,屏東縣為農業大縣,所生產農漁產品質優良且深獲國人與鄰近國家的喜愛,為守護農漁民心血與民眾荷包,除要求警察局強化詐騙查緝作為外,並於縣府及警察局粉絲專頁提供網購防詐注意事項,呼籲鄉親提高警覺,避免遭詐。 屏東縣府指出,詐騙集團會先於粉絲團搜尋買家留言資訊,再佯裝為小編或賣家,以私訊方式聯繫留言之買家,再提供短連結網址要求買家點選操作,藉機盜取信用卡個資及驗證碼,再盜刷信用卡詐騙,等到民眾接獲銀行簡訊消費通知後始知詐騙。 縣府提醒鄉親勿將信用卡卡號、有效年、月以及背面安全碼、簡訊認證碼等個資提供給他人,以免遭詐騙集團利用個資盜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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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吵架岳母報警 妻大義滅親舉報夫吸毒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北市南港區一名高姓婦人與謝姓丈夫因感情不睦發生爭吵,適巧岳母打電話來,岳母在獲知兩人發生爭吵後,怕女兒遭家暴,遂打電話向舊莊派出所報案,員警到場雖未見家暴,卻從兩人爭吵的隻字片語發現謝男疑有吸毒,在將兩人隔離詢問後,高妻大義滅親交出夫毒品,警即將謝逮捕送辦。 舊莊派出所指出,全案起因於高女母親在電話中聽到高女與丈夫大聲爭吵,擔心高女遭遇不測,於是緊急報警;員警到達現場時未見高女遭到家暴,反而從高女與丈夫爭吵時的隻字片語中得知謝男疑似有在吸食毒品。 於是員警靈機一動將夫妻雙方隔開勸說,終於卸下高女心防決心大義滅親,並將丈夫所有的毒品包裝袋交付警方依法偵辦,經警方調查後,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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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八里角頭 槍手判19年半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天道盟濟公會八里分會長林文章去年遭槍殺命案,士林地院審理後,二十三日依未經許可持有子彈、殺人兩項罪名,將槍手蔡易昇判刑十九年六月。至於幕後主使者天道盟天鳴會會長李宗漢被控教唆殺人、共犯魏義騰涉案部分另案審理中。 檢警調查指出,林文章與李宗漢因八里土方清運的利益而結怨,李男唆使魏義騰找來槍手蔡易昇,雙方見面後談妥以二百萬元教訓林男,若林男身亡,則加碼為五百萬元。 去年四月十二日,蔡男在林男的住家附近埋伏,見對方現身立刻朝其開兩槍,致其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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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案見解歧異 提案刑事大法庭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被控於立委任內向爐渣業者收取六千三百萬元賄款,高院更一審依假借職務機會恐嚇得利罪判刑四年十月,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本案先前的裁判對於「實質影響力說」等法律見解已有歧異,決定提案至刑事大法庭審理,以統一法律見解。 最高法院合議庭提案的法律問題包括兩項:一是民意代表受託於議場外對行政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承辦人員進行關說、請託或施壓等特定行為,是否屬民意代表的「職務上之行為」?可否援引一般公務員所謂「實質影響力說」作為認定的標準? 二是民代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二條禁止假借職權圖利規定,是否該當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所稱「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的要件? 林益世被控於擔任立委期間,收受爐渣業者、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六千三百萬元賄賂,一0一年又於政院祕書長任內,向陳男索討八千三百萬元賄款未遂,特偵組(已裁撤)於一0一年十月將林男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林益世被控索賄八千三百萬元部分已獲判無罪確定。六千三百萬元部分,歷審均判有罪,但罪名適用有歧異。一審認為是「喬事費」,處理民間公司合約,並非立委職務行為,不構成貪汙罪,依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機會犯恐嚇得利罪判刑七年四月。 二審高院認為林益世是以立委的權力,恐嚇中鋼、中聯公司的高層人士,改依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重判十二年,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高院更一審又改認定,林益世構成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恐嚇得利罪,且因審理逾八年,適用速審法減刑規定,去年改判四年十月。最高法院刑七庭承審本案後,認為歷次裁判見解有歧異,決定提案至刑事大法庭,尋求統一法律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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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 毒駕致死最重判10年

十年內再犯且致人於死 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最高可罰三百萬元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有鑑於施用毒品後開車極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無辜者傷亡,法務部推動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的修正,二十三日已獲行政院院會通過。新法加重刑度,因毒駕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十年內再犯且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最高可罰三百萬元。 法務部表示,此次修正重點,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者如有施用毒品行為,其尿液經檢驗判定陽性即構成刑責,讓執法標準明確可行。若因個案情況無法檢驗判定陽性,但仍有其他情事足認有施用毒品而致不能安全駕駛時,也以毒駕罪責追訴。 未來修正草案獲立法通過後,毒駕行為將能全面處罰,符合社會嚴禁毒駕行為的共識,杜絕任何僥倖,將依個案情節適用現行罰則,最重可處三年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最重處七年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若十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者,最重處十年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此次修正,法務部邀司法院、交通部、衛福部食藥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調查局、法醫研究所及檢察機關等,共同研商具體可行的處罰標準,並參考加拿大刑法、美國內華達州現行法規等的立法精神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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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紅陳筱諭 賴惠員和解求判無罪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民進黨立委賴惠員被控於二0一九年在電視影射參加立委補選的候選人陳筱諭資金來自中國,都是中共在操盤,被依違反選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判刑四個月,褫奪公權一年,賴提上訴。台南高分院廿三日開庭,賴當庭道歉認錯並與對方和解,請求改判無罪。此案定於八月十八日宣判。 賴惠員說,自己沒有犯罪,案發當時她並非立委補選參選人,受邀政論節目評論民進黨分裂,而非針對陳筱諭,也無意圖使陳不當選,此案造成陳及其家人傷害,她已知錯認錯,請求法官給她一個機會。 檢察官則持不同看法,請求法官維持原判,並指稱民代與市井小民喝茶聊天間言論不同,應善盡求證之責,且在媒體散布及影響層面大,被告對其言論無法查證且無從查證,卻仍在全國觀眾面前將被害人「抹紅」中共為陳操盤手,自會影響選民投票意願,若法官審酌雙方已和解,也能做適當判決,否則台灣選風岌岌可危。 二0一九年三月八日下午,賴惠員上民視新聞台節目,公開質疑當時參加補選立委的無黨籍候選人陳筱諭資金來自中國,影射陳的選舉受中國大陸所操控,賴稱「大家也都知道陳筱諭後面是誰在操盤…,(主持人問:誰在操盤)當然是中共!(主持人問:你說陳筱諭啊?)是啊!她的資金真的是很明顯、很明顯…」。後來,賴惠員一審被依違反選罷法判有罪。此案定於八月十八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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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上網買槍製槍未遂 高院仍判孫安佐公訴不受理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被控於四年前在美國製槍未遂,遭檢方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起訴。一審認為孫安佐被控罪名美國法律不處罰,我國法院無審判權,判決公訴不受理。台灣高等法院認同原判,二十三日駁回上訴。本案仍可上訴。 孫安佐被控於民國一0七年一月居住美國期間,網購槍枝零件,同時因為向同學聲稱將持槍朝學校射擊,被依恐怖威脅罪遭逮捕,隨後於美國服刑二百三十八天後遭遣返,於一0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入境台灣。 士林地檢署指出,我國法院對孫安佐在美犯行具有審判權,針對孫安佐購買槍枝零件、企圖組裝改造槍枝並未完成部分,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嫌起訴。 一審士林地院表示,孫安佐坦承購買槍枝零組件的目的是為持有手槍,且槍枝零件經美國員警組裝後,確實可以操作,足認孫男已著手製造槍枝。但他是購買不同廠牌零件進行組裝,屬於改造手槍。 法院表示,孫男遭美國警方查獲時,僅被查獲槍枝零組件而非完整槍枝,美國檢察官函覆台灣檢察官的電子郵件指出,「若槍枝已被組裝完成,被告將被賓州政府當局起訴持有槍枝罪,然本案並無此情形。」 士院認為,孫安佐被控的改造手槍未遂罪為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罪,但依我國刑法第七條但書規定,其行為為美國法律所不處罰,因此台灣法院無審判權,依法諭知不受理。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院指出,孫安佐所犯未經許可製造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的改造手槍未遂犯行,不符美國聯邦法典、賓州法律的處罰要件,依我國刑法但書規定法院無審判權,因此駁回檢方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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