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面對香港局勢變動,港人目前在台投資新台幣六百萬元,即可申請在台居留,立委詢問該條件是否太寬鬆?對此,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指出,香港過去情勢穩定,但如今情勢轉變,會再研商是否適度檢討。
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十六條規範,港、澳人民如在台灣有新台幣六百萬元以上投資,或以創新創業事由,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過,可在台居留。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進行法案修法,邀請陳宗彥等人列席備詢。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詢問,依現行法規,港人來台投資的方式與主管機關為何?港人在台投資門檻為六百萬元,即可申請在台居留,條件是否太寬鬆?會不會有共諜滲透問題?
陳宗彥回答指出,由經濟部投審會審定,投資並不包含置產。過去香港情勢穩定,與中國大陸不同,如今情勢轉變,內政部會再和陸委會等部會研商,是否適度檢討過去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