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十五歲少女深夜看鬼片不敢獨睡,找繼父同睡卻遭性侵,事後,繼父被告上法庭判刑三年四個月。由於繼父深表悔意,並賠償一百萬元給生父及少女,少女選擇原諒繼父,二審改判兩年並給緩刑自新。
少女的母親再婚並生下一個弟弟,少女和母親、繼父、弟弟四人同住,二0二0年二月底的深夜,少女與繼父在住處看完鬼片後很害怕,表示要與父母同睡,繼父說床太小睡不下,少女轉而要求繼父與她同睡,不料,繼父竟對少女乘機性交得逞,隔天少女發現僅著內褲且身體黏黏的,才想起睡夢中遭性侵。事後,少女向同學表示遭性侵,由同學家長轉告生父;少女也向母親反應,並赴醫院驗傷,後來,少女改與生父同住並對繼父提告。
台南高分院審理,繼父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未多作爭辯,並多次對少女及生父表示「對不起」,案發後少女與生父同住,繼父也配合生父提供少女生活與學業所需物品,對少女表示關心。
法官考量案發前,兩人互動良好,此為繼父一時無法控制自己情慾的偶發事件,民事判賠一百萬元,繼父悉數照付,少女也當庭表示原諒繼父,並同意法院諭知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