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鏡電視部分董監事辭任,將盡速補選一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十六日表示,尚未收到書面變更文件,但會請鏡電視依法定程序處理,將視情況請公司所有股東到會陳述意見。
鏡電視爭議不斷,原董事會應有五董一監,但上週發生企業界股東代表的三董一監集體請辭,目前只剩下董事長鄭優與勞工董事廖芳潔,兩人均無股份,董事會形同瓦解。且若股東臨時會無法開成,鏡電視的營運資金恐會中斷。
對此,鏡電視發布聲明證實,部分董事與監察人已以事業繁忙且已完成階段性工作為由辭任,目前已發出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將儘速補選缺額董事與監察人席次,併於股東會決議本公司重大營運事項。
針對鏡電視董事及監察人辭任,NCC表示,根據該會對鏡電視之附款,單一股東持股不得逾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五,且除交付信託外,其持股超過資本總額百分之五者,不得擔任董監事。目前NCC尚未收到相關變更書面文件,鏡電視董監事如有任何異動,應依公司法相關程序完備後,向NCC送件申請營運計畫變更。
NCC表示,將秉公辦理並將視情況,請鏡電視所有股東到會陳述意見。並強調,尊重股東會及董事會依法運作,將本於職權監理該公司,並持續追蹤該公司是否依申設許可之附款營運,另外,亦會請當事人補正說明暨進行相關行政調查,對當事人有利不利事項,並將一律注意。
對於鏡電視內部紛擾頻傳,後續如相關爭議進入訴訟階段,NCC亦尊重犯罪偵察程序及司法審查結果,並依法定職權配合處理。NCC也呼籲,鏡電視公司經營團隊,如對公司經營或人事決定有任何意見,建議應當以法定程序處理,而非將內部問題外部化。